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礼俗——婚丧嫁娶

  资料字数比较多,有删节。

  人,从出生到死亡,需要经过两个质的转折点,第一个转折点是婚姻,

  第二个转折点是死亡。

  婚姻的完成标志着一个人完全摆脱了对父母的依附关系,已经从未成年

  者换位至名符其实的成年者,对组成的新家庭,对将出生的婴儿开始承担一

  种家长的责任和父母的义务。也就是说,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真正成熟的标

  志。

  死亡则意味着一个人生的结束。它是人从阳世转入冥冥世界的标志,是

  一种生死转换。

  无论是婚姻亦好,死亡亦好,民间与宫廷都赋予它极隆重、极庄严的礼

  仪和不可抗拒的传统俗制。它绵延了几千年,至清代更加盛大,更加繁褥,

  更加程式化。

  (一)清代民间婚姻习俗

  清代,民间婚姻形式较为复杂,阿注婚、冥婚、走婚、空妇婚、抢婚、

  小儿婚、伍和婚、入赘婚、姑舅表婚、共妻婚、典妻婚、服役婚、转房婚、

  自愿婚等等。这些婚姻形式多数可囊括进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态之中。

  1.婚俗中的繁文缛节

  (1)清代婚俗对“六礼”的承继和变异

  我国古代婚姻讲究“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六个程序,直至明代,一直延续此风。

  到了清代,民间仍行“六礼”,只是名称上有些演变,风俗亦有些不同。

  宫廷则只重纳采、亲迎二礼,并多了个女家“铺房”一礼。《清史稿·志第

  六十四》:“凡品官论婚,先使媒妁通书,乃诹吉纳采。”婚前一日,“女

  氏使人奉箕帚往婿家,陈衾帷、茵褥、器用具”。届日,“婿承父命亲迎”。

  (2)清代汉族民间婚俗

  清代汉族民间婚俗基本上包括说媒定亲、换帖纳彩、回奉、送彩礼、踩

  花堂、过嫁妆、嫁娶、闹房、回门等礼仪程序。这种婚姻是依从“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

  这里仅举山西南部地区的清代婚俗加以说明①:

  说媒定亲是第一步。

  婚嫁讲究门当户对。儿女到了成婚年龄,媒人便到男女双方家里提亲。

  提亲时,要介绍另一方的生辰八字、人品、属相及家庭情况。男女双方家长

  若觉得对方条件还令人满意,就要请来阴阳先生合八字和属相。若是马、牛

  相合,则认为“白马怕青牛”,此桩婚姻不吉;若是鸡、狗相合,则认为“鸡

  狗不到头”,此桩婚姻亦不幸。像这样的情况,提亲之事自然告吹。若相合

  后没有什么可忌讳的,那么,亲事便可以定下,并与子女相说。

  换帖纳彩是第二步。

  之后,便要择吉日换帖。用红纸做成的帖上印着龙凤图案,内中写有门

  第、姓名、生辰八字。男女家换帖时,男家还要随帖送给女方24块银元和

  10件物品。这些物品包括裙料、袄料、喜裤料、绸缎衣料一身(算作两件)、

  绣花带、绣花巾、一副手镯、一对戒指、一套头饰,以取“十全十美”之意。

  回奉是第三步。

  女家收了男方的物品,便要以礼相待,设宴招待男方,俗称“吃成饭”。

  吃罢饭,待男方走时,要回奉物品,其中包括:文房四宝、面娃娃、糕塔(一

  种形似柱的馍馍,上面塑有10样果子)、10个面石榴、10包麸盐。文房四

  ①参见《民俗》1988年第2期、1989年第2期,李兆祥文《晋南婚嫁旧俗》。

  宝则象征着未来的女婿官运亨通、学识渊博。面娃娃、糕塔、面石榴都象征

  着多子多福。面石榴要让女婿先吃一个,其余9个切成片送给邻里,表示婚

  事已定。10包麸盐要撒在公婆、妯娌的头上,象征有缘(盐)分,有福(麸)

  分。

  送彩礼是第四步。

  定婚后,男方准备完婚时,要再给女家备120块银元,代表10分礼;

