怦然心动

  怦然心动

  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都不如我见你的第一面。——题记

  雀跃的青春总是最吸引人的,那时的脸庞如将成熟的瓜果般酝酿着成熟又稍显着青涩,那时的气息如将入中天的暖阳般晕荡着生命盛放的炙热又略微含蕴着收敛的微凉。似乎再找不出比青春年少更好的年纪,更好的形容。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几天他总是时不时地回忆起年轻时候的事情。有时酣睡的梦里突然涌现出片段的、模糊的、渺远的记忆,像丝丝流淌而过的空气,也像抓握不住的水滴,在脑海里回响。他想要抓住它,想要抓住一鳞半爪的痕迹,去试图回忆起什么,去想起些什么。他感觉自己仿佛身处一团浓雾之中,四方周遭的一切看不清听不清,他隐隐知觉浓雾外面有对他很重要的东西,可那袅袅缕缕的烟雾总湿漉漉地将人困在原地,却又给人留一丝能够拨云见日的念想,非教人想努力冲破雾霭想起来。可当他一帧一帧地将记忆的磁带倒放,学着查案的警察不肯错过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他却没有发现迷雾之后的东西。徒劳无获的感觉让他十分沮丧,仿佛浑身力气打在了棉花球上,除了收获臃肿的失望之外,再没有其他反馈。他十分不情愿地下定决心不再去纠结这个问题,可是却再也没有办法恬然地安睡过去。夜已深沉,似一头闭目宁息的巨兽,寂静之余伴着深深浅浅的喘息,在间或的声响中,漆黑的夜便更显得静悄悄了。

  他撑起身子半靠在墙上,聆听着窗外风徐徐吹过的声音,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有的寂寥。借着月光,他顺着床沿从抽屉里摸出了一根红塔山牌的香烟,凑到鼻子前嗅了嗅,旋即又放下。他在回味烟草那独有的、像令人欲罢不能的毒药一样的味道,那味道令他着迷,他感觉到毛孔因舒适而放松,他感觉到血液因张展而奔流,这种令人上瘾的感觉一下子使他倍感枯燥烦闷的内心再次充实起来,像在茫茫雪夜里点燃了一堆篝火,让寒冷的夜一下子有了可以期盼的温暖。他用手指肚在香烟上滑蹭着,像把玩一件珍奇的物件,而香味消逝时,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孤寂又像虫蚁一般在四肢百骸间泛滥开来,他又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把香烟放在鼻子前深吸一口。他的心同白色烟纸包攥其中的烟草颗粒一般泛着空洞的枯黄,似乎只有点燃的火光和徐徐的灰烟能够同他的寂寥一般艰难地捱过长夜和似乎永远无休无止的晚风。

  他很早便开始吸烟了,记忆里别人还在学着时髦嚼口香糖装帅的时候,他就已经在周围人的影响下抽起了烟。最初时候,那股又呛人又苦酽的味道曾让他反胃,可渐渐地,似乎只有那股飘着浓浓烟雾的空气能让他镇静,能安抚他空泛的内心。再到后来,他已经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想要点上一根香烟,似乎那已经成为自然,像习惯插兜的少年总是要想法设法地把手揣进兜里。听起来很无聊,实际确实也是无聊,抽烟无聊,抽烟的人无聊,抽烟的夜晚也无聊,本没什么可聊的。想来抽烟是消遣无聊的吧。他忽而浮现一个疑问:倘若抽烟是为了缓解无聊,那抽烟抽到感觉无聊又怎么办呢?他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年轻时候,那时的他喜欢和人辩论,乃至于抬杠,喜欢一切富有热情的的东西,还有热情洋溢的人。可是现在,他那些热情似乎随着年岁的流逝、随着手烟的燃烬,慢慢消失了,或许还留在某个不知何处的角落,或许早不复存在了。

