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姓齐、齐剑丘

  叶青衫又灭了一个帮派满门。

  如同田子渊三步杀死大富大贵帮三十五位好手一样,这个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成了最新的焦点。

  虽然在大多数没有亲眼见识过的人眼里,叶青衫只是比较会杀人和会逃命,并非什么了不得的高手,而飞鹰帮也实在不是什么实力不俗的帮派。但天玄四座的态度也实在太过耐人寻味。如果说此前被叶青衫自江湖除名的那些高手或帮派还不是天玄四座的本部人马,只是想要讨好几位巨头才主动发起追杀,那么天玄四座对待长孙慕言兄弟俩受辱与飞鹰帮灭门这两件事上的沉默就显得格外引人猜疑——长孙慕言兄弟俩可是承天长孙氏宗主长孙无咎的嫡子,而飞鹰帮帮主郑飞鹰的亲妹妹是长孙无豫最宠爱的小妾,那长孙无豫正是长孙无咎的一母胞弟,承天长孙氏里最重要的人物之一。

  于是各种流言蜚语开始出现并迅速蔓延。最荒谬却最令人津津乐道的一种,是承天长孙氏怕了。

  天玄四座当初逼死了岳之南。按常理,叶青衫与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如果不是因为怕,那么长孙氏那莫名其妙的沉默该怎么解释?至于叶青衫凭什么能让堂堂天玄四座感到害怕,人们不会在意,岳之南的关门弟子,总会有些惊世骇俗的本事。要不然,叶青衫凭什么活到今日?

  长孙无咎当然不会不知道这些流言,但他并不在意。老虎是不会在意山林里的其他动物对自己有什么看法。这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才能拥有的心态。

  所以他和往常一样,在固定的时间来到固定的地方,和固定的人对弈。

  能与承天长孙氏宗主平起平坐的人不多,李之彦算一个。因为他是元天谷的宗主,天玄四座之一。

  “江湖风浪再起,无咎兄当如何处之?”李之彦拈起一枚白玉棋子落在中腹,似乎想要扼住那条狰狞的黑色大龙去势。

  “静观其变”长孙无咎神色淡然,于边角看似随意地落下一子。

  “既然无咎兄兴致寥寥,你我不妨改日再战?”李之彦再三思考之后,轻轻摇头。长孙无咎的落子实在太过随意,而这样的情况今日已经接连发生多次。

  “呵——”长孙无咎微微一笑,伸手按住打算起身的李之彦示意对方继续。

  李之彦无奈,只得重新入座,又是一子断去,中腹那条黑色大龙立刻如困浅滩气势全无。

  “无咎兄,大局已定了。”李之彦伸手想要整理棋枰,却被长孙无咎摆手拦下。

  “是么?”长孙无咎展颜笑问,拈起一子落下,局势却立刻有了变化。原本看似漫不经心的几粒落点散乱的黑子,竟因这画龙点睛的一子成了改变整个局势的关键。尽管中腹的黑色大龙已然无力,但黑棋在这一子落下后,整个边角实地却变得无比厚实。李之彦只是略微估算一番,就知道胜负已定。

  李之彦的目光反复逡巡在黑棋蜷缩在中腹的那条黑色大龙和雄浑厚实的边角若有所思,良久之后才突然心中一震,不禁怔怔地望向长孙无咎。

  “贤弟的目光在中腹之地纠缠太久了。”长孙无咎探手收拾起自己那条必死的大龙笑道。

  “好一个李代桃僵!”李之彦不禁扼腕感叹,他怎么也没有想到那条盘旋的大龙竟然只是长孙无咎抛出来的香饵,为的就是将自己的注意力牢牢吸引在中腹,以便他在边角之地悄然完成更大的布置。

  李之彦已经明白长孙无咎的打算。只要能成为最终的胜利者,付出一些无关紧要的代价又有何妨?

