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店铺

  “公子,遥喜商铺的分店已经开遍了朱将军的势力范围,甚至开始渗透到了其它势力范围。但其它势力对我们虎视眈眈,并不友好。”

  一个两边脸颊上遍布的褐色斑点的丑陋侏儒男子站在朱友珪身旁恭谨道。

  朱友珪望着窗外逐渐升起的朝阳,久久不语。

  身后的侏儒男子也不敢催促,他是二夫人派过来的,准确来说他是二夫人赶出来,后被二公子收留的。

  这些年来,专门替主子处理各种见不得光的事。

  刚开始他并不怎么看得起二公子,在他眼里,这个娼妓生的孩子也就比自己多个好身份、个好外貌,其它跟自己其实所差无几,甚至还不如自己。

  但他也不是恩将仇报的人,在收留的这一段时间,他将这座破宅弄的跟新宅子差不多,就是样子破了点。

  也就是在这时,是二公子拿着一张宣纸和一堆债券找到了自己,让自己按宣纸上的步骤去做。虽然命令稀奇古怪,但他还是尽心竭力的做到了。

  一个月后,奇迹发生了。一直默默无名的遥喜商铺出名了,不仅出名,而且赚的满盘翻。基本每天都是财源滚滚来,甚至有住在城北的人特意来到了城西。

  虽然遥喜商铺是他一手建立的,但主要的布局和资金,都是二公子出的,他就是一个跑腿的。

  遥喜商铺一楼是平民百姓所需要的粮食、农具、生活用具,二楼是达官贵人所需的胭脂水粉、玉簪螺髻、笔墨纸砚、锦衣貂裘……

  只要你有钱,就没有买不到的,就是刀枪剑戟都可以买到,不过那个是受朱温直属管辖,毕竟这些可不是普通东西。

  但真正让他感到吃惊的是,公子投行。二公子实地考察了汴州城里几家濒临倒闭的店铺,大把的投资砸下去,店铺瞬间起死回生。

  而二公子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坐在家里就能把那些店家辛辛苦苦赚来的钱收入囊中。这几年来,公子投行投资的店铺几乎遍布整个唐朝疆域。

  对于他来说,能创造奇迹的是神,不是人,至少不是一般人。而眼前的小孩便是一位。

  朱友珪也不在意身旁管家牛灿敬意的目光,这些其实也没什么。遥喜商铺其实就是现在的超市,也没什么新奇的。

  主要还是在古代如果由一个没有权势的人开超市的话,不但不能赚钱反而会赔本。地痞流氓可不少,请再多的伙计也是车水杯薪,不够用。

  估计超市开起来,每天被偷的商品就是一个商家无法负担的天文数字,但是朱友珪是谁。朱温的第二个儿子,相当于一个土皇帝下的皇子级人物,有哪个眼睛瞎的人敢去他那里偷东西。

  表面看起来,遥喜商铺流弊轰轰,但事实上也就是普通的杂货店铺。

  主要职能赚钱为主,情报为辅。

  而公子投行也就是后世的那些投资公司。之所以能成功的主要原因还是大夫人那边,没有派人干涉,不然这个计划没多久就得胎死腹中。

  这也是朱友珪为何每次都要带重礼去拜见大夫人、二夫人、以及众多兄弟姐妹的主要原因。

  次要原因不仅能收获好的名声,还能在朱温心里留下入孝出悌的印象,一箭三雕,何乐而不为。

  “嗯,吩咐下去,让他们暂且放下外地经营的打算,经营好本土范围内的商铺即可。

  至于外地商铺能卖则卖,全部埋伏下来,不要引人注目。很快,扩张的机会就会出现。至于这些钱财该怎么处理你应该明白!”

  “小的明白。”牛灿恭敬的点点头正准备下去。

  “还有一件事,下次出去风流的时,管好自己的嘴巴。”朱友珪忽然转过头,眼眸中的寒光一闪而过。

  话语一出,牛灿瞬间感觉全身冰冷,冷汗不断,急忙跪倒在地,不停地磕头,“小人今后定会管好自己的嘴巴。”