  同时还要给女方六至八身绸缎衣料、一对戒指、一对耳坠、一套头饰、一条

  勒子及数块各色内衣料。过完大礼后,女婿便要给女家送“知帖”,“知帖”

  中写着结婚的日子。若女方家里收下“知帖”,就说明女方同意,这样,结

  婚的日子也就算定下来了。

  踩花堂是第五步。

  结婚前一天夜晚,女方家里要差遣两人到男方家里踩花堂。这两个人,

  一个抱着瓷娃娃,打着红喜字的纱灯,另一个提着红布木箱,箱内放有一件

  成衣、一条系裤带、一件裙子、一双绣花鞋、一套头饰和麸盐红包及面石榴

  若干,最上面放着新娘的照面镜。二、三更时,到男方家门口,连放三炮,

  通知男方。女婿开门施礼,接过红箱后,把女方客人迎进洞房,红箱和瓷娃

  娃要放在炕头,女婿还要打开箱子,取镜照面,以示与新娘见面。女方客人

  要在瓷娃娃两腿间洒点水,象征贵子撒尿。到此,踩花堂全部结束。男方设

  宴招待;女方要取踩花堂钱。

  过嫁妆是第六步。

  结婚的当天上午,女方差人给男方送嫁妆。其中有:大立柜、帮柜、顶

  柜、箱子、被子、枕头、衣料、盆巾、首饰及化妆品等。还要在枕头里面装

  上筷子、核桃,在鞋内放上麸包,被子里缝上枣、花生,以象征女子出嫁后,

  能早生贵子,携带福气。送嫁妆时,女方还要遣一“小亲家”(小男孩)押

  妆随行。

  嫁娶是第七步,也是整个婚俗中最隆重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婚俗的核

  心。

  嫁妆过完后,新郎着长袍短褂,戴礼帽,披红穴花,乘官轿迎新娘。同

  新郎随行的迎亲队伍分两行,浩浩荡荡几近百人。队伍中有抬花轿的,花轿

  是为新娘准备的,内放一盘,上面盛着五个面石榴,中穴红筷子,筷子上系

  着一朵石榴花。

  迎亲队伍至女方门前,要鸣炮报信。

  女方家办事的听到炮声,要迎新郎入席,先吃“下马点心”及面食,然

  后引其至女方祖先堂祭祖,最后叩拜女方父母、亲友、邻里。

  行礼之后,新郎要吃“腰食”,即饺子。“腰食”由本家嫂子包捏,饺

  馅花样很多,若食了“子果”饺子(大饺子里面包了五个小饺子),则夸女

  婿有“五子”之福;若要吃了辣子或食盐饺,则开心地一笑以祝吉。吃完腰

  食开“正席”。

  而新娘此时要梳妆打扮,以做好上轿前的准备。为新娘梳妆打扮的人叫

  “全人”,这个人必须上有公婆,下有儿女。她要为新娘梳头、开面、清眉、

  搽胭脂、抹粉等等,然后戴凤冠,着霞帔和八幅绣花罗裙,脚穿红缎绣花鞋,

  系上裙铃、裤铃,盖上盖头,稍息后,由乐队迎往花轿前,供拜轿神。拜后,

  新郎新娘吃合婚饼。之后,新娘由两名伴娘搀扶上轿。新郎要到花轿前拜轿,

  拜罢,鸣炮三响,鸣锣开道,花轿在两名小舅的监押下起轿。

  花轿至男家大门口,轿身要朝向喜神方向落地。新娘下轿后要踩事先铺

  好的红毡,手抱辐条、瓷瓶、铜镜等(象征镇邪气,带来福气),由伴娘搀

  扶,在新郎“同心结”的牵引下,缓缓而行;到了大门口,要从火盆、马鞍

  上跳过去,以示避邪恶,保证婚后生活平安、红火。在新娘行走时,男方家

  有二人手端五谷杂粮,向新娘身上撒掷,名曰“撒五谷”。进院后,新娘要

  面朝喜神而坐。

  之后,举行拜天地仪式。拜前,由新郎用秤杆揭取新娘盖头,俗称“称

  心如意”。至此,新郎、新娘见面,对天地爷牌位三叩首,到祖先堂行四拜

  礼,然后回至院内,叩拜父母,行夫妇对拜礼。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入洞房后,去掉镇物,行交杯酒。喝完酒,新郎新娘挽手上床,左转三

