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完结篇

  落落、邑、贝贝

  贝贝长我一级,每年入秋时,大学三年级的学生都要随校去敦煌旅游。我的旅行袋为贝贝收拾行袋,牛仔裤、棉布衣被、我的旅游鞋,因为贝贝只有高跟的凉鞋或者尖头皮鞋,还有内衣裤,长翼卫生巾,卫生纸两卷,几包香烟,用军用壶装的白兰地,几瓶矿泉水,最重要的是数码相机,V8,一个普通相机,一打柯达胶卷,三星的笔记本电脑,还有一个护领。

  勿须多嘱咐些什么,自然有许多她的崇拜者会小心翼翼的照顾佳人。候车大厅里,有人卧地而眠,有人看书报,或者听CD,再或者哄弄着孩子,吃东西,也有相依偎的即将远行的恋人。我坐在形形色色的人之间,对面一对母女,母亲拥吻着女儿,半成年的女儿扭捏的反抗着,脸上挂着羞涩的笑容,似乎很快乐。女孩儿赤着脚穿着凉鞋,脚有些发青,应该是今日午后雨水遗留下的结果,或者她在来的路上趟过凉水,母亲用手捂着女儿冰凉的脚。女孩儿害羞的四处乱看,触及我的目光我冲她点头示意,她惠心一笑低下头去,向母亲怀里缩去。

  似乎是从有记忆以来,我就没有得到过任何亲人的拥抱。用双臂抱紧自己,记起了永且,还有贝贝,抬头看着贝贝,她亦正看向我,向我走来,轻轻抱了抱我,“好好照顾自己”“我很快回来。”在同行人诧异的目光中,低头亲吻我的额头,然后随人群消失在检票口。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命运。我并不认为今天的生活有什么不好,或者有父亲的生活未必适合我。我独自一个人坐在酒吧的角落里,那里有株长相奇丑的仙人掌,但仍有存在的价值,把白兰地当作白开水喝,偶尔用白兰地浇灌仙人掌。舞台上的乐队很吵闹,便秘的声音实在让人无法忍受,我摇晃着推开酒吧的门,大街上夜行的人依旧络绎不绝。歪歪斜斜回到学校,在操场的秋千处坐下,晕晕的荡起秋千,童年的孤独让我练就了即使没有人帮忙,依旧可以把秋千荡得很高。我喜欢那种扑向大地又飞向天空的迅速感觉,疯狂不压抑,迅速的飘起又荡落。我看见自己的裙摆迎风鼓起,落下拍打赤裸的小腿,脑子一片空白,仿佛闻到了童年家门口栀子花的香味。身体随秋千起落,头发散开拍打手臂,风从头发、衣服钻进皮肤里,像是情人的亲吻,填补皮肤的饥饿。慢慢的秋千轻轻停了下来,我抱着绳索,嘤嘤地哭泣,泪水顺着脸颊滑下来,我想是酒精需要一个流出身体的途径,所以它选择了从未走过的通道——眼睛。轻轻随秋千摇晃,闭上眼睛,轻轻地,周围很寂静,只有栀子花的香味,大概还未出世时,我就这样在母亲的*里度过的十个月吧,也是这样孤寂。我想,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又想,我真的什么也不需要吗?

  落落,你睡了么?有人轻拍我的肩膀。

  我半眯着眼睛,又闭上眼睛,努力回想与我说话的男人的名字,半晌,我睁开眼睛。

  函?好象是,是贝贝的男性朋友之一。

  于是,我,函,还有一个叫邑的特别男子,找了一家只在晚上10点以后开业的大排挡。要了牛肉片、羊肉片、冬菇、冻豆腐、生菜、耗蛎、还有塑包啤酒,我点燃火锅炉,看着水慢慢沸腾。周围很热闹,划拳声、咒骂声、酒瓶相碰声,还有服务员的吆喝声。我们倒是很静,各吃各的,偶尔抬头凝视邑浅棕色的眼眸,有时边喝酒边四处乱看,收回眼神时又瞥向邑,恰巧他也会正在看着我。我冲他咧嘴笑笑。眼神这东西是很奇妙的,我知道好好利用会抓住一个男人的兴趣,也就有机会让暧mei的情愫产生。邑的眼睛很漂亮,像我的乖乖——我在街边拾到的白色流浪小猫,乖乖也有很漂亮的半月形的浅棕色星眸。

