闰土

  闰土

  昨日我去周家宅子帮忙做活计。雇请人事的差事是周家奶奶派人捎带过来的。

  说起我和镇子上周宅人家的渊源,得从上一辈人的交情中数落起来。周家以前是镇子上的大户,光景磊落,地位煊赫,府宅阔绰,家业兴旺。家中人丁积累十数户,皆在镇子里外有声望名号。枝叶开散,太太妾室,少爷小姐,子子孙孙,加在一起更是数也数不尽。光是伺候起床穿衣的丫鬟、侍奉早茶午饭晚点的姑妈庖厨、里里外外忙着跑腿采买置办的马夫、稍事杂物活计的浣衣婆娘,拢共的长工得有一百来号人。伺候着平日里宅子府上、各家院子还算能应付得过来。

  但若是碰着庆贺的酒席宴会,碰着春冬热闹隆重的节日,一家子的佣人便周转不过来了,须要请恰恰此时田地里没有忙碌的农民子弟帮忙度过。农家的庄稼汉和纺织娘也多是趁着闲适的时辰去给人家出力,一来烧火做饭、张灯结彩、跑腿搬抬的活计熟谂,东家开给的工钱不菲。遇到善良慷慨的太太老爷能得几个铜板的赏钱,能给被赏赐给几块精米细面、甜糖香枣的糕点。二来是为了凑个富贵人家的热闹。灯笼红袖、对联粘画之类请运送厄的吉祥玩意,在寻常人家虽也能见着,但纸张质地、染色书法自然不能和富庶人家比。更何况,镇子上最不缺家财万贯、官运亨通的望族。所以堂屋旁屋门楣对联上尽是红袍油纸、金墨狼毫的关公和秦琼,怒目圆睁似要从中蹦出来吓退鬼怪隐晦。除此之外,有闲余兴致的人家大多自个儿请戏班到府邸搭台唱戏,脸上抹成红油白泥的戏师穿着宽身长袍,白须白袖,一腔嗯嗯啊啊的弹唱将罢,台下看得懂看不懂的人尽是掌声雷动,更有其他受邀而来的老爷家的公子哥在满座人场中吹起嘹亮的口哨。一幕戏唱完,台下人无不酣畅淋漓,休息片刻,回味片刻后,便又是一阵地锣鼓喧天,一阵地热闹哄笑。那才叫一个别开生面的热闹。那时候,大人小孩,老爷佣人,皆是不用忙碌手里的活计,皆能在园子里找到一个看戏的位置,没人吆五喝六,平顺得很,和睦得很。对于没见过多少热闹的农家人来讲,逢着一场难得的大戏,可是能当好几年吹嘘炫耀了。在我的记忆里,镇子上拢共也没办过几场,只最鼎盛的周家宅院里隔几年会办上一场。我逢着过一次,想来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记得每逢宅府里的忙月,父亲总是会到镇子上的人家里帮忙。父亲打小便和周宅主人膝下一家的老爷有过结缘,加之父亲采办精明,理事清晰,颇有管家的气魄,所以几乎是年年去的周家。

  每每提起周家,我日渐记不起事情的脑子里总会浮现出一个穿一身细布毡衫、身形瘦弱却似乎充满好奇和勇敢的人的身影,那是我最好的伙伴。或许现在已经不是了,他应该已经把我丢在贫苦的乡下西瓜地里了吧。但在我日益苍老褶皱的心里,他的位置总和别人不太一样,总是沉甸甸地坠在惦念的情绪上。所以,或许说成是那曾是我最好的伙伴更为妥帖,更为合适。他是个有文化的人,对折磨人的字眼的注意肯定细致得很。是啊,我居然还有个文化人的玩伴啊,我的曾经居然是这么地让人羡慕啊!

  我依稀的能回忆起第一次见到讯哥的情形。那年适逢忙月,父亲按例要去周家做活计。而又碰上周宅祭祀的值年。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难得能轮到一回,所以十分郑重。正月里要供祖像,祭品牺牲之类很多,祭器要装金弄银、请神画符,更是稀罕得很的物件。家里家外祭拜的人很多,来来往往,进进出出,难免有手脚不甚干净的人混入其中,祭器常有丢失,得有人专门看护着。这样的活计,无须多娴熟的经验,亦无须耗损体力,只消托付一个机警不迟钝玩忽职守的人便可。工钱虽然不如其他,却也算得上丰厚。父亲腆着脸向周家老爷提了一句我的名姓,便得利于交情。最后,看护祭器的任务便落到了我的身上,我得以第一次同讯哥见面。彼时的我,十来岁的光景,还未结亲,未生养后代,还正是最简单美好的日子。那时候,必然是称不上年轻的,只至多可以说是单纯,至多是活泼。

  一大清早,父亲便收拾起衣装行李,还捎带了几斤自家田地里出产的糯米和昨年春天我和母亲到竹林里挖掘、清洗、蒸煮、晾晒而成的细笋干。我大抵知道父亲的用意,可是看着自己和母亲辛劳数日的成果被父亲云淡风轻地将送给别人后,心里的占有欲望仍不住滋滋作祟。

  我那时还是个孩子,自然不懂得成人复杂的交际和纵横的人情,只单纯地知道待我好的人,我便应该铭记,应该报答,待我不好的人,便不用给什么好脸色。可后来我才晓得,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好,没有单纯的恶,没有理所应当的正义,没有如人期许的公平,有的只是高高在上的人对平常人的轻蔑和欺侮,只是恃强凌弱,只是数也数不尽的、同孔孟道德背道而驰的姬猖。所以,在大人眼睛里,孩子的纯良,大抵就是傻了罢。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我早已失去了宝贵的童贞。

  母亲特地将秋天缝补的棉袄裹在我的身上,赋上一顶还算得上暖和的毡帽,便是我将要去到周宅的行头了。我一边胆怯地坐在母亲边上体味着短暂离别前的余温;一边暗暗憧憬着那一座在父亲口中堂皇有古朴的周家宅子和那一户待人和善的人家。

