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明天,我该搬走了

  刚刚还熙熙攘攘的人群转眼间已经散去,顷刻间只剩下李锋和林书茵两个人。两人站在原地略微迟疑了一会,便不约而同地朝着家或者说各自生活的那个格子走去。

  此时天色已晚,街上的霓虹已经把整个城市照耀的灯火通明,甚至把原本暗黑冰冷的天幕也晕染上一丝光明和温暖。这很符合现代文明的标准,却也带有无奈的一些特征:天空不再湛蓝,夜晚也不再黑暗,取而代之的是灯火通明,世间的一切都在混沌晦涩中变得模糊起来。

  林书茵望着满眼的七彩霓虹,轻轻地说道:“有人说在现在的都市里已经很难再看到月色和星空,因为城市的灯光和霓虹越来越明亮,相比之下月亮和星星则显得越来越黯淡,我认为说的很有道理,满街的灯火通明已经让人感觉不到夜的黑暗和恐惧,但同时也让人感觉不到夜的清幽和迷蒙。”

  李锋一边走一边抬头看了看深幽的天幕,沉静的声音在清冷的夜风中越发显得有磁性:“你错了,不是因为灯光太亮或是月色和星光过于黯淡。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现代人在夜晚面对的诱惑太多,终日被酒吧里的灯红酒绿所沉醉,在KTV里的轻歌艳舞中迷失,所以冷落了月色和星空。只有真正经历过寂寞孤独,并且在痛苦中彻悟的人才会真正明白月夜和星空的美。就好像捷克的前总统哈维尔曾经说过一句名言:‘病人比健康人更懂得什么是健康,承认人生有许多虚假意义的人才更能寻找人生的真谛。’一样,经历过痛苦的人才能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走在后面的林书茵听了李锋的话隐隐感到眼前这个一直以来让自己有些反感的男人似乎有过一段不寻常的经历,所以凝视着李锋背影的眼神里也逐渐变得柔和甚至有些异样,幸而李锋没有丝毫的察觉。

  此时此刻李锋正抬头仰望着夜空中悬着的一轮明月,半晌不语。林书茵不知道,自己刚才无意中的一番话勾起了李锋对往事的回忆。

  在李锋心里一直很坚定的认为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绝对不会比他更了解月色和星空,甚至从某种意义来说,在他的心里,已经把遥远的月亮和星空当成了和自己关系最莫逆的知己和朋友,因为在他自己身陷囹圄的三年里,正是它们默默地陪伴着他度过了一千多个不眠之夜。

  李锋清楚地记得,自己曾无数次在圣洁的月光里对自己之前的所作所为做出了深刻而痛苦的剖析,在经历了深入骨髓般的反省后开始彻悟。

  那段日子里他经常想起自己少年时代曾经反复诵读过的也是他最为喜欢的一部小说《基督山伯爵》,李锋觉得那里面的男主人公埃德蒙和他自己比起来是多么的幸运,因为他在身陷牢狱的时候至少心里清楚自己是无辜和清白,所以满腔炽热的复仇**给了他足够的勇气和信念,而自己呢?和埃德蒙相比,自己虽然不能说是罪有应得,却也不能算蒙冤受屈。如果要怨恨要报复也只能惩罚自己,然而无论如何都换不回飞逝的光阴,人生最宝贵的三年!

  其实无论是埃德蒙或是李锋,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实他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他们只浑浑噩噩地生活了一段,而更多的人则是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下度过了一生。

  过了好一会,李锋才从回忆里醒来,于是抬手看了看表,见时间已经不早,于是低沉地对身后的林书茵说道:‘时间不早了,该回去了。”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在夜色中传来愈发的有吸引力,甚至带有几分神秘。

  此时的林书茵怔怔地站在原地,仿佛着了魔一样,听到李锋的话才突然间惊醒,于是定了定神,而李锋已经默默地朝前走去,与是林书茵赶紧追了上去紧紧跟在李锋的身后。

  刚走了几步林书茵忽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轻轻地说道:“明天,我该搬走了。”

  说完之后林书茵不由自主地仔细看着李锋的背影。没想到李锋听了自己说的话之后甚至都没有停下脚步,头也不回地平静地回答道:“我知道。”

  林书茵猛地停下了脚步,此刻她的心里感觉到无比的失望,甚至涌起一股莫名的委屈和酸楚,尽管她原本心里很清楚,在米周出走以后,自己该马上从那栋原本就不属于自己的房间里搬出来,按照此前的想法她应该感到高兴才是,因为曾几何时她是多么的讨厌眼前的这个男人,也讨厌那个房子,然而怎么听到李锋的回答反而会如此难过?而且即使想也已经没有任何继续留下来的理由,因为孤男寡女只能出现在电影里,而对于自己和李锋而言,正像是古往今来无数的文人骚客和此刻悬在天际的那个冰轮的关系,即使一方倾注再多,两者之间不也永远不会有交集。

  第二天一早,李锋起床之后照旧完成了五公里长跑,当他结束晨练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林书茵已经收拾好了所有的行李和个人物品,整整三大包。林书茵见到李锋从房间出来,面无表情的说道:“对不起,我想趁你没起床之前搬出去,没想到还是吵醒了你,打扰了。”

  李锋淡淡地道:“没有,只是睡足了自然醒而已,我帮你拿下去。”

  林书茵倔强地摇了摇头道:“不用!我一个人可以!”

