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身负重伤

  李鹊徐徐道来:“吴兄因为家中老母重病,这才离乡远去。他说家中老母的病需要一味药,这味药极其罕见,可遇不可求,却生长的地势都极其危险,就算拿到了药,也不见得可以有用上的福气,吴兄每日出行便是寻药去了。”

  这样说来,李鹊越发敬佩昭合欢,小小年纪便为了老母亲肯到边关来吃苦,着实有心!

  燕北城点了点头:“什么药材?”

  “天山雪莲,生长在干燥的深山中,最为陡峭的地方,且不易被人发觉。从古至今有许多人为了寻此药丧了名,往往是拿到药,也跌下了山崖!”

  他了解的这么多,也只是在古书上记载的。

  燕北城皱眉,如此危险她还要每日去寻,要这味药材到底有什么用?

  “好,你先下去吧。”

  燕北城却将这味药牢记心中。

  ‘天山雪莲……’

  李鹊刚走到帐篷门口,又被燕北城叫住:“等一下!李大夫,你可知天山雪莲的样子?画一幅图给本王。”

  “属下也只是在古书上看到过图,至今还记得,长的和莲花没有分别,很难让人觉得是一味药材。”李鹊又折了回来。

  将士已经呈上了笔墨和纸张,李鹊伏在桌子上小心翼翼的画了冰山雪莲的样子。

  第二日,燕北城特地出军营一趟,他骑着马奔波到一望无际的荒原,眺望远方的山脉,直接选中那处最高的山,双腿夹紧马腹:“驾!”

  一个时辰后,才到了这座高峰下。

  他在边关十余年,从来没来过这处山,因为这山上有猛兽出没,曾经他的副将来这处山上狩猎,被野虎活生生的吞了。

  此后将士们说这座山有守护灵,不得冒犯这些生灵。

  可是燕北城不觉得,在他眼里都是畜生罢了,不过分温顺的还是凶悍的。

  他喜欢凶悍的畜生,每次打猎射中的也总是跑的最快的羊,他喜欢看这些最厉害的生灵在他手下屈服的感觉,这会让他觉得,整个边关都是他的。

  广袤无垠的天空,稀薄的空气……哪一样不必奢华又富丽堂皇的皇宫好?

  燕北城下了马,将马匹拴在一处石头上,跨好了剑便往山脚大步流星走去。

  起初还好,但是还没有到半山腰,燕北城便有些上气接不上下气。

  只是走了五分之一,便如此陡峭,真不知道那个小姑娘每天怎么忍耐的!

  燕北城脚下一滑,一个踉跄险些滑下山。

  他极速往下滑着,一手拉住一颗长歪了的树,待定住身形后,一个跃身又牢牢的踩在一块磐石上。

  他再也不敢掉以轻心,仔细的勘察地形,比刚上山时又小心了几分。

  又过了两个时辰,燕北城才行至半山腰,然而他的罩袍已经被灌木挂破,整个人灰头土脸的,没有比昨晚昭合欢回来的时候好到哪里去。

  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手臂上的伤,触目惊心。

  也许她以后每日都会带着伤回来,新伤未好,旧伤又添!

  “真是蠢女人。”燕北城嘟囔一句,又继续往前走着,他将宝剑当作支柱,支撑着他的身形得以稳固。

  然而从前任何时候,燕北城都最爱惜这把宝剑。

  这是他离宫那边,永乐帝亲自命人打造送给他的,他拿着这支剑赢了第一次胜仗,此后再也没有败过!

  这么多年来,它被鲜血沐浴的更加锋利有灵气。

  燕北城极爱这把宝剑,每次打仗回来,他都要仔仔细细的擦拭。先把宝剑打理好了,再处理自己满身的伤。

  军营中的将士们都背地里取笑他将宝剑看的比女人还要呵护。

  可是现在他却甘愿用这把剑当一个普通的枝干。

  一直到了深夜,燕北城还是没有回到军营,甚至将士们都着急了,像热锅上的蚂蚁不知如何是好。

  他们离了燕北城,就是少了主心骨,以后还怎么打仗?正是因为跟着他,才敢出生入死,才敢在沙场上拼命。

  因为他们知道,就算自己命丧黄泉,家中的妻儿老小也会得到照顾,燕北城不会亏待了他们。

  昭合欢也出了帐篷,看着众人急躁的神情,不解的问李鹊:“这是怎么了?又要打仗了?”

  昭合欢比较幸运,来到这里后已经打赢了一仗,西夏那便一时半会儿也不会猖獗起来。

  “是王爷,早晨骑马独自去山上打猎了,不准任何人跟着,可是现在还没有回来。”李鹊的神情也无比担忧。

  “不能坐以待毙!兄弟们,我们去上山,找不到王爷誓不罢休!”