  圈,右转三圈,为之“踩四角”。踩时,旁人念道:“踩,踩,踩四角,四

  角娘娘保护着,娃多着,女少着,婆夫两人常好着。”踩完四角,新娘要脱

  去凤冠霞帔,换上红绸便装,怀抱秤、瓷瓶、箅筘,盘腿坐于炕角的斗上,

  名曰“坐帐”,象征新娘办事公平、周密,守口如瓶。

  新娘“坐帐”时,男方将设“十五圆”佳宴款待宾客。娘家人趁机看望

  一次新娘,从新娘那里得馒头一个。娘家人带回家扔进水缸里,象征发家。

  闹房是第八步。

  新婚之夜,新郎的好友定要闹房,闹房者不分大小。人们令新郎新娘说

  绕口令、唱民歌,做些相互亲昵的动作。新娘不从,可用扫帚责打新郎。闹

  完后,要设晚餐招待闹房者。深夜,以有人听房为吉,若无则放把扫帚以避

  邪。此活动要连搞三夜。

  回门是第九步。

  新婚后第二日,新婚夫妇要先行家礼,在祖先堂叩拜祖先,然后叩拜父

  母、亲戚。行罢家礼,新娘乘花轿回娘家,并要在天黑前赶回。

  至此,婚姻礼俗的全过程已基本完成。这一风俗特征,基本(蟹)能概括汉民

  族的婚俗特点,尽管各地略微有些区别,但大同小异,程序基本一致

  (二)清代宫廷婚姻习俗

  1.对满汉婚俗的继承和演变

  清宫婚姻制度是满族传统婚俗与汉族宫廷婚礼相结合的产物。它从满族

  建国开始,至入关后逐步完善。

  (1)包办婚的发展

  明末的满族婚姻实行包办婚。与汉族不同的是,它不是由父母包办,而

  是由部族首领包办。满族八旗制度形成后,八旗所属男女的婚配由旗中的首

  领贝勒或牛录章京指定,满人谓之“拴婚”。清太宗皇太极时期,这一习俗

  经皇帝的旨谕而制度化。据《清实录·太宗实录》卷二十三载,天聪九年(1635

  年)皇太极下旨:“今后,凡官员及官员兄弟、诸贝勒以下护卫、护军校、

  护军骁骑校等女子、寡妇,须赴(户)部报明,部中转问各该管诸贝勒方准

  嫁。若不报明而私嫁者,罪之。其小民女子、寡妇,须问明该管牛录章京方

  准嫁。”皇族宗室成员如皇子、皇女、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等的婚嫁,

  则由皇帝或皇太后亲自指定,清制谓之“指婚”。指婚显然是从拴婚发展而

  来的。乾隆三年(1738年),由于宗室繁衍,人数太多,全由皇帝指婚很不

  方便。于是乾隆帝将过去宗室子女婚嫁一概候旨指配,改为近支宗室仍由皇

  帝亲指,远支宗室则自行婚嫁,皇帝不再过问。

  清宫指婚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事宜由宗人府负责。每年岁末,宗人

  府将宗室内皇帝叔伯辈贝勒以上子女、兄弟辈王以上子女中“及岁”(15岁)

