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曲

  那是一个明朗的早晨,太阳在6点钟准时露脸,它首先烧红天边的云霞,接着照亮了一个名叫来凤镇的地方。这里的鸟儿飞旋在天空并向人们以示早安,空气都传来清香的味道。一位年轻小伙推开窗户,望着天边暗红的云霞突然沉默了下来。他叫麦洛霖,他总会被各种东西吸引,比如云彩、高山、或者山的那边。当他安静下来时谁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至少今天我们可以了解。因为今天他要告别父母和镇里的另一个孩子去远方一个叫聚武堂的地方学习。那里是大多数年轻人的神往之地,按照国家惯例,所有年满20岁的年轻人并且经过选拔就可以聚武堂习武,从此弃文从武报效祖国。就像我们现在的参军一样,但他们的规矩带有强制性质。

  他们的国家叫开元国,这个国家的人们习惯用太阳纪来计算时间。每一千年算一个太阳纪,按照他们的说法,他们现在的时间是第四太阳纪452年。这里的人们精于各种武学,如果说现代人把头脑都用在了科技创新上面,那么太阳纪的人们都把头脑用在了武学心法上。他们熟知人类与自然元素相同的地方,并且通过这些通道驾驭自然之力,他们也深知太阳对自然之力的影响,所以便用太阳纪来表示年轮以示尊重。经过长时间的习武锻炼,这里的人们普遍比我们要强壮。他们平均身高有2米6以上,并且孔武有力。他们长着褐色皮肤,扁平的脸颊,并且他们习惯不穿鞋。

  与麦洛霖一起的还有镇上的郑丰原。郑丰原出生武学贵族,他们家是镇里有名的习武名门。听说此镇之所以叫来凤镇还和他们家族有些渊源。相传郑家祖上曾有一位了不起的军师,也曾为国家立过汗马功劳。那是在第三太阳纪的时候,年老的军师告老还乡来到了今天这个地方,那时这里还只是个小村庄。军师给这个地方起名来凤镇以此来纪念他死去的妻子,他妻子就叫来凤。郑家的到来给这里的武学水平提升了不少。在郑家的带领下,村民们开始有了自己的造诣。他们开始修路,开办各种学校,扩大农业生产,经济水平比以前好太多。这都是郑家人带领出来的结果。人们不会忘记郑家的恩惠,按当地人的话讲,郑丰原是在大家的眼皮底下长大的。丰原小时候喜欢玩鸟,于是总能看见有个人带着他掏鸟蛋。在他生日时候总能收到各式礼物,这些礼物有为他量身打造的兵器、他最爱吃的甜糯米、甚至还有剑谱。在他成长的时段可谓赚足了眼球,而这位小伙也以同样的成绩回馈大家的厚爱。他是镇里公认最好的练武料子。当然,谁都不知道他爹帮了他多少忙,对于这些人们都不愿意去猜测,因为凭郑家在来凤的贡献足以掩盖郑家公子的天资。

  而实际上,丰原的天资并未完全表现在武学才能上。他其实非常聪明,并且有自知之明。他明白人们对他的夸奖出于什么目的,他觉得非常委屈。

  有一次,丰原跑到老师面前诉苦。“我非常讨厌这种感觉,”丰原抱怨说道,“仿佛我生出来就是为了接受赞美。有个家伙居然送了本剑谱给我做生日礼物,而他却硬要说那是乐谱。”他的老师来自于镇上的普通人家,在他3岁时便开始教他,与丰原已经相处十多年彼此成为了好朋友。丰原亲切地称他的老师为“花胡子老师”,因为老师下巴上的胡子居然螺旋状生长,这让丰原想起了春天的花朵。

  对于夸奖,丰原一直非常懊恼。除了向老师抱怨他有时还会找朋友倾诉。麦洛霖便是其中一个。麦洛霖来自于镇上普通人家,父亲是一名配药师傅,人们喜欢找他看病,于是在镇上小有名气。母亲是全职主妇。她有两个孩子,洛霖是老大,小的今年才5岁。洛霖的后脑勺有块拇指大小的疤,疤纹程螺旋状。有人认为这块疤不同寻常,认为那是“魔王的印记”。但他的母亲坚决说那是洛霖小时候不小心撞的。

