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书

  情书

  一

  今年的南方,秋季冷得并不寻常。还没等枝头树叶渐次凋落,漫天的冷气就卷携着倾倾雨幕抵达了平城。小城居民好不容易盼走了泼辣的秋老虎,还没享受几天气爽天高的好日子,便由不得地不情不愿披上了绒衣。这样的天气难免让人嘴头上愤恨又无力地咒骂几句,而手头上则麻利地扣紧袖口的扣子,还要把帽檐拉低,再把平日里长抻着的脖子龟缩进衣裳领子里,把贴身的衬衣沿着裤腰一点点塞进裤子里。一套标准的御寒工程准备下来,个个巴不得把自己裹成一只严丝合缝的粽子,才算了事。

  林舒和几位前两三年一同从工作岗位退下来的朋友围在火炉旁烤火看剧唠嗑。这两年的秋冬天不算太冷,早晚多穿件厚衣服,再冲两杯热茶,倒也不觉得多么的冷。终中午多半天晴,是个晒太阳睡午觉的好时候,就更不觉得冷了。正是安逸惯了,火炉便没了用处,去年还是前年就搬到后院放了起来。要不是今年突然降温,指定还要在旮旯里积更久的灰。广播里说,这次降温持续不了多久,说不定明天就会放晴回暖,那时候,炉子又要回去和后院里那些几乎快要被遗忘的陈年物件作伴了。印象里,这座城市就仿佛没有冬季,每年短暂的金秋之后,总给人一种直接入春的错觉,连街边的花草,也总是没等到凋零,就添了娇嫩的骨朵儿。对于这次的降温,她最先是略带陌生的惊讶,紧接着竟生出一丝欣喜的雀跃的期待,而后便完全被这念头俘获了。“会下雪的吧?”她暗暗念道。书里总是把雪景描绘得那样美那样梦幻,想来不会没有人不喜欢下雪的吧?不会的,没有人能拒绝的,那可是南方人只能在梦里看见的雪啊,那是能教一个大人丢下年龄的桎梏无所顾虑地释放心中天真的雪啊!

  退休之后,她总是喜欢叫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唠叨家常里短,这似乎是女人的天性,亦或者是所有忍受不了孤寂的人的天性。她们侃谈谁家近来又遭遇不幸或偶遇幸事啦,聊起自己脚边儿女在哪里哪里定居工作啦,谁昨日去哪个广场跳了舞啦,谁谁去年又抱了个白胖孙儿啦,谁谁近来遇见了喜欢或讨厌的人啦……女人的话匣子只一把葵花籽儿就倾尽打开,同男人一杯酒下肚便无顾无忌一样。叽叽喳喳似乎是人的本性,热热闹闹的总叫人心生热情,即使天冷冰寒,即使偶遭不幸,即使时而孤单,也不觉是什么没法熬过的事情。人世就是要吵闹些才好,人,也是沸腾些才好。冷冷的人,就同冷冷的天气一样,虽没什么不好,也总给人一种难以亲近的感觉。

  眼瞅着挂钟刻度快要到五点,不觉已经傍晚时分,加之乌云遮天让天色看上去更暗了几分,朋友们纷纷起身作别,忙着赶回家去给自家老汉和孙儿孙囡做晚饭。送走最后一个朋友后,原本吵嚷哄闹的屋子里便只剩下林舒一个人,不免显得冷清,她的心也同屋子一样一下子空旷起来。她半蜷半缩地守在炉子边,一边感觉手脚暖烘烘的,一边感觉一种悄然而生的冷寂幽幽地从四周包围过来。她起身去检查门有没有关好,嘴里不停嘀咕着“晓静妹儿屁股蹲儿后面肯定长尾巴了,每次走都不带门。”等她走到门口,却发现门紧紧地闭着,没有一丝风吹进来。她打开门,想看看会不会钥匙还没有拔,记得几年前,她出门忘记拔钥匙,回来时发现家里进了贼,好在后来东西及时追回,小偷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那以后,每一出门一进门,她总要反复检查好几遍,再三确认钥匙握在自己手里才会把门关上。但是现在她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想看到钥匙插在门锁里,还是只想要借此打发什么。“咯吱”地打开门,什么也没有,她便又“咯吱”地合上。又检查了窗台后,除了烤火的屋子里留来通风的一扇窗外,其他窗子都完好无损地闭着,根本不给穿堂风溜进来的机会。再三检查无果后,她无奈地找了一条披肩穿上,但她也清楚,这不过是聊表安慰罢了,甚至多此一举。这看似不必要的举动,恰恰是现在的她需要的。