  者,查明三代履历、本身官衔、年岁生辰、姓氏、嫡庶所出等等,造册报知

  宗人府管理大臣;数名管理大臣共同商议后,将所报名单中人按条件分为

  一、二、三等,预为选配;再将名单缮写在“黄单”上,呈皇帝御览。如皇

  帝阅后无异议,由宗人府管理大臣带领所选男性面见皇帝,皇帝满意即行指

  婚,传旨:赐某女婚某男。自嘉庆时起,受汉族婚俗影响,近支宗室及岁之

  女指婚前,还要将她们和预选额驸(满语,驸马之意)的生辰八字交钦天监

  一一验看,再由管理大臣将八字相合的男女预订婚配。

  皇帝的子女则属“特旨指婚者”,不统一指婚。

  (2)满蒙通婚与满汉通婚

  满族婚姻特重民族高下,一般男女婚嫁多以本族人为对象。由于满洲与

  蒙古接壤,满蒙两族久有接触,互相婚嫁者亦为数不少。清皇室从政治需要

  出发,为在夺取全国政权和实现北部边疆的安定巩固中得到蒙古贵族的支

  持,更加重视与蒙古贵族的婚姻联盟,所娶女子中,蒙古族占有相当大的比

  重。仅据不完全统计,清初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玄烨四帝娶的蒙古族

  后妃就有14人。而乾隆十年(1751年)以前的清宫制度,皇室近支宗室的

  未婚女性(公主、郡主、王公格格等)须全部指配给蒙古贵族子弟为妻。乾

  隆十六年(1757年)以后,虽然将在京八旗勋旧世家子孙也列为宗室格格(满

  语,小姐之意)指选额驸的人选范围,但皇帝指婚时仍要优先考虑蒙古贵族

  子弟。即使在年龄条件不甚般配的情况下也是如此。如《大清会典事例》载,

  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颙琰见当年指选的额驸均为在京八旗子弟,十分

  不满,下旨曰:“我朝国初创建定制,近派及岁宗室之女,将年岁相当之蒙

  古世族子嗣选指额驸。此次以蒙古内无年岁相当之子,备选额驸均未报出,

  殊失结亲本意。凡指额驸著不必拘泥同岁,或年长三、四岁,年幼三、四岁

  均可选指。嗣后每遇指选额驸,著将年长五岁、年幼五岁蒙古子嗣拣选报部。

  倘有及岁隐匿不报者,一经查出,定行治罪。”可见满蒙联姻是一项带有强

  制性的制度。

  皇家及近支男性宗室则娶在京八旗勋旧世家的女子为妻。其方法:一是

  由宫廷每三年在八旗中统一选一次“秀女”(即少女),选八旗官员之女年

  13至16岁,面目姣好、身体健康者,以备皇帝选妃或为皇子、皇孙、亲郡

  王及其子孙等近支宗室指婚;一是由近支宗室与八旗人家议定婚事,报皇帝

  批准后再行结婚。

  由于最初满洲汉人多为战俘、奴隶,地位极其低下,满清立国之初禁止

  满汉通婚。如清太祖努尔哈赤和太宗皇太极二人,共娶过27位后妃,均为

  满蒙女姓。满族入关后,由于其统治地域的扩大和笼络汉族的需要,很快便

  改变了禁止满汉通婚的规定。《清实录·太宗实录》载,清世祖福临于顺治

  五年(1648年)下谕:“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赤子,欲其各相亲睦,

  莫如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连姻者听之。”福临本人所娶19位嫔妃

  中也有4位属汉族。到康熙时,玄烨所娶39名妃嫔中汉族女性更增至13名,

  但居中宫主位的皇后仍必须由满蒙女性担任。即使在清末,官民满汉通婚已

  十分普遍的情况下,皇室婚姻以满蒙为主、汉族为辅仍是不可动摇的家法。

  (3)收继婚的废止与婚礼的汉化

  清初,皇室婚姻中还保留有满族早期婚嫁不论辈份,“父死子妻其母”

  和“兄亡弟妻其嫂”的收继婚旧俗。如皇太极既娶蒙古科尔沁博尔济吉特氏

  的哲哲(孝端皇后),又娶其侄女布木布泰(孝庄皇后)和海兰珠(宸妃);

