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这里无战事

  姓名:阚棱

  出处:隋末唐初

  来历:江淮军猛将,貌魁雄伟,善用两刃刀(陌刀)

  归属:东方的英雄——陈仲

  个人能力:

  武力——神勇(残废)

  谋略——精明

  口才——普通

  技艺——精湛

  个人特性:

  陌刀将——阚棱是最早使用陌刀的将领之一,其刀长一丈,施两刃,名为陌刃,每一举,辄毙数人,前无当者。正是由于他无以伦比的战场杀伤力,让敌对者深受其苦,以致于后来的唐王朝军队极为重视陌刀的应用,进而开发出了举世无双的【陌刀队】。

  力大无穷——阚棱力可举牛,体力无双,堪称是战场上的永动机。

  军团特性:

  势不可挡——阚棱是战场上的杀神,敌对者的噩梦,当他率领军队带头冲锋时,无人可以抵挡其攻势。

  摧锋折锐——阚棱善于打断敌方的冲锋,方法就是以更强横的冲击将敌人的锋锐打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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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阚棱是一个真正的猛将,隋末豪杰杜伏威之所以能够在隋末唐初的那段时间里称雄一时,其主要依仗就是手下的两大义子,阚棱和王雄诞。

  王雄诞忠勇良将,阚棱剽悍有威严,时杜伏威见李唐势大,时局已明,便携阚棱入长安谈归降事宜,留王雄诞守家,杜伏威旧友辅公佑却趁机叛乱,计杀王雄诞。尔后唐军出兵平叛,两军对垒相持不下时,阚陵直接冲过去,摘掉头盔向对方大喝:“汝不识我邪?何敢来战!”江淮军竟然就此溃散投降。这等一人降服一军的奇事可以说是古今罕有,连小说里都不敢这么写,偏偏阚棱就这么干了,还成功了。以至于唐军统帅李孝恭忌惮阚棱声威名望,竟然趁机将其诬陷为叛军同谋处死了。

  陈仲对于阚棱的投效十分欣喜,这是一个真正有着【万人敌】潜质的大将之才,论战阵之能,陈仲手下众人包括廖化在内,恐怕都有所不如。虽然阚棱失去了半条手臂稍微令人遗憾,但是他仍旧不失为一个出色的勇士。

  嗯!可以和严镇东一起凑成“左残右缺”,一对门神。

  当然,阚棱有自己的小心思,陈仲并不感到奇怪,他已经从廖化那里得到了提醒,只要通过某种仪式,赋予一个婴孩真名,就可以让这个孩子成长为你想要他(她)成为的人物,如罗士信就是在婴孩时被赋予真名“罗士信”,方才长成真正的罗士信。这其中有个前提,你想要的那个人在这片大地上出现过,但当前状态必须是已经死亡。

  陈仲在接受阚棱的效忠之时,便已告诫他,在陈仲的麾下,除非万不得已,否则绝不会启动这种赋予真名的仪式,因为这种仪式对于一个懵懂的孩子来说是极不公平和人道的,完全就是在扼杀他(她)们的自我和天性。

  阚棱同样十分干脆的接受了陈仲的告诫,尤其是在看到那十来个比阿朵还要幼小的小家伙儿之后,阚棱更是毫不犹疑的拍着胸脯保证,他绝不会强求【真名仪式】。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即便是放任这些孩子野蛮生长,等他(她)们长大以后也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就好比九女卫当中的祝飞蝶等人。故而,对阚棱来说,在这里找到新生的王嫊的几率是最大的,而他也不介意在这里等上几十年,直到王嫊真正归来。

  王嫊乃是阚棱的相好,这一点已经得到了确认,两个人的感情极为深厚。说起来,王嫊的来历也不简单,她与阚棱在原生时代早已是旧相识。王嫊是杜伏威帐下别将西门君仪的妻子,阚棱则是杜伏威的义子,史载:西门君仪妻王氏勇决多力,杜伏威被李子通袭击,重伤坠马,为王雄诞所救,后又遭隋将来整击溃,危急之间,君仪妻王氏背负杜伏威而走,与王雄诞合力杀出重围,死战得脱。

  像阚棱和王嫊这类相熟的男女在一起最容易产生感情,而且王嫊的丈夫西门君仪后来还随辅公佑背叛杜伏威,杀了阚棱的义兄弟王雄诞,故而阚棱与西门君仪算是反目成仇,他与王嫊之间也就没有了情谊关系阻隔,两人的关系自然是水到渠成。

  饱餐一顿的众人并没有得闲的功夫,毕竟还有十余头魔羊的尸体在等着他(她)们处理,而这种忙碌却是所有人都喜闻乐见的,谁也不会嫌弃自己的粮食储备过多。

  宰羊剥皮的、分切肉块的、架火熏烤羊肉的,除了那几个只会帮倒忙的小不点儿,几乎找不到一个闲人。

  华夏民间传统的长久保存肉制品的方法就是做腊肉,又叫烟熏肉。常规做法是把鲜肉用盐腌渍一段时间(大概十天左右)起卤,然后凉晒半月,再吊在厨房内受灶烟熏陶,月余后即成“烟熏腊肉”。

  当然陈仲他们当前并没有腌渍用的食盐,就算有盐也没那个闲功夫等上十天半个月,所以他们就选择了最简单的做法,直接用烟熏。众人当中有两位老叟是当过厨子的,他们对古法做腊肉的步骤并不陌生,毕竟在华夏古代盐是比粮食还要金贵的必需品,穷人家却是舍不得做咸腊肉的。

  羊肉切成一指厚(食指的直径),巴掌宽的长条,密密的挂在熏架上,下面点起一堆篝火,然后往篝火上面覆盖大量的起烟物料,把火焰转成浓烟。

  一般来说起烟最好的材料是柏树枝,起烟效果好,还带有一股清香,但是这里并没有柏树。所以在陈仲的提议下,人们就选择了那种厚树叶可以吃的宽叶植物树枝作为起烟的物料,随着湿润的宽叶树枝覆盖在篝火上,没多久大量的浓烟滚滚升起,不停的熏烤着挂在上面的羊肉条,霎时整个营地里乌烟瘴气,活像火灾现场一般。

  烟熏肉的制作时间通常都很长,理论上来说,熏烤的时间越长,肉制品也就越耐储存,这也就意味着,这场烟熏运动至少要持续到明天,这也就意味着,陈仲他们需要准备大量的物料来维持起烟堆的发烟状态。

  魔羊肉被熏烤,魔羊的皮毛当做物资储存起来,而大量的食人羊内脏则被丢弃掩埋,并非陈仲不知道内脏的食用价值,而是这些魔羊有食人和吞食其他怪物的癖好,谁也不知道那些内脏里面残留着什么东西,故而还是直接丢弃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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