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落脚点

  枝头,两只体型修长,身姿矫健的禽鸟正扑闪着翅膀,互相追逐着进行伴侣间的互动。它们喙部较短,尖端下勾,显得极为有力,其喉间呈乳白色,胸、腹、两胁整体显棕黄而又缀有黑褐色的细纹和矢状斑。跳跃间,它们露出了身下棕白色的覆腿羽,看起来很是蓬松、柔软、而且干净。

  一对红隼。

  展逾明收回了望向枝头的目光。

  也不知怎得,他反倒觉得这种真实的色彩比阿殷那儿那只宝石般的雀鸟要可爱与生动许多。如果一定要饲养一只宠物的话,他反倒会更喜欢这种一般、平常的鸟类,而非一只一看便属妖身的艺术品。

  当然,现在不是看鸟的时候。

  这十日里,天气很是令人捉摸不透。有那么四五天,灿烂的阳光与还算不冷的暖风拂过了这片寒冷的大地,至少每天中午还算是暖和。可过了那一阵后,气温很快便急转直下,又迫得人们每天早上抖抖索索地凿冰取水,还得复燃营火为冷水加温才能勉强堪用。如果说有什么事情消耗了这支商队大量的时间,那么扎一个结结实实的防寒营地与每日伐木补柴一定名列榜首。

  不是说天冷了木头就会烧得快,而是相同的用柴量带来的暖意已经不再能满足众人的需要了。

  这日子可当真不好过。

  尤其是商队放弃了七折八绕的路线,直扑繁华的大城。这种行为看起来好像是省却了不少时光,可却着实牺牲了旅途中的体验。本来,大家隔三差五还是能找个地儿休整休整,有个别需求特殊的商队成员能有机会与居民们谈些特殊的服务生意,而其他人也可以趁机好好睡两觉外加洗个热水澡,可现在,这一切都泡了汤。

  此外还有饮食的问题。大家并不缺吃食,可有的吃,与吃得好还是有着很大差距的。谁不喜欢喝一碗香喷喷带着油光的热汤,来上一碟有着烟火气的炒菜?而在野外,能吃到的不是干粮便是糊糊——也只有半成品的食物才能快速且方便地在野外做熟。

  把全然的生食变为熟物在没有特定器具和灶台的情况下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那很费时间,也很费柴火,而还要费工夫扎营的商队诸人哪儿会有这么一个闲工夫呢?

  也就炖煮了一夜的早餐才能满足这一点了。可惜的是,因为众人减少了捕猎的频次,这样也就导致没多少鲜肉可吃。本来,一碗热气腾腾的,里面带着肉块与油星的热气腾腾的早餐足以为清晨发抖的诸人暖暖身子,可没了鲜肉,单单肉干就总差了不少意思。

  不仅在质,也在量上、

  这日子可当真有点令人无法忍受。

  事实上早在先前就已经有人退出了队伍,还不止一个。

  “这路咱是走不动了。”那位在野猪袭击中失去了一条腿的中年男人当时这样说。展逾明记得他的面色很差,人虽然缓了过来,可看上去瞬间瘦了许多许多,显得有些形销骨立:“大约只能到这里了吧。”

  于是受了伤的成员就这样退出了商队。

  商队给他们留了满满当当的一辆马车以作为分手的行李。在正常情况下,这些物资、在加上他们过去存下来的财富,已经全然足够他们什么事都不做地正常度过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光了。如果他们用这笔钱置办一笔产业,就已经拥有了许多人一辈子都难以拥有的家产财富。

  那里面估计也包含了他们再不能分到售鸟财富的一点补偿,是真的挺不少的一笔钱。

  可能林依云一辈子都没有获得过这么多。

  等等,怎么突然就想到她了?

  展逾明摇了摇头。他回过了神来,重又望向了远方。

  哦,到了。

  ……

  所谓的到了,当然不是到了目的地地点,但现在也已经不算很远,且这里也算是颇有规模的一座小镇了。

  照商队里人们的说法,至少得有个三四千人常住。

  放在南边,三四千人当真算不得什么,可在这天寒地冻的北面,这已经是展逾明在这趟旅程里来过的最为繁华的地区。能够供养这样多的人口,这里自然是有些依凭的,而其中最主要的依凭就在于这里并不很冷,临近大河,且土壤肥沃。大约是东侧一座比较罕见的矮山外加繁盛的高大乔木林挡了不少风,这里的气温可是比其他地方要稍微高上那么些许。当地人虽然只能在夏秋两季种上一茬作物,但收成却很是不错。结了冰后,人们可以伐木做些小玩意儿,也能凿冰钓上不少鱼,所以综合而言,在这里的日子虽然不算很富足,但也是足够糊口了。

  只要没有太多张嘴的口要养就行。

  “他们很少种麦子。”在过去的路上,老陈和展逾明说着当地的一些事情,“他们大多种土豆,在南边应该不怎么常见,可其实和红薯一样,也是一种块根,吃起来面的很。你先前也吃过几次,味道还是可以的。咱担心的主要不是吃食……”

  展逾明知晓他担心什么。他在担心那只鸟。这里人多眼杂,而人手有缺的商队在这里已经算不上什么有实力的一份子了,如果与当地人起了冲突,绝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但应当没啥子问题。”老陈随后又说,“咱时常带不少盐和皮毛来这儿,大家关系其实还可以。”

  “让阿殷藏在马车里,不要出来应该就行。”

  展逾明如此提议。他并不馋那只鸟,可有一点是他在乎的——他在乎钱。对于花钱他并不吝啬,可如果有可以赚钱的机会却还要放过,那未免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咱也是这个意思。”老陈笑了起来,“但还是希望老弟你去和那小姑娘说道说道,她最赖着你了。”

  阿殷最赖着他是真的,不过这种事情倒也不必然要由他来提议。毕竟,人家小姑娘也是明事理的。不过,展逾明倒也没有拒绝这一提议。

  “我会叮嘱她的。”

  他这样说。

  既然阿殷有资本,他又有何理由不与出钱者保持一个良好的关系?

  降妖人总是需要雇主的。

  而不像总是不拿好处,徒冒风险的某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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