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云茜回族、白衣初现

  这日,少司命和云茜两个人外头闲逛,凡是路过她们身边的人,多多少少都会回过头看上她们一眼,也不知是少司命的美貌吸引了他们。

  如今,能跟少司命并肩走在一起的云茜说道:“我真的不敢相信,之前被别人踩在脚底下的我,今天居然可以和你一起走在这片土地上,能重新爬起来,多亏了你。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虽然我没有你这么漂亮,但至少,我又可以刺绣了。”她说的话很实在,此刻,她对少司命心存感激。

  “过不了几天,你就可以完全恢复了。”的确,云茜的体型瘦下来不少。

  走到之前他们经过的卖鱼的摊位,几个卖鱼的彪汉一见到少司命来了,脸“唰”地一下,一秒钟变了颜色,浑身都在发抖。他们一瞥见少司命身边的云茜,即使当时没怎么注意被他们踩在脚下的云茜,他们还是能够猜得到她大概就是那个他们称呼的“肥婆”。两个多月不见,她竟一下子瘦了这么多,怎么也不太科学,估计是少司命帮的忙,他们这样一想却啥也不敢讲,毕竟他们见识过少司命的厉害程度了。

  可笑的是,少司命根本就没有看他们一眼,和云茜匆匆而过。那几个彪汉生怕少司命再来找他们麻烦,连连往后退,连呼吸都不敢。等到她们彻底走了之后,才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她们这一逛就是大半天,少司命不会觉得累,云茜也没喊累,是她提出来让少司命陪她逛的,尽管一路上两个人没说几句话,但两个人是两个人,一个人是一个人。身边有一个人陪着,就不会感到那么孤独了。

  云茜走到刺绣工坊那边停了下来:“紫衣,这里是芍药老师支柱开的一家刺绣工坊,她们都是芍药老师的学徒,虽然成绩还未过关,暂时没有资格加入锦绣组织。她们每个人都很努力,很热爱刺绣。在这里当学徒,学费不高,前辈人又好,对大家都很耐心。六年前我也曾待在这里,后来就提拔出来晋升加入锦绣组织,称为锦绣组织的一员。十五岁那年,我回了血族,临走之前我同样来这里看了一眼。不同的是,那一年是我一个人来的。”

  少司命听懂了她的意思:“你又要走了。”

  云茜面向她,笑道:“不舍得归不舍得,我是血族人,仙族是实现我人生愿望的一个地方。”

  “你来到仙族,只为了实现愿望吗?”少司命很少会问问题,尤其是关乎到别人个人隐私的问题。

  “可能这并不是我一开始的目的,假如,仙族愿意和我们血族合作的话,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利益。这中间很多事你应该不清楚,这样也好,整天肩上被重担压着,也很痛苦。”云茜认为她没有说下去的必要,就换了话题,“好了,紫衣,我决定明天一早就走,还有几天的疗程就不用做了。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能够认识你。尽管我们相处的时间很短很短,一晃就过去了。你也没有和我说关于你的事情,但和你在一起,和你说话,我就觉得特别轻松、特别自然,什么话都可以说出来,什么也不用去防范。我说过,你是我十八年中唯一算得上是我好朋友的人,唯一愿意亲近我的姑娘。我想,我一定还会回到仙族、回到芍药老师、回到凌冬、回到你身边。”

  回去之后,云茜又让少司命陪伴他在芍药家中,大大小小的地儿都走了一遍,指出这个家中所有她秀出来的作品。

  少司命发现了一张绣着男人的图:“这也是你绣的吗?”

  云茜看了看,没有否认。绣着的男人看上去十六、七岁的样子,云茜用着一种可以算得上是“眷恋”的眼神注视着她的作品:“这是三年前,我离开这里之前绣下的,因为那个时候,他是我最重要的人,直到现在也是。”说穿了他一定是她的心上人,她回过神:“紫衣,我来给你绣一张吧,好不好?”