  无聊之时,我总爱用手把玩着套在脖颈上的银白色箍锁项圈。这是父亲特意去镇子上一处颇有信仰的寺庙花费不少的铜板为我请求而来的。我幼时体弱,三天两头地咳嗽发烧,性子古怪,不爱近生人,逢着凑近脸面想抱我碰我亲我的姑婆姨妈,必定放声大哭,嚎啕不止。母亲说,我曾一个劲儿地抢哭了一个整日整夜,第二日便哭哑了喉咙,紧接着便是口唇生疮,喝不下稀粥,就算是母亲从邻居刚哺乳的婶子家要来的丰腴的奶水也吃不尽下。众人都觉意我要完了,生命已然快要走到尽头。母亲也拿慢慢瘫软在她怀里的我毫无办法,只得静静的看着我无力地抽动着,像是临死前最后的挣扎。幸亏得我慈爱的父亲不知从哪里求取了一个土家的方子,先是用竹篾挑破脓肿的红疮,再往我嘴里抹上稀溏一般的鸡屎,连夜请村里的神婆为我跳大神驱邪赶秽,我于是得以保全性命。事毕,父亲专门到庙里求了一卦,通玄的大师一眼知晓我命脉里缺匮土,虽生在田野,但命格水盛,须厚实之土以镇压,方能平安。结合着我闰月的生辰,我便有了一个庆幸的名义——闰土。初识迅哥时,我便是以这个名字同他见面的,以至于几乎也不曾向他说过我的真名。

  我的名字是父亲母亲用心血和关怀从折磨的厄难中蹒跚求取而来的,一如我的生命,亦是两个苦难的人怀着万般的慈悲赠与的。以至于我之后的一生虽常遭遇波折,虽伤痛灰暗至极,也不曾假想过放弃生命。我虽愚钝,自是知道在黑暗的时代丢失性命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比锄田插苗还简单,但始终是苟且地活着,无赖地留在豢养我的人间。生命的失去不过一瞬间的事情,但曾为了培养我的生命的汗水、泪水、血水和奶水,却是很多人辛苦换来的。我倘若自私自利地全然视之不见,定然有愧于他们。这番话,我后来曾对我的孩子们说过。是啊,活着艰难,死去亦是艰难。但若是随意丢弃了生命,便把这份艰难,带给了更多善良的人。为人是万万不可这般的!

  周家宅子坐落在镇子中央,边沿是买卖各种粮油的商铺,再往两边散开,多是些达官贵人寻欢作乐的场子,唱台子戏的,表演花样戏法的,卖姑娘头簪的,应有尽有。当然,那些看起来花花绿绿的靓丽背后,也隐着不知数目的弯弯绕绕的巷子,夜里多的是暗娼和黑盗。莫不是不见阳光的缘故,哪怕是白日,从里面透出的风气都阴冷得渗人。有些事情,尽管人不说,也总见不得阳光。

  进入宅子大门,便有人引领着去到做活计的地方。一般的忙月工多是直接由主事的伙计带到管家面前过目,打过招呼后便开始做活。不过由于父亲和周家的熟络关系,领头的人先带我们去拜见了家里的主人。我默默地跟在父亲后面,好奇地打量着府邸中一切的新鲜玩意儿,却又时刻没有忘记母亲临行前的嘱托:很多东西,看见了记在心里,万万不可以说出来,不可以逾越规矩,否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比不准吃饭还厉害。

  一路上父亲的背脊不知怎么地竟悄然地佝偻起来。我这才注意到我所看见的这座宅子里的人无一不是像身上背负了千万斤的石头一样弯着身子,以一种形似佝偻,面首朝下,后脑冲天的姿态走路的。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那或许是一种独特的风尚,是高等人家才有的品味。但后来才是知道,那种姿态背后意味的卑微与高贵。只不过那时候,我已经成为低着头走路的人群中的一个了。我的背脊早已折断在世俗的风中了,压断我的东西,一个叫金钱,另一个叫地位,而我曾经骄傲地背在身上的尊严,在我低下头的那一刻,碎了一地,碎成了一个个高昂地俯视着我的人的脸,碎成了一滴滴浸满了辛苦和委屈的血泪。

  走过约莫百丈的长廊,绕过好几处曲曲折折的路,父亲和我被带到了一个有一口池塘的院子里,池子边正好有一个穿着青色长袍的老者在喂鱼。从背影看去,那人须发尽白,但背脊挺拔,应当是一个重要的人物。

  “闰土,快见过家主。”父亲半是殷勤半是命令地拽着我的手将我拖到身前,尽管是农家人,但他平时很少如此粗鲁。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我就双脚离地一般被拽到父亲身边,继而父亲厚实的大手便覆在了我的头上。我的整个身躯像一下子压了一座五指山,在父亲看似平静温柔的抚摸下扑通地跪在了地上。父亲边伏首跪下,边口中再次传来命令“闰土,快叫一声老爷”。

  “老…老爷。”我脑中一片错愕,鬼使神差地跟着父亲的指引磕磕绊绊地叫了出来。在父亲大手的用劲下,脸像被踩扁的西瓜皮,粘黏地贴在了石板上。

  那人看了看我,看了看父亲,点了点头,对引领我们来的人说道:“将他们领到震生院里去吧,记得交付好活计,别误了祭祀的大事。”说罢,便自顾自地继续喂鱼去了。

  “是,老爷。”领路的人轻轻拍了拍父亲后背,示意父亲起身。还没从惊恐中回神的我依旧匍匐在背上,仍感觉后背有只大手将我沉沉地拍进泥土里。我觉得自己再也站不起来了,即使站起来,也再也无法骄傲地挺直肩膀了。将我拉起来的,正是我的父亲,他约莫从进了宅子就忘了说话,只攥着我的手,拖在后面,将我领出了院子。我后来再没见过那日那个老人,只听说他出了丑事,不仅丢掉了饭碗,还踉跄地入了大狱。有人听说他生前酷爱养鱼,便将那一池子鱼尽数买了过去,似乎是只花了几十个银板,买家嫌弃便宜,埋怨过太低贱,又多赏赐了几个铜板。迅哥就是从那个时候不再是一个少爷的。

  父亲和那个领路的人重新开始蹒跚地踱着步子,我才后知后觉自己走出了那个屋子,可手脚依然在微微颤栗。

  或许是一路太沉寂,又或许是因为后面要见的人不似前一个威严,领路的人终于开口同我们说话:“你们爷俩运气真是不错,分到了震生爷的院子,那可是一个全宅子的人都想去的地方呢!”

