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话 你能看见鬼啊

  余皈依和简小桃的第一次见面,绝对算不上美好。

  事后她提起这事来,总是笑得前仰后合花枝乱颤,一双春水荡漾的桃花眼眯成一条缝,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梳成漂亮的麻花辫,苍白的小脸渲染上晚霞的颜色,看得他是又爱又恨。

  没办法,那天他实在有些丢脸。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少年,足风流。

  这般诗句,便是百花镇上的人们对余家二公子的评价。多俊俏的少年郎啊,一袭青衣飘飘欲仙,眉眼含笑,温和而不疏离,肆意却不失礼,眉眼鼻唇,五官身段,浑身上下挑不出一点瑕疵。

  镇北余家,世家名门。

  余老爷子年轻时,曾随先帝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是帝王最信任的左膀右臂。

  后来先帝退位,太子登基,不但没有忌惮余家功高震主,反而下旨立余震为骠骑大将军,余家老大余青戎,小时候是太子伴读,长大后更是战场上最年轻的少将,一把长枪舞动虎虎生风,直取敌军首领项上人头。

  余老爷子膝下共育有两子一女,长子青戎子承父业,征战沙场。

  女儿余芙蓉,生得花容月貌,美若天仙,更是一舞动京城,使得少年天子一见钟情,第二天便八抬大轿十里红妆娶进宫中,做了皇后。

  如此看来,这余家该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才得如此繁荣昌盛。

  然而最得老爷子心的,出生时便引来天降祥瑞,枯木逢春之奇景的,正是余家的小儿子,取名皈依。

  老爷子抱着襁褓中不哭不闹的婴孩,那双清澈的大眼睛,看得浑身杀伐气息的老人哈哈大笑,一个劲的说他运气好。

  抓周的时候,面对着琳琅满目的物件,白白嫩嫩的小孩,伸出肉呼呼的小胖手,一把抓住一串剔透的红色念珠,握在手中咿咿呀呀的把玩,边玩边咯咯笑着,好不开心。

  余震见了,觉得小儿子天生佛缘,高兴得不得了,他们余家满门都是舞刀弄枪的粗人,常上战场身上杀戮很重,小儿子的降生或许是老天爷在保佑他们家。

  老管家笑眯眯的走上前,问老爷要取什么名字,老爷子一拍桌子,中气十足的哈哈大笑道,“天赐我儿佛缘,他便叫皈依吧。皈依,余皈依,哈哈哈好名字!”

  就这样,时间白驹过隙,岁月如梭,转眼便是十八年。

  余皈依十八岁,已经成长为鲜衣怒马的翩翩少年,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模样更是较之他哥哥有过之而无不及,是有名的貌若潘安,京城中的名门闺秀人人想嫁的第一对象。

  老爷子戎马一生,荣华富贵享尽,早已厌倦官场是非腐败。

  带着小儿子和老管家搬离京城,回到老家百花镇,安定下来,打算养老,享享天伦之乐。

  “公子这样不好吧?”李山哭丧着脸,一脸不情愿的看着面前,正退麻利的下一身华服,换上粗衣麻布的俊俏少年。

  余皈依无奈,已经懒得再解释,直接将衣服团成一团扔给他,拿起床上的桃木剑,伸手拍了拍自家小书童的脑袋,以示安抚,随后脚尖轻点地面,直接腾身而起,轻盈的越过余府的高墙。

  “记得千万别跟楚家小姐说见过我!”高墙外传来少年清朗的嗓音,逐渐越来越远。

  李山自认倒霉的收拾好公子的衣物,第一百零三次叹了口气,唉,公子哪里都好,就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满脑子都是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怪不得老爷说让他看着点公子

  等等!老爷,老爷说靠!今天是老爷八十大寿啊!公子这个小祖宗又跑出去干嘛!