  少司命答应了,云茜拿来针线,取出一种只属于少司命发丝的亮紫色细线,一针针一线线地绣着她最好的朋友,云茜羡慕她的美丽、敬佩她的勇气、感谢她的帮助。。她们的友谊,并不是在这一刻开始的。

  末了,云茜把她绣好的作品递给少司命:“好了,送给你吧。当然,它是没有凌冬绣的好了。”

  少司命弯腰把它放在拥挤的作品中挤出的空隙地当中:“你绣的很好。”

  “谢谢你的认可,不早了,紫衣,我们去休息吧。”

  次日清晨,云茜别了芍药、凌冬和少司命,踏上了回归血族的路程

  仙族的某一角落中,那个在上次宴席中被提到的舞女白衣出现了,她穿着水绿色的长裙,银白色的不长不短的发丝,不得不说她和道家天宗晓梦又长的相似了,不同的只是发型和瞳孔的颜色。白衣不在人多的地方走,估计是怕被人抓回仙堡吧。除了舞跳得好之外,她的轻功也是棒棒的。环顾四周,确定一条路没人才敢走。

  “你一定要跟着我吗?”白衣再一次问出这个问题,对于跟在她后面的胜高,她很无奈,只能保持着尽可能冷淡的态度。

  “我说过,在帮你找到母亲以及报仇成功之前,不管你怎么想,我一定要陪着你。”可能被问得烦了,胜高才给她解释:“我说过不需要,再说我们现在不存在任何关系。我有我的事要做,你也有自己的事情。”当然了,光凭白衣的一句话,胜高不可能改变主意。

  他仍然跟着她:“你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就算你说我们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那又怎样?完全没有关系啊!反正,我乐意这样认为就足够了。你也不用觉得有什么,我们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不算青梅竹马也”

  “随你便!”白衣不愿跟他多啰嗦,“你这样想我也没办法。”

  在仙族一直流浪的她,身上的钱不够了就去酒楼当舞女给赚回来,这一点,她身边的胜高还不清楚。胜高是在三天前再次找到她的,他只是一个干苦力的,之前在仙堡也干过。话说回来都是为了白衣,一路上除了反感他,白衣没有对他说任何一句话,不用说一句话,一个字都没讲。

  之后经过一家舞厅,白衣摸摸身上的盘缠,想了想还是走了进去。

  “哎,你干嘛去?”胜高忘情之下不禁拽住了白衣的手臂,白衣毫不客气地甩开:“我去干什么需要跟你报告吗?”

  “那种地方不是你一个女人能去的!你难道不知道那里什么样的人都有吗?”面对胜高的质问,白衣把头偏向一边:“同样身为一个流浪的人,你难道不明白什么叫做讨生活吗?”

  “你所谓的讨生活就是干这种事?”胜高的嗓门又高了几分。

  白衣当然不爽了:“我白衣都不在乎,你凭什么管我啊?你是我谁啊你?你不就是一个跟屁虫吗你!你爱跟就跟不爱跟就滚!”她的语气和态度似乎刺激到了胜高,他一气之下扇了白衣一记耳光:“你就凭着一张漂亮脸蛋装什么清高!你以为你有多纯洁啊!”

  一记耳光,生疼生疼的,把白衣打回了原型,还没反应过来,升高就走开了。秋季的风是凉嫂嫂的,一阵一阵,打在白衣的长裙上,孤寂、落寞、悲凉、凄清、萧瑟她亲眼看见一片黄叶从树上飘飘扬扬地落下来,心里头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不酸也不痛,就好像毫无知觉。

  “你就凭着一张漂亮脸蛋装什么清高!你认为你有多纯洁啊!”是啊,她不就是长了一张漂亮脸蛋吗?她白衣天生就长着一张神仙的脸蛋,靠着这张脸蛋,她得到多少人的赞许和青睐?在仙族,她人长的漂亮舞又跳得好,她本该享受着像血薇一样公主的日子。再看看现在,她过的又是什么日子?亲情、友情、爱情,她又得到了什么!

  她不愿意在任何一家酒楼,任何一家舞厅久留,她绝不会在哪些地方赔上她全部的青春,然而,那却是她生活唯一的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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