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定约

  何主任赶紧拉了刘建设一下刘建设看了何主任一眼回过头来对老族长说:“老爷子你是长辈是一位德高望重的长者所以我们很尊重你。但你要知道所谓的家族和族规在法律里面是不被承认和保护的。我们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一样的权利也负有同样的责任和义务在法律面前我们人人都是平等的。也就是说法律不会因为你的年龄、身份、地位而会对你有任何区别。

  许艳应该知道就是我们的县委书记尹扬他在刚刚来古川上任的路上被几个小流氓持刀抢劫他也是履行了作为公民必须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责任和义务主动到公安局做完笔录后才可以拿回自己的钱包和办理结案手续。所以如果老爷子你确实涉案我们照样会秉公办理如果其他人经过调查现没有涉案我们也绝不会冤枉和乱抓一个好人。这是我在人代会上作为古川县的公安局长代表全体公安干警对全县人民群众做的郑重承诺!”

  那个戴眼睛的年轻人拍了拍手掌说:“好!说的好那么刘局长我们就希望你们能够兑现你们的承诺秉公办理认真调查实事求是的处理这个案子。许艳可以跟你们走但你们必须要给我们一个期限到时候也要给我们一个说法可以吗?”说完眼睛后面眼睛射出一道凌厉的目光直视刘建设的眼睛丝毫不因为刘建设的身份而有任何躲闪或畏缩。

  “你……”老族长一顿拐杖看着那个叫小斌的男子就准备作许艳和那个男子赶紧用手安抚住老族长。

  刘局长考虑了一下然后肯定的说:“可以!最长不过半个月我会给这件事情一个说法。”

  那个男子眼睛丝毫没有移开追问道:“不是结论吗?”

  “结论是由检察机关和法院来下的我没有那个权利我只负责对案子的调查我保证我调查的过程是客观和公正的。”刘局长也一动不动非常严肃的说。

  “恩。”那个男子鼻子里了一个似乎认同的声音然后他转过头看着许艳说:“艳子你自己的意见呢?”

  许艳把辫子一甩头一抬认真的看着何主任和刘局长说:“我相信何大哥和刘局长我跟你们走。但下许庄的旅游开怎么说?这件事情可不能够就这样不清不楚的半途而废吧?这可是我们全庄人的命根子啊!”

  李副县长这个时候说话了:“这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我是县里负责旅游开和管理的李建民。这次受尹书记的指派特地过来考察你们项目开的可行性如果可以我们今天就可以给你们立项和办理有关手续。”

  许艳笑了说:“这个尹书记总算做了一件好事!好了我没有问题了我们走吧。”

  说完看了一眼老族长后面的父母就往门外面走了出去刘建设跟在她后面也走了出去。

  “艳子!”许艳的母亲再也忍不住了一声悲伤的叫声了出来人也向许艳扑了过去那个叫小斌的男子赶紧扶住她顺便也拉住许艳的母亲不让她继续扑到外面去。许艳的母亲眼泪刷刷的往下掉个不停:“艳子我的艳子啊!……”

  许艳鼻子一酸眼泪瞬间模糊了双眼但她没有敢抬手去擦更不敢回头去看就让眼泪那样顺着脸颊流着高一脚低一脚磕磕碰碰的向前走去。周围所有的门和窗户都打开了全站满了下许庄的群众大家都默默地看着许艳没有说话也没有动。

  许艳上了刘建设的车刘建设也没有搭理6之军挥手就让大家收队直接回公安局了。

  气的浑身抖的6之军马上一个电话打给了龙海波却遭到龙海波在电话里的一顿训斥没有办法也只好垂着头带着纪检的干部回去了。

  龙海波坐在椅子上考虑了很久也犹豫了很久才拨了一个电话号码。电话通了以后龙海波小心的把在下许庄生的事情详细的报告给了对方。

  电话那头的声音很生气:“在古川我就已经强调过了要你们不要惊动任何人私下里给我调查你们是怎么办事情的啊?这件事情你要亲自给我负责。如果再有什么差池你自己就主动打报告申请去党校学习好好清醒一下洗洗你的脑子!”

  挂了电话的龙海波无比郁闷心里很不是滋味。

  在快下班的时候龙海波接到了上面打过来的电话电话是那位领导的秘书打来的电话里只告诉他古川县的政法书记王海会马上回古川配合他让他务必要查清楚下许庄的事情尽快在三天内整理出第一份有分量的举报材料。

  这是今天唯一一个比较好的消息而且从消息看来自己这边的实力已经大大过了尹扬。加上自己这么些年在古川的苦心经营尹扬虽然不说是孤家寡人但在古川县里基本上也可以说他的支持者是寥寥无几啊!

  当天晚上龙海波正在古川宾馆等待王海的时候尹扬也正在办公室里和县人民银行行长田学海县公安局长刘建设和县委办公室主任何少坤还有负责文教、宣传并兼了旅游开项目的副县长李建民四人正在开会讨论的重点也是下许庄现在存在的有关问题。

  在先听了刘建设关于下许庄‘非法集资’的报告之后尹扬开口说:“我对非法集资这个概念不是很清楚它是怎么定义?又是怎么判定的?我们还是请田行长先说说。”

  田行长扶了下眼睛说:“其实非法集资目前还没有唯一的准法定概念而且刑法也没有规定非法集资罪的罪名根据刑法规定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

  我们现在主要是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1999]41号)中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其特点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尹书记上面这四点是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但判断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所以我们认定下许庄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应该从这几点入手。”

  尹扬点了点头。心里在对非法集资与自己相对比较熟悉的私募基金做了一下对比也在寻找许艳集资的具体特征与其有没有出入?是否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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