  李山这次真的要哭了,老爷子大寿这天,大公子可是要会来的,万一他们看见公子又私自跑出去,肯定会扒了他的皮,嘤嘤嘤,他咋就这么命苦

  公子啊,您戌时前可千万要赶回来

  余皈依拍了拍身上的粗布衣,俊秀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笑容。

  他这次可是算准了老爷子忙着准备寿宴,管家又抽不开身,这才换上下人的衣服偷跑出来,找到药材可得早点回去,否则大哥回家没见他,怕是又要挨揍了。

  他走得这条路直接出了镇子,通向郊外,怕被人认出来会耽误时间,这一路上遮遮掩掩,好不容易走到镇外的羊肠小道上,人烟已是稀少。

  昨夜下了一场雨,此时空气中弥漫着雨后清新潮湿的气息,石缝间有雨水滴落,树梢上是新生出的嫩芽,偶尔可以看见枝头跳来跳去的小松鼠,抱着松果,毛茸茸的尾巴摆动,一晃就不见踪影。

  路边尽是盛开的野花,绿草如茵,花花绿绿,好不漂亮。

  百花镇,以花开繁盛种类频多而得名,镇上出的女子多是貌美如花,通常也用花来命名,他的姐姐就是其中之最。

  这般美景,按理说应该使人心情愉快。

  可是显然,余皈依并没有这么觉得。事实上,他本来还算不错的心情,很快被那柳树干里藏着的家伙破坏掉了。

  他蓦地皱眉,有些反感的握紧手中桃木剑,虽是戒备却未有恐惧,紧盯着身侧高大的柳树,翠绿的枝条曼妙,在风中轻舞飞扬,如果可以,他倒希望彼此相安无事。

  一个女人的影子附在柳树干上,脸色是大病初愈的煞白,繁复的破旧白裙,晃晃荡荡的披在身上,看不见下身,一头黑发长得诡异,垂在脸侧,阴测测的眼神看向余皈依,裂开一个古怪的笑。

  “小子,你看得到我?”女人尖细冰凉得仿佛听不见的声音,贴着余皈依的头皮响起,其中阴气使得他浑身一震。

  “青天白日,你也不便现身,我们可以相安无事。”余皈依握着桃木剑,俊脸一片肃穆。

  他自然是不能露出半点胆怯,否则他恐怕要栽跟头!

  这个飘在柳树里的女人,自然不是人,而是女鬼。

  而他余皈依,天生便能看见这些东西。

  从小到大,他见过的鬼怪不知几多,有的是只在茅厕捣蛋的小鬼,还有半夜悬在房梁上吓人的吊死鬼,死后被抛尸荒野的孤魂野鬼,专偷小孩压岁钱的鬼他都遇到过。

  有时候,倒霉的他甚至会碰上吃人的厉鬼!

  很小的时候,他就发现他跟常人不太一样,他能看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他也害怕过,哭过,闹过,去找哥哥说这件事,然而哥哥只当他是睡糊涂了,从不相信,久而久之,他也就不说了。

  有阴阳眼这件事,似乎只有他自己知道。

  或许孩童时还只是怨恨哥哥不信任自己而闭口不言,现在就是彻底的不敢说。他怕被人们认作是怪物,更怕他们说他是疯子,是扫把星!

  他是余皈依啊,天降的福星,被佛祖保佑,怎么可能是怪物?

  被鬼怪所伤,最直接的坏处就是普通大夫根本找不出伤口。

  那些青紫乌黑的勒痕,伤口,都只有他自己能看到。疼痛伴随着苦涩,他不明白为什么上天让他看见这种东西。他不是福星吗?

  福星难道不应该美满幸福的过一辈子吗?

  然而,这些问题到他十五岁的时候,就不再去想,因为已经习惯了。

  某天他的伤口碰巧被云游路过的高僧看到,高僧很是同情他的遭遇,治好了他的伤,送了他这把桃木剑。

  高僧说,桃木乃是世间至阳之木,是邪魔鬼怪的克星,佩戴身上可避邪驱鬼。

  从此他的身上便多了一把桃木剑,剑身很轻,雕刻并不美观,为此他还被哥哥取笑过,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离身,比起取笑,保命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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