  五年前丈夫突发心脏病去世后,这栋房子便只剩下她一个人。你问她的子女呢?她的确是有一个女儿的,照理也应该服侍在母亲左右,端茶倒水,伺候穿衣吃饭倒是不必,但多少能给老太太一个陪伴,心里能踏实些。但她女儿是一个一心想要在大城市扎根落脚的姑娘,三十多岁了,谈了朋友,但不结婚,说是要当什么新时代独立女性。婚姻,本是人类社会进步了成百上千年才稳定发展而来的形式,在现在的年轻人看来,却成了束缚鸟儿自由的罪孽深沉的囚笼。曾经是一个个比着争着看哪家孩子先嫁人娶媳妇,哪家先生丫头小子。现在,男人女人都不结婚,结婚也不生产,要么成为不知疲倦的工人,要么成为自由独立的行者,好不热闹。时辰变了,真的变了。年轻一辈越长大,她越是这样觉得,总是省不下心。她也不是专横顽固的人,心中虽对当前的世道有些看法,但对孩子的选择干预不多。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活法,说不定再等两年,那些吵着嚷着不生孩子的姑娘自然而然就因为天性中无法泯灭的母爱脱变成了母亲。在时间的刻度里,有的东西变了,有的东西则一直永恒着。

  她家的女儿同一般姑娘不一样,不很念家,几年也不见回来一次。哪怕上次回来置办她父亲的丧事,也只待了一个星期。事毕便立马忙着赶回去上班,说是有什么重要的项目离不了她。走的时候在桌子上留了几千块钱和一堆七谷八杂的营养保健品。她没有说什么,一是不知道怎么开口,二是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她把钱收了起来,放在枕头底下缝的夹层里,那里有女儿每次寄回来的钱。前前后后寄了好些,她都一分不落地放在那里。她自己有退休的补贴,足够生活了,倒是女儿还年轻,以后有的是花钱的地方,所以她就暂替姑娘把钱存着,希望有一天在女儿需要帮助时,她还能站出来护在她身前。而那堆各式各样的保健品,她要么送给了有需要的朋友,要么就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了。女儿长大之后,她常常会怀念起自家闺女小时候蹒跚着步子问她要钱买水果糖的样子。那时候,丫头扎着两个冲天的鬏团子,一蹦一跳地来到她跟前,用又白又软的小手握着她的手指,摆出一副可怜兮兮模样,总是教再坚硬的冰块都能融化,跟别提一碰就温软下去的母亲的心。而等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时光的荏苒,却不知道是应该开心还是感伤。

  送女儿离开时,她满嘴说着“不要挂念”、“放心工作”之类的话,但心中其实更想说“早点结婚,生个娃,我现在还能动弹,可以帮你带带”或“要不回平城吧,地方小是小了点儿,但是压力没有那么大,离家也近”,可每每话到嘴边便吞了回来。不是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吗,“父母子女,不过是今生今世的缘分,父母能做的,就是目送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不必追!”有时候,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的决定是对是错,真是年纪大了,做个事都犹犹豫豫瞻前顾后的,一点儿不利落!明明心里想着要做一个温婉开明的母亲,可越来越变成了天天把唠叨挂在嘴上的老妈子。

