第二章 上

  凌晨三点,我被一阵寒冷惊醒,全身的毛孔瑟瑟发抖。六月的天气很炎热,车窗全都关得很严,车内开着空调来降低炙热的空气,让人们容易熟睡。车内的空气不清新,有股冷冷的感觉,我感到头有点疼,我想可能着凉了。其他乘客都睡得很熟,不少人打着呼噜,这呼噜声也是唯一能听见的了,车窗隔绝了外界。

  司机叔叔小心的驾驶着,夜晚没有白天那么视野宽广,他行驶的很小心谨慎。全车人清醒的,只有他以及被冷醒的我。我来到了他旁边,在副驾驶位置上坐下。他扭头看了下我,笑了笑,接着他双眼又盯着前方。

  “小兄弟,怎么不睡觉啊。”他问我。

  “醒了。”我回答,声音不大,我怕吵醒其他人。

  “额,热醒了么?这天气是很热,让人心里像压了一大块石头。”

  “不是。冷醒的。”我不好意思笑了笑。

  “呵呵,真有意思。空调温度不是很低啊。”

  “嗯,是的,温度合适。”

  “看样子,小兄弟有心事吧。大叔年轻的时候,也像你这样,半夜三更睡不着。”

  “算是吧。”我回答,最近发生了很多事,难免心绪繁杂。这次旅途,我用了十九天,一路向东,去了GD、S市这些地方。见识了不一样的人和事,但也没有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带着心事去旅游,那不叫旅游,那叫使自己安静。

  本打算从S市坐飞机,直接飞往CQ。最后,我乘坐火车去了晓的城市。我一直在想,如果这次我没有去见晓,我会不会开开心心的回家,会不会不去想这些事情。毕竟,两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比如说,我十八岁了。

  “呵呵,年轻人嘛,都是这样。”司机叔叔打断了我的沉思,我与他交谈有了三分钟。先前的对话用了一分钟,这样算下来,有两分钟我在思考。

  “我有一个女儿,和你差不多大,现在已经读大一了。这个暑假,她也去旅游了。跟她男朋友。一个挺不错的小伙。”他继续说道,他脸上洋溢着微笑,欣慰。

  “以前我家姑娘在高中也谈了恋爱,我也不是多么古板的人。毕竟,我年轻那会儿也这样做过。当时我就跟我女儿说,我说,爸不阻止你,不过你得答应爸,不能在外留宿,也不能太随随便便把自己交给那个人。现在的你还小,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如果你和他能坚持下去,爸就同意你们。”说到这里,他看了我一眼,笑了下。

  我知道,这故事的结局是什么样的。从他话语中,或者从我的经历中来看,不是什么完美的结局。

  “果不其然,我女儿和那个男孩子分手了。我女儿很听我的话,那男孩子一直占不到什么便宜,便与我女儿分了。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正值青春年少,容易冲动的季节。他们哪里懂什么爱与不爱的,只是想把女孩子骗上床,完事了,抹干净嘴巴就将女孩子踢开。”

  他这么说,我心中忽然感到一阵惶恐。我不也是这样的人么?那件事,一直埋在我心底,尽管我想将它遗忘,但它已经生根发芽。

  “不过,也还有些走到最后。比如你大叔我,我和你大婶就是读书的时候好上的。”

  这的确是件幸福的事,能在茫茫人海中相知相遇,能在物质**中携手到最后,这是一种勇气,是一种幸福。我没有这种勇气,当初表白的时候就已经表现出来,我害怕失败,我害怕受到伤害。我想,这次旅途,会改变我。

  三点三十分,我停止了与大叔的交流,不知不觉中,我躺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

  我做个梦,梦中,我回到了分手那天。我就像空气,仿佛看电影一般,看着晓与眼前的男生。那是阳春三月的季节。天空中下着细雨,砸在妖娆的花朵上,怪它们**了行人。晓,她在哭泣,在这个雨天,声嘶力竭。那个男孩子,麻木的站在一旁,任雨打湿衣裳,淋湿头发,雨水跟随脸的轮廓流下。什么都没有说,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哪怕他的喉结在蠕动。

  我毫无表情的看着这一切,其实我也看不见自己的样子,我就是空气而已。你见过,空气的模子么?晓哭着喊着,紧紧抱着男孩。天太黑了,看不见男孩的表情,只能隐约看见他的嘴微微张开,听见了几声低沉的声音。

  我静静看着,感到一阵寒意,奇怪,空气也会冷么?

  我不知道结局是什么,雨下得太大了,那感觉越来越冷,我再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对了,这次也是冷醒的。

  感觉脸上有湿湿的东西,抹了下,留在手背上,我嗅到了,一股咸咸的味道。

  “醒了?”