  睿亲王多尔衮在迫死其侄肃亲王豪格后,将其妃纳为己有。与之相应,当时

  的婚娶礼仪亦较简朴,主要有奉迎礼和婚宴。所谓“奉迎”即民间的“接亲”,

  是新郎及亲友去女家迎娶新娘的仪式。努尔哈赤娶后妃和其子代善、莽古尔

  泰、皇太极等成婚时,均举行了奉迎礼。据《清实录·太祖实录》卷九载,

  天命十年(1625年)皇太极娶蒙古科尔沁塞桑贝勒之女布木布泰时,亲至沈

  阳北岗奉迎并设筵宴款待;努尔哈赤亦率诸贝勒、后妃等出沈阳城10里迎

  接,并再次设宴款待,然后成其婚事。其后,皇太极在汉族封建伦理的影响

  下,于崇德元年(1636年)明令取缔了收继婚的陋俗。《清太宗实录稿本》

  载其令曰:“……既生为人,若娶族中妇女,与禽兽何异,……自今以后,

  凡娶继母、伯母、叔母、兄嫂、弟妇,永行禁止。凡女人若丧夫,……若欲

  改嫁者,本家无人看管,任族中兄弟聘于异族之人。若不遵法,族中相娶者,

  与奸银y一例问罪”。

  满族入关后,受汉族婚俗影响更大,同姓不婚、讲求伦常的婚俗渐成定

  制。又经过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的不断厘定,清宫最终形成了一套

  以汉族“六礼”为基础的婚嫁礼仪制度。原先奉迎礼中皇帝、皇子亲迎新娘

  的习俗也改为由皇帝派使者奉迎,以此体现皇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2.皇帝大婚

  皇帝结婚称“大婚”。清制,皇帝大婚的前后礼仪程序主要有议婚、纳

  采、大征、册迎、合卺、庆贺及赐宴等。

  (1)议婚

  清代皇帝娶谁为后,大都是由其母皇太后指定,或由皇太后与辅政大臣

  商议而定,故称“议婚”。皇后人选确定后,由皇太后下慈谕,命皇帝娶某

  女为后。

  议婚后由内阁(后改为翰林院)撰写册文、宝文,礼部监制金册、金宝,

  内务府准备彩礼诸事。再由钦天监选定纳采以下诸礼的吉日,按吉期行纳采

  以下诸礼。

  (2)纳采礼

  纳采礼即聘礼,是皇帝选定皇后之后首次向其家颁赐定婚礼品的礼仪。

  清制规定,皇帝大婚纳采礼品为:鞍辔具全的文马10匹、甲胄10副、缎100

  匹、布200匹。行纳采礼的当天早晨,内务府官员将装载礼品的文马、龙亭

  牵抬至太和殿前,于丹陛上下左右陈列;由皇帝指定的负责纳采的正副使在

  丹墀左等候。吉时到,由宣制官向正副使宣读皇帝制书,曰:“皇帝钦奉皇

  太后懿旨,纳某氏某女为后,命卿等持节行纳采礼”。读毕,正使受节,然

  后率副使前行,内务府官员率禁中校尉抬龙亭、牵文马跟随于后。至皇后府

  邸,皇后之父跪迎,正使向后父宣读制书并授礼,后父跪受。礼毕,正副使

  回宫复命,内务府官员等皆退,后父跪送于大门外。同日,皇家在皇后府邸

  设纳采宴,宴请皇后家人。特命公主和大臣命妇宴后母于内堂;命大臣、侍

  卫、八旗公侯以下、满汉二品以上官员宴后父于外厅。

  (3)大征礼

  大征即“六礼”中的“纳征”,是皇帝与皇后正式定婚后,由皇帝颁赐

  给皇后父母礼品的仪式。这次的礼品比纳采的数量要多,规格也更高。有:

  黄金200两、白银1万两、金茶器1具、银茶器2具、银盆2个、缎1000

  匹、具鞍辔文马20匹,冬夏朝服、朝衣两套,貂裘两件。又有甲胄、弓箭

  等。皇后的兄弟、姐妹也均赐衣服、财物等礼品。大征礼的仪式和宴会与纳

  采礼同。

  (4)册迎记

  册迎礼是册封和奉迎两种礼仪的合称。因这两种礼仪在皇帝大婚之日一

  并举行,故称“册迎礼”。

  册迎礼是大婚诸礼中最隆重的典礼。大婚前一日,皇帝照例要派遣官员

  告祭天地、太庙。大婚这天一早,礼部鸿胪寺便于太和殿外陈设皇帝的法驾

  卤簿仪仗和宫廷乐器,在大和殿内布置节案,上陈册封皇后用的金册、金宝。

  銮仪卫在太和门和午门外停放迎娶皇后用的仪驾。内务府官员捧皇后冠服立

  于凤舆之南;内监、女官、命妇等将交泰殿布置一新;又有若干内监身穿彩

  衣到皇后府邸内祇候。此日宫中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庆景象。在皇后仪驾

  经过的地方,如午门、太和门、太和殿、乾清宫等处,还临时搭盖了“囍”

