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有些儿人只适合思念,等时光久了,在转为怀念,就像有一些儿事,只要你静下心来仔细想想,虽然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好,但也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糟。

  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是北方的小年,除了覆盖漫山遍野的积雪,也没有其它值得开心的事情,直到傍晚时分,陆志明回来了,子韵的脸上才挂满了明显的笑容。

  陆志明是子韵从小到大的玩伴。他长着一张长长的马脸,也是村子里年轻人中第一个梳起后背头的,后来蔚然成风,便一发不可收拾。天生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再加上与生俱来的痞子气,并没有使陆志明的人生像名字一样充满希望,反而让他在学业上屡遭碰壁。但,他唯独对梓墨特别认真,一种生死不顾的认真。

  陆志明七岁的时候,童梓墨的父亲曾在树上救过他一命,为此,还摔断了一条胳膊。从那以后,出于报恩或则更多,志明就把梓墨视为比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要。

  回想起来第一次遇见陆志明,那时候宋子韵才刚来香雨村不久。

  天色微亮,子韵就从床上翻滚了起来,这是他出生以来起床最早的一次,旁边忙碌的父母虽然感到很诧异,但只当做儿子还没能适应陌生环境,所以就没有太多留意。

  子韵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并从衣柜里找出了平日里最喜欢的衣服穿在了身上,霎时整个人都自信了许多。他一把推开房门,一股芬芳的凉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吹得他精神抖擞,恐怕就连躲在大脑深处的瞌睡虫也经受不住这等凉风的侵袭。一眼望去,包裹的山雾整片白色朦胧,远处的飘渺山地竟与天上的白云紧密接连,浑然一体,宛若一片虚幻仙境。

  慢慢地,太阳羞红了半边天,它不再躲躲藏藏,反而鼓足了勇气,大胆地从山地间高升了起来。金色的光芒瞬时间就祛除了躲在角落里的斑斑点点,也为白茫茫的一片装点了色彩。各种鲜艳色泽如此抢眼,看的子韵眼花缭乱。他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美妙的大自然,看到目瞪口呆。他就这样守护着这片美妙,几乎都忘记了时间的流动,杵在这片世界中,不管何时何地都是美妙绝伦。

  突然,一句柔和清脆的呼喊声从不远处的幽谷中传来,那声音悠扬婉转,在山谷中久久弥荡,清晰地钻进了子韵的耳朵里。这时,他才回过神来,终于意识到自己早起的目的,他就是为了和梓墨之间的约定,才守候在这片大自然中就像等待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一直安静地渴望着她的到来。

  子韵朝着声音飘来的方向望去,朦胧中只看见三个闪动的娇小身影,很容易就能辨别出夹在中间走在最前方的就是梓墨。此时,她一边向着子韵走来,一边兴高采烈地朝其挥斥双臂,就像是阔别多年的好朋友见面时那般兴高采烈。子韵也表现得异常兴奋,在大山之中遥遥相望,立马使劲挥舞双手作出回应。

  不大一会儿,他们便碰面了。子韵瞅了瞅伴随在梓墨左右的那两个陌生男孩儿。其中一个,与他年纪相仿,但明显营养不良。他不仅个子矮小,身体更是瘦骨嶙峋,在黝黑的皮肤之下,却透露出表情的冷俊不禁。他的眉峰始终紧锁,一双明亮的单眼皮怀有敌意地死死盯住子韵不肯放开,那种很不友善的眼神看得子韵心里直发毛。另一个则小于子韵好几岁。天壤之别,他不管看到什么总会露出痴笑,六神无主,目光呆滞,还时常依偎在梓墨的身后,扯着她的衣角,似乎很害怕生人。子韵好奇地观察着他们,一时间脑子一片空白。

  童梓墨顺着子韵的表情,好像觉察到了气氛的尴尬,就连忙用眼神向身旁的两个男孩儿示意了一番。她慌忙把身后的小男孩拽到了前面,向子韵介绍道:“他是我的弟弟,名叫童骁然,由于小时候大脑生过病,所以行动有些儿异于常人。”说着就把他推到了子韵的面前。那小男孩还没能够反应过来,对着子韵就是一番傻笑,然后又悄悄地躲到了梓墨的身后。子韵也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小男孩的笑容,只好礼貌性地附和着,也跟着他笑了起来。

  紧接着,正当梓墨指向另一个男孩儿准备介绍时,那男孩儿犀利的目光匆匆扫过,一把推开了她的手指,表情很不情愿。随后,他又瞥了瞥旁边由于受到委屈面带愠怒的梓墨,语言温柔,有点儿歉意:“不需要你来介绍,我自己可以的。”说完,他又把目光狠狠地甩向宋子韵,霎时间,表情再次冷冻起来,声音凌冽刺骨,大声嚷道:“我是陆志明。”语气冰冷,如利剑一般直来直往。