  “嗯。”

  他从后照镜里,看到我。

  天已经快亮了,B市时间早晨五点五十分。

  他告诉我,再过一个小时就会到达一个站台,到时我们会下车吃早餐。我还可以去睡会。

  我侧着身子从过道往车尾走,然后弯着身子往床铺上爬,躺在床铺上,侧着身体,看着车窗外经过的地方。车内空间不是很宽阔,我所能活动的地方也就有限。

  我没有太过于去留意这次旅途的感受,那样会让我感到疲惫。

  我不想留意太多的关于这辆长途汽车的事,我不知道以后还能否再次遇见他们。人的一生,注定会遇到很多人,但大都是擦肩而过的陌生人。我会试着忘记这些,将它们埋葬在内心的某个角落,我得继续走下去。如今,我才十八岁,即将十九。

  CQ的天气很热,热得让我家电表指数停不下来。中午,我便到家了,结束了这次旅游。

  这次旅游太过于急促,每走一个地方,我都是先寻找住宿的地方,然后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就如同行尸走肉。我没有拍一张照片留恋,记载我所到过的地方有过我的痕迹,也没有买任何一件礼物给爸妈和朋友们。

  中午到家,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包括我爸妈。就如同我突然消失去旅游一样,就留了一张字条。

  我不喜欢这天气,太热了。整座城市,就像被放进蒸笼里的大闸蟹,闷热难受,却掀不开盖子。爸妈不在家,去乡下爷爷奶奶家避暑去了。

  我觉得我很幼稚,不管做什么。我出生就注定是个失败的人。老妈说,我刚出生那会,不闹不叫,差一点就挂掉了,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我从阎王爷手中抢回来。老妈说的是挂掉,我想是有那么点严重,但我想问的是,我的初吻究竟是被哪位医生夺去了。

  晓曾说过,她的初吻被我夺走了。她还问过我,你的呢?当时我支支吾吾的,没有说出来,我告诉她,她是我第一个女朋友。因为我不知道是谁夺走了,但我记得不是女人,女人没有胡子,那是个男的。有些事,我记得很清楚,哪怕那时我只是个婴儿。

  家里很热,空调很热,我也很热。出奇的是,我额头上没有一滴汗珠子。这莫名的闷热,带来了莫名其妙的思绪。我仿佛听见了两个自己在对话。

  “出去玩吧,太阳那么大,晒晒太阳吧。”一个这么说。

  “好呀,晚上出去吧。我们再晒晒太阳。”另一个这样说。

  “不好,晚上没有太阳。”

  “有的。难道月亮出来了,你就不相信太阳了么?”

  “可是,我看不见它啊。”

  “没关系,它一直在看着我们,它没有离开过。”

  呵呵,真够无聊的。

  我给朋友们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我回家了,让他们晚上出来聚聚。不得不承认,夜晚的都市别有一番风味。

  夜幕降临,整座城市渐渐褪去炎热的外衣,如风花女子,褪去棉袄,换上一身兔女郎装。车辆行驶大街小巷,霓虹灯光闪烁,夜晚,灯红酒绿的生活也便开始了。

  我家不远处有个酒吧,爸妈还算比较成功,在这个繁华的地区拥有一个房子。这个世界,物质的享受,已经变得越来越浓烈。我们得跟上它的步伐,落后便会显得无知。

  我喜欢酒吧,更喜欢那些卖酒女郎,尽管我不怎么喜欢喝酒。喜欢她们身上的气息,那股香味,挑逗我的神经,我全身的肌肤。我喜欢买酒的女郎,也喜欢夜晚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但我只喜欢二十五以下的。

  要说酒吧里什么最吸引我,我想除了女人,便没其他的了。我喜欢女人,年轻的女人。我认识很多女人,在酒吧里,但我从未与其任何一个发生过关系。不是我性冷淡,也不是认为她们不干净,只是我不喜欢太过于刺激的事。更何况,我刚成年。

  我喜欢和她们聊天,试图窥探她们的内心世界,我也会绞尽脑汁想一些话语来将她们逗乐,有时候我也会写几句诗来描绘她们的美。不过,我不擅长描绘、形容一个女子的美。

  我独自坐在吧台,我要了一杯果汁,静静听着回荡在酒吧的歌声。吧台或许是这个酒吧最安静的地方吧,我还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人,我这张不再怎么幼稚的脸蛋,在这里显得那么青涩。

  酒吧里人不少,尽管这天气很热。人都是爱热闹的。我也去过其它酒吧,在我的旅途中。其实也没什么差别,一样的酒,一样的人,一样摇曳的身体。

  我喜欢这里的气氛,它能让我感到兴奋。那些音乐,那些女子,刺激着雄性激素的分泌。**,随处可见。

  我没有多少钱来酒吧进行其它消费,我不是所谓的高富帅,我爸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都很普普通通。我只能喝最廉价的酒,但可以看到更美的人。邂逅,就是种美妙的感觉。