  字彩棚、彩门。当钦天监宣布吉时已到,皇帝穿礼服、乘舆去慈宁宫拜谒皇

  太后。慈宁宫中亦陈设皇太后仪驾。谒皇太后毕,皇帝回太和殿、登宝座。

  其时鼓乐齐鸣。乐毕,皇帝命宣制官宣制:“皇帝钦奉皇太后懿旨,纳某氏

  为皇后。兹当吉日良辰,备物典册,命卿等以礼奉迎”,等等。奉迎正副使

  听宣后,即率队携皇后金册、金宝、仪驾、冠服出太和门,赴皇后府邸奉迎

  皇后。此日皇后府邸亦披红挂彩,粉饰一新。奉迎使至皇后府邸时,后父率

  子弟家人跪迎于门外,内务府官员派女官将冠服进奉皇后。皇后在内堂穿戴

  毕,由二女官引导至前厅拜见奉迎使,并跪受金册、金宝,然后登凤舆,随

  仪驾入宫。皇后凤舆中上下均铺有大红金绣云凤纹“囍”字铺垫,颇似民间

  的喜轿。凤舆后是浩浩荡荡的抬送嫁妆的队伍。嫁妆有金银珠翠、服装、家

  具等,常有数百抬之多。凤舆经大清门(今)、午门、太和门至太和

  殿阶下止,皇后降舆,再由命妇迎入坤宁宫与皇帝行合卺礼。

  (5)合卺礼

  卺即瓢。汉族古代婚礼中,将一瓠对剖为两瓢,各盛以酒,令新人各饮其一,叫做“合卺”,寓夫妻一体、相互敬爱之意。清宫合卺礼于大婚当天在坤宁宫举行。届时坤宁宫东暖阁被装饰为临时洞房,内设龙凤囍炕,炕上悬挂五彩百子帐,铺大红缎绣龙凤囍字炕褥和朱红彩百子被,象征帝后多子多福。行合卺宴时,皇后在福晋四人服侍下净面、穿戴礼服,乘礼轿先入坤宁宫等候,皇帝著吉服后至。帝后对面坐炕上,皇帝居左,皇后居右,四名福晋夫人在旁恭侍。宴用黄地龙凤囍字膳桌;食品有“子孙饽饽”和以“龙”、“凤”、“呈”、“祥”、“乾”、“坤”、“和”、“泰”、“囍”等字

  为名的菜点;碗盘餐具多为金、红色并饰百子、囍字纹样。帝后进合卺宴时,还有结发侍卫夫妇于室外念“交祝歌”。这些都是为祝福帝后大婚吉祥、子孙满堂、夫妻美满而设。是夜,帝后同寝于坤宁宫洞房中,正式结为夫妻。