  与丰原的性格不同,洛霖喜欢安静,他的性格偏内向但好于思考。而丰原喜欢交朋友,并且谈吐风趣。有人认为他们两个在一起性格恰好可以互补。事实也证明了这点,丰原一直把洛霖当最要好的哥们看待,他喜欢找洛霖谈话。而洛霖通常会静静地听着,最后总是洛霖帮他出点子。出于回报,丰原经常会带洛霖去他家玩。他会带洛霖去参观他家的武学馆,而那里挤满了练武者。丰原会带洛霖看一般武学者看不到的剑谱,这会触犯郑家家规,但丰原喜欢这样做。他们经常还会去另外一个地方,那就是文学堂。这家学堂是由郑家和镇上人家一起承办。学堂按照镇上人口规模承办的。镇上的孩子都在这上学,这两个年轻人也在其中。顾名思义,文学堂主要讲授理论,如兵法、道法、礼法、武学伦理等。而武学堂讲究实用,练兵、铸剑、修行等。在文学馆,丰原依旧像个少爷,他喜欢在这里行使他的少爷作风。

  每当走到女生练习室窗户时,他总会故意放慢脚步,然后回头仿佛看着远方,嘴唇微张,露出洁白的牙齿,接着右手开始模头发并且从头摸到尾。往往这时他希望再吹来一阵风,那就完美了。丰原的耍酷总会收到女生们惊艳的目光。每当丰原回头时,总会有女生双手握在一起放在胸前,然后不经意会说出两个字“好帅”。洛霖一直跟在他身后,有时会挡住女生的视线,显得有点尴尬。他希望丰原能戒掉耍酷。每听到这个要求时丰原总是哈哈大笑。“难道你不喜欢女生?”丰原接着说道,“你应该学会表现自己,虽然不能像我一样,但至少也应该回头。”洛霖一直摇头,他最后说道:“这只会让更多女生爱上你。”

  这一天,出于对郑家的尊重,镇上大部分人都来到郑家门口给郑家公子送行。有人提议给郑家公子举行送别仪式,这个提议被郑家拒绝了,在郑家看来镇里的人们虽然热情,但对丰原成长不利,过分关注反而养成傲娇性格。如此可见郑家对丰原的教育可谓良苦用心。

  麦洛霖也来到了郑家向丰源喊道“丰原!”

  “在啊”

  “收拾好了吗?”

  “快了,你带武器了吗?”

  “没有,带武器干嘛?”

  “防身啊,出门这么远,不带武器防身可怎么行。小心有噬魂哦”

  “呵呵,我倒想见识见识。”麦洛霖相信自己没那么倒霉。在他看来除非亲眼见到,他只相信自己看见或者感觉到才是真实的,比如早上那一缕阳光,又或者风吹过脸颊感觉一丝丝凉意。“先拿着吧,我爹说了真有那怪物,就在山的另一边”说着递给了洛霖一把光剑。洛霖拿着光剑仔细端详了一番,这是一把白青色的光剑,光剑通体透明,一闪一闪地闪着白色光。剑柄处刻着“郑”字,代表郑家的。洛霖举起光剑端详着,就像他早上看着远处的霞光入神一样,这是他的习惯。“谢了”洛霖一边说道一边把剑收进包袱里。

  在历史上噬魂是真的存在的。相传是战死的人们演变而来,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里,战死在郊外的战士通常会有法师过来安抚他们的灵魂,但总有漏网之鱼。这些没有被安抚的灵魂由于极度的空虚和压抑使得他们开始扭曲。“他们”飘荡在陆地上却又不轻易被发现,当你在旅途上放松警惕或者沉醉于周围的事物时,“他们”或者已经在悄悄的靠近你,就像蚊子吸血一样地吸食着你的灵魂!在大多数情况下噬魂没那么猖狂,“他们”就像老鼠一样胆小。“他们”不喜欢光,光剑是“他们”的克星。在那个硝烟四起的年代里,出门带把光剑就像驴友带上瑞士军刀一样流行。这些光剑都是由铸剑师打造出来。

  洛霖已经和丰原收拾好准备出发。有的人还送来了礼物,他们只拿了一部分。父母们都拍着两个年轻人的肩膀千叮咛万嘱咐,最后拥抱告别。镇里人迎着街道站成两排欢送他们,就像过节一样。周围还挂满了灯笼,当两个年轻人出现时响起了掌声。大街道热闹非凡,有人说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么热闹的场面,“简直比过节还要热闹!”他这样形容。丰原的父亲也这样认为,他很清楚为什么这么热闹。“他们把我儿子当英雄看了,整个场面就像是英雄送别,而丰原还不到这个程度。”那天夜里他跟妻子叹道,“老实说,我担心这会影响丰原的成长。”

  他们送郑家少爷到镇门口便不再远送。因为在大家看来,独自旅行是将来成为军事家的必要前提。他们计划用2个月的时间走到燕都,即开元国的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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