  朱友珪点点头,便不在言语,属下稍微敲打一下即可。

  翻开了一本笔墨未干的抄录本,细细思考着自己布局的每一个步骤,每一笔钱都需用到实处。

  至于商铺、投行这些东西终究只是明面上的东西,给朱温看的,钱财大部分被他孝敬朱温了。

  现在的他在百姓眼里,他是一个孝顺的儿子,但在有些人里,他更像是一条狗,一条不求回报的狗。

  但事实上,好处还是有的,至少他在汴州是最安全的,没有人敢刺杀他,连朱温的妻子张氏也不行。

  况且谁又知道,他暗中开了一个小型工坊,雇佣了无数能工巧匠,打造和改进兵器。任何人不得进入,十分隐蔽,朱温也不知道。

  朱温势力范围内的妓院和赌场早已不知不觉中换了主人,那才是他最主要的赚钱以及信息收集机构。

  而这些赚来的钱都被他运到了另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用来培养死士、间谍、知识分子……他们要忠诚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自己。

  但这些东西终究要耗费五年至十年的时间才能看到成果,但朱友珪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他才八岁。

  咬人的狗是不叫的……

  朱府大厅

  一拢黑衣,玄纹云袖,席地而坐。一男子低垂着眼脸,细细的品着茶水,聆听着老儒生对自己儿子朱友珪的赞誉。

  古往今来,有哪个父亲不喜欢别人称赞自己的孩子。

  “二公子,天资聪颖,老夫只需将文章朗诵一遍,他再自己看一遍,便基本能一字不落、一字不差背诵出来。

  有时甚至能默写出来,这几个月以后,老夫感觉自己这几十年算是白活了,说是蹉跎岁月也不为过。”

  朱温虽然知道自己儿子天资聪慧,但却也不信朱友珪这么厉害,脸色虽然笑容满面,但语气却极为严肃。

  “胡闹!他才八岁,如何识得数百字?更何况还是数百字而成的文章!!”

  鬓须霜白的老儒生显然忘了自己和朱温的身份,下意识以为自己是在跟读书之人争辩,即刻反驳道。

  “秦有甘罗12岁官拜上卿;

  唐有鬼才李贺,六七岁时就能吟诗作对,引韩愈前来拜访,遂命其以此次拜访为题作诗,李贺提笔即成《高轩过》令韩愈叹为观止,收为门徒。

  为何今不能有旷世奇才朱友珪呢?”

  说完,老儒生就有些后悔了,脸色有些煞白,汗珠直冒。坐在自己眼前可不是别人,而是出了名杀人不眨眼的朱温,自己也真是老糊涂了。

  他不信就不信呗!反正都是他家的家事,管自己屁事。

  但朱温听完,不怒反笑,要是以往有人敢反驳他,他当真有可能直接让人把那人拉下去斩了,不过如今嘛!他的心情很不错。

  “这些时日麻烦老先生了,来人,给这位老先生双倍侍奉。”

  老先生小心翼翼的看了朱温一眼,发现他的确是笑容满面,心里从暗暗松了一口气,急忙俯身一礼,感激道:

  “多谢朱将军赏赐,临走前老夫多唠叨一句,二公子虽天资聪颖,但也不应将心思全放在铜臭之物上。

  这着实有些倒本末置,还请朱将军劝解二公子早日回归正道才是。”

  “老先生说的是,本将军定会好好教导珪儿。”朱温起身,微笑送着老儒生离开。

  “老先生说的是真的吗?”朱温望向身旁的魁拔身影,他正是紧跟在朱友珪身边的魏一。

  魏一立即跪下俯首答道:“二公子聪慧,老先生每念一篇文章,公子除少数生僻字,基本都能默出来。就是字丑了点,惨不忍睹。

  即便是这样,朱温也是大喜,让魏一赶紧去聘请几个书法大家,教授朱友珪练字。但转念一想,自己孩儿是天才,那肯定也要找一个有名气的人去。

  虽然是教练字,但也不能是普通老夫子,想了想,自己府中,不就有一个混吃混喝等死的老匹夫吗?就让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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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为什么不是杀猪不眨眼,因为猪在古代饲养成本高。从汉朝开始,猪一直都是充当产肥工具。

  在化肥还没有出现的时期,牲畜粪便是天然的优质有机肥。我国最早的一部农书《氾胜之书》就提到“溷中熟粪”。

  “溷中熟粪”指的就是猪圈中的猪粪尿、人粪尿和垫圈物充分混合、腐熟了的肥料。

  而猪肉能成为主食,主要也是从宋朝吃货苏东坡发明红烧肉后,以及清朝皇帝都特别喜欢吃猪肉,特别是乾隆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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