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千里独行

  初冬的北方,寒风萧瑟,草木凋零,在远离闹市的山野间,一道身影正不急不缓地行走着。

  这道身影自然就是任平,和所有人预想得不同,他并非有要紧事办,也不是想刻意避开和众人同行,只是选择了一种不一样的交通方式:徒步。

  不错,千里独行,北上首都,一个现代人看来近乎疯狂的想法!

  这是龙薇给他的灵感。

  当日在南陵派出所第一次得知有古武存在的时候,龙薇就曾无意间提到,古武修炼最好的方法就是独处,排除一切外界干扰,直面灵魂,直击心灵。

  听起来玄乎,其实很道理简单,就是利用独处的时间磨练身心,以达到内外潜力都得到快速激发的效果。

  这对绝大多数时间以群居形式生活的人类来说,恰恰是最难得的。

  好在任平找到了这种机会,现在距离首都大赛开赛还有近两个月时间,从南陵到首都则刚好一千公里。

  一千公里,说长不长,坐飞机不用两个小时就能到。

  说短不短,即便按专业户外运动员每天60公里的极限徒步量,也要走半个多月。

  任平没这么急,计划每天只走30公里左右,算下来,用一个月时间走到首都,剩余一个月则全力准备首都大赛。

  不过徒步路线要尽量选择无人区,这样才能达到修行的效果。

  这个疯狂的计划很早就在他脑海中酝酿,直到离开南陵的那天,正式开始。

  一晃,已经过去半个月,这半个月里,他尽挑荒无人烟的山野乡间行走,渴饮山泉,夜宿林间,除了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绝不向闹市区靠近一步。

  他的手机自然也长时间处于关机状态,荣千乘等人想要联系也不可能,只能定期收到他的私人邮件,表示一切平安。

  数百公里路程走下来,他的古武境界仍停留在第4阶,但心境之成熟已不可同日而语,自我感觉,隐隐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泰然气度,与当日龙薇颇为相像。

  每日的蜀道针修炼也在坚持着,已先后练熟金牛针、子午针、连云针、祁山针、荔枝针、陈仓针六道针法,第七道褒斜针正在修炼中。

  在晋升搏击之王境界之前,预计这门奇针暗器将是他最大的依仗。

  “这里距离南陵大概500公里左右,也就是说走了一半路程,余下500公里是这次修行的关键所在,能否突破就在此一举了……”

  这日,身上盐料、打火机等日常必备物品又消耗殆尽,任平决定前往最近的乡镇进行采购。

  他找到最近的公路,对照指示牌,辨明方向,朝一个名叫归家集的地方走去。

  一边走,一边心里盘算着要不要多采购一些东西,然后中间不再停留,一鼓作气走到首都,这样虽然势必更加艰苦,但自己本身就是在苦修,濒临极限,说不定会有奇效。

  正陷入深思的时候,忽然,一阵轰鸣声从身后传来。

  他这时已多日没听过车响,转过头去,才见是辆黑色越野车驶近,奔驰大g系列,价值百万以上。

  在这种偏僻乡道上能碰到这种级别的豪车,也算少见,而且看对方渐渐停靠过来的样子,似乎是想要问路。

  “这位小哥,请问——”

  果然,车子靠边停后,副驾驶位车窗摇下,一道娇美的女音传来,说到一半,忽地一滞,像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

  任平转过头去,见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孩,看样子年龄比自己还小,五官俏丽,妆容精致,虽是冬季,身上衣着却明亮如春季,颇为养眼。

  驾驶位上是另一个差不多年纪的男青年,也是一表人才。

  他正纳闷对方为什么话说一半的时候,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山野间连续独行已有数日,风尘仆仆,定然形象不佳。

  低头一看,不出所料,浑身脏兮兮的,到处都是泥点,鞋子、裤脚多处磨损,就连上身那件御寒的棉衣也被山间荆棘划破了,飘出一缕一缕的棉絮。

  虽说以他此刻的心境,早已不在乎什么虚荣,但到底形象过于腌臜,若不细看,活生生像个乞丐。

  那年轻女孩显然也是这样想的,继猝不及防的一愣之后,忽地扑哧一声笑出来:“这位大哥,你是被人打劫了吗?”

  任平还未答话,驾驶位上的男青年也探过头来看了一眼,哼了一声:“倒霉,好不容易找到个人,还是个疯子。”

  “哈哈哈哈!添哥,你说他是疯子?”

  “不是疯子就是乞丐,有什么好笑的?”

  “我就是觉得好笑,”年轻女孩又是毫无顾忌地笑起来:

  “你看他这一身装扮,棉衣破了,裤子也破了,后背背个背包,手里拿根拐杖,要是再牵匹马,像不像唐三藏?

  去西天取经,被妖怪给打了?”

  咳咳地连续几声咳响,却是那男青年也被女孩的比喻逗乐了,笑得忍俊不禁。

  那背包里装的都是任平一路走来所用之物,至于拐杖,其实不是,而是他为了练习蜀道针,在山野间用来悬挂穴位图的。

  不过自己与这两人素不相识,对方言语轻薄、素质低劣,又将初见面时的一点好感也败光了,便懒得解释,瞟了两人一眼,扭头就走。

  那年轻女孩兀自觉得可乐,让男青年慢慢开车跟上来,一边笑一边道:“喂!那位大唐来的师傅,你的白龙马和三个徒弟怎么不见?

  是被妖怪吃了吗?”

  “你的紫金钵在哪里?

  干嘛不拿出来化斋吃?”

  “说话啊,你只要说了,要去哪里,我们载你一程怎么样?”

  话音一落,那男青年眉头微皱:“这可不成,他身上这么臭,把车子弄脏了怎么办?”

  “我当然知道,不过跟他开个玩笑罢了,”

  年轻女孩撇了撇嘴,最后向任平道:“喂,哑巴,你是这里人吗?

  知不知道归家集怎么走?”

  嘿的一声,任平忽地扭过头来,瞪了两人一眼,凌厉的目光直接令对方神色一变,不由自主地身体向后微靠。

  男青年被这么一激,脚下刹车猛踩,把车子也猛地颠了一下,不由大怒:“死乞丐!不就是问你句话吗,有什么凶的?”

  “我凶了吗?

  何以见得?”

  这是任平第一次开口,两人听了才猛地回过神来,刚才任平确是什么都没说,只是使了个眼神,可就是这个眼神却让他们情不自禁地感受到极大威胁。

  两人当下相互对望一眼,都觉匪夷所思,思来想去,只好暂时归结为偶然。

  “再问你一遍,这是去归家集的路吗?”

  “不知道。”

  “那你要去哪里?”

  “归家集。”

  男青年一愣:“死乞丐!你耍我们!”

  任平哼了一声:“我没心思耍你们,我是要去归家集,不过也是第一次去,所以不知道它在哪里,你们要是还长着眼睛,看看那里就知道怎么走了。”

  说着一指正前方不远的指示牌。

  他本来想教训一下这两个不知人情礼仪的青年,转念一想,何必在这种人身上浪费功夫,便不再理他们,干脆在下个路口转向,去往另一个名叫枫乡的乡镇去采购东西。

  两个青年男女在后面又低声嘀咕了一阵,重新开车上路,车子开得颇慢,像是在辨认方向。

  然而,就在经过刚刚那个岔路口,与任平相距不远的时候,忽地,一道刺耳的破空声猛然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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