  她给自己泡了杯茶,又往茶杯里放了一颗方糖,这是她好多年前从一个朋友那里学来的特殊搭配。她原不喜欢又苦又酽的浓茶,但放了两颗方糖的茶汤入口温润,回味清甜爽冽,既尝得了茶汤清新,又避免了难以入口的苦涩,正好适了她颇为挑剔的口。如今,放糖的茶水已经成为她逢饮必需的口味。她还尝试过加其他的糖,可惜红糖味道太浓烈,既坏了茶汤的清亮,又遮掩了绿茶原来的味道。至于蜂蜜,则没有试过,故不知味道如何,想来应该不错。吹开袅袅的水汽,送热茶入口,闭口细品,脚边煨以火炉,哪怕一个人孤零零地静坐着,似乎也不觉太寒冷。火炉里的木炭冒着渺渺的焰火,时而猛地跳跃,时而渐燃渐微,就像她此时的心绪,忽而汹涌,忽而沉寂。她如一尊入定的老禅,手捧热气氤氲的热茶,若有所思地守着一堆余温尚存的炉火。

  林舒正对着的窗台上摆置着一个圆颈玻璃瓶,瓶子里插着一大团的红色绣球,花瓣柔嫩饱满,花枝绿意丛生,红得像刚抹上鲜艳口红的美人。这显然是刚修剪乔弄过的,在今天这样阴鹜的天气,一抹难得的鲜亮颜色多么让人惊艳舒服啊!那如同朴素白雪里的一团火红,直引得人心里升腾起热烈的希望,再平淡的生活,也会因为惊艳的颜色靓丽许久。红色绣球是早晨下楼买菜时在街边花店偶遇的,店里的工人说是老板新进的品种,花型繁硕,花色鲜艳,花期还比一般的绣球长,估计是怕路过的行人看不到,还特地摆到了店门口。可惜碰上糟糕的降温,花店客流量上,一上午也没卖出几束。林舒最先路过就被它一下子抓住了眼睛,看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自己菜还没买,待从菜场回来,便顺道带了一束。她已经很久没有给自己买过花了,或许是因为已经过了如花一般的年岁。而提起花,她不由地想起一件与花有关的事。

  每年秋天,在她生日的前一周,总会有人在她家门口放上一束纯白色的玫瑰花,一连很多年,以至于林舒都记不清第一次收到花是什么年月了。一般的花没几日就会自在地凋零殆尽,很难侍弄,但偏是每年收到的白色玫瑰,她明明只是简单护理,便能够静静地开好些天。她曾以为那是逝去的丈夫特意为她准备的庆生礼物,虽然在她印象中丈夫不是一个喜欢制造浪漫的木讷的人,但她仍是愿意相信这是平日沉闷的他爱着她的明证。她在心里默默记下,嘴上不刻意提及,却倍感甜蜜。但是本应该随着丈夫的离世失约的白色玫瑰依旧在每年的那个时候出现在家门口,她便开始好奇那个每年都准时地赠送礼物的人的身份。这种好奇是没有缘由的,她知道即使知道那个人的身份,她也只是至多表达一声感谢。但她现在需要一个待解的迷题,去牵引她寂寥的注意力,去让她平淡的生活多一丝起伏,这种感觉就像放风筝,其实风筝飞得多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放风筝的人能够通过一根细线,抓住天空,抓住他们以为的自由。对于林舒而言,那根线这头是她,另一头是一个由美丽编制而成梦境。实际上她已经很久人为她庆过生日了,以至于她一时想不起哪些人曾送过她鲜花。

  她也曾循着送花的地址找到过那间卖白色玫瑰的花店,询问过花店的员工有关那个人的消息,但并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店员说他们只知道差不多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个先生打电话让送一束白色玫瑰到林舒女士的家,贺卡和包装也交由店员代劳,并不见得那位先生的模样。算起来,已经有十几年了,虽然花店几经搬迁和转让,但那位先生一直指定他家的花店送花,所以即使没见过顾客的面,也形成了很良好的默契。但即使是这样,有关于那位先生的模样和信息,店员也知之甚少。毕竟每次都是电话联系,并未曾当面见过,更别提留下姓名之类的了。说到这里,店员也不禁表示,真是个奇怪的人呢!