  我心中不解,便急忙开口问道:“小叔,莫不是那震生爷的院子里有蜜糖吃?怎的大家都想要去啊。”

  那人没有嘲笑我的无知和鲁莽,一脸自豪地说道:“闰土娃子是吧,我猜你肯定好奇为什么你父亲和我都要弓着个身子走路。这可不是为了好看,只不过是朝廷府邸里默许下来的规矩,管家佣人,无论是烧火的做饭的,种花的养草的,见到老爷太太们,都得伏首叩拜,以示尊敬,这是万年不变的礼节,从孔夫子时候就传下来了。而弓着腰杆子走路,则便是比主人家低一头,是佣人,是奴才,不可僭越,否则就是不合规矩。整个宅子里上上下下都是这样,宅子外面的富贵人家,官宦人家,也都遵从这般做法。可唯独震生爷不同,那位爷是落榜的秀才,学过些西洋的玩意儿,对老祖宗留下来的礼节颇为不屑,总爱做些出格的事情。得亏那位爷是家中老太爷的儿子,纵是做了些大胆放肆的事情,也没人敢评说。于是,在他的院子里,佣人也能抬起头来走路,不必受着弯腰哈头的罪。而且,闰土说得半对又不全对。震生爷的夫人,府上的太太也是一位开明的人,本是普通不识字的姑娘一个,后跟老爷认了字学了书,待人温和,不似他房太太整日对佣人吆五喝六。不时还会给佣人多涨几文房钱,虽不是蜜糖,却也甜入蜜糖了。所以其他院子里的人都想入震生爷的院子里服侍。”

  “那为啥那个老爷爷会叫我们去呢?”我仍是有所疑问。

  “我猜是你与震生爷的一个少爷年纪相仿,太爷应该是想给自家孙儿找个玩伴罢。”

  我“噢”了一声,开始期盼起那个被唤作少爷的玩伴。

  那位爷的院子似乎偏僻不少,慢慢悠悠走了,眼前的景象也慢慢从金砖碧玉变得简朴不少,想来应当是那位老爷在宅子中的地位并不算高。可就算是富贵官宦人家府邸里的养的牲口,也注定是要比佣工下人们高级些的,这是从进了宅门就要明白的道理。

  入了一处小院,便看见一位仪态贤淑的太太在院子中等候着了,身旁跟着一个同我一般高矮,但身形要瘦上几分的白净孩子。他们身上的布料同我之前见过的老人一样,在暖阳下映射着柔和的光,因而显得愈发鲜亮明媚,很是不菲,由此可知,那应该是太太和少爷了。

  或许是习惯了长久地刻意佝偻着身子,或许是为了初次见面时礼貌似的庄重,引路那位并没有抬起头来,父亲和我,或许是初来乍到还不习惯那折磨人的姿态,听说此院不必矫揉地伏着面首,一进院门就直挺了脊背,竟是有股说不出的畅意。我暗暗嘲弄那人傻,心中又生出浓浓的悲哀。或许他这辈子都直不起腰了,因为长久地卑微已使他忘记了昂首挺胸,忘记了他也曾是一个平等地活在世上的人。

  “夫人,这便是章师傅和他的孩子闰土了。”那位夫人颔首示意知道了,开口说了句“辛苦了,下去吧”,说着往引路的人手里递了两个铜板。

  那人走远后,父亲正欲上前行礼作揖,夫人便佯装嗔怒地说道:“章师傅,咋还同其他顽固的人一般陈旧做派,在我院子里,不兴这个。话说,嫂子近来可还好?”说罢,我便知道,她要同父亲话一段家常,正愁无聊,只见她背后探出个圆溜溜的鸡蛋模样的脑袋,正好奇地盯着我看。那位夫人察觉孩子的举动,低头在他耳畔叮咛了几句,便推着他走到我的面前,轻声介绍说道:“这是我的儿子,叫树人,小名唤作迅哥,平日府里没有玩伴,性子孤僻了些,但很渴望与人相处,接下来一段时间,你同他玩伴,可好?至于管家那边,我去替你打点,祭器虽说金贵,也多是被平日里偷摸惯了的家仆顺进了口袋,一个小孩子,哪里抵得过他们的精明。至于祭祀时分,装装样子就行了。平日你就同迅哥在院子里玩吧!”

  我半是询问,半是期待地看向父亲,见他应允地点头,我才怯生生地走到迅哥面前。他面目生得白净,和我在城里见到的小孩差不多。我曾好奇地猜想,他们是不是吃了能不被晒黑的灵药,方能看上去白白净净,粉嫩桃红,生得叫人可爱。又或是城里人,无论大人小孩,皆是要在脸上抹擦雪白如猪油一般的膏粉,像是粉藕,像是珍珠,一个个脸上竟看不出黄土的模样。后来才是知道,城里的人天天住在深宅之中,天热乘凉,天冷加衣,风吹不着,日头晒不着,天天肥虾瘦肉地养着,才养出了碧玉的手和白净的皮。那是田地里的出生长大的人一辈子过不上的美日子。

  他在如此滋润的襦养下生得并不肥硕,反而很清瘦,绸子面料的褂子也没能将他衬托得结实,给人一种孱弱的感觉。但他的眼睛却是极有神采的,像是太阳下光亮的水波。从我一进门,就看他在好奇地打量我。而我给夫人微微作揖后,他便从母亲的身后跑出来,将我拉到了后院。我们就这样相识了。

  起初我仍是没有适应这座宅子的一切,拘谨得很,待在屋子便不走动。唯有他一闲下来就来寻我说话,叫我陪他游戏。只半日之后,打破了初来乍到的窘迫,我们就消除了初见的羞涩,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至今还记得清楚那些谈话。他问我为什么叫闰土,我说我生在闰月,算命先生说我五行缺土,所以叫了闰土的名义。他又问我什么是闰月,我半知半解地同他解释,闰月就是一年有两个一样的月份,那一年叫做闰年,每隔几年就有一次。他问我怎么推演出来的,我只能诚实地回答不知道,所幸他没有再问。他又问那我是不是一年可以过两个生辰,我和他说每个闰年闰的月份不固定,今年闰冬月,后年可能闰正月。我生在闰月的后一月,年纪也还不大,没逢上一年两次生辰。不过应当一辈子是可以碰上一两回的,他说那样真好啊,我没有回应,因为我不知道那是好还是不好。后来在我四五十岁的时候,我终于碰上了所闰月份为我生辰的年份,可身边却再没有那个能够让我分享喜悦和感受的人。

  我想告诉他,十岁以后,我就在没庆过生辰了,所以是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曾生在那一天。过两次生辰并不十分快乐,因为每天睡下去总要被家庭的生计和田地的庄稼折磨得睡不着觉。过两次生辰也不能让我变得年轻,我已经渐渐没有了当年的生命,我的生命已经变成了几个同我当年差不多模样的孩子以及他们生下的孙儿。近年的赋税又涨了,每年要把大半的稻米运到城里上缴给政府。是的,现在改叫政府了,曾经的官府已经被一群肩上背着铁枪的人一把火烧掉了,说是皇帝被推翻了,现在做主的是什么什么将军。要想得到保护,就要交钱交粮,一旦缴不够的,背着铁枪的人就会一队队地闯到人家里去把锅碗瓢盆抢了去造铁。有人不干,要么被一顿毒打,最后抓到大牢里去关起来,又打又饿,蹂躏得不成人样又假惺惺地放回来,美其名曰要让百姓死在自己家里,实际是自己想要省下点丧葬费,多捞些油水;要么一群农民组织起来反抗,拿起耙子锄头就闹起义,结果无不是被铁枪打穿了脑袋。听说行刑的时候,好多人去看,场面很是热闹。而随着年纪渐长,我愈发见不得鲜血,何况还是活人,从未去看过,亦不敢见证,怕给自己的一生添了罪孽。如果碰着风调雨顺的气候,辛苦耕作一年,田里的出产分去一半留一半,家里还能勉强能吃上白饭。如果遇到旱涝虫害,便多数人家吃不饱饭。去年时候,家里刚出生的孙女便是被饥荒夺走了生命。剩余活着的人,也多是笼络在招摇和惶恐之中艰难地度过着日子。而这样的时日,不知还要持续多久。