  邑,递给我那瓶啤酒。我盯着他的眼睛。

  他很温暖的微笑,打开那瓶酒,仰头喝了一口,递给我,说,还不错。

  我笑了笑,瓶口上还有他刚刚留下的唾液,和他唇的温度,这还不算间接接吻,我也仰颈灌了一口。

  邑是很英俊的男子,是大学四年级与英国一所联谊大学交换来的优秀学生。他邀请我看他为主力的篮球赛,或者去听他主持的辩论赛。他把我的文章在网上张贴,引起很大反响,于是有了很多仰慕和嫉妒我的人。有时候,他在篮球场上练投篮,留我在阴凉处打秋千。他说,他喜欢我打秋千。他说,他喜欢我打秋千的样子。他说,我就是那天晚上那样子飘进他心里的。

  他在食堂里请我吃饭,喜欢先喝一口我的饮料或者是啤酒,偶尔给我讲英国的学习,还有曾经的英国女友,包括他还不错的家庭。我偶尔沉默,偶尔偎在他的怀里听他的心跳,坚定有力。他也亲吻我,但并不经常,是强烈侵蚀的掠夺的吻,有力又具有毁灭性,与我一起时常常是邪恶的,我想,那才是他的本质。在众人面前则把自己伪装得很好。他喜欢听理查德的钢琴曲,喜欢用MSN上一些全英文网站,喜欢看吴宇森和吕克•贝松的片子,这类型的双重性格,我猜想他的星座一定是双子座,只有双子座的人才会阴晴不定,满怀心事。

  他对我说,我爱你。态度似乎很认真,没有虚伪与假设。

  我想了一会儿,回答道,因为你还没有遇见贝贝。

  他说,不必什么贝贝了,我只想毕业后找份工作,把你娶回家,看你一天天老去,每天陪你荡秋千,尝你所喝的每一样酒水的第一口。

  这个男人很盲目地喜欢一个女生,他或许还没意识到他正在向一个刚认识一个星期的女孩子求婚。我想起那些白痴的安徒生或者格林童话,王子和公主过上幸福的生活。很不幸,世界上还没有像我这副德行的公主。

  他亲吻我,很珍惜的亲吻,然后离开靠在我胸前。他的心跳声鼓动我的耳膜,拥有一点阳光又夹杂阴暗的属于他的气息包围着我,我并不清楚该对这个男人如何评价,或者,问题不是该不该爱他,对我而言,多爱一个人无所谓,结果如何也不要紧,问题在于我该如何去爱他。

  落落,我想我爱你比我知道的深刻,我从没想过,我回真的爱上谁。

  一星期后,贝贝的洗尘宴上,我把邑介绍给她。我看见贝贝眼中闪过奇异的光芒。贝贝不再拥我入眠,甚至不曾与我共同饮酒。我亦没有见到敦煌的任何照片。虽然她脸上的笑与邑出现以前是一样的,但我和她都知道,什么东西不一样了。我学会了用淡然的眼光看她,学会了防备她与邑接触。深夜里,我一个人抱着乖乖,赤着脚在操场上慢慢地走。

  邑与贝贝见面时不说话,冷冷地,眼中有对峙,气氛并不协调,那眼睛里的对峙正是邑心里挣扎的表现。贝贝很优秀,是校学生会的干部,是校四大主持人之一。她的活跃与美好是令人渴望的,随着时间积累,我心底的不安渐渐扩大。