  但她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她得到了那个人的电话号码。她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了花店店员,交待他们如果那位先生再打电话过来,就麻烦告知一声,说那位林舒女士想您能够给她打一通电话,她有些事情想请问。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那个送花的先生能够主动和她取得联系,因为她总觉得送花的先生可能是自己认识的人,可能是学生、同事,或者是朋友,怎么也不应该是一个陌生人。当然,那人应该也不是个心怀不轨的坏人。如果有所图,她真的很难想象自己身上有什么东西值得一个人花十多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去谋划。把人想象得很坏很容易,但是太累了,她宁愿将人想得简单善良一点。

  她拨通过那个电话号码,号码的主人似乎在犹豫,静默了十来个呼吸后,才点下接听,但始终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似乎在等林舒先开口,而林舒先礼貌性地问了句“先生,请问您是哪位?是您给我送的鲜花吗?我们认识吗?方便告诉我您的名字吗?有机会的话,我能邀请您见一面吗?我想当面表达感谢。先生……先生……您……您在听吗?”对方依旧毫无声响。两个人中间仿佛隔绝着一种诡异的安静。而当她再次试探性地询问时,却听到对方仓忙挂断电话的声音。或许是不想让她知道吧,如果真想表明身份,大可以堂堂正正,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真是个奇怪的人啊!电话这头的林舒呢喃自语道。

  那以后,她又尝试过联系那位先生,可是他再也没有接通电话。既然那位先生不想被打扰,又尝试了几次后,她便放弃了。每个人都有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一直追问,一直纠缠,可不是件礼貌的事情。不过她仍是好奇,好奇为什么是白色玫瑰,为什么他从不露面。久而久之,那束白色玫瑰好像成了连接两个人的丝线,线的两头,一头是羞于他人见的秘密,一头是细腻的探奇。于是,每年生日前,林舒开始期待那纯白的芳香玫瑰花束。

  不知道过了几时,门铃响了,然后是花店员工的敲门声,并说了一声“您在里面吗?花是放在门口,还是给您送进来?”。自从那一次事情之后,林舒常去那家花店买花,闲聊之间林舒家里的情况店员知悉不少,所以知道她在家。林舒有些吃力地站起身,让店员稍等,放下手中茶杯,徐步走去开门。她知道,那是今年的玫瑰。不知怎么的,林舒心里涌现出一分雀跃和欣喜,仿佛终于等来了圣诞老人礼物的孩子,不由得脚步也轻盈了几分。连她自己都不觉意那花束在她心中渐沉的分量。

  打开门,一大束的白色玫瑰映入眼帘,挽在精心收拾的花纸包装里。花朵还没有完全绽开,娇滴滴依偎着,等待几日后瑰丽的绽放,那才是她最美丽的样子。接过花后,林舒向花店店员道了声谢,顺便问了一下花店最近的生意,寒暄完,便准备关上门。

  “您稍等一下,那位订花的先生托我将一件东西转交给您。”店员有些不好意思地说。说罢,递过来一个鼓囊囊的信封。

  “先生?是留下电话号码的人吗?他还有没有托你带别的话,还有为什么他不亲自送花来呢?”接过信封的林舒稍显急迫地问道,迫切中还有一丝难以掩饰的激动。

  “呃……老板说因为他之前也没有见过那位先生的缘故,所以并不确定。他来店里时,只说是订一束花送您这里,问他电话号码时,说就是之前留在店里的那个,应该是您找的那位先生本人没错了。至于其他的,像名字什么的,顾客不愿意透露,我们也不方便问。”店员被林舒的疑问弄得一时有些紧张,但还是努力不紧不慢地说道。“不过是一位气质挺斯文的先生,身材修长,面目清秀俊郎,但看起来并不孱弱,挺健硕的,像是常常锻炼,而那个气质又像是常常读书的。店里另一个店员还夸他帅呢!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放松了的店员一边回忆一边说道,但眼睛依旧不敢直起来看林舒。