  这几年,时常听说有人被征为壮丁;有人家里被抄掉,妻女被卖成仆人;铤而走险反抗的人被杀掉;走投无路的人放弃了产业,被逼良为娼成为了强盗;还有人多人疯掉了,晚上随处可见四处游荡的疯子,像鬼一样,吓得人再不敢出门。总之,相安无事的人家,很少。城里乡下都一个样。

  初次相识的我和迅哥显然不知道后面的半生将经历些什么,彼时仍是谈很多小孩子关心的东西。

  我问他为何叫做迅哥,他思索半晌,没能想出个答案,含糊地说了句:“不知谁叫了一次之后,大家觉得好听,便都这么叫了。”我知趣地不继续刨根问底,却又忍不住蓦地发起呆,他则颇为健谈地自顾自说起他院子里的人。说起他的奶娘阿长,说起她给他讲的蛇精夜里变成人形吃人的故事,讲起他的教书先生,说起他是如何严厉又是如何对他关怀备至。我就在一旁静静地听他兴致高昂地讲着故事,一点也不觉得困顿。我还同他说起了进城以来的见闻,比如高耸的房子,比如那个老者,云云散散,说了不少话,总也不觉得厌烦。

  第二日,吃过早饭,迅哥便来邀我帮他捕鸟。见他手中拎着一只篮子,一根细绳,我便清楚他要用的招式。但我抬头一看,天上太阳正明晃晃地露出笑来,便说:

  “这个天捕不着鸟的。须下了大雪才好。那时虫子果子皆是被埋在雪下,失了踪迹,鸟雀子找不到吃食。我们只需下雪时,在沙地上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在竹匾下撒上秕谷,看见鸟雀来吃时,就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跑不脱了。靠着这个套路,我捉到过很多鸟,什么种类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见我数着辉煌的记录,他眼睛里又再次闪烁起期待地亮色。他应当是在等一场大雪吧!

  我便又说道:

  “现在天气太冷,夏天你到我家那边去。我们白天能去到海边捡贝壳,有红的绿的,鬼见怕有,观音手也有。吃过晚饭,晚上我带你和我爹田里管西瓜去”

  “防贼吗?”迅哥问。

  “不是的。路过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和猹。这些畜生,一夜能糟蹋大半扇地里的瓜。若是不管,一年的收成便全给折了。乡下人家一年就指着瓜果卖点儿营头,所以格外稀罕。在月亮底下,你听见瓜田里在啦啦地作响,便是猹在咬瓜了。你只需捏了胡叉,轻轻地走过去,循着声音猛地一扎……”

  说到这里,我见着他眼神里流露着浓浓好奇,旋即又转为疑惑,想来应该是城里的人没有见过猹,在想象它的模样呢!或许他以为的猹是个威猛骇人的动物罢。我只当是人人都像我一样从小便同它斗智斗勇,遂一个人讲得很尽兴。

  “他不咬人么?”迅哥问我。

  “有钢叉呢。听到声响,走到它近处,看见了你便刺。这畜生是很伶俐的,遇了钢叉不会往前跑,反倒会向你奔来,从胯下窜逃了。那畜生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我放跑过好几只呢……”我羞地挠了挠头。

  他沉思一般地闭上了眼睛,想象我言语描述的画图。我想他脑海里必然这样的一副光景:夜晚,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夜幕下是一片海边的沙地,地里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着一头狡猾的猹尽力地刺去。不曾想,那猹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我没有打断他的想象,便又给他讲起了我在滩涂捉鱼的经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会有许多跳鱼儿。那鱼生得奇异有青蛙似的两个脚,还似青蛙一样会在滩涂一蹦一蹦地跳……”

  我把我在海边土地上的童趣经历一一讲给了生在深宅大院,不曾见过几次乡村,不曾有过地道朴实经历的迅哥听。他听得很入迷,就如我听他的故事一般。我们彼此视之为平常的生活,在对方看来,都是那样地妙趣横生,都是那样的引人入胜。孩童时候的友谊也在一个一个简单言语的故事中变得愈发亲密。

  可惜我终于是要走的,周宅的忙月一过,我便要和父亲回去乡下的家中。冬日气息渐渐温暖,很快田地里就要种上庄稼。在这之前,要提前翻好田地,灌上一遍透水,再是开沟起垅。这些活计总少不了人力,所以即使迅哥万般挽留,我仍是被父亲拖拽着似的带回了家。我仍记得那一日迅哥脸上落满了大颗小颗的泪珠,我同样如此,但终究还是做了告别。

  那以后,我终究是没有再见过迅哥,也没能完成带他一起到海边捡贝壳、到瓜田里逮猹的答应。我后来托父亲带给他一包贝壳和几支我觉得很好看的鸟毛,有鹌鹑的,有锦鸡的。他也曾托人给我送过一两次东西。有一本画册,几枚漂亮的银片玩意儿。画册后来给糊了墙,银片我留了一个,剩下的在当铺卖了,最后换了一袋米。我想,如果他知道自己精心的礼物被我如此糟蹋地处理,定然会责怪我辜负了友谊吧。对此,我毫无狡辩。

  待我第二次进城时,我已经二十来岁岁,找了一个把家的媳妇,成了婚姻。过去这些年,迅哥家中遭了大的变故:老太爷卷入了案件,落了监。周家大宅子给官府抄了家。迅哥的爹卧了病,没不久离了人世。我想迅哥定是受了不小的磨难的。后来,他离了家,去外地念书,听说后来去了日本,别的国家,上了大学。我不知道大学是个什么行当,只知道,他离我愈发地远了,远到以前只隔着几十里地,现在已经隔了一个国家,一条宽得见不着边的海。再后来,几年后来城里卖粮食,顺道去看望了迅哥的母亲。听她说迅哥前久也曾回来过一回,被家里要求着结了婚,没几日便回去了日本。我心中很是遗憾没有见到一面,心里更深知此生见面的机会更是寥寥了。

