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鱼盼盼的实力

  在世人眼中,不论是否习武,洞明境都是武道的绝顶,尽管洞明之上还有道境,但那一重玄之又玄的境界因为太过高深,在绝大多数时候都不会被人纳入讨论范围。就好像普通人在讨论这世上究竟谁才是天下有数的豪商巨贾时,人们想象的极限只会是常乐财神唐富贵这样的人物,而不会想到或高居庙堂或守牧四方的朝廷权贵这个层面,更不会想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皇帝。

  所以洞明境的高手,就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没有一丁点疑问的绝顶高手。

  那么洞明境高手的联手该有多么可怕?

  这个问题,或许只有当年那位天下无敌天下敌的岳之南才能回答。因为在人们的记忆里,从武道六境的说法诞生至今,只有岳之南才独自面对过多位洞明境的联手围攻。尽管最终的胜利者是岳之南,但这并不意味着洞明境很弱。只能说,岳之南太强。

  鱼盼盼不是岳之南。此刻她面对的也不是联手的洞明。所以她无法想象岳之南当年与一众绝顶高手大战时的那份自信。

  但她真的很想知道。

  因为自信对一个高手来说实在太重要,叶青衫必须尽快拥有无比强大的自信,才足以面对他很快就会面对的敌人。

  在斓与骊循的至极一拳接触前的最后一刻,鱼盼盼的心中想的却是叶青衫。

  其实鱼盼盼十分清楚自己对叶青衫的感情并非是因为真心喜爱。一个历经苦难的女子偶然间品尝到一丝人间的美好然后将之无限放大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所以她只是出于感激。

  而鱼夕儿的阻止,让这份感激之外又多了一层别的意味——鱼夕儿越是要阻止的事情,鱼盼盼就越想去做,她杀不了鱼夕儿,也不能杀,于是她只能通过这样一种叛逆的方式向鱼夕儿发出示威和挑衅。

  但这些又有什么关系?

  自己这样的女子想要找到一位可心可意的伴侣真的只是奢望,与其抱着侥幸漫无目的地等待和追寻以至虚耗芳华,倒不如紧紧握住一个给予过自己一段极其短暂却无比美好的回忆、值得自己付出一切去感激和报答的男人。

  流光溢彩的斓与至极的一拳在鱼盼盼莫名其妙的分神中已然接触,只要她不能在那只拳头去势为弯刀所阻的瞬间,以比流光还快比闪电还疾的速度抽身后退到足够安全的距离,她的咽喉就会被一柄名叫“瞬息”的长剑刺穿;后背也会在一只比大山还要沉重的铜锤下粉碎;而在她的身躯被一柄锋利无比的匕首撩开小腹之前,还有一条狠辣阴毒的铁鞭和一面白玉为骨的折扇会蛮横地扯开她那可以令任何正常男人口干舌燥的饱满胸膛,切断她那婀娜柔媚销魂醉人的腰肢。

  鱼盼盼不能。

  她的轻功虽然很好,却从来不以速度见长。何况她刚刚才在三天之内急赶了两千一百六十六里路。

  所以当她用手中的弯刀成功让骊循的至极一拳出现刹那的停滞,并同时低头拧腰弹腿疾退数丈后,却还是没能完全摆脱其他五人的杀招。

  那只势如山崩的铜锤虽只是“轻轻”擦过她的肩头,却已经足以让她的整只左臂失去知觉;

  那条勾魂夺魄阴狠毒辣的铁鞭没能真的勾夺她的魂魄,但还是击碎了她的三根肋骨;

  那柄削金断玉闪烁着瘆人乌光的匕首几乎是贴着她平坦的小腹而过,她甚至能清楚地感觉到那一丝令人心悸的冰冷;

  而那面白玉为骨画有工笔花鸟的折扇只是“温柔”地一撩,就几乎快要削断她修长的腿。

  可最要命的还是那柄名为“瞬息”的剑。

  很少有人知道于断春这个人。

  可是没人知道,不等于这个人就不是高手。这世上的高手之中,不是所有人都好名。于断春追求的一直是金钱。

  因为他对贫穷和饥饿有着刻骨铭心的恐惧。

  那段抱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弟弟眼睁睁看着双亲活活饿死的记忆,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他一生都无法摆脱的梦魇。尽管已经时隔多年,可他还是无比清晰地记得母亲在咽气前回光返照时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的儿,带着弟弟好好活下去……”