  “看来小弟也该学无咎兄静观其变了。”李之彦说着,与长孙无咎对视一眼,双双发出会意的大笑。

  鱼盼盼的轻功很好,但当她得到消息后立刻放下手头的事情全速赶到飞鹰帮时,还是迟了。

  她既没有见到叶青衫,也没有见到真正的凶手。

  看着横尸满地形同鬼域般的飞鹰帮,鱼盼盼透体冰凉。这绝不是叶青衫做的。

  有人栽赃!

  而且,栽赃的人武功极高,远比叶青衫高得太多太多。即使那些尸体已经因为天气的缘故有些轻微腐烂,可鱼盼盼还是一眼就看出,灭了飞鹰帮满门的那个人制造这起惨事最多也不过只用了盏茶的时间。

  一盏茶,四十六条命,鸡犬不留。

  叶青衫做不出,因为他虽然灭过好些帮派,却从来不杀妇孺,至少不杀那些没有对他出手的妇孺。

  叶青衫也做不到,因为凭着与承天长孙氏的关系,飞鹰帮常年有一位灵犀境的高手坐镇。而这位灵犀境高手此刻却已是一具端坐在大堂里的尸体。被人杀死时,他甚至连站起身的机会都没有!

  到底是谁?

  “你好,我姓齐,齐剑丘。”

  叶青衫面色严峻地看着对面那个模样俊美却透着几分邪魅气息的男子,内心紧张无比。在飞鹰帮被灭门后的第一时间,叶青衫就知道自己被人栽赃了。否则的话,怎么会那么巧?自己刚刚路过,飞鹰帮就成了一地尸体?而且,杀人者的装扮和他几乎一模一样,连杀人的手法都没有不同。唯一的区别,只是杀人者的武功远比自己要高明得多。

  所以他立刻选择了离开,但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的轻功比他还好。这实在有些骇人听闻。即使是岳之南,也曾承认叶青衫的轻功早已登堂入室。

  能让天下无敌的岳之南给出“登堂入室”这样评价的人全天下都没几个。即使是萧香客的得力副手、死在叶青衫手里的穿云指梁方,岳之南当年也不过用“可以看”三个字评价其傲人的轻功而已。

  “可以看”和“登堂入室”的差距当然很大,但叶青衫和齐剑丘的差距更是有如云泥。

  所以叶青衫知道自己跑不了。

  跑不了,自然就没必要再跑。与其浪费力气,不如留下来打一架。

  可齐剑丘却在简单地自我介绍之后对叶青衫说了句,“我不是来打架的”。

  不是来打架,那是来做什么?

  “交朋友”齐剑丘好像听见了叶青衫心中的疑问,笑着说道,“我们这种人能交的朋友太少。”

  回答他的却是一道擦面而过的冰冷剑光。

  “虽然你的举动让我很头痛。”齐剑丘摇头叹道,“可惜,我不能杀你。”

  叶青衫却可以杀他。

  可以杀,不是可以杀死,只是可以动手杀杀看。

  叶青衫知道自己不一定杀的了齐剑丘,就算自己拼着可怕的后果用出自己那还不能完全驾驭的、只有死人和寥寥几个活人才知晓的那一剑也不一定。

  杀人需要勇气,更需要实力。

  但除了勇气和实力,杀人最重要的,还是方法。只要方法正确,三岁孩童也能用一根牙签杀死绝世高手。

  所以叶青衫只是不一定杀的了,而不是一定杀不了。既然不一定,为什么不试一试?

  叶青衫的出手很快。杀意刚起,他的剑便已闪出一抹寒光隐逸在空气中。

  但齐剑丘更快。

  叶青衫一直以自己的速度为傲,但当他看到齐剑丘在自己眼前突然化为一片虚影时,他才知道什么样的速度,才是真正的快。

  没有任何预兆,前一刻除秽还微笑着站在原地,下一刻叶青衫就只看到四面八方的无数个难辨真假的身影包围了自己。

  紧张,但没有恐惧。

  想要杀人的人,是绝不能恐惧的,如果怕,还杀什么人?

  所以叶青衫决定停下脚步不动。

  不动,可以应万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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