  之后的一二十年,我所生活的乡村同周遭的城镇都发生了巨变。轰隆隆的炮火从各个地方响起,然后是县官被打了脑袋,再然后就是皇帝没了。紧接着来了一帮当兵的,头发短得不成体统,肩膀上不再扛着木枪,转而换成了钢枪。接着就是说要剪辫子,先是敲着锣鼓,见没人去,就提着枪但村子里撵人去,像掐着鸭子的脖子一样拎着长长的辫子,咔嚓一刀便了断了个干净,就算是开化,就算是文明。虽然我听不懂这些官话的含义,但还是明白,不听话就要被抓出去打。当兵的,没有一个善人,个个像凶神恶煞的鬼,吓人得很,能把太阳都给吓得躲到云彩后边。

  再后来,来了将军,就是之前同你们说过天天催人交粮的将军,让本就不平静的日子变得愈发艰难。不知道怎么的,那些年田里的猹和刺猬突然少了很多,像是被人捣毁了窝,一锅端掉了种,一切都没了生机。

  偏是从那时候开始,这天气也无常起来。春雨常来得迟,年年的春苗都没等来一场透雨就枯死干净,秋收前后又整日整日地下大雨,粮食都尽捂了霉;家里的牲口也是连连遭了瘟疫,养活不成。官多,兵多,匪多,贼多,人却不见得多起来。我的第一个孩子便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饿死在了家中,第二年时候出生的老二也是在饥荒中丢失了性命。我堪堪地活着,愈发感觉生命如此地艰难,有时会躲在夜里偷偷地哭,不敢叫人看见,白日里只能四处去卖去借,晚上又是一夜一夜地听着孩子的啼哭睡不着。而这钱,一来没有来路,二来愈发地买不到东西了。今日,三石米能卖十个铜板,明日,便只能卖七八个。商贩说是米面不值钱,还要同你还好一会儿的价格。想来是吃准了家里着急用钱,便一个劲儿地打压着价钱,谋取着利益。而花销倒是不减反增,布料煤炭之类,今日十文,明日二十文,涨得愈发像烧给老人的纸钱,虚假得缥缈,令人咂舌。几年时间里,我仿佛苍老了很多,很多……

  同我的年轻一并失去的,还有我的志气。遥想第一次随父亲进城时,父亲按着我的头叫我给人跪下磕头,我只感觉像压了一座五指山叫人窒息,像被人摁着头往水里溺下去。而现在,不消别人打压,生活便已经折断了我的意志。现在的我,每日都要对前来摊子上买米面豆角的人点头哈腰,见面便是恭敬地道一声“先生太太”,以期待他们能买走一点东西,换几张钱买些油盐。要舔着脸去求人借钱给孩子看病时,进门便巴不得跪在人家面前,求他们给个恩赐,给孩子一条命。我已经丢失了我的尊严。它就像一根玉米杆,被寒冷的秋霜给铡死了,只留下没有魂的躯壳。

  那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很多年,像极了家乡旁边那片海,茫茫地看不见尽头。时代变了,我也变了,变得同这个时代一样悲哀。更悲哀的是,我还需要活着哺育因我而出生的生命。

  我也知道,所有人都过得不如意,远在天边的迅哥应该也是。这世上没有一个人是容易的。容易对那些站在高处的人说的,越普通的人,越容易受到生活的为难,而他们常常处理不好一堆的麻烦,从而衍生成更大一堆的困扰,一直到结束。活着,或许就是来接受生活考验的吧!这样的信念支撑着我度过了很长一段的艰难,让我终究没有倒下去,哆哆嗦嗦地活到了如今的年纪。

  昨日里,听一个受周家奶奶委托带信的人说,镇子上的宅子要托着关系找人卖了,家里剩下的人也将跟着搬到别处,许是上海,许是北平,总之是不回来了。走之前,家中自然有不少东西要变卖,需要人手,便遣了个人告诉我,让我抽空去帮个忙,顺便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东西,可以挑捡几件带走。

  我于是寻着报答过往的照顾第二次踏入了那一座深深的宅院。许是长了身体,曾经高耸得只能看见天的府邸墙柱竟也不觉得多高;许是有了经历,曾经叫人眼花缭乱的热闹也没了沸腾的喧嚣;许是年纪老了,竟也注意到宅子内在的萧索和苍凉。老太太气质里依旧留有富贵人家身上的温婉贤淑气质,只是眉眼之间,染上了普通人家才有的操劳和疲惫,眼底还有一抹不易为人察觉的凄凉。想来,这样的时局下,是没有几个人不难过的。第一日有人来买家中珍藏的几件文人物饰,那人是个里里外外透着一股刁蛮混迹气质的参谋,尖嘴猴腮,却又虎背熊腰,狭眼浓眉,长相很是神异,像是一匹套着人壳子的四不像。兴许是知晓老太太急于脱手这些带不走的累赘,那人一开始就毫不隐晦地展露出压价的算计,这可算不上商人的精明,至多是奸诈狡猾,如同拿捏住蛇的七寸之后,便摆出一副戏谑的姿态,玩弄毫无抵抗的人于鼓掌。这样的人近些年我已经见过不少,心中生厌,却又多是无可奈何。老太太似乎见过得更多,始终平静,任那人宣耀着突然发迹而来的优越。我想她心中要么是充满对此人的鄙夷,要么就是无视。

  那人见自己的耀武扬威没有收着意料之中的成效,便感觉自己敏感的尊严遭受了严重的侮辱,商谈的语气愈发咄咄逼人起来,像是一头咬人未成的恶狗,势必要从更弱小、无法反抗的人身上扯下一块血肉,以此彰显可怜的自尊。然而这样的人,下一秒钟见到比自己位高权重的,见到比自己拥有更大威严的,便会顷刻间变成温顺的猫咪,恭敬万分,点头哈腰。

  我实在见不惯这样的人在周家宅子里做出如此下等拙劣的动作,便想燃起我泯灭已久的志气,为给予我百般照顾的老太太,为远在天边的迅哥,站出来出个头。但看出了我心思的老太太拦在了我的身前,面目上全然看不出不悦的情绪,不紧不慢地说道:“参谋老爷,这些文玩物件都是真品,虽然算不上大家的稀罕玩意儿,但价值还是在哪里的,现在也是家里要搬到外地,想找一个珍惜文玩物件的东家。我看您是诚心想要,这算是大大的幸事,价钱好商量,相信您会给它们一个好归宿。”参谋本就有意买下宅子里的东西,之前故作挑剔不过是想宣泄一番得势,现在得了一通恭维,自然很受用。终于是松了架势,摆出一副平和的态度,最后以一个稍显公道的价格,带走了宅子里仅剩不多的值钱物件,始终不算太恶毒。当然,这仅是在现下的年间,若是放在以往,自然免不了一顿圣人先生的仁义道德文章斥骂。

