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件事情

  将喝醉酒的父亲送回家之后,丁菱坚持要下楼送江晓风一程,用她的话来说,脑子里晕晕沉沉的,出来吹吹河风比较舒服。()

  时间还不到九点钟,繁华的锦城还远没到夜静人宵的程度,只是丁家住的地方有些偏远,走在桂花路上,灯光昏暗,路上少人行走,闻着正浓的夜花香味,丁菱感觉今夜自己有些说不出的奇怪情绪,整个人似乎都有些心浮意燥。不知道是不是喝过了酒的缘故,今夜一直滔滔不绝的江晓风此时却格外沉寂,只是安安静静地走路,气氛一时间居然有些尴尬。

  “今天晚上谢谢你,我爸爸很高兴,只不过喝得有点高了,你下回不要再给他送酒了。”丁菱试着想打破沉寂。

  “老人家心中有块垒,借我的酒来浇去罢了。”江晓风说。

  丁菱奇道:“你又怎么知道?”

  江晓风道:“芭蕉不展丁香结,同向春风各自愁。有些事情父亲不会和女儿说,但同为男人,我却可以感受到。”

  丁菱不想继续这个话题,转口问道:“你今天为什么送了这么贵重的一瓶酒给我爸爸?比黄金还贵的酒,我可付不起这笔钱。”

  江晓风笑道:“不过是穿肠之物,偏偏要打上千金万金的标签,难道真要卖个天价,这酒就不喝了?你是我的客户,我当然要做好客情。”

  丁菱也笑了:“你把我当成客户,恐怕是要亏老本的了,你就是把我卖了,也别想收回投资。”

  江晓风道:“酒已经喝了,现在后悔也晚了,我也不要你还钱,只要你帮我做三件事情,可以吗?”

  丁菱戏道:“莫非也让我给你画眉?”

  江晓风摇头道:“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锦城以美食闻名天下,我要你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请我吃锦城最好吃的特色美食,怎么样,没问题吧?”

  丁菱笑道:“真不知道为什么你对吃的这么感兴趣。最好吃的小吃?锦城美食虽多,但像叶儿耙、钟水饺、凉粉、兔头、锅魁等,都不过是街头小吃,我怕入不了你的法眼,而且要说什么是最好吃的嘛,我也说不出来。”

  江晓风道:“非也非也,锦城最好吃的东西是担担面,而且必定要是风尾桥头陈记的担担面,那里的地方狭小,位置又偏,很少有人知道,但我保证,在那里吃过担担面的人,这辈子都不会再看一眼别的面条了。”

  丁菱有些犹豫:“能不能换一个东西,要不我请你吃公馆菜吧。我昨天跟你说过,我是真的不喜欢吃面条,是真的。”

  江晓风摇摇头:“就当是为我,好吗?就这一次。我保证,你闻到那个香味,一定会食指大动的。”

  “当是为你?”丁菱抬头盯着江晓风那张躲在树影下的脸看,虽然光影昏暗,但江晓风那张仿佛工艺品一样的脸庞上,一双眼睛闪烁着炯炯的光泽。

  江晓风有些尴尬的咳嗽了两声:“我的意思是说,我请你喝了酒,你应该陪我吃顿饭吧。”

  丁菱沉吟片刻,好像下了决心似的点了一下头:“那好,我就陪你去吃一次,明天下午你给我电话吧。”

  ……………………

  刚回到宿舍,江晓风的第一个愿望就被无情的现实给无限期的延后了。因为他刚一进门,张颖的电话就心急火燎地追着打过来了。

  “我是张颖,你今天晚上干什么去了?”对方的口气很冲,心里面好像压了很大的火。

  张颖是谁?江晓风想了好半天才想起那个对自己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女辅导员。他不怎么记仇,尤其不记美女的仇,所以他在很大度的忘记掉昨日那一点小小不愉快的同时,也很自然的将自己的第一个名义上的老师给忘掉了。

  “哦,是张老师啊,不好意思没听出你的声音来。今天晚上我和朋友一起吃了个饭,现在刚到宿舍,怎么,你找我有事?”江晓风很奇怪张颖半夜三更打电话给自己有什么事情,难道是知道自己去见“老丈人”了,专门跑来警告自己学习期间不能早恋的?

  “什么事?昨天我不是跟你说过,今天晚上到三教小礼堂开会的吗,你为什么没来?”

  为什么?当然是忘了。从昨天晚上开始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江晓风把这事儿忘了个干净,此时面对张颖咄咄逼人的姿态,他一时有些不知如何开口。

  怎么解释?不如反咬一口,说:“我昨天叫你的时候你头也不回的走了,也没告诉我三教在哪里,让我怎么去?”这个念头只在江晓风的脑海里稍微闪了一下就被他硬生生地压下去了。开什么玩笑,面对一个愤怒的女人,就算是真有道理你也说不清楚,还想胡搅蛮缠过关?所以,江晓风略一思索还是老老实实坦白检讨了自己的错误。

  对于他的解释张颖并不意外,只是冷笑了两声:“别以为家里有几个钱,就可以在学校里享受特殊待遇,让我对你搞差别对待,我告诉你,在我这里所有学生都是一样,别想我对谁另眼相看。”

  江晓风实在不明白辅导员为何对自己这么大的偏见,心想你自己说要一视同仁不搞差别对待,那为什么每次跟我说话的时候都跟吃了火药一样,难道你真是天犬星转世,遇谁都一副狗脸?