  察觉到自己好像刚才吓到店员的林舒抱歉地说道:“不好意思,是我太激动了。好,我知道了,谢谢你跑一趟给我送东西,有空我会带姐妹去花店光顾的。还有,麻烦帮我留意一下,如果下次再见到那位先生,请他务必抽空见我一面,我有一些疑问想要请他解答,真的很感谢,这么冷的天还害你跑一趟。”说罢,林舒往那个店员手里塞了五十块钱,没等店员反应过来,就转身关上了门。“天冷,拿去买点儿热乎饭吃吧。还有,下班就尽早回家,别冻感冒了,天气冷得厉害。”门外,反应过来的店员敲了一阵门,见门内的老太太没有开门的打算,就勉为其难地把钱揣进口袋,返回花店。待门外没了声响,林舒才再次打开门。见那个店员下楼骑着电动车走了,才缓缓关上门。“也不知道自家姑娘现在吃饭没?”都还是孩子呢,这么冷的天,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吃饭。“那位先生真的只有三十多岁吗?不应该啊。”

  进门后,林舒随手将信封搁在桌子上,然后去厨房找了一个许久不用的花瓶,打算把白色玫瑰修剪之后插上,否则花蔫得快,放不了几天。这么美的花,若是让水分夺取了鲜嫩和晶莹,真是一件令人遗憾的事。一边修剪玫瑰花,她一边仍在想那个送花的人。她隐隐感觉到那是一个自己认识的人,可排尽记忆里的朋友、亲戚或同事,也无法找到任何一个人同店员的描述相符。这个问题本无足轻重,但越轻薄的问题在沾染了关切之后,就像有魔力一样,越发引人探寻。看着泛黄的纸糊信封,她的直觉告诉她,这里面有她想知道的一切。近来她的右眼皮跳得厉害,这是个不好的征兆,为此她还特地去寺庙为自己和女儿烧香祈福。可现在眼前的信封让她的不安感突然强烈起来,而不安之余,迫切的谜底又叫信封在灰沉沉的夜色里闪着诱人的荧荧光辉。但愿只是我想多了。她这样安慰自己道。

  没一会儿,玫瑰花就收拾好了。林舒往花瓶里掺了些水,往里捻了几撮细盐巴,收拾停当后,就摆在挨着红色绣球的位置,一个红如火炭,一个白如碧玉,一个热烈,一个羞赧,同样地等待着吐蕊芬芳,煞是惹眼,煞是好看。

  给茶杯里续上热水后,她捧着杯子在桌子前的沙发上坐了下来,第一次好奇又认真的端详起面前的信封。泛黄的牛皮油纸颜色黯淡,看上去像在泛潮的书桌里搁了一段时间后翻出来晾晒过的古书,很有岁月沉淀的风味。封面中央端端写着“林舒女士敬启”几个正楷小字,笔力浑厚,痕迹极深,可以摸到行笔的纹路,像是用刀刻入纸张里一样,可见下笔之重。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这么正经地写字了,配合着复古的信封,明显不像三十来岁的人的习惯。墨水漆赫,留痕清晰而不黯淡,像血一样灌注在笔尖行迹的印痕中,衬得几个字愈发饱满有力。她猜想信封中可能是哪位朋友寄来的明信片或者胶卷洗印照片。以前去外地旅游时,她就很喜欢给远方的朋友写上几张,附上几张风景图,寥寥写上几个字。她喜欢同自己知交的朋友分享美好的事物,虽然不知他们最后收到没有。

