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该死的叶青衫

  宋承嗣从来都不是一个听话的人。但再不听话的人,有时候也会变得听话。尤其当说话的人是玄女宫的玲珑大小姐时更是如此。

  江湖很大,但能够排在第一流的势力却从来都不多。真要数起来,好像也就只有天玄四座、藏剑庐、刀王门、小竹馆、南门书院、雨楼、晴园、金刀盟、仙音岛、桓州邵家、大富大贵帮、铁旗盟以及……

  好像就没有“以及”了。

  却还有“可是”——

  可是玄女宫却还在这些江湖第一流的势力之上。

  因为玄女宫与福星山庄和太平坊一样同为江湖三大出尘秘境。

  三大出尘秘境之所以会出尘,是因为他们很少涉足江湖。而很少涉足江湖,是因为他们太强大,以至于他们每一次涉足江湖,都会让人有种巨象冲进了小池塘的感受。哪怕他们已经让自己的动作尽可能“温柔”也还是一样。

  曾经盛极一时的云州八虎堂只因为在还是福星山庄少庄主的伍思言面前摔了只茶杯,短短三天之后,八头凶名赫赫的老虎便被人剥皮抽筋挂在了横尸满地的八虎堂大门上,据说出手的人只有一个——一个穿着一声镶金嵌玉的喜庆红袍,笑起来如同大阿福的胖子。

  当年一度令无数江湖名媛芳心暗许的无双公子不过和平常一样对某个多看了他几眼的女子投去潇洒的微笑,于是原本英俊无双的无双公子从此就变得丑陋无双,就连整个无双府都就此退隐江湖。原来那个女子姓方,来自玄女宫,她认为无双公子那个自以为潇洒的微笑实在有些无礼轻佻。

  比起福星山庄和玄女宫,太平坊这些年好像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一提”了。无非是每年都会以不少于一万两黄金的价格出售一面两尺见方绣有“太平”二字的旗子而已。只不过尽管旗子上的“太平”二字最多两年就会褪色消失,可每当太平坊拿出太平旗时,全天下的镖局都会挤破头争抢——不论谁家的镖车上立着这样一面旗子,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走遍江湖而不用担心有绿林的朋友前来对镖车的内容“表示一下好奇”。

  所以宋承嗣不敢不听话,就算他的背后是青风七魄之一的吞贼许之寒,就算他相信青风的实力要胜过玄女宫,他还是不敢不听方玲珑的话。

  许之寒远在天边,方玲珑却近在眼前。

  别人或许还会因为对许之寒的忌惮而投鼠忌器,玲珑大小姐方玲珑却绝对不会有这种顾虑。就算是许之寒,如果没有必要,也不会愿意给自己树立三大出尘秘境这样的敌人。更不可能为了他宋承嗣如此。

  于是他当然只能乖乖地滚蛋。有多远滚多远。

  眼看着跟在自己身边的六个灵犀高手一转眼就变成了三个,宋承嗣欲哭无泪。应伏蛟、孟六安和项闻为了区区一文钱投向了方玲珑,听起来很荒谬,其实一点也不荒谬。玄女宫的一文钱从来都不是普通的一文钱,而是一张堪称万无一失的保命符。任何人只要拥有这样的一文钱,就意味着得到了一个来自玄女宫会保他一命的承诺。自从玄女宫成为出尘秘境以来,这样的一文钱还从未失效过。

  如果不是方玲珑说过“知道他不是自己人”那句话,宋承嗣自己都想跪倒在对方的脚下。应伏蛟等六人是许之寒亲自“招揽”的高手,还没有为青风立下寸功,就因为自己的一点私心而在官塘铺折损了三个。宋承嗣已经不敢去想自己会有什么后果。但他可以肯定,就算自己给方玲珑下跪,然后在玄女宫当三十年的奴才,换回十个一文钱,也一样救不了自己。

  只要许之寒愿意,他能用一万种方法将自己杀死一万次。不论玄女宫给自己多少个一文钱,又有什么意义?