  “新生明天开始军训,要一直军训到国庆节,也不用做什么准备,明天早上八点钟带上衣服到西区老足球场集中,你要是有时间先去剪个头发,否则到了军队以后,男生头发过长的都会统一剃成平头,没有人能例外。”张颖冲冲的说。

  “明天?”江晓风下意识地问道:“明天我有点事情,可以晚两天吗?”

  这话一出口他就后悔得想拿大巴掌抽自己嘴巴。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毫无疑问,回答他的还是张颖标志性的冷笑,江晓风心想这丫头家里大概是卖冰淇淋,别人是出口伤人,她是出口冻人。没有办法,江晓风唯有跟丁菱打电话,把事情大概说了一遍,然后等军训完之后再重新约定时间。

  “军训?你还真是大一新生啊?”丁菱稍微有些吃惊。江晓风的表现看起来成熟得有些过头了,尤其是经过今天晚上,丁菱发觉自己越发看不清这个不知道算男人还是男孩的人了。

  有同样疑问的不止丁菱一个。第二天,江晓风早早的来到足球场,由于周围没有一个他认识的人,遂唯有一个人孤伶伶的站在“文学与新闻学院”的旗下,可没想到还不到十分钟,已经有十几个女生凑上来叫他“老师”了。江晓风唯有一遍一遍的跟女孩们解释,说我也是大一的新生,是你们的同学,可千万别把我叫老了,结果女孩们都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嘻嘻哈哈的笑着,围着他七嘴八舌的问话。

  出于对部队理发师傅手艺的不信任,江晓风连夜跑去把头发剪短——幸好老妹昨天中午就回来学校了,否则这位喝得起百年国酒的江家太子就要连理发的钱都给不起了。剪短了头发,让他看上去更精神一些,也要更稳重一些,此时站在一帮长发飘飘的十来岁的大男孩里面,他显得稍微有些老男人。

  在操场上被一群女生包围着,看上去有些碍眼。这年头,大一的女生都是些尚未宣示主权的稀缺资源,江晓风一个人“霸着”一大群,很快就有人出来“主持公道”了。

  “哥们,你也是广告的新生?怎么我没见过你啊。”一个身材高大的男生迅速cha进花丛中,貌似亲热的搂了搂他的肩膀。九月的锦城已经开始入秋,晨风中带着一丝寒意,这个身材高大的男生却还穿着背心短裤,站在江晓风前面比他还高出小半个脑袋,手臂的肌肉显得很结实,身上还散发着浓郁的汗味。

  “我叫雷耀文,你叫我雷老虎好了。你是哪个寝室的?”

  “江晓风,”江晓风主动伸右手跟他握了握,顺便把雷耀文的胳膊从他肩膀上拿下来——这家伙的胳肢窝居然有狐臭。

  “我也是前天刚到的,学校安排我住在桃源公寓,昨天开会我有事耽搁了没去成。说起来你还是我见到的第一个同班同学。”

  雷耀文也是初来乍到,并不清楚桃源公寓是陇南大学最好的学生公寓,居然颇有些为江晓风抱不平的意思:“这学校,真JB瞎搞,一个专业的哥们干嘛要分两边儿住,搞得来了好几天了连同班同学都不认识。来来来,我给你介绍介绍班上的哥们儿,都是自己人,认识就一句话的事儿!”说着硬是把江晓风从万花丛中拉了出来。

  江晓风被雷耀文从女生堆里拉到了男生堆里,算是归位了,而一些正和他聊得欢的女生,也稀里糊涂的跟了过去,很快就和年龄相仿的男生打成了一片。由江晓风作媒介,广告班的男女学生在学院扫盲舞会之前就有了一次很融洽的接触,对防止系里的“水土资源流失”和“土地荒漠化”起到了很好的预防作用。

  足球场的边上站着一群男生,人数大概有二十来个左右,江晓风看着,知道这就是自己今后四年的同窗了。文学院的男生数量相对较少,广告系的性质有些特殊,男女比例基本能够达到一比一,在学院里算是生态平衡的专业了。都是些年轻人,大家把名字报了一遍,点个头算是认识,再搭着肩说两个笑话就算是老朋友。

  看得出来,虽然认识也只有几天时间,但雷耀文在这群半大孩子里已经算个头了,虽然还没有正式选过班干部,但无形之中他的言谈举止颇带了点班长的风范。除了他之外,让江晓风记忆深刻的是一个小个子的男生,似乎有些害羞,总是躲在人群后面,只不过时不时抬起头看看江晓风,目光中似乎包含了些奇怪的东西。

  “老幺,老躲着干嘛,又不是大姑娘,出来给lao江打个招呼啊。”雷耀文上前一把将那个小个子男生扯过来介绍:“姚文华,睡在我上铺的兄弟,以后有事情尽管找我,我不在就找他好了。”

  “你好!”江晓风笑着跟他握了握手。姚文华的手滚烫滚烫的。

  “你在发烧?”

  “没有,我这人体质有些特殊,体温偏高。”

  “甭管他,丫就是一个药罐子,整天抱着中药喝。不过我说老幺,你改天真该去查查艾滋,你要在我头上睡四年呢,可别半夜尿床把我给传染了!”雷耀文大声说道。

  “去死!”姚文华踢了雷耀文的老虎**一脚。

  不到八点钟,人就到齐了,而前来接人的军车九点左右才姗姗来迟,惹得许多学生都抱怨不已,就连辅导员张颖都皱紧了眉头,唯有江晓风依旧靠着球门柱微笑着,脸上没有任何不耐烦的表情。

  “这小子,似乎也没有他爸爸那么可恶……”看着江晓风那副悠然的表情,张颖心中忽然没来由的一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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