  谈定交付后,那位参谋的随从和小厮们前前后后麻利地将东西放上马车,吆喝着一般回去了。宅府里又只剩下一片空荡荡的凄凉和无以言表的落寞,以至于年久失修的院墙上摇摆的野草反倒让人觉得吵闹哄哄,一点儿不通人情,是啊,这座院子早已没有太多的人烟气息了,兴许再过上不久,那房上的瓦便会被买卖的庄家拆来卖掉,只留下坍圮的围墙任风雨吹打侵蚀,最后沦落为一堆尘土。

  闲下来时,老太太询问我近况,我挑拣了几件十分重要的同她说去,有关于我夭折的孩儿,有关于黑暗的年世,有关于贫困的生活,有关于一切的无常。我平日不是话多的人,而在父母相继过世后更是寡言,像是忘了说话,只知道向各个能给自己帮助的人哈腰点头,声声恭敬地叫“老爷太太”、“少爷小姐”。或许是很多年没有同人倾诉过,或许是慈祥的老太太让我想起了离世的母亲,我只觉得委屈心酸一个劲儿地从喉咙里涌出来,也没个羞耻的顾忌,一卷烟一卷烟地抽,一段话一段话地讲。老太太听着,一边同我一道叹息,一边良久沉默。她可能是想到了自己的遭遇,想到了只身在外的迅哥,想到了家族的凋零残破,想到了生命的无可奈何,所以一时说不出话来。

  “话说,迅哥这次回来吗?许多年没有见着了。”

  “回来的,已经在路上了,卖宅子老屋这类事,要他出面,我一个女人,做不了主。确实,你们好多年没见了,每次你来做活,他总是漂在外头,偶尔回来,也没有通知。要见到你,迅哥应当会开心的。”

  果真,第二日下午,迅哥就乘船到了。而恰巧当天晌午,家中冬天的粮食要提前翻晒,谷仓里的陈稻要拉出来着风吹几天,我便提早了回去,并约定过两日再来帮忙。于是错过了相见。

  待忙完家里的活计,年前的最后一点儿农事也差不多尽了。我便收拾起行李,将秋天收的干青豆拿了点儿放在背包里,准备给迅哥送去。我知道,在外地读书的秀才举人好不容易回乡,来来往往拜访的人定然会踏满周家的门槛,即使如今的家族没落,但家中只要有一个后代是文化的料,必然也是十里八乡的名人。我本想回送些贵点儿的礼物,比如药材,比如瓜果,可是今年天时不利,庄稼遭了灾,娃娃也娶妻。三娃的婚事也不久前刚说定,勉强盖起了一座新房,加之零零碎碎的礼金,家中已经欠下不少钱了,这还是女方娃娃懂事,没有下狠口。但绕是孩子们这么体贴,花销依然是不小。请客吃酒,买猪崽牛犊,买瓜果籽种一类的花销正等在路上,叫人避让不得,所以实在拿不出体面的礼物送迅哥了。且半袋干青豆,还是媳妇想留着明年春天种的苗。在几番商量后,她才勉强依着我的主意,匀了大半作礼物。我也想空着手,可是迅哥如今在外奔波许多年,嘴上说着念及幼年时候的友谊,但实际是什么脾气我根本不知道。所以,备着礼物,情谊重的时候,凑个人情,情谊表浅了,当个礼貌。我只是希望,迅哥不要嫌弃礼物的简陋,以至于鄙夷我这个贫贱的朋友。

  不知何时,我的单纯已经不见了,磨平在了跌宕变化着的岁月中,我曾经也坚定地相信过结下的友谊,但后来的物是人非教会我不要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自认为重要如生命的友谊上。这不是有意揣测人心邪恶,但能让自己免去不少羞辱。

  夜里,媳妇问我明日出发的计算,我同她说我去周宅帮忙迅哥处置家中剩余的物件,他常年在外,自然不晓得乡里人的交际,约莫两天后再回来。媳妇听完,沉默了一会儿,提醒地说道:

  “三娃家里还没有合适的桌椅板凳,你去城里如果遇到便宜的,便买一套吧。”说着,她将自己卖肥猪的十来块钱塞在我的手里。

  “可——那不是你计划着明年水肥的钱吗?东坡土地板硬,土质又瘦,肥料给轻了没什么收成。家里土地就这么点儿,总不能荒废了。而且,今年的种子又贵了几分,钱要省着点儿。咱们年轻时,不也紧衣缩食过来了吗?三娃是个明白事理的人,应当能理解。”

  “以前是时候太平,日子虽艰难,但也有奔头,今年间吃点儿苦,明年间也就好了。如今的年时,三娃找个媳妇实在不容易,人家彩礼也没要咱们太多。我们始终是亏欠着他们两口子的,等明年家里再添一个孙子孙女,吃饭的人就又多了一个,就给他们访一套桌椅吧,好有个待人喝茶水的地方。至于明年的籽种钱,明天我回一趟娘家,从兄长家里借点儿钱。”

  媳妇的父母在前些年去了地府,如今家里的兄长姑嫂情谊早已淡泊,怎还能借得到钱,恐怕媳妇这一去只能收获冰冷的白眼和厌弃。我知道她是不想让钱财的担子落在我一个人的身上,但作为一个男人,我是绝无可能让为了自己已经付出了很多,却几乎从未享受过生活的幸福的女人受那样地委屈的。

  我嘴上答应下来去城里给三娃买桌椅,但口吻强硬地拒绝了让她去借钱。她执拗地嘟囔了几句,妥协似的同意了。待她睡去,我从板床上起身,找了一件单薄的袄子披上,卷了一撮烟丝,在砸吧砸吧的浓烟里重新考虑这个问题。最后,不知呆坐了多久,我终于是拿定了主意。地上竟码起了一堆燃尽的烟灰。

  我这一生不幸之中最大的幸运便是讨了她作婆娘,我想这世上再找不出另一个人能够如她这般凡事为我考虑,愿意同一无所长的我一起承担生活的贫苦和困难。但幸运之余,我始终是亏欠她太多了。城里的太太小姐,三十四十浓妆艳抹后,依旧像是个俏丽的美人;而她不过三十多岁,看面相看皱纹,却已经像是五十来岁了。这一切皆是因为夜以继日的操累,皆是不顾冰天雪地地劳作,皆是连年地生育又连年地失去孩子所导致的,她的手上常布满裂口,冬日冷风一吹,便会开裂出血,痛得叫人龇牙。春一过,那些裂口便结成了又粗又厚的老茧。她的手简直不像是一条手臂一个手掌了,更像是一块粗糙的松树皮。我对不起这个人,所以我能做的就是把她揽到身上的责任担在自己身上。我决心问问迅哥家中是否有带不走用不着的物件,请求他送些给我,我能带去当铺换些钱生活。哪怕为此,我需要背负贪图便宜的名声,哪怕我在别人眼里势力精明如偷油的耗子。我的腰杆已经折过很多次了,我的脸已经掉在泥巴里了,再没有什么能让我羞耻的了,生活让人变成这样的。