  可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没有了那一份年轻的、充满朝气的活力,开始变得懒洋洋的,不爱运动,不爱串门,不爱旅游,不爱看电影,不爱读书。从教师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他觉得自己一夜之间衰老得厉害,哪怕他本就不年轻了。只是当时妻子还在他身边,两人每天都会在饭后挽着手、牵着狗到公园散步。她是个活泼的人,从他认识她的时候就一直是,许多年了也没有变过。她常常走着走着就松开环在他臂弯的手,把栓狗的链子放在他手里,挤着个俏皮的表情,还偏偏一脸乖巧地作出一副询问的表情,像个馋路边冰激凌的小女孩。在他微笑点头后,她便急匆匆地加入公园开阔地的广场舞人群中,而这时候他便牵着狗绳,静静地坐在旁边漆着黄色亮漆的公园长椅上,看着她一脸欢快地和不知道叫大姐还是大妈的婆婆们一边跳舞一边唠家长里短。他只有在看着她的时候才是快乐的,那样的快乐在几十年后依旧如此。他习惯性地抱着她脱下的大衣,温柔地、专注地看着她,也不说话,便是满足又温暖。待天色稍暗,她告别舞伴,一脸愉悦地向他走来。他为她披上大衣,牵着狗绳,把手揣进衣服口袋里,等着她挽过来的手臂。而后,两人在日暮的余晖里回家,留下一对成双的背影。她给他说一些从刚结识的舞伴那里听来的笑话,他一言不发却兴致盎然地听着她绘声绘色地转说,像一只雀跃的百灵鸟绕着、跳着、围着一棵木头,旁边还有一只时而竖起耳朵聆听故事时而被偶遇的金发狗女郎吸引得躁动不已的狗。对他而言,那是最美好的时候,那场景是他记忆里最温馨的画面。如果可以,他希望他们一家三口就一直像记忆一样,沐浴在暮光中,一起迎接夜晚和繁星,一起迎接渐来的衰老和如约的黎明,踩在浅浅的矮草坪上、穿过芳香的花丛之中、走过落叶铺成的金黄之上、在雪地留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年又一年,最后一起死去,埋在一个每天都能看到热闹的地方。他不知道人死后是否会有天堂,但对于他而言,活着时候的天堂也不过如此。

  风好大,吹得他头微微发涨。他放下香烟,走出房间,泡了一杯热茶,回来的时候还顺便给床下的大狗覆了床毯子。冬天要来了,冷煞人啊。哪怕是生命里记不清第多少个冬天,他仍是感慨这寒冬的凌冽。因为一个又一个寒冬不仅带去了他的年轻和壮硕,还带走了那个一直挽着他手臂散步的人儿。

  妻子是在他退休的第三年离开他的。一天夜里,她突然腹痛难忍,疼出一身冷汗,感觉像被恶鬼绞住了肠肚,没几刻就疼得昏死过去。医生在诊室里告诉他,她患上了癌症,已经是晚期,发觉得晚了些,已经无法治愈了。当医生询问她是否愿意接受化学治疗以换取几个月的时光时,她拒绝了,她用她苍白的、瘦弱的、渐渐温凉的手掌握住他的手指肚,轻轻地抚摸着。他能感受到她脉搏中跳动的微弱,像一团在冷风中微蹴的野火,虽然竭力地挣扎着,但终究会抵不过寒风和冷雨,只要夜一暗下来,那点星火便会熄灭,而对于她来说,时间早已到了日暮。她想要用尽所有的力气抓住他,抓住他温暖的臂膀,抓住他深情的凝望,抓住他的一切,可是她没有,因为她害怕抓得太紧离开的时候会不舍。她比别人都不甘,却和别人一样无能为力。他在她病床前苦了很久,那是他几十年来第一次哭得像一个孩子,顾不上邻床讶异的表情,失声痛哭,记得上一次哭,还是同她结婚的时候。

  “在一个柔弱的女人面前哭可不是一个可以当别人爷爷年纪的人该有的样子。”她努力让自己像是调侃地说道,心里也知道这样的安慰并不会奏效。在他面前,她不需要伪装。可是说完这句话,她想起了什么东西,不住地心痛起来,伸出另一只手搭在他头发上,将他整个拥在怀里,无声地流起泪来。整个房间中流露出一种浓烈的悲伤,就好像之前每一天都发生过的那样。他们在哭泣中紧紧握住了彼此的双手,因为不久后,生活连这简单的机会也给他们剥夺了。