  林舒沿着液体胶水粘黏的封边小心翼翼地将信封撕开一个口子,从中取出一沓厚厚的信纸。信纸是和信封一样的颜色,但质感不同,摸起来没有信封粗糙,却仍是有分明的砂砾感,像中元给逝者烧的草纸。林舒记忆里,这样手感粗糙的纸张在早二十多年就逐渐被淘汰了,现在的纸更讲究手感细腻,书写顺滑。记得很久之前,林舒上小学的时候,学校附近有一家外地人来开的印刷厂,那里论斤卖的作业纸触感就和自己手中的信纸很像。那时候,那种下笔一不注意就会被勾破的作业纸在学校很受欢迎,只至于即使小学毕业,林舒去到城市里上学,买了一些带在身上作为纪念。但那个工厂好多年前就停产了,以至于工作之后,她特地回了一趟小学寻纸,却败兴而归。随信纸一同牵扯出的,还有她孩提时代一些令人哭笑不得又无法忘怀的记忆,一些久远到慢慢淡忘的记忆。一番感慨唏嘘之余,林舒心里不免对来信之人的身份更加好奇。你到底是谁?为什么给我送花?又为什么给我写信?我们认识吗?你是不是我的朋友?如果是朋友,为什么不能见一面?越来越多的一直积蓄在心口的疑问推着嚷着叫林舒翻开信纸,她知道,答案就在自己面前。

  她缓缓地打开了信纸……

  二

  致林舒:

  林舒,好久不见!

  的确是好久了,久到我已经记不清上一次给你写信是什么时候,明明感觉发生在昨天的一切,可翻遍了日历也没能懂找到它存在过的痕迹。久到你或许已经忘了我,不,你或许就从未记得过我。久到我昨天还梦见许多年轻时候的事情,但醒来却悲哀地发现我已经是一个几乎快要活完一生的、日暮西山的老头。久到,我连提笔,都有了一种久违的陌生感。太久了!

  一切过去太久了,明明感觉昨天你还是我记忆里那个明丽动人清婉约可的姑娘,可今天我忽然意识到你也已经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妪,一位贤淑的妻子,一位伟大的母亲,一位徐徐向衰的老人。明明时间只是在日历上添了几笔,就衰老了一代曾经那么年轻的人。是啊,老了,都老了。纵使是再不情愿,我们也无法再一次年轻,无法让生命重来一次。

  给你写信自然不是为了将衰老和死亡的话题带给你,更不是想展示我如何的睿智、如何的豁达地面对苍老和死亡,那不是我竭尽最后的力气写信给你的初衷。给你来信,只是想告诉你一个秘密,一个我用一生去编织去描绘而成的秘密,一个我守护了一生的秘密,一个我原本打算带入棺材、埋入坟墓、腐烂在泥土里的秘密。除了你,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另一个人知道这个秘密,因为它将随着我的死亡消泯于世,它将在蜡烛燃烧的火苗中变成灰,它将如伴着挽歌的纸灰,撒就在我的墓前,滋养生长在坟前的野草,最后在雨水的冲淋下浸入湿乎乎的泥土中。届时,春风和甘露会拂过我的墓碑,我的坟前将会长满我提笔写下的、记录了我的一生的青草,届时,它们不会为我悲歌,我将与我一生唯一的所有长眠地下。届时,再无一人知晓我隐藏了一生的欢喜爱恋。我原就是这么打算的。

  但是当我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我突然想要把这个秘密告诉你,远方的你,我守护了一生的你,点亮了我生活无边黑暗的你,我唯一深深爱着的你。是的,我一生唯一的秘密便是你,只是你,一直是你。我要把一个男人深埋心底的对一个女子最真挚的情感告诉你,不为瓢取贞洁的姓名和他者的同情,不为诗人的歌颂和浪漫的欢迎,只是为了让你知道,曾有一个人在角落里阴影里偷偷地牵挂过你,曾有一个人把一生所有的情爱都留在了青春时候那一瞥惊鸿的眉眼里,曾有一个籍籍无名的人用一生的时间爱你,哪怕那份爱除了他再无人知循。于是,他决心在最后的时光里让你知道他全部未曾袒露却又不甘心埋在尘埃里的心意。

