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夜朦胧

  “怎么还没睡?”江晓风看见她也吓了一跳,为了不吵到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特意放轻了脚步,不过就算他的脚步比蟑螂还轻,那扇生锈的防盗门还是发出了一声响动。().

  “我睡不着,听见你回来就出来瞧瞧。你饿不饿,要不我去给你煮点面条吧。”江暮雪的害羞是邓丽娜所不屑的,但此时却很符合现场的环境。试想,朦胧的月,朦胧的夜,晚归的过客推开一扇满布锈迹的大门,却发现一个羞怯的姑娘在幽暗的灯光下苦侯着自己,发丝上带着晚露的气息,脸颊处染上了一缕嫣红的色泽——若能将时间定格,这本身就是一幅很浪漫的静物画。江晓风不太懂艺术,但还懂得审美。

  丝质的睡衣挡不住女孩玲珑有致的身材,从裙摆的下方露出一双雪一样的长腿,江晓风不知不觉看得多了两眼,看得时间有些久了,久到女孩已经意识到他的目光中多了一些东西。

  “你……在看什么?”林筱竹拉了拉自己的睡裙,却没有躲开,她忽然很奇怪自己今天晚上怎么会如此大胆。

  “我不饿,你坐过来,睡不着就陪我说说话吧。”江晓风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让他有种放肆的冲动,也许是今日发生了一些变故,让他感觉到特别孤独。总之,他想用商量的口吻说话,但却带了一种不容置疑语气。

  客厅里的沙发是三人座的,江晓风靠着边坐下,还余下了很大的位置空间,林筱竹稍微犹豫了一下,隔着江晓风大概十公分的地方坐下,却把脚尖垫在他的足侧。

  “是在等我吗?”

  林筱竹想要否认,却稀里糊涂的把点头当成了摇头,用手指沿着沙发上的条纹画圈圈,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听雪儿说,你们今天去孤儿院当义工了?下次也带我去好不?”

  “别听她吓吹牛皮,你以为义工是郊游踏青啊,你想玩的话我下次带你去打猎,牵几条山狗再带只兔虎,保证你没有玩过的。”

  “真的吗?那太好了,我这辈子都没有打过猎……不过我还是想去孤儿院看看。”

  “为什么?”

  “就是想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那些小孩好可怜,从小就没有了父母,已经很凄惨了,我想多一个人关心他们总不是坏事吧。”

  江晓风笑了:“看你的样子好像在乞求一样,你想去什么地方,难道还需要得到我的应允?”

  “我的意思是,你陪我去,好吗?”林筱竹悄悄偷看了关闭的卧室一眼,那扇门依旧关得严严实实的,如果要打开的话,需要扭动把手,发出“咯吱”的声音;窗户也关上了,外面就算有人爬在树上,也绝对看不到屋里的情形;这里既不是底层,也不是顶层,上不顶天,下不着地,说话语不传六耳……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与空间,可以认为整个世界就只剩下她和江晓风两个人。

  所以,林筱竹又大了几分胆子,小声说道:“你陪我去,只陪我一个人去,好么?”

  这种九曲十八弯的话邓丽娜是不屑说的,她喜欢直来直去,如果某个男生送她玫瑰却没有附上情书的话,她会很干脆的把花穴在瓶里,然后在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对男孩说:“你上次帮我买的花多少钱,我明天把钱还给你。”

  但对林筱竹来说,这已经是她所能说出的最裸的表白了。她的爱情来得很快,快得让她觉得眩晕,让她来不及做任何准备。她从小就不相信所谓的一见钟情,可没想到自己的爱情也只比一见钟情慢了一个脚后跟。

  她的少女之心是从什么时候被偷走的?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也许是在第一次见面,她误会了他,但他却没有追上来解释的时候;也许是在闺蜜明里暗里的撮合,他却装作无动于衷的时候;也许是在英语课上,他扒到自己耳边,告诉自己那个**的英语老师长得像个金鱼叔叔的时候……总之,当江晓风接到那个女孩子的电话时,自己的心里感觉很酸很酸。

  今天下午,她做什么事情都魂不守舍的,以至于上大学语文的时候,老师问她十三经是哪十三部,她却回答了一句英文。

  好不容易等到江暮雪垂头丧气地回来,江晓风却不知跑到哪里去鬼混了。从雪儿的描述来看,今天下午的“约会”似乎并不圆满。不过她并没有因此而感到高兴,因为她已经意识到,江晓风是个很不错的男生,甚至可以算是优秀。目前社会的主流虽说是女少男多,但这个比例也是相对的,优秀的男生周围总少不了女生的倩影,就好像今天这样,江晓风要带一个女孩去孤儿院献爱心,她别说阻止,就连跟去的资格都没有。