  多数患了绝症的人会很快死去,而那些幸存地活了很久的人,一边是几千万人中不过一人的、受到垂怜的家伙,一边是用来激励正在身处罹难的不幸儿的希望。而那些死去的人,除了他们的亲人、朋友还记得他们之外,他们的存在和离开并没有人记得。也好,为什么要让这么多人承担失去的痛苦和缅怀的煎熬。在校工作的时候,他下班很晚,回到家时经常是夜里十一二点。但是他从来不觉辛苦,因为回到家时,总有一个人做好饭菜温在电饭煲中,还在冰箱门上写好了“记得吃饭”的纸条。那时候,家里就两个人,还没有养狗。她总是在他身后,早上为他做好早餐,烫好衣服,而后出发去单位。他不知道她是以什么样的速度回到家的,记忆里她总是等着他。好不容易等到退休,他以为自己可以有时间陪伴她,可以心甘情愿地等待她,同她一起回家时,她依然如当初那个事事都喜欢赶在他前面的女孩一样把他落在了后面。而这一次,他连她的背影都没能看见。他依稀记得医院里她握住他的手,像粉笔那么冰凉,却仍努力地想要温暖他像竹节一样的大手。

  有时候,他轻轻拂过香烟白色的包装纸,感受着土黄色的烟丝传来的说不上粗糙,说不上细腻的触感,总是会不由地想到她。亦或者换种说法,在没有遇到她、爱上她之前,香烟陪他度过了人生中很长一段百无聊赖、无所事事的年华,而在遇到她之后,他的人生变得丰富,变得多彩。或许不如浪漫爱情电影里撰述得那么起伏跌宕,那么惊心动魄,但她就像一阵微风,让他平静的心湖荡起了涟漪,让他死水一般没有色彩的生命生机勃勃。那些微微的荡漾,足够他记住一辈子。如果人有上辈子,那么他一定积了不少功德,才在平庸的一生中遇见菩萨。有的人一生不需要大气磅礴,那略微泛起的幸福就足以让他们品味一世。

  他们没有要孩子,这个决定他们结婚之初就做下了。在外人看来,他们两人工作稳定,生活幸福,生养孩子没什么压力。但他们还是选择不生养孩子,哪怕这个决定让他们承受了很多无妄的流言,但这一切他们早就无所谓了。这是一个很自私的决定,对他和她的父母,对家庭,对社会,说得大一些,甚至可以给他们加上辜负人类的谴责,纵使又太多的借口,太多的理由,都改变不了这一点,他们从不否认。他们只是害怕,害怕让孩子出生却没能教育好他,害怕孩子没有变成他们期待的样子,害怕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不幸和痛苦在孩子身上重演。可能性是一个很美妙的东西,叫人期待,又叫人悲哀,必须要人选择,要人承受选择的痛苦。他曾经动摇过,他羡慕因孩子的出生而喜上眉梢的家庭,羡慕节日时分其乐融融的合家欢庆,羡慕人到老年能够抚养儿女生命的延续。但他终究没有改变自己和她的决定,似乎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两个人和一条狗的世界,那才是他们的家。她是不是也曾经想过生养一个孩子?他不知道。她从来不在他面前表现得软弱,即便在最后的时光也是。如果他先走,他一定会后悔没有同她生一个孩子。如果有一个孩子,就能有人同他在时一样照顾她的生活陪伴她度过晚年的时光。可无常的命运,总让人无法预料,只得无奈地接受种种厄难,无奈地自我开解,编出一套向前看的无用说辞,静静地等待逝去。

  他不知道自己何时睡去,不过待第二天起床时,手边那支香烟早已没有影踪,兴许已经被揉搓成碎渣滑到了床底。一种不知足的疲倦在他的脑袋里盘桓着,让他有再次睡去的冲动,可是看了看把前爪扑在床边的大狗,他还是起身给它找来狗粮。冰箱门上的小纸条依然牢靠地贴在上面,似乎风也不能将它吹落,只不过冰箱里早已经没有那个女人准备好的水果和饮料。她的痕迹还在,处处都还有她在的痕迹,可是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她的痕迹也渐渐地模糊了,或许有一天,他死去之后,她的痕迹就会被磨去了。他很不愿意发生那样的事,不过到时候他看不到那一刻了。想到这里,他似乎好受一些。