  三年前,我患了病,医生说时日无多。我短暂惊诧过后,竟出人意料地平静,好似早已料到结果,亦或是早已看开生死。医生给的建议是住在医院里疗养,按时吃药化疗,或许还能多有几年时光。但我还是选择提着一大袋子乱七八糟的药物,一个人回了家。我不愿待在医院饱受折磨地等死,哪怕那些护士和医生对我这个素昧平生的人充满最温馨的善意,哪怕那一滴一滴注射进我身体的药剂能延续我残喘的生命,我仍是不愿让生命终结在一个让我感到陌生和恐惧的地方。即使免不了要死去,我也宁愿死在家里,死在一个悄无声息的角落,死在一个令我心安的地方,以一种固执但有尊严的方式死去。我不愿意躺在冷白得让人害怕的医院病床上度过一月一日,我不想让别人像对待一无所知的孩子一样对待我侍弄我,我不想看到自己衰老的身上插满各种各样的管子,更不想让人看到我痛苦万分时乞求他人的模样,哪怕他们出于好意,哪怕他们不求回报。死亡对我而言早已不可怕,因为我这一生本就足够的幸运,从出生的一刻起,我就照耀了比世界大多数人还灿烂的阳光,我就享受了别人触之不及的幸福,我的一生曾热烈而汹涌地活过,所以退幕的时候,我没有不甘和不舍,没有愤恨和嗔怒,反而心怀感激。看到检测结果时,我内心并没有激烈的情绪波动,没有恐惧,没有不可置信,很平静,平静得让我自己都觉得奇怪,甚至还有一丝如释重负般的解脱,仿佛迎来了等待了很久的结局。甚至连我自己都有些钦佩自己的洒脱。

  我没有同别人透露过我的病情,我不想麻烦别人充满善意却无济于事的关心,不想看到他们束手无策的样子,更不想看到慈善的他们因一个老人的病痛而涌出的悲伤。我想留给他们的,是曾经的教诲和身体力行的坚强,这是我最后能给他们教授的修行课了。

  最后的时光我本想这样度过:早晨正常起床,去楼下早餐摊买两根油条,买一碗热粥,再给从路边捡到的小狗带一个肉包一根香肠。然后去公园遛狗散步,看身穿背心脚踩拖鞋的老头意气风发地下棋,一看一个上午便消遣过去。下午就舒服地躺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摇椅上,安逸地吹着电吹风,在雀子叽叽喳喳的叫声中回忆我的一生。天晚了便背着手去找小区里的老大爷打牌,过把牌瘾。等到所有人都熬不住回家睡觉时,再慢悠悠地踱步回家,躺上床,闭上眼,等待第二天的到来。或许晚上睡过去,明天早晨按时醒来,或许再也醒不过来,死在睡梦之中。那时,无人喂食的小狗的吠叫会引起人们的注意,邻居可能会以为我家招了窃贼,当他们焦急地打开房门时会发现躺在床上没了呼吸的我。彼时我会有一个简单的仪式,会有人满含热泪地悼念陈词,最后他们会将我的骨灰埋入坟墓,祭奠我的人会在坟前留下鲜花和热泪,之后离去,或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被彻底遗忘,彻底地消失在世界的记忆之中,再没有人能记起我些许的痕迹,我仿佛从未降临过这个世界。那样也好,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没有人挂念,就没有人记恨,我走得轻松,也走得清白。又或许没人会发现死去的我,我将会无声无息地离开世界,与我来到世界时一样。待他们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冰冷的躯体时,所有的仪式都与我无关了。这没有什么不好,我本就不是喜欢热闹的人,我不希望别人伏在已经失去生机的身体上泣不成声,我本就没有为世界带来什么,那便不应该欠下留在这个世界的人热泪和伤感,因为我再也没有能力偿还。所以,我最后的时光,应当安安静静,应当由我一个人默默地消遣,应当离人们远一点。