  大海上的岛屿大多都是无人岛,但如果你没有及时宣示主权的话,就算在你家门口也有可能被人捷足先登。

  江晓风也有些发懵,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也许是吹了冷风的缘故,他的脑袋今夜装了些浆糊,眼睛看起来像星星一样——这不是说他的眼睛看起来很明亮,而是说他的目光看上去很遥远。

  …………

  第二天早上,江暮雪发觉床便大了,自己就算翻一个身也不会掉到下去,睁开眼睛一看,原来是床上少了一个人。邓丽娜依旧是老老实实的龟缩在一个角落里,自己却占了原本两个人的位置,还把手和脚都放在邓丽娜身上,睡了个大字型。

  这天早上,生物学院继国庆凶杀案之后又爆出一个惊人的消息:学院的第一美女,陇大四大校花之一的林筱竹已经名花有主了。去二食堂吃早餐的人都看见,林筱竹亲亲热热地依靠在一个男人身边,满脸幸福地买了两根油条、两碗豆浆,外加一份炒粉、一个卤蛋、一条香肠和两个馅饼,并且还是林妹妹自己掏饭卡给的钱。

  眼见者还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当时发生的情形:“和前几天不同,这次肯定是有主了,我敢百分之百确定!先是挽着手的,林妹妹双手挽着男方的胳膊,打完饭以后因为要拿东西,就只有手牵着手走了……哎呦诶,小俩口这个甜蜜啊,看得我都眼馋了!”

  旁边有哥们不满:“你小子本来就是八辈子没见过女人的色鬼转世,哪个女人你见了眼馋啊!”

  描述者解释道:“这次可不一样啊,你没见到林妹妹那双白白嫩嫩的小手落在那个又黑又粗的熊掌里,是个男人都心疼啊,我要是能够拉一拉这只小手,让我这辈子不看小泽圆也值了!”

  吃不到的葡萄未必都是酸的,男生们用自己的切身感受向那条俗语提出了质疑。但在校园的另外一边,这条新闻的正面效应就要显著得多了。

  在女生们看来,这无疑是一个让人振奋鼓舞的新闻。校花是学校女生的代表,但同时也是压在女生头顶的大石。校花不像学习成绩,只要努力就可以争取到,容貌美丑是爹妈给的,除非去做整容,否则美丽指数只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低。采摘掉一朵校花,等于毁掉了无数男生的希望,也就等于变相增加了其他女生的希望。江晓风在以后也许会有传说哥的潜质,但目前而今眼目下,他只是学校里一个默默无名的路人甲。用一坨牛粪就搞定了一朵校花,这简直是划算到家的买卖。

  八卦话题永远是校园网上的热门,在写手们正埋头码字造新闻的时候,林筱竹正拉着江晓风躲在荷花池边,一块一块喂他吃馅饼。“Loverwanttoleftalone”(注1),林筱竹把这个消息当成私人秘密藏在心底,暂时连闺蜜都没告诉,完全没料到连男生宿舍的蟑螂都在谈论。

  二十一世纪初的某天清晨,太阳依旧从东边升起,没有假期也没有考试,一切都和往常一样平常。多年以后,人们回忆起20xx年10月10日的清晨,脑海中出现的只会是一个空荡荡的日期,历史系的人应该能联想起武昌起义与《双十协定》,而音乐系的人大概还会想起敦煌石窟的燕乐半字谱;但在林筱竹的眼中,这是一个在许多年后还能小心翼翼去回忆和品位的早晨。

  “我是不是很像动物园里的河马,嘴巴就是一个无底洞?”江晓风问道。

  “吃得多,力气大,可以保护人!”林筱竹从小就没有爸爸,不清楚男生的食量应该是多大,但她见过漫画里男生吃饭都会吃光好几个海碗,所以她真的是把江晓风当成河马来喂。

  “那我应该多吃点菠菜,这样可以变超人。”

  “那可不行,不要太多肌肉了,像未来战士一样,怪吓人的。”林筱竹笑着说道:“我要去上课了,还是那个金鱼叔叔的英语课,他老爱提问我怪问题,你还陪我去吗?”

  江晓风吓得赶紧摆手:“我又不是北大的学术猫,随便去蹭别人的课不好的,还是在这里等你吧。”

  “这样啊……”林筱竹失望的表情溢于言表。这是她第一天约会,牛皮糖一样粘在一起,一下要扯开拉得疼。

  “我上个学期四级就过了,偶尔逃一下课应该没问题吧?”林筱竹眼珠一转,笑着说。

  江晓风刚想说话,电话却响了,拿起来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我是丁菱的父亲,我女儿昨天晚上没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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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Loverwanttoleftalone”——情侣需要私人空间。梁思成与林徽因约会,徐志摩常跑来当电灯泡,于是梁便在房门上写了这句话以谢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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