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好奇害死猫

  上班时间有三多:车多,人多,小偷多。()

  毛召财从来没有受过朝九晚五的公交罪,此时也发觉一身酒味汗臭的自己,挤在衣着整洁的上班族中间实在别扭。靠后门的地方太挤了,他想挤到公交车中部去,可旁边一个穿着白色套装,提着金鱼包包的女白领好像防贼一样盯着他,让他不敢轻举妄动。更让他难受的是,他总感觉有一双狠毒的眼睛在偷偷观察自己,可等他四下寻找的时候,却什么也发现不了。

  还没等他搞清楚这是不是自己的幻觉,车上就开始闹起来了。

  起因是一个乘客买票的时候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了,掏出电话来报警。这种事情司机也有经验,把车停在路边,关上门不让人下车等警察来处理。车上的人有的闹着说要上班让司机开门,有的打电话回公司请假,有性子急的当场就指着失主的鼻子开骂了,说他自己没保管好东西却让整车人都跟着受罪。毛召财倒是无所谓,反正他不用赶着上班,又是头次遇到这种事情,有心看看警察要怎么处理,兴致勃勃地待在一旁没啃声。

  过了二十多分钟警察才到,了解了情况之后便开始对失主周围的人进行了简单的检查——警察同志也知道,这种检查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哪个偷儿会傻乎乎的把赃物留在自己身上的。

  毛召财原本没有挨着失主的,出于好奇看热闹的心里挤过去的,一看要检查,乐呵呵的把自己的裤兜翻出来看,嘴里还说道:“你看你看,不在我这里吧,我这人从来不用钱夹子的,每次把钱分开放,要掉也不会全掉了……”可话还没说话,脸色忽然一变,右手从裤兜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男士皮甲来。

  “哦——”周围人同时发出一声感叹,并立即与毛召财拉开了距离。

  “不是我,真不是我……”毛召财吓得脸都白了,他做梦也没想到凑热闹会凑出这种祸事来,一双能把砂糖板栗炒熟的铁手竟然发起抖来。

  这么积极配合的“小偷”自己还是第一次遇到,看了看毛召财那张白得发青(吓的)的嫩脸,警察也感觉到事情应该没这么简单,这乡下的傻小子可能真是被旁人栽赃的。但现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可能不进行处理,上班时间一个大客车停在路中央也太阻碍交通了。警察看他那耸样也懒得上了,就说:“不管怎么样,你们俩跟我回局里做个笔录吧,东西找到了,我们也要写报告的。”

  此时毛召财哪里懂得“做笔录”和“逮捕”的区别啊,他连*安局和法院的关系都搞不明白,在他心里面进了号子就等于定案,这辈子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听说要带他走,一把得推开众人拔腿就跑。

  警察一看也傻眼了,要是这种情况都给对方跑了的话自己哪还有脸面穿这身狗皮,赶紧跟着追上去。上班时间车多路堵,毛召财不敢走大路,尽往小胡同钻,可他对周围的一切又不熟,三拐两拐进了死胡同——周围全是六层高的小楼,自己没有师傅的本领,是肯定翻不过去的。听得追兵的脚步越来越近了,毛召财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好奇害死猫,我凑这热闹干啥啊!

  忽然听到胡同拐角的那头发出一声惨叫,然后好半天都没动静,毛召财壮着胆子走过去看看究竟。这一看不要紧,吓得他立即晕了过去——那个跟了自己好几条街的警察倒在血泊中,脖子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割断了一大半,歪歪斜斜的耷拉在一边,眼睛兀自瞪得大大的,好像在生前见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物,虽然人已经死了,但身体在末梢神经的作用下兀自一丝的抽搐。

  我们自幼就立志要除暴安良的猫大侠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晕血。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毛召财才被人叫醒,发觉日已西斜,华灯初上。这条小胡同在两栋居民楼的后边,由于实在太偏僻,平时少有人迹,居然一直没有人发现这里发生了一起恶性谋杀事件,在昏迷期间,他竟狠狠地补了补瞌睡,一觉睡到了傍晚。

  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正蹲在自己身旁,盯着自己看,毛召财晃了晃脑袋,努力回想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怎么会有具尸体,你又是怎么晕过去的?”青年问道。

  “诶?不,人不是我杀的!”毛召财大声叫道。

  “那你告诉我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毛召财心惊肉跳地打量着眼前这个青年,琢磨着这估计是个便衣,不敢大意,老老实实把今天发生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他一直在追我,追到这里没路了,我忽然听到一声惨叫,回头看时就见到他被人杀了。我这人晕血,当时就晕过去了,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你要抓我回去的话可一定要帮我说说话,我顶多算是畏罪潜逃,我可没杀人啊!”

