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秋雨

  高三那会儿,自温晴问了我之后,我们就是实打实的闺蜜了,当时人比较傻,没有想过如果我开一次口会不会结果不一样,我们能走到一起。

  所以就有了秋雨,温晴的丈夫,秋雨。

  他是文科班的才子,当时在学校比较有名气儿,他满腹诗论,代表学校参加了很多作文大赛,都是拿的一等奖,在他的家里的墙上挂满的都是荣誉,而且整个人都是充满书香气息。

  秋雨十七岁的时候就在一些文学社发表了诗集、作文、短篇小说一系列的文学作品,在外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但是在学校里却不起眼,他懂怎么低调。他说他喜欢清静,喜欢幽居,不喜欢喧闹,更不喜欢被人打扰。

  十七岁的他,老沉得像个七十岁的家伙,没有青春好动,没有调皮捣蛋,生着一副青春人的脸蛋,怀着一颗暮老的心,一心只装文学。

  温晴和他谈恋爱是因为一堂课,就是那一堂课,就让温晴记住了这个一身都是书香味的秋雨,并在最后两人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我记得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的一堂语文课,当时语文老师把考试的卷纸发下来之后,给我们讲作文的范例,当时他就是拿的秋雨的作文来作文例子。当时温晴是语文课代表,她被叫上去念给我们听,我看到她在讲台上,念着秋雨的作文,时而一抹忧郁,时而一阵欣喜,脸上的表情一直随着文章的内容在变化,说实话,秋雨的文章确实很有魅力。

  印象深刻的是在一本文学周刊上看到的一段,我前面所说的死是一种意外,活着也是一种意外,这话就是从他的文字里看到的。他是这么说的,论生和死,无论哪一种其实都是幸福。活着的时候,你可以呼吸阳光,可以亲吻空气,可以拥抱自然,就是一种幸福;相反,死了也是一种幸福。你可以躺在黑漆漆的土地里,不必为生活的琐碎世事烦恼,大脑安静的躺着,慵懒的在大地的怀抱归于宁静,美妙不可言喻。所以死亡对于人来说,不必陌生。而活着,我们要为之感到意外。两种情况虽然不同,但是谁又说得清楚那是不是通往幸福的门呢?我们要做的,就是坦然的接受意外的来临,无论哪一种,都藏着一种幸福。

  当时读到这一段的的时候,引起了我的沉思,老实话,秋雨的文字间的魅力真的不小,也难怪温晴被他的文字给收拾得服服帖帖,即使是我,也是如此。

  自从那堂语文课之后,温晴便对这个叫秋雨的家伙起了兴趣,经过几次的打探,她摸清楚了他的班级,电话。温晴是一个率性的人,喜欢就是喜欢,那就要行动。

  虽然会害羞,虽然会脸红,但是不会把喜欢藏在心中。

  这一天她在操场偶遇了秋雨,她对他表白,多余的话一句都没有说,只说了一句,喂,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秋雨正在懒懒的低头看书,那是顾城的诗集,阳光映在他的脸上,空气中都是慵懒的味道。听到温晴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懒懒的抬起头看了她一眼,眼睛里有一丝光亮,他说,知道了。就是这样,两人就走到了一起,我不知道还有没有比这个更简单的爱情,一次对话就在一起结婚的。

  秋雨可是个冷雨人,爱情向来是不放在眼里的,他最不喜欢的就是对他死缠烂打的女孩子,所以尽管有很多女孩子对他表露过爱意,他都置之不理,他闲烦人。他可从没有遇到过像温晴这样的女孩子,对待爱情简单而粗糙,让他不抗拒。他们在一起我是第一个知道的,当时心里还有些不愉快,这个个和我做了三年的同桌就这么和别人谈恋爱了,难免有些不平衡,不过又不得不苦涩的祝福。

  让我最欣慰的是,这个同桌没有见色忘友,每个中午还是要陪着我一起做试卷,下午的时候秋雨会应邀前来给我讲语文的写作技巧。下一次月考的时候六十分的作文我硬是拿下了五十三分,那时候我才意识到,秋雨的文学能力不是一般的强。

  现在我能够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大多的功劳真的要谢谢温晴,如果不是她在高中的最后一年里逼迫我学习,我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可以不矫情的说,就是她改变了我的轨迹。

  她和秋雨结婚的时候我还在现场为他们唱了一首歌,那时候秋雨笑得最开心,如今却成了一张黑白照挂在墙上,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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