  但是我终究不愿意如此这般活完我的一生,不愿意无所事事地度过最后时限的光景。因为我对世间仍有最后的挂念,仍有最后一丝的不舍,那就是你啊。当我尝试躺在摇椅上消磨时间时,我被无所事事的空洞感折磨得痛苦不已,我无时不刻地想念你,想念我一生都牵挂着的你。我不愿意悄无声息地离开,因为我还没有把我用一生浇灌的爱意和隐藏的秘密告诉你,那超越了一切幸运和苦难的秘密,那个从第一次萌发就疯狂占据我所有直到最后时光依旧充满我内心的秘密,那个我一直闭口不言不愿让外人知晓的秘密,一个关于你、却不为你所知的秘密。

  所以我吃力从摇椅上坐起,兴冲冲地从书桌最底层的抽屉里翻出一沓多年前我购买的纸张。是的,那沓纸张正是你现在手里握着的。我不想让我的来信鲁莽突兀,故而我选择你曾最为熟悉的纸张写下一个陌生的、爱了你一生的人最后的言语。

  你是我多么熟悉的人啊。我知道你的过去,从你出生开始,我清楚你的足迹,清楚你到过的每一个地方,清楚你每一段重要的际遇,我甚至参与了你人生的每一件大事。我目睹着你青葱的成长,见证你淑隽的成熟,以及遥望了你无人可奈何的衰老。可是当我提起笔时,我竟不知如何称呼你,不知哪一个贴切的形容可以附加于你,不知如何为稍擅的寒暄致歉,以至于我久久无言,最终仍是想不出任何言语。最常逢的“亲爱的”让我迟疑,以至于“久违”都来得那么生硬,如此稀松平常的言语在笔尖都变成了颤颤巍巍的谨慎,乃至于胆怯。是啊,我是谁呢?我哪里有资格如此亲昵地称呼你,这个词又哪里能够将我对你的爱穷尽。可我对你而言是那样的陌生,那样的遥远,那样的不切实际。所以我沉思许久,不知如何下墨,兜兜转转半晌才勉强生硬地落笔“致林舒”三个字。笔行于墨,我仿佛重又害了一场病,汗流如雨,浑身战栗,心中涌起一股悸动的轰鸣,化作潮水激起一朵一朵感动的浪雨。我深呼一口气,将身心都伏在日渐佝偻的记忆里,我要找寻埋在过去的、所有的、关于你的记忆,向你讲述一个只和你我有关的传奇。我要把我的怯懦、我的爱意、我的幸福说给你听,连带着我的过去,你不曾察觉或已经渐忘的过去。我要告诉你,所有同你有关的痕迹,点亮了我原本黯淡无光的一生。

  我会一封一封地给你写信,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会一封一封地将它们叠起,叠成一摞沉沉的幸福的回忆,在我死后,寄给你。我要一点一点地向你倾诉我对你的爱,好像我能重回到那年青葱,陪你一段一段地在漫长的时光中潜游。我要你知道,正是你在不经意间闪烁嗯光芒,在我的世界汇成了星,汇成了熠熠的萤火虫,指引我在籍籍无名的黑暗里,仍相信前方会有光明,我就是靠你给的力气走到现在的。所有的这些,我都想说予你听,用我最后时间里匀出的力气。

  这是一个陌生男人的来信,但请不要怀疑,他曾喜欢过你,曾深深爱过你,虽然他无法亲手将信送到你手里,也请你一定要相信,有一个人在不为人知的地方遥远地爱着你,始终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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