  一场新年的盛大舞会,邑与贝贝同为晚会的主持人,我坐在角落里看着白光灯下的他们,邑清晰有力的声音,贝贝因吸烟而略带沙哑的声音传进我的心里。那天晚上我在邑的单身公寓里等他,渐渐睡去,梦见童年的栀子花,以及门前的大槐树,还有乖乖忧郁的浅棕色眼眸,我游荡在四处,寻找什么,又不十分确定。然后我看见操场的秋千,空荡荡的在那里独自摆动,空寂、孤单又静谧。

  邑开门的声音迫使我张开双眼,我看见电脑显示的时间是凌晨三点。庆功会开了许久吗?邑的领带歪斜着,白衬衫的扣子开到胸前,西装外套斜勾在肩上。

  邑径直走向我,避开我的眼睛,慌乱地吻我,他从未如此慌乱过,他的唇间又多了种味道,是夜魅的香水味,这种香水是我送贝贝的生日礼物。心下十分了然。一直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我却反而平静了。

  他呐呐着,失去了往日的从容与不羁,我看着那张对我唇齿攻击的男人的脸,十分陌生,是与两星期前承诺娶我的男子完全相异的两张面孔。

  冷漠的声音对他说,快睡吧,我回去了。他愣在那里,我快步几乎是小跑般回了宿舍。贝贝正缩在被子里,凌乱的头发散在外面,苍白的脸,红肿的眼睛盯着我,那眼睛里有许多东西,得意、失望、焦虑和恐惧,或者还有别的什么。我走进浴室,把自己放在冰冷的浴缸里,扭开水龙头,冰冷的水进入身体里,水渐渐覆盖全身,淹灭身体每一寸肌肤,包括每一个yu望。冰凉刺骨的凉水在秋天里演绎。我慢慢将整个身体沉在浴缸里,摒住呼吸,水从耳朵里,眼睛里挤进身体,我把身体缩成一团,全世界都是灰暗,又变成了一个人飘荡的日子,曾经,或许我还有机会,有一个情人,又有一个朋友,到如今,我又成了一个人。水里没有任何声音,渐渐地,已经没有寒冷,只剩下平静,像死一样平静。我想不出自己生活的道理,只是生命既然到来,就应该活下去,虽然已有许多人离我而去,我又想起我的母亲,那个陌生的女人,她穿着白色长袖的长裙,披散着湿湿的发,用秀美的眼睛凝睇我,鲜红的唇。续而又出现一个男人,英俊的容貌,他是我的父亲,也是我今日下午遇见的男人。

  我从浴室里走出来,乖乖从角落里慢慢走出来,忧郁的眸子在夜里变成了深棕色,迈着优雅的步子,目不斜视,甚至不曾睨视。径直走向我摩着我的腿。我打开电脑,在网上大骂一个男人,然后又一直说“我爱你”。他说,通过举止可以断定我是个阴郁的女子。

  我最好的朋友今天与我的男友发生了关系。我说。

  他发了个撇嘴的鬼脸,然后说,这种事情每时每刻都在这个城市里发生,没有什么稀罕的。我歪头想了一会儿,的确,这种事每天都有,我确实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但我很爱那个男人,并且也很爱那个女人。

  你一定很需要感情吧,需要从爱你的人身上吸取爱别人的力量。

  我想了许久,然后回答“是”。

  那你可以下线了,去睡一觉,醒来看见明天的太阳你就知道怎么办了。因为你只是深爱自己而已。

  我盯着发蓝的屏幕,感觉很刺眼,进了一个公共网站,有人在上面发帖子,有人在上面吵架,有人在互相问候,我又退了出来。关掉电脑,把湿的贴在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掉,抱着乖乖缩进被子里,轻声哄着乖乖,明天,太阳出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