  李锋瞥了林书茵一眼,不再说话,径直走到她跟前两手各拎起一只箱子就往外走。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想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李锋看了看挂在客厅里的时钟,发现还不到七点,于是回头问林书茵:“是帮你搬家的么?”

  林书茵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李锋不禁感到纳闷,于是放下手里的箱子转身去开门。当房门打开的时候,李锋看到门外站了一个中年男人,此前从未进过,于是不免把对方仔细打量了一下。

  眼前的这个男人大约三十七八岁的样子,个子很高,不过从微微凸起的肚腩不难看出其身材已经略微有些发福,一身挺括的黑色西服,戴了一副金丝眼镜,脑袋上为数不多的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而且和脚上的皮鞋有一个显著的共同点就是都可以被潮女伪娘当做镜子,虽然此刻离李锋还有一段距离,不过还是有一阵阵古龙香水的味道和些许脂粉气扑面而来。

  从他的装束上就不难看出这是一个极其注重自身形象的男人,而且会让人不自觉的联想起奶油小生这个词儿。不过男人到了这个年纪还让人想起这样的一个词汇不免给人以有些华而不实和轻浮的印象了。

  那个男人见到李锋的时候似乎吃了一惊,脸上满是诧异的表情。于是也上下打量了李锋一番,之后还没等李锋开口,他抢先用近乎审讯的语气问道:“你是谁?”

  李锋一听心想一大清早就敲我房门,然后竟然问我是谁,有病是怎么着?

  于是冷冷地反问道:“你找谁??”

  金丝眼镜对李锋的回答明显不满意,于是用极其恶劣的语气回敬到:“我找林书茵!”

  李锋一听对方说出林书茵的名字,便回头用不无嘲弄的表情看了林书茵一眼。

  此时林书茵依旧站在刚才的地方面无表情地一动不动,于是李锋又转回头看了看眼前的金丝眼镜,随即闪身让开了道路让他进屋。金丝眼镜又狠狠地盯了李锋一眼之后才快步走进房间。

  金丝眼镜一进屋便直奔林书茵而去,其态度和刚刚在门口对待李锋的时候截然不同,转变速度之快、幅度之大犹如一个粗鲁的男子忽然接受了变性手术一样,还没到林书茵近前就迫不及待地展开了温柔似水、热情似火的语言攻势,让一旁的李锋瞬间体会了一次什么叫置身于水深火热之中。

  只听金丝眼镜殷勤地说道:“小林啊,你怎么能从学校的集体宿舍里搬出来呢?是,我知道,宿舍的一些女同学素质低下,道德品质也有问题。曾经对你采取了一些手段非常恶劣的人身攻击,这肯定是她们的错,你搬出来也有情可原。可你不告诉我一声就是你的不对了啊!你要相信我,我一定会倾尽所能的帮助你解决好所有的问题的,可你这么擅作主张就跑到外面来,这万一让别有用心的坏人趁机转了空子、占了便宜那该多危险啊!”

  说着用眼睛狠狠地斜了李锋一眼之后继续说道:“还好我及时赶了回来。昨天我一下飞机就直奔你的宿舍而去,一问才知道你已经从宿舍搬了出来,于是我左右一权衡决定先帮你解决住宿问题。所以昨天一整天的时间我就赶紧托了好多朋友在学校附近找房子,哎呦谢天谢地,终于被我找到了一处环境非常不错的两居室,装修也格外考究,精致又不乏情调,我相信……”

  金丝眼镜说着身子往前探了探,看那架势十足像一只饿了很久的老狼面对着眼前早已垂涎欲滴的一只雪白/粉嫩的羊羔,在大快朵颐之前一定先要用鼻子嗅一嗅其身上散发出的香气一般,之后降低了音调不无暧昧的说道:“我想,你住进去一定会很舒服。”

  说着两只眼睛死死地盯住了林书茵的身体,那犀利的眼神仿佛要刺破林书茵的肌肤进入林书茵的身体一样。

  林书茵下意识地放后退了两步,之后尽量用一种平静的语调以便能压制和掩饰住内心的厌恶说道:“非常感谢您的好意,严教授!真的,我由衷的谢谢您!不过我已经决定搬回学校的寝室去住,就不劳您费心了。”

  金丝眼镜似乎早就料到林书茵会推脱,所以显得不慌不忙,颇为老道地说:“哎,那怎么可以啊?你已经和寝室的同学闹的那么凶,怎么可能再回寝室去住?再说我昨天去看到你的铺位已经被那些人霸占,变成堆放杂物的地方了,你就算回去也无处可睡,更何况像你这样的一只金丝雀本来也不该委身于那个巴掌大的笼子里,整天和几只乌鸦关在一起啊,所以你千万别再推脱,就住到我给你找的房子那吧!”

  说着一只手拎起地板上的行李,另一只手则来拉林书茵的胳膊。

  这一下把林书茵吓得赶紧又往后退了几步,已经就要撞到客厅的墙壁,眼看无处可退,林书茵的声音里已经满是紧张害怕和掩饰不住的厌恶之情:“严教授!我说过了,再次谢谢您的好意,但是我不能接受!也请您别再为难我!”

  李锋从金丝眼镜一进屋开始就一直一言不发地站在一旁冷眼旁观,一会功夫就看明白了其中的端倪。眼前的这个金丝眼镜多半是林书茵的教授或导员,从那快要喷出火光的双眼就知道这老小子没安什么好心思,八成是垂涎林书茵已久,要借眼前的这个机会眼下要趁火打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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