  子韵只感觉到身体有些儿僵硬,立马就被剥夺了话语权,对于这种情况,他根本就无能为力,连忙鞠躬,并慌慌张张地回应道:“我是宋子韵,刚刚搬来不久,很高兴能够认识你们。”说完便开始强颜欢笑。其实子韵的心里明白陆志明就是梓墨的父亲在当年的事故中用自己的健康从树上救下来的孩子,而童骁然便是梓墨的父亲在寻短见时无意间捡到的弃婴。关于这些儿,子韵的父亲都曾向他说过,但单纯的梓墨好像什么都不知道。也许在这四人当中,关于往事,反而是刚搬来不久的子韵知道的最清楚。即使很不受欢迎,子韵依然很希望能够和他们成为好朋友,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有更多机会呆在梓墨的身边。

  六年前,就在子韵和梓墨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志明却毅然决然地选择了从军入伍。后来听说,他由于立下了赫赫军功,所以就被留在了部队里。现在六年已经过去,志明终于回来了。他的皮肤依然黑的发油,也许是因为常年暴露在风吹雨淋中,所以变得有些儿粗糙。但是他以前消瘦的身材,现在充满了男人味儿,全副武装的肌肉长满了身体各处。他穿着一身威武的军装,剃着短平头,这必将又会在全村的年轻人中刮起一阵流行风。

  多年未见,子韵难免想念,一个男人之间的亲切拥抱必然缺少不了。志明望着窗外村子里已经变化的一切,在看了看子韵,向他深深敬了一个军礼。六年时间的历练已经足够让人脱胎换骨,不仅是外在,就连志明的性格也发生了翻天覆地地改变,只是鲁莽的特质依然根深蒂固。他不再吊儿郎当,却多了一份军人特有的沉重感和大男子气概。

  当他问起梓墨的时候,子韵无言以对。因为志明临走时曾经托付过他:“请你这辈子一定要好好和梓墨在一起,不管是什么原因,即使天崩地裂,也要把这份爱永远进行下去。”这还是陆志明第一次和子韵这么认真的对话。

  此时,看着志明坚定的眼睛,往事变成浪潮一般的泪水立马湿润了子韵的眼眶。男人流血不流泪,只是未到伤心时。这一年多,子韵一直隐藏的悲伤现在终于止不住地喷涌而出。

  “我这辈子可算沉沦了,除了梓墨,再也没有爱上其她人的能力。但是,对于梓墨的爱像根刺,扎的我心疼。”子韵从志明的眼睛中看见另一个莫名其妙的自己,而对于自己的狼狈却始终无能为力。

  ……

  “我不知道这六年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相信梓墨,更相信你。也许终归揭底,还是你太计较了,要知道有联系才会发生无限的可能。”志明先是沉默,军人的习性迫使他没有转弯抹角,而是直截了当地表明立场,铁一般的态度和面无表情。

  “梓墨已经是我的昨天,他们都说我应该站在今天,思考着明天,而不是每次抬头看见她时,会继续因为没有勇气而痛心。”子韵夺过悲伤,在自怨自艾中继续患得患失。

  “曾经也有人对我说过‘当你学会了孤单,也就懂得了成长。’但我们毕竟都还年轻,难免会把甜蜜当幸福,会把诺言当永恒,会把流浪当旅行,会把孤独当任性……”六年的军旅生活让志明对待感情更加成熟,就像出了家的僧人,在看破红尘之后,立马茅塞顿开。

  “但这样的爱情太过于沉重,只会让贪婪霸占虚慕的影子。我和大多数人一样,不期望自己能够爱的轰轰烈烈,但也绝对不能唯唯诺诺。”子韵不遗余力地反抗着,似乎对于爱情,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真谛,不可违抗。

  “倘若生活没有了沉重,只剩下了前进和追逐,它也就失去了原有的味道儿。不是吗?”志明有意地添重语气。

  “有时候,我感觉梓墨就像风中的百合在我的脑海里深情绽放,所以我毫不吝惜地把整个记忆都留给了她,而到头来,她却把所有的思念都留给了我,这些儿泛滥的思念已足够淹没我的一生。”除了梓墨,子韵更多地是抱怨自己。

  “其实你已经拥有了很多,财富、名望、青春和事业,关于你和梓墨的爱情,我相信迟早有一天你会恍然大悟。”志明依然非常笃定自己的想法。

  “也许吧!当别人都在羡慕我的风光无限,只有我清楚自己一无所有。”子韵没有回应,只是在心里呢喃了一下。他闪烁的眼睛指向天空,又像流星划落,由上而下,如梦如幻。

  关于志明的良苦用心,子韵完全能够明白,但逝去的终究还是逝去了,就像长在深秋里的落花,已经不值得再讨论,此时,他更没有多余的心力去继续争论。

  志明卸下行装住在了家里,随后,他又参观了子韵的果园和公司,以及农村里一点一滴的变化。同陆志明六年前的记忆相比较,这些儿零碎的变化连在一起就像雨后的星辰,实在惊喜地让他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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