  第二日,我寻了一个破旧的毡帽,穿上了我单薄的棉袄,将一尺多长的烟管和裹着烟丝的纸包别在腰上。我的第五个孩子水生也闹着要去,我想让他去,还能帮忙拿个东西,便同意了。给他找出见人的衣服穿上,我和水生爷俩就上了路。一路水生问我要去叫什么人,我和他说是一个在外地读书的朋友,还去过日本哩!水生又问我日本是什么地方,我告诉他我也不知道。这一副图景,让我想到了二三十年前,那时候父亲也是这样带着我去城里的,那时候我也是同水生一样灵动活泼的。而如今,我换了身份,带着我的儿子,再次踏上了同一条路,心中却早已丢失了那一份难得的宝贵童贞。很多年后,或许水生会想起很多年前我曾带他去城里见一个故人的那个清晨。或许会记不得细节,但一定能记得那天萧索的光景,湖边枯萎的荷叶和稀薄的浓雾。

  到城里,我径自带着水生去了迅哥的院子。一切似乎都和从前一样,只是没了门口那个在前面领路的先生。

  刚入院门,屋里便有了响动,有人出来迎接。我抬头一看,一个一身黑色长袍,外穿夹袄的人一脸生冷地看了出来。面相似乎是在哪里见过,但又没有多余的印象,应该是哪家的老爷,想来应该也是在家里等待迅哥的人。我一时愣住,不知作何反应,那人同样立在门口打量着我的周身。我缩回目光,低下头来,第一反应竟是退下,并寄希望于没有碍着黑衣老爷的目光。那人清冷面目略微动容了一下,同样愣住片刻后,脸上浮现出惊喜一般,再次打量了一遍出现在他眼前的我。吃惊似的喊出一声:“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怔怔杵在原地,回溯着记忆,同时闪烁着目光。终于,一张白皙的如陶瓷一般的面目从我的记忆里闪现出来,这人便是迅哥。多年不见,他的模样已变化了不少。整齐梳理过的头发夹杂了不少苍白。面目比起从前,少了些孱弱,健朗了不少,染上了一层黄土的颜色。眼睛更加深沉了,装满了成年人的故事,有无奈,有忧愁,还有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但他的眼睛很锐利,像是藏了一把开封的剑,可以撤碎黑夜里呼嚎的狼。身形比从前大了一圈,不过没有同我一样拖着一个鼓起的肚皮。手脚依然很白净,看来生活的风霜并没有让他丧失读书人最后的尊严。但他近来应当是在为一些事情烦心,精神上看起来十分疲惫,以至于脸上的皱纹让他的兴奋看起来有点儿短暂。

  我心中惊喜,转而回想自己如今的境遇,如今粗糙如干树皮的手脚,如今肥胖臃肿的身体,如今疲惫至极的精神,脸上那一丝兴奋就转而变成了凄凉。我原以为我会心境平和地接受两人如今的境遇,以一种老友重逢的喜悦面对着迅哥,但他的神情是那样让人看来冷若冰霜,让人难以接近。纵使他如当年一样呼喊出了我的名字,但我怕他只是一时的激动,转而便端起架子,我向来是以不好的恶意揣度人心。

  所以就在我的嘴唇几乎喊出迅哥时,我终于是克制住了,隐去那一丝兴奋,换上了恭敬的新衣,分明地沉声道:“老爷!……”

  同时回过头去对水生说,“水生,给老爷磕个头。”一边说着,一边拖出躲在背后的水生来,这时候水生正是一个二十年前的我,只是更黄瘦些,颈子上没有救命的银圈罢了。而此刻,他被我拖着,像一只被掐住脖子往水里按的鸭子。我还糊涂地说着,“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迅哥的目光中仿佛有什么兀地扑灭了,面色刷地煞白,像是被人一巴掌打在了心头。我知道自己故作聪明的举动折辱了迅哥,也深深地羞耻了我们的友谊。他的眼里充满了不可置信的失望,不可置信于我的改变,不仅是面目,更是志气之丧失,失望于我将他想成了同别人一样欺负平民的官老爷,失望于他曾经视若珍宝的友谊裂了一道无论如何也无法再弥补了。而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便后悔了。我不仅丢失了骄傲的脾气,还丢失了对人最基本、最善良的信任。更过分的是,曾经的我被拖着拽着按着压着给人磕了头,从此脊梁就再没有周正过,总低着个头给人下跪。而水生被我这么一按,或许又要成了下一个我。我硬生生将我所讨厌的强加到了一个年幼的孩子身上,想来是没有父亲会做出这样一般狠毒的事罢!他看着这一切,良久没有说话。

  我们两人一同坠入冰窟。

  听到院子里有动静,老太太便下来查看,一同带了一个和水生差不多大小的孩子,像极二十年前的迅哥。老太太应是看到了迅哥眼中的震惊和失落,也感受到气氛的冰冷,站在中间故作嗔怒地调和道:““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

  我原想是借此改口,拉进心中的距离。可我抬眼看迅哥依旧面容冷峻,许是完全对我失望的缘故,叫人生畏。如果我先前还是一个看似势力的农民、专横的父亲,下一秒就成了一个可以改换笑脸假装一切不曾发生,同人贴心谈话的人,只会让迅哥更厌恶我,厌恶我的善变,厌恶我虚伪的精明,厌恶我愚钝装出来的友善。或许我在迅哥的心中,早已经是这样的人了。多年的未见早已让我们之间的距离变得无法逾越了,我们之间隔了一堵越来越远的高墙。他一直在往前走,而我一直停在原地。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在滴血。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老太太说。

  那个叫宏儿的孩子欣然地走过来引走了水生,老太太看我们两人在屋外站着,就让进屋里座座。我迟疑了一下,还是答应下来。

  进屋子后,我从背包里拿出那半袋干青豆,给迅哥递过去。“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别嫌弃……”迅哥没有拒绝,这让我心里好受了一些。