  说着,毛召财已经乖乖的把双手递上去,等着对方给自己带上了。两相权衡,他宁可认个daoqie罪。

  “抓你回去?我把你抓到哪里去?”

  “你不抓我?你相信我没杀人?”毛召财的眼睛里开始冒星星。

  “你晕成这个样子,从死者的伤痕上来看,凶手应该不会如此胆小吧。”

  毛召财脸色一红:“我这人胆子不小,就是有晕血的毛病而已。不过这个人千真万确不是我杀的。”

  “这个我信,而且这个人死得实在古怪,从他脖子上的伤口来看,不像是锐器割伤,倒更像是被野兽咬伤的。”

  “什么?还有这种事情?”毛召财奇道:“听说城市里有些人喜欢养一种大狗,叫什么藏獒,最喜欢咬人了,难道是狗把他咬死的?我只听到人声,可没有听到狗叫啊!”

  “不是狗。就他这一米八几的块头,还配有警棍,别说狗,就算豹子都不可能轻易咬掉他的脖子。而且他全身的血都快流光了,估计失血大概超过有四千毫升,可从地面的血渍很小肯定不超过一千毫升,不知道他那其余的血都跑到哪儿去了呢?”

  “血不见了?难道有人做血豆腐?”毛召财开始充分发挥他的想象力了。

  对方没有跟着他的思维走,转而问他:“你现在已经醒过来了,两条腿还在发软吗?别告诉我你已经没力气走路了。”

  “可以可以,我马上就走,我一整天都没回家了,这次师傅肯定要骂死我了。”毛召财一叠声地回答:“不过你确定我跟这件事没有关系了,以后也不会来找我麻烦,抓我回警察局了吗?”

  “我又不是警察,抓你回警察局干什么?”对方莫名其妙地回答道。

  “什么?你不是警察跑这里来干什么!”毛召财一个鲤鱼打挺就地跃起。

  “我恰好打酱油路过这里而已,嗅到这里的血腥味很重所以进来看看,看见你躺在地上就把你叫醒,我可从来没说过我是警察。”

  毛召财长松了一口气:“哥们你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这次肯定要被抓紧号子里去了。不过如果到时候有警察找上门的话哥们你可得帮我作证,这件事情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算了算了,我还是赶紧走人好了,这件事情沾上了恐怕就扯不清了。”

  青年笑了:“虽然我相信你,但要给你作证我还没这个资格——我并没见到犯罪现场,除了证明你晕血之外,我好像什么也证明不了。而且,现在你要走也晚了,来不及了。”

  “为什么?”

  “杀人案诶,可不是小事,我刚才就报了警。现在和你说了半天话,估计警察已经到了。”

  “什么!你你你,你不是毁我嘛!”毛召财大声叫着就要往外跑,一阵急促的警笛声骤然响起。

  “完了完了,像我毛召财一世英名,竟然要毁在你的手里。”

  “什么?你就是招财猫?”青年问道:“你是不是鹰爪门的弟子,有个师兄叫什么比武招亲,还有个师傅叫做祖千秋?”

  “你……你怎么知道的?”

  “这个……说来话长,我现在和你嘛,好像也有了点名分关系了,具体情况你可以去问你师父,对了,我叫江晓风。”江晓风苦笑不已,一天之内,他竟然把鹰爪门所有弟子都见了个遍,莫非自己和这个什么鹰爪门是真的有缘分?

  …………

  本来约好了晚上要去锦江宾馆**,但江晓风考虑着就这么双手空空的去不太好,便为自己的便宜老丈人准备了份礼物。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的,谁想回来的时候居然遇到了这么一摊事儿。这是一起恶性凶杀案件,而且死者还是一名人民警察,虽然他很幸运,没有像猫大侠一样被当成犯罪嫌疑人拘留,但作为现场的第一发现者,也少不了被仔仔细细盘问了好半天,并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才得以脱身,再一看时间,已经晚上七点半了。

  锦江区警察局距离锦江宾馆倒是不远,抄小路跑过去也不用十分钟,但问题是现在已经迟到了半个小时,那万大师姐,该不会真的把自己丢到河里喂鱼吧?<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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