  刚刚毕业,我寻找一切方式来放松自己,这是我这个年龄在这个时间段里该做的事。除此之外,我也不想做其它事。累了,就该放松。

  朋友们打电话告诉我,还有半个小时就到。在这里,我还得多停留一会,家里电表很厉害,这里的不属于我家,倒也感觉很平常。

  快到七月份了,天气会越来越热。

  躲在一旁的角落,这里比较凉爽。那些炽热的感觉,也慢慢褪去。

  打量着过往的人,艳丽女子,浓妆艳抹,红唇、细腰、媚眼。孤独中的热闹,寻觅那个懂自己的人。若可以,化素颜。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一直以来,这句话都挂在人们嘴边。想想以前,嘴角不禁扬起,也曾有过那些红颜相伴过。青春的爱情,稚嫩、单纯、却刻骨铭心。所以,我一直不曾放开过。

  爱情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一直这样告诉自己,我还太年轻,年少无知。也曾有朋友老气横秋的跟我讲大道理,说什么青春年少的感情只是一种冲动,过了这段时间,就会发现那所谓的诺言是如此苍白无力。如今看来,似乎他说的不错。我证明了他并没有说错。

  我想,我所想要表达的还没有开始,很多人都不明白,晓也没有给我机会将其它的事讲下去。我抓住每一个机会,向愿意倾听的人诉说,在脑海里自己回忆,演一场独角戏。

  在脑海里的思绪清空前,我是没有多余的空间记录其它事的。我就像一只活在记忆中的刺猬,哪怕遍体鳞伤,也蜷缩着身子不让他人靠近。我害怕,害怕会被人看到脆弱的一面。就任由泪滴滑落,在岁月中留下涟漪,扩散不见。

  杯子里的果汁已经见底,明晃晃的杯子,空的。没有感觉到特别的炎热,也就没有必要在喝杯果汁解渴。而且,现在已经是晚上七点三十,街上也应该热闹了。

  我是个喜欢文字的人,但我不是文艺青年,我只是喜欢写些东西罢了。那些被我排列的汉字,加上标点符号,它们就变成了句子,也就成了一个故事。晓曾跟我说过,她喜欢我的文字,但我写的东西她看不懂多少。她问我,为什么感觉我写的内容和文章主题格格不入,或者说,并没有什么多大的关联。我笑了笑,不知道怎么回答,酷酷的说,这就是所谓的散文,你看懂了,也就没多大意义了。

  泛黄的街道上,路灯散发出耀眼的光,轰鸣的车笛声吵醒了我。这街道上,人来人往。轻轻拍打额头,自己居然有一丝醉意。

  刚从酒吧出来,新鲜的空气呛着了我,竟有点不适应。路灯无精打采的俯视着过往的生物,好奇为何夜如此热闹。天空中没有多少星星,残月躲在云层里失去了踪影。城市的天空是明亮的,他们说那是光污染。其实生长在大城市里,我是不怎么愿意的。乡下有乡下的好,当然城市有城市的优点。只是刚记事的时候乡下的景色和乡下的人给了我太多的印象。

  这个城市很热,有个外号叫“火炉”。这么大的城市,我只是生存在其中的一个小角色,微不足道。我所经历的,其他人也经历过,相反有时我没有经历过他们所经历的。就像晓说的,茫茫人海中我们能相遇便是缘分,世界上那么多人,不可能全都认识,相知相遇,彼此就要珍惜。没有那么多的失之我命,得之我幸。

  我是个坏孩子,在老师眼中。但如果我不是,他们又怎么来定义我的价值和位置?康老师曾对我说过,我拥有一颗向上的心,我也有自己的梦想,但在学校里除了认真学习,努力学习,其他人并不认可你的梦想。没有成绩,他们便会认为你没有希望。

  我是有梦的,经常做梦,白日梦居多,拥有太过于丰富的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做梦的时候也就多了不少。不过,挺幸运,在那些人眼中的我,梦偶尔也会实现。

  晓曾问过我,那是一个晴朗的日子,她和我躺在学校的绿荫场上,不时会有和煦的风拂过。她问我,我的梦想是什么。我说,我愿执笔写下她的美丽。不过,我没有做到,时间使我忘记了她的脸庞,那轮廓已经模糊了。

  手机震动起来,朋友打电话来了。

  “你在哪?”

  “我家楼下的酒吧门口。”

  “哦,你过来吧,都在等你,菜点好了。以前我们常来的饭店。”

  我朋友不多,真心朋友,如同手足的也就那么几个。打电话的名叫木易,虽然也姓木,但跟我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只是姓木而已。他是我们这群人中最大,算是大哥了吧。

  木易是个老实人,他生来就长着一张本分的脸,做事也是本本分分的,待人待事也是本本分分的。我笑他,从你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木易木一,木字加上一不就是本了么。

  我慢慢往前走,离那里没有多远,十分钟的路程。青春的旅途就是如此,无论在哪里,停留的脚步很快便会起航。想到这里,步伐不由自主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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