  母亲所说的每一个字他都记得,每一个表情神态都记得,就连母亲说话时的嘴角抽搐了多少次,眉毛颤抖了多少下,眼角滑落的最后一滴泪有多么浑浊多么沉重,花了多长时间才滴落在他的手背,又有多少溅到弟弟那张因为饥饿而浮肿的小脸上都记得分毫不差。

  他更记得在强撑着虚弱不堪的身体为母亲收敛遗体,看到母亲身上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伤口时,自己才终于知道母亲是用什么样的食物让兄弟二人坚持了下来……

  在那场饥荒过去之后,于断春和弟弟于断秋成了方圆百里之内仅有的活人。虽然那些高门大宅里还有许多人仗着堆积如山的存粮活的很惬意,可在于断春眼里,他们根本就不能算是人。

  因为人,一定要有人性。就算是畜生,也会物伤其类。

  可那些一个个衣冠楚楚却连禽兽都不如的败类们宁可让家中的粮食发霉,也不肯拿出一粒去帮助自己的同类,甚至还对着满地的饿殍指手画脚幸灾乐祸。

  十三年后,云州西北放生了一件震惊朝堂的惊天血案——短短七日之内,整个云州西北方圆百里之内有二十二家富绅豪商被人逐一灭门,一千七百六十二口人不论妇孺老幼无一幸免。朝廷的密探再三追查却一无所获,可民间却渐渐发现一个“巧合”,这二十二家人全部都曾在当年那场饥荒中囤积居奇大发其财。

  事情最终不了了之,可江湖中却从此多了一位只存在于穷苦人家口中,经常劫富济贫的“秀衣侠客”。

  没有人知道这位秀衣侠客到底是谁,更没有人清楚这个不知是男是女的侠客为何要给自己起一个这样的名号。

  只有于断春知道,“秀衣”两字,取自其母亲的闺名。

  秀衣用自己的血肉让两个孩子的生命得以延续,世上才从此多出了一位劫富济贫的侠客,这个侠客用她的闺名作为对她的纪念,这有什么问题?

  于断春“爱财”已经爱到有些病态。因为天底下需要自己帮助的穷苦人家实在太多太多,多到让他喘不过气来。不论他多么拼命的劫富,又有多么努力地济贫,可仍然是杯水车薪,甚至是沧海一粟。

  所以当许之寒将那一沓厚厚的银票摆在他的面前时,他没有片刻的犹豫。十万两银子,换成粮食可以让数千户穷人家熬过开春这段青黄不接的时日。至于获得这些银子的代价,是让他放下高手的尊严成为青风的走狗,于断春不在乎。

  江湖没有正义。青风也好,天玄四座也罢,都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唯一的区别,只是吃相不同而已。

  何况在于断春咬牙流泪颤抖着双手用一卷破烂的草席将浑身上下已不剩多少好肉的母亲埋葬入土的那一刻,他就再也没有想过成为一个好人,甚至没把自己再当人,而是一个靠吞咽母亲的血肉才活下来的、该死的怪物。

  之所以要努力地活下去,只是因为母亲让他好好活下去,也因为他想为那些没有活下来的人出口气,更想为那些虽然还活着却生不如死的人做些什么,让他们不用再遭受自己曾遭受过的痛苦。

  既然已经不把自己当人,自然就不用在乎什么狗屁的高手尊严。只要能拿到那笔银子就好。话虽如此,于断春却仍然对叶青衫和鱼盼盼充满了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竟能让许之寒都不得不重视如斯?

  于断春虽人在江湖,却从来都不太关注江湖事。他全部的精力都花在了抚养弟弟和救济穷人之上。所以他对叶青衫和鱼盼盼的了解很少。少到连鱼盼盼曾用两个微笑就击败了大名鼎鼎的惊雷到姚含英,用一招就击败了松涛阵阵撼松林的宋承宗都不知道。

  现在,他好像明白许之寒为何要如此重视这两个人了——

  鱼盼盼真的很强。

  她居然只用一刀就挡住了骊循的至极一拳,更躲过了孟六安的铜锤、项闻的铁鞭、独孤眉的匕首和应伏蛟的扇。就算不是全身而退,却也足以令人为之叫绝!

  可是钦佩归钦佩,于断春手中的剑却并没有因为心中对鱼盼盼的这份钦佩之意而慢上分毫。拿人钱财,就该尽心尽力地替人办好该办的事。

  所以当其他五人一击不中便相继后退全身戒备以防鱼盼盼作困兽之斗孤注一掷时,于断春却又快了几分。他看的出来鱼盼盼还有余力,或许自己的追击从某种意义上和送死没有什么区别,但就算是死,他也要让鱼盼盼彻底无力再战,给其他人创造出击杀她的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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