  我生来木讷呆板,不喜欢说话。迅哥也不似从前健谈,两人尴尬地沉默着,迅哥还是忍不住唠起了家常。

  “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我知道他大概已经从老太太那里知晓了不少,便如实说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说到一半,我几乎哽咽了,忘了语言,只是一直摇头。这样看来,我脸上皱纹更加深沉了,仿佛全然不动的石像一般。我只觉得日子凄苦,却又有些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从腰间拿起烟管来默默地吸烟了。我那时定像一个被生活打磨得麻木不仁的木偶人。

  迅哥似乎知道我的苦楚,没有说话,从自己口袋里掏出一根卷烟点上。老太太坐在另一旁,怀里抱着一只白猫,同样没什么话说。

  我没有问迅哥近况,因为他生活的上海北平,终究超越了我的认知,他谈及诗书,我更是一窍不通。所以干脆省了那样地麻烦,就留有两个男人一个抽烟消愁的空间就足够了。

  坐了一会儿,迅哥问我有没有吃饭,我才想起来自己天一亮就出发,肚子早已饥饿。老太太便让我自己去厨房做饭吃。我知道自己和迅哥如今已经没有多少聊常的琐碎,迅哥自己也有事要做,无法陪我呆坐,便起身离开。

  虽然我为自己自作聪明的愚蠢而懊悔,但我心中仍是开心再次见到了当初那个对乡村对山野对一切感兴趣的迅哥。我们虽各自经历了不同的磨难,有了不同的周遭,各自成了家庭,有了孩子,各自奔波生活的难过,但终究还是活着,还算健康。没有比健康地活着更重要的事情了,因为活着,就有希望,因为健康,总让人能做一些事情。

  下午,迅哥叫我看家里还有什么能用上的东西,能拿的都拿走,全是送了我。先挑选完做个记号,待他们走时用船运回去。家里正逢银钱要紧时候,我也没客气,捡了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还亲自去炉灶里掏了一口袋的草木灰,这东西撒在田里,就是最好的肥料。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他同我讲了曾在他家斜对门卖豆腐的杨二嫂现在是如何地尖酸刻薄,是如何地斤斤计较,是如何地叫他难堪。

  关于那人我有些印象。杨二嫂曾经是个漂亮的女人,身材生得丰满,豆腐做得白净好吃,颇受男人喜欢。可后来,跟了一个军营里的兵,吃香喝辣了一段时间。那兵曾许诺要带她到江西,到云南去,去当一个官,去当一个太太。可后来军营迁移便没个信息便跑了。于是从此,杨二嫂便成了没人要的女人。接着就有人骂她放荡,说她天天做些痴心妄想的大梦。这女子也是刚烈泼辣,那些敢当着她面嚼舌根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只要话落到她耳朵里,自然少不了一顿指着祖宗名讳的骂。于是,方圆十里八乡,豆腐西施变成了骂街的泼妇。她也就没了生意,后来又接着逢上饥荒,遇到战乱,人们愈发把钱看成命根子。所以,杨二嫂刻薄尖酸之余,也多了几份贪恋便宜的毛病。

  她其实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那些想要得到她的男人,和那些嫉妒她的女人,以及那个顽固不化的时代。我似乎不是在讲一个故事,而是在帮她开解,做一个辩护。而更多的,我更像是在给自己糟糕的一生做一个解释。

  后来我们又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我就领了水生回去了。约定好九天以后,迅哥他们启程时,我来划船送他们到渡口。

  九日之后,我早早到了迅哥的家,看着他同周围的一切做最后的道别。那天我没有带水生,因为那娃娃上次被我强制地带回去,和宏儿分别,便一个劲儿地哭,像极我二十年前一样。而今天之后,迅哥他们或许再也不会回来了,若是小孩子面对这样的分别景象,必然会痛心难舍。于是我自作主张,担下了恶人的名头,斩绝了一切的发生,只带了五岁的姑娘来帮忙看管小船。

  那日的人很多,送行的,出行的,镇子里周家熟识得来客,等完全打发走,已经是午后了。忙忙碌碌中,我和迅哥都没顾得上讲上几句话。等屋子里的东西全部一扫而空,我们便撑起船桨,离了岸边,只留下一座空得再没有一个人的老屋拖在身后。哪怕曾经它人声鼎沸,锣鼓喧天,可终也免不了零落的结局。

  上船后,我们也没有说上什么话,一来不知如何开口,二来不知谈些什么,索性闭口不言。我只一个劲儿地划船,迅哥只望着眼前的景象出神。我不知道他在思考什么,只是看着他凝望远方的眼神,感觉到一个时而无比清晰,时而模糊不清的,穿着一身黑色褂子的少年的身影。

  水上风大,迅哥不习惯,没几下就挂红了眼睛,刺痛得流出眼泪,我便让他进船舱休息,独独留小女儿在身边同我划船。记得曾经不习惯坐船的我也常常被风挂得泪流满面,可现在,被海风捶打了千百遍,早已练就摩挲的、通红的双眼的我只觉得拂过身体的风来得那么舒爽怡人。

  一片泰然中,我听到船舱里宏儿和迅哥的对话:

  “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宏儿在隐隐地哭。

  听到这里,我的心不禁一疼。这片山水似乎有种魔力,在我和迅哥之间围起了一座高墙,将两个人分隔成孤身,让人苦闷憋屈。昨夜是我和迅哥,而如今便是宏儿和水生。多年以后,这片故土带给迅哥的事,带给我的事,或许会在水生和宏儿身上再重新演绎一遍,届时我不知他们会是如现在的我们这般疏离,还是依旧如同小时候那样地好。我不知道!迅哥估计也不知道。我早已无力去想,迅哥或许是不屑于去想。

  接着,我便听到他们在说杨二嫂,说杨二嫂从灰堆里刨出一摞碗碟来,竟像走马一样地垫着小脚麻溜地给据为己有了。真叫人滑稽又觉得心疼。再后来,他们便安静地睡着了。潺潺的水声从船底轻轻地拂过,选山浓墨一般的翠绿慢慢沉入黛色,天边突然跳出了一个月亮,像金色的钩子,在引人神往。

  我心中霎地闪过一丝明悟,像是堵在心口的乌云一下子见到了太阳,开朗得很:大人有大人的路,小孩子有小孩子的路,走过的路便是再不能回首,总是留恋只会徒增伤悲。还不如把当初走过的路记在心里,努力地往最好的路上走。一代一代人如此,便不总是走在死胡同里,才能在将来的某一天走出希望。

  迅哥应当就是已经走在了路上的人,我能做的,就是努力让我的后代走上那条同样充满希望和未来的路,哪怕我见不到实现那一切的时刻了。

  那一刻,我仿佛又握住了人生的钢叉,势必要拿下狡猾可恶的猹。

  2022年4月30日于良乡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