  “好!我随你去!”

  “我也去!”

  越来越多的人准备加入队伍去寻燕北城,生怕他有什么闪失。

  于攸却制止他们道:“现在是午夜,深山上什么都看不到,你们如何寻到王爷?且山脉附近野兽出没,你们去都是去送命的!”

  他也担心,但是用错了方法,就是莽夫!

  一群将士马上不乐意:“于大夫,我看你就是心存不轨,王爷没有下落,我等怎么可能坐在这里等着?

  两拨人争吵了起来。

  昭合欢向山脉的地方看过去,这么多的山,就算去找,也不知他在哪坐山上啊……

  她可是清楚山上的情况,陡峭无比。可是根据燕北城的武力来说,白日还好,若到了夜晚,恐怕也要深陷其中。

  昭合欢正在担忧之事,听到了一声马尔的嘶鸣声。

  她拉了拉身旁的于攸的衣袖:“于大夫,你听是不是有马蹄声?”马蹄声健壮有力,是受了惊吓。

  可是于攸忙着吵架,哪里顾忌上昭合欢。

  昭合欢干脆爬到一处高坡,向远方看过去,有一个黑点在慢慢逼近,马蹄声也越来越清晰,一定是有人在往这里赶来!

  只有一只马蹄声,十有就是燕北城。

  昭合欢露出一抹笑,她开心道:“王爷这不是回来了?大家不要再吵了!”

  可是周遭太聒噪了,没人听昭合欢讲话。

  她终于没了耐心,大声咆哮:“王爷回来了,你们不准再吵!”

  所有人一瞬间安静下来,怔怔的看着昭合欢,下一刻,燕北城的马驮着他直奔阵营,马儿急刹前蹄抬起,嘶鸣一声。

  还未站稳,燕北城便从马背上滑了下来,他的腿被划伤了,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痕!昭合欢看到了都倒吸一口凉气。

  他快马加鞭回来,一路一定失血过多!

  众人惊呼围了上去,燕北城却从怀中摸出一朵莲花出来。

  昭合欢看到他手中的花,心中震惊!

  她寻了半个多月的天山雪莲,被燕北城找到了!

  难道他负伤回来,仅仅是为了天山雪莲吗?

  昭合欢脚步不受控制,走上前去。

  燕北行仍然是爽朗又轻快的笑声,眼神里却多了一丝宠溺。

  “你不是想要这味药材?以后需要什么药材告诉本王便是,万万不能一个人去爬危险的山。”

  昭合欢清澈的眼眸闪了闪,她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

  震撼之余是满腔的感动,她从没想过燕北城会不顾生命危险为她寻到这株药!

  她自己都不抱希望,也没想着在山上一定会活下来……

  “快送王爷回帐篷,于大夫!吴兄,你们快为王爷包扎伤口!”

  昭合欢这才反应过来,随着于攸和李鹊一同去了燕北城的帐篷。

  他们用最原始的方法消毒,烈酒洒在伤口上。昭合欢看着便疼痛无比,燕北城却一声不响。

  昭合欢只看到他满头的汗水和铁青地脸色。

  他是南陵国的骄傲,昭合欢很佩服他。

  李鹊道:“于大夫,请随我去煎药,草药也需捣碎了敷在伤口上。烦请吴兄帮王爷包扎。”

  昭合欢点点头,她拿着纱布,走到燕北城床榻前。

  燕北城却突然抓住她的手,将昭合欢吓了一跳:“王爷?”

  “痛。”他无比委屈的看着昭合欢,眼神中有几分邀功的意味。

  昭合欢慌忙从袖口间拿出一只小瓶子,将里面黑色的药粉洒在他的伤口上,这是她研制出来的止痛散。

  边关将士有些可以活下来,却忍不下手术的痛苦被折磨死,昭合欢特地研制了止痛散,这样他们即便受了伤,也可以减轻一些痛苦。

  “王爷稍等片刻,待会儿就不痛了。”

  燕北城还是带着轻笑盯着昭合欢,他想这个女子胆子说大也大,敢去爬这里的荒山,说小也小,看到他这点伤就吓得说不出话来了。

  昭合欢看着他有些愧疚:“多谢王爷惦记着吴某想要得天山雪莲。王爷重伤,都是因为我。”

  燕北城丝毫不客气:“的确是因为你。”

  昭合欢张了张口,说不出话来。

  她想说要燕北城记下这个人情,可是自己怎么偿还?燕北城要自由,要洒脱。她无法偿还一个热烈得人一份人请。

  “为本王包扎。”燕北城下令,昭合欢才缓过神来。

  她一遍娴熟得包扎伤口,一边道:“吴某感激王爷,又敬佩王爷,边关这么多将士愿意为王爷出生入死,皆是因为,王爷是个值得的人,值得他们那样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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