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崔氏眼里燃起希望,点点头,咬咬牙,“好,咱们也干,反正不分家我是过不下去了。”

  这话崔氏说很多次了。

  童辉安慰媳妇,“这次咱们一定要分!”

  自从童武说要分家后,童葵就乐呵着坐等看四舅的行动。

  兔子渐渐长大,童葵看兔子再两三个月就可以吃了,便准备着看兔子肉如何贩卖。

  童葵家还有两只公兔,她干脆的杀了一只。

  “姐,你怎么不留着公兔?”童杉也想吃肉,但为了繁殖更多兔子,她可以忍。

  童葵边把兔子皮剥了,边道:“兔子长大了公兔母兔就都有了,大的不是还有一只吗?现在先探探兔肉市场。”

  “怎么探?”童杉不懂。

  “煮道兔肉菜,给肉摊老板尝尝,让他说说能不能卖出去。”

  “不是我们做菜自己卖吗?”童杉觉得自己较赚。

  “咱们卖的话有很困难,要摆摊,要交费,那点摊费也不是什么大钱,但是我们卖,就难以有生意。”

  “为什么啊?”

  “兔肉不是普遍食用,人们吃兔肉是谨慎的,有钱也不一定会卖,重要的是我们是生面孔,在菜市场没有人认识我们,生手卖生品,谁会放心来买咱们的货?

  肉摊老板做这一行多年,在市场被人所知,怎么也有点名气,被人信任,老板出什么新品,定有人愿意买。明白吗?”

  “咚咚”童葵把兔皮剥掉了,把肉放在案板上砍。

  “可是姐,”童杉还有不明白,“我们是卖兔子给肉摊老板吧,怎么卖出去不是肉摊老板自己的事吗?姐这不是白帮人家?”

  童葵抬头看妹妹一眼,叹口气把砍好的兔肉丢入清水中,等着把血水泡出,好去去腥味。

  童葵耐心道:“小杉,刚才说了兔肉不普遍,有市场没市场还不清楚,要是老板觉得兔肉可能卖不出去,那他就不会卖,他不卖兔肉就不会买我们的兔子。

  现在是我们要把兔子卖给人家,不是人家要买我们的兔子,所以,我得让人家看到我们的兔子有生意可做,我们得给人家信心。

  如果我们卖的是猪肉,就不需要我们操心有没有生意了,直接把猪头丢给肉摊老板就成了,因为猪头有生意,大家都知道。明白了吗?”

  童杉点点头,尽管脸上还有懵懂之色,她已理解这个意思,“姐,要是有生意我们可以自己煮了卖嘛,这个钱我们自己赚,再困难我也吃得了苦。”

  童葵笑道:“你这丫头倒是胃口大,这个困难确实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咱们没必要这么累。咱们是住在山里,在城里出入一趟可累人了,每天出去还不累死人?

  而且,你看,煮个兔子肉这么麻烦,剥皮,煮熟,还要保存,然后带出去卖,这一连串的活儿干一天都累死人。

  我们只要专心养兔子,卖兔子,就一身轻松,把煮菜卖菜的时间拿来养兔子,让专业人去做麻烦事,岂不是很好?”。

  童杉歪着脑袋想想,确实呢,遂夸赞道:“姐姐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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