  心情压抑的宋承嗣很想好好发泄一下,可他知道此时此刻,自己已经失去了这样的资格。原本因为许之寒交代的任务而不得听命于自己的骊循等人,在应伏蛟接过方玲珑的那一文钱后,就从自己的属下摇身一变成了监督者。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过的自己再也没有任何底气和权力去支使他们三人,反而要在他们的监督下老老实实地前往项州铁旗盟,完成许之寒交代的事情。

  宋承嗣对自己的任务一点都不抵触。本来自己就与铁旗盟达成了交易——自己设法成为宋家家主,然后与铁旗盟联手对付刀王门,作为交换,铁旗盟会将江湖失传已久的还灵剑诀送给自己。

  许之寒交代下来的事情自己本该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然后携功而返。凭借宋家在青风不为人知的地位,加上这份功劳,自己怎么也能在许之寒手下获得一个十分靠前的位置才对。可惜眼下自己此去项州就算再顺利圆满,也只是将功赎罪罢了。以许之寒的脾气,自己回来之后能痛快死掉已是万幸,最怕的就是生不如死。

  全都是因为那个该死的叶青衫!

  宋承嗣咬牙切齿的对自己说道。他不认为自己是在迁怒于人。自己既然看上了鱼盼盼,想要杀死鱼盼盼看上的叶青衫有什么不对?这难道不是每个男人都会有的想法?既然想要杀死叶青衫,又知道他就在官塘铺,而自己身边恰好跟着六个灵犀高手,花上三两天时间绕道官塘铺把事情了结有什么不应该?项州之行本来就不赶时间,三两天的时间又不是耽误不起。

  既然自己没有什么不对,不应该,那么错的当然就不是自己,而是那个该死的叶青衫!如果不是他用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骗得了鱼盼盼的芳心,自己怎么会想要杀他?怎么会有后来的这些事情?

  叶青衫啊叶青衫,你抢了老子的女人,还害老子倒霉,你是真的该死啊!

  叶青衫知道自己在很多人眼里真的“很该死”,也早就习惯了别人这样认为。所以当鱼盼盼得知他已从田子渊的口中知道许多事情,并由此而推测出更多事情,而不讲道理地埋怨他白白让自己担惊受怕累死累活,一边说他“该死”一边狠狠咬住他的手臂时,叶青衫只是无奈地笑笑,然后小心翼翼的将鱼盼盼从自己身上“摘”了下来,温柔地放到了马车上。

  叶青衫不是一个温柔的人,也不懂得什么是温柔。但在得知鱼盼盼为了他冒着生命的危险与自己姐姐翻脸,又不辞劳苦地奔波千里赶来为自己报信后,即使再不温柔的男人,也会在这个女人面前突然就学会温柔。

  “虽然我暂时还是不会答应你的要求”架着马车的叶青衫对身后的鱼盼盼说道,“但我已经不那么抗拒了。”他当然不会抗拒。男人这一辈子并不会遇见太多能够让自己感动的女人,只有蠢货才会抗拒。

  “其实你不答应也没关系。”鱼盼盼顽皮地用脚尖挠着叶青衫的后腰笑眯眯地说道,“反正到最后你一定会发现,这世上除了我之外,再没有哪个女人适合你。”

  “那我岂不是很倒霉?一辈子只能有一个女人?”叶青衫笑道,“亏大了。”

  “女人只能有一个,但乐子可以找很多啊,我又不介意。”鱼盼盼满不在乎地说道,“我说的可是真话啊,女人啊,能留住男人的心就好。至于男人的身体,哼,神仙也管不住。”

  “嗯,这句话非常有道理。”叶青衫认真地点头道。

  “喂——叶青衫!你还真敢同意啊?想死吗?”虽然受伤不轻,鱼盼盼那双看起来十分秀气的脚却依然力道十足,险些将哈哈大笑的叶青衫踹下马车。

  从官塘铺前往项州的旅途不远也不近,但已足够让两个在此前的人生中习惯了寂寞和孤独的人在嬉笑打闹中相互适应,相互靠近。

  这世上从没有人会真的喜欢孤独。所谓的“喜欢”,只不过是因为还没有遇见那个可以让自己不再孤独的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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