  吃完饭,他觉得自己应该去买一束花。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毫无理由地想到这样一个主意,但是大狗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想法,乖巧地叼来狗绳,蹲坐在他身边。“一定是她想要我们去看她了,是吧?”是啊,她生前除了喜欢鲜花,没有什么别的爱好,该是时候为她换上一束鲜花了。

  在去墓地的路上,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情形:那是一个春天的上午,空气中还飘着花朵释放的醉人的熏香,伴着稚嫩绿芽的活力,让人不免感觉到久违的舒适。那是一个活着的日子,那应当是一个活着的日子,周遭的空气都会呼吸,尽情地倾吐着寒冬受到的委屈。阳光透过薄薄的晨雾,斜斜地打在墙楼上,像极了影楼里朦胧又高级的背景板,不需要高超的摄影技术,一个普普通通的镜头里都能读出不少大自然的巧妙天工。

  他像往常一样背着塞满纸笔和书籍的书包往教学楼走去,烦闷的冬季像一件厚毛衫,穿在身上勒得人喘不过气来,好不容易脱去后,直让人感觉一身轻松。温度渐渐升上来,让人不再急匆匆地想冲进暖气房里,也让人有时间放慢步调欣赏一番柔美的春光。眼看还不到上课时间,他便慢悠悠地走到墙角,点上一根烟,倚着墙欣赏这明媚的春景,还有如春天般靓丽的女子。他从来不惮观察各种各样的人,尤其是女人,兴许是青春期荷尔蒙萌动的缘故,他尤其喜欢看漂亮的女孩子。他不知道别人的看法,但每当他用两根手指夹住燃烧的香烟,嘴里缓缓吐出青灰色烟雾时,他觉得自己特别有一种气质,书上管这种气质叫文艺。文艺的尺度很难把握,因为盯在别人身上的目光停留太久叫流氓,抽烟动作不潇洒叫猥琐,但他总是自信地认为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每一个眼神都适可而止,那种技巧可不是每个人都会的。你知道了吧,那时的他和后来的他,不一样,大不一样。

  他就这样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别有用心地浏览这烂漫春色里同花朵一样的炫丽。明明一个都不属于他,却让他觉得在某一刻他也曾拥有过所有绝色。那样贪婪又自我的感觉让他迷恋,让人上瘾。

  正在他暗自窃喜时,他余光瞥到了迎面走来的她,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无暇的白皙,白皙到他霎时以为是看到了一个脸上铺满乳液的日本歌姬,但是她脸上如未满月的婴儿一般毛茸茸的绒毛无疑真实地呈现在他眼前。这样的白只应该配以林黛玉一样的憔悴才显得楚楚可怜,可是现在就缓缓出现在他眼前了。他稍稍抬高了头,以便能看得更清楚。或许是察觉到了别人打量的目光,她眉头一蹙,脸上泛起了不知是羞涩还是愠怒的桃红色,心中又紧张又生气地咒骂起光天化日之下盯着别人看的流氓。是的,就是流氓,悖时砍脑壳的瓜娃子!她在心里早早就给他下了定义。