  早晨很早醒来,阳光耀眼,贝贝还在睡,像个洋娃娃般美丽安详,卸去一脸防备和精明,单纯的如同婴儿。

  我涂了些粉和口红,精心打扮了一番,穿着米黄色的风衣和长靴,打车来到了他下榻的酒店。点了一份咖啡,优雅的品尝,等待他的出现。

  是的。他,正是昨天在这里一擦身而过的男子。那个年到中年却依然英俊的男子——我的父亲。岁月的沧桑在他脸上留下了皱纹,这个我从八岁起就不曾再见过的男子。他给我的唯一印象是珍惜有虐待的那张照片。

  或许,我可以报复他。但我又不确定我是否爱他,或者是恨他。我可以诱惑他,然后与他发生关系。或许我的肚子里还会有一块肉,一个生命,一团油腻腻你,令人恶心的肉。然后再告诉他,我是他的女儿,告诉他这个生命是他的儿子或外孙。

  我轻轻啜着咖啡,冷冷的想。这个世界或许并没有真正的意义。一切只是幻觉,人死后就没有了幻觉。

  接着,我看见那个英俊的男人径直朝我走来。他站在我面前,潇洒英俊,我很想说些什么,又觉得很艰难,我该说什么,“您好,先生”,或者“有时间么,先生?”,再或者“爸爸,这些年你过的好么?”

  “落落,你长的像极你母亲了。”

  他坐在我对面的座位上,点了支烟,吐出烟圈,皱了皱眉说。

  刹那间,泪水还是涌上了眼眶,我伏在桌上,抽动双肩,嘤嘤哭泣。原来,那个陌生的女人,那个美丽在残戾的女子,那雪白布满烟疤的女子真的是我的母亲,而眼前这个英俊的中年男人也的确是寄了十年抚养费给我的父亲。我还是会为他们心痛,会为熟悉的陌生人心痛。而我终究不是安妮宝贝笔下的女子。一切不过是虚假与伪装。我听见自己的声音低哑着说,“爸爸,我是落落。”

  一个人一生能爱几次?邑吸着烟,侧着他英俊的脸问我。

  许多次,永且、南方、格格,还有你和贝贝,我的母亲,我的父亲。我抱着乖乖,摸着它的毛,噢,对了,还有乖乖。乖乖满足地喵了一声,伸了个懒腰继续睡去。

  他看着我,我真的爱你。

  你遇见了贝贝。我轻轻陈述事实。对贝贝好一些,至少我爱你们。我看着夕阳一点点沉在树阴后,血一样的宣布黑暗的来临。

  然后,这个男人走出我的视线,也走出我的记忆。

  贝贝给我放她用V8拍的敦煌,黄色的神秘,以及宗教的肃穆,古老历史的痕迹。我一定会去的,独自一个人去,带着我的凛冽,去看一看那块美丽的土地。

  他是一个好男人,落落。贝贝透过黑暗打开她心里的一隅。我只是想认真的去爱一个人,为他驻足,为他做饭,为他孕育新的生命。我并不是你以为的那样冽烈,一直激烈和凛然的是你,一直都是。贝贝只不过是你太过希翼而产生的幻觉。落落——她哽咽着,既而又像兽一样低嚎,在黑暗中向我摸索,她的指尖沿着我的脸划过,浊音很重的叹息,我不过是这个城市里一个普通的女子。

  她抱着我入眠,我看着她略带苍白的面容,红润的唇,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夹杂着贝贝身体散发的烟味弥漫在黑暗中,我亲吻着她的唇瓣,低吟“贝贝,我爱你。”然而一切又都过去了。

  我的离开没有通知任何人,贝贝,或者邑。

  我独自一人飞向大西洋的某个岛屿,去寻找比基尼辣妹和穿花衬衫的少年,像很久很久以前期待的那样。我看着渐成一点的城市,一幕幕划过脑际。带烟疤的雪白身体,不吸烟的干净的永且,浅棕色眸子的邑和乖乖,英俊的父亲,还有周旋于男人间的贝贝。这个城市不再有什么值得留恋。

  我依照父亲与外祖父共商的意见,到国外去读文凭。

  我转了一大圈,又回到原点,我又是孤身一人,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网上有人劝我学着去质疑,学着适应平凡,并学会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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