  他厚着脸皮地打量时,大胆的目光刚好遇上她三分嗔怒、七分探查的目光,两两相接,他倒是没有收回目光,反而看得更痴了。而她像胆小的老鼠遇到了大蛇,完全撑不住气场,蓦地低下头,本就白里透红的脸更红了,像是点了半片远山的彩霞。而他则把这一切看在眼里,他本以为迎头而来是一顿臭骂,至少也是一个鄙夷的眼神,要是对他不屑一顾也是实属正常。但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姑娘竟是娇羞得像一个第一次被家长领出去见生人的孩子,反倒有些玩味地盯着她瞧,似乎在期待她接下来的反应。她余光瞅着那叼着根烟的痞小子还在盯着自己看,下意识地缩起了脖子,约莫过了三五秒,她以为他早已挪开了眼睛,可一抬头便又看到那个讨厌的家伙在冲着自己笑,不免更加羞臊起来,头埋得更低了,脸也更红了,像一只蒸熟的螃蟹一般透着膏腴的光泽。他原本只是想逗一逗小姑娘的,因为他觉得这人远看长了一张病态冰冷的脸,实则是个小骨朵似的女妮子,原本生冷的面容或娇羞或生气,倒像个真实的女子了。不过,近眼一瞧,生得真是好看:细叶眉毛,丹凤眼眸,额堂饱满,鼻子生得不高挺却小巧可人,嘴唇呈淡桃颜色,薄而不弱,腮线流滑却不瘦削骨感。搭配上冼蓝色的牛仔服套装,整个人都简洁朴素很多,像邻家小妹,而那一颦一笑之间的羞涩,自然有种不同于妖艳和雍容的清纯在他心里悄然萌生。

  她不知道站在她不远处的流氓此刻如此多的心理活动,只是没几分钟要上课,而且周围显然有人停下脚步等着看她的反应,她哪里受到过那么多的注目,巴不得赶紧逃离这里。这一切都是那个臭小子惹出来的,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无礼的人,破坏了她一天的好心情。又羞又恼之下,她脱口而出一句:“死瞎瞎,你怕是脑阔有包。”

  他显然没想到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小姑娘居然会骂人,刚想好好调侃一下,话还没说出口,就看到一路溜着小跑而去的女孩子。说是溜跑,毋宁说是落逃,怕是她要尴尬好久。话说,他居然会替别人感到尴尬,真是难得。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往那个人离开的地方看去。话说,还真是好看呐!

  远处已经可以看到山上的墓地,林林的墓碑将人们的思念立在那里,每看一次,都是满满的欢笑和满眶的泪水一齐并发,每看一次,都有一道门打开又关上,反反复复,像一个孔,其中涌动着人与人的温情,翻滚着人与人的离别和伤心。她的墓碑正东,对面是一片碧青色的湖,再远处就是他和她居住了几十年的家。他每天一闲下来就会对着她在的方向说话,仿佛她还在他身边,一说起就总停不下来,他知道她不喜欢一个人,不喜欢孤独,不喜欢冷清,因为她早受够了那些,以前总憋着不说出。他知道的,一直都知道,所以每次都擒着眼泪同她聊到深夜,她听得见的,他知道的。大狗匍匐在他脚边,安静地听着他时断时续地讲他们之间地故事。那是一个很美丽的故事,美丽到他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美丽到失去她的时候,他几乎同她一道死去了。不过他答应过她,要好好活着,照顾好他们的狗,照顾好他们的家。他从来是一个听不进别人话的人,可是唯独对她例外,他从没反驳过她的任何一句话。她不喜欢他抽烟,他便从此再没有抽过,实在忍不住,才会拿出来凑在鼻子边嗅上一口,因为她说过,吸烟对身体不好。他似乎还隐约记得她曾说过对孩子不好什么的,但那时他忙,没有听清,亦没有回应,再想起来时,她却说不曾说过。他只当是幻听,没去质询真假。

  他把车停在山脚,解掉了大狗脖子上的绳索,轻轻拍了拍它的额头,示意它自由地去吧。大狗便如得到命令一般“嗖”地弹射而出,几下子便没了踪影。

  他一个人缓慢地走在石子路上,一只手手捧一大束纯白百合花,一只手熟悉的插在口袋里。他明白再也没有人会挽住他的手了,因为那个人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再也回不来了。

  他这一生没有什么值得说道的事情,但你要问起他,他必然会和你说起一段仿佛是编撰出来的故事。

  “我这个死瞎瞎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就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遇到了一个让我爱了一生的女子…………我用一生记住你,记住你存在于我生命里的每个日子,直到我也同你一样死去,那样我就能重又一次遇到你,重又一次坐在长椅上,怀里抱着你的大衣,眼睛里装着你。”

  说到最后,似乎他也分不清他在与谁说这个故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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