  (6)朝见礼及其它

  大婚第二天一早,皇后要向太后行朝见礼,即民间的拜见公婆礼。因皇帝即位和大婚多是在前代皇帝死后,故皇后朝见的通常只有婆(皇太后)而

  无公(太上皇)。这天早晨,皇后着礼服出坤宁宫,乘舆至慈宁宫,先向太

  后行三跪九叩礼,然后亲自服侍太后盥洗和用早膳。礼毕,皇后乘舆回坤宁

  宫。第三天行庆贺礼。皇帝率群臣至慈宁宫向太后行礼。礼毕,皇帝御太和

  殿,王公百官上表庆贺皇帝大婚。皇帝颁诏,将大婚盛典晓喻天下。女眷如

  公主、福晋、命妇等则至坤宁宫向皇后行礼,以示祝贺。这天,皇帝在太和

  殿举行盛大筵宴,宴赏皇后之父及其男性族人,王公百官均与宴;皇太后在

  慈宁宫赐皇后之母及其女性亲属宴,公主、福晋、夫人和大臣命妇等与宴。

  至此大婚礼成。以后,皇后由坤宁宫东暖阁迁至东、西六宫中的某宫居住,

  是为“本宫”。

  皇帝大婚也是民间的喜庆日子。册迎皇后前后,京城及外省官民均须穿

  红戴绿、张灯结彩,以示举国同庆。

  3.皇子成婚

  清皇子之妃称“福晋”(按:清宗室之妻均称“福晋”。福晋,满语妻子和贵妇之意。福晋等级依其丈夫爵位、身份的高低而定。如有皇子福晋、亲王福晋、郡王福晋等。又因其本身的嫡庶关系,有福晋和侧福晋之分)。

  皇子婚礼主要有指婚、纳采(早期称“初定”)、奉迎、合卺、朝见、归宁等程序。指婚之日,宗人府主管大臣与皇子福晋之父至乾清门东阶下,大臣宣旨:“今以某氏某女作配与皇子某为福晋”。福晋之父承旨,行三跪九叩礼谢恩。此后,皇子择吉日、身着彩服去福晋家拜见其父母。

  纳采礼品由内务府派员筹备并送至福晋家,有:金约领1副、大小金簪

  各3支、金珥6个、金钏4个、金衣钮100粒、银衣钮200粒、制衣用貂皮

  104张、制帽用貂皮3张、制被褥用狐皮250张、水獭皮7张等。此外,赐

  福晋父金、银、狐皮、貂帽、金带、佩饰、靴袜及马1匹;赐福晋母金珥、

  狐皮袍、獭皮和马1匹。福晋家设宴款待送礼官员。

  成婚前一日,福晋家将嫁妆送到皇中预先布置。嫁妆规格虽较皇后

  入宫要低,但也奢华非常,远非一般百姓可比。又有所谓“开箱礼”。此系

  满洲旧俗,即在嫁妆开箱之后,福晋要先向皇帝、皇后进奉衣服各9套,以

  示孝敬公婆。此礼曾长期遵行。道光二年(1822年),为示“黜华崇实之意”,

  清宣宗旻宁下谕禁止,此礼遂停。

  婚礼这天,皇子以蟒袍、补服为吉服,先去皇太后、皇帝、皇后处依次

  行礼;如果是妃嫔所出,还要再给亲生母亲行礼。同时,内务府大臣率属官

  20员、护军40名至福晋家奉迎。福晋入宫后至皇与皇子行合卺礼。命

  妇唱“交祝歌”、进合卺酒。饮毕,诸人皆退。是日皇张幕结彩,设宴

  招待福晋父母及亲族,文武二品以上大臣及命妇均须与宴祝贺。

  第二天一早,皇子偕福晋依次去叩见太后、皇帝、皇后等,谓之“朝见

  礼”。

  婚礼后的第9天行“归宁礼”(民间俗称“回门”)。皇子偕福晋至福

  晋家拜望福晋父母;福晋家则设宴款待一对新人。一般于午时(中午12点)

  以前宴毕,皇子偕福晋还宫。至此,皇子婚礼结束。

  4.公主出降

  公主是皇帝的女儿。公主出嫁又称“出降”、“下嫁”或“厘降”;额

  驸娶公主则称“尚”某公主。因为公主是“金枝玉叶”,地位比其夫(额驸)

  要高。

  公主婚礼主要由指婚、纳彩、出降、合卺、归宁等礼仪组成。

  指婚之日,宗人府管理大臣将所选额驸带至乾清门东阶下,宣旨:“今

  以某公主择配某人。”额驸跪拜接旨。指婚后,额驸家择吉日向皇家行纳采

  礼(又称“一九礼”)。届时额驸送彩礼至午门外恭进。据《大清会典事例》

  载,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以前,彩礼为“驮一、马八”;后改为“羊九

  只”。纳采次日,皇帝于中和殿、保和殿悬彩设宴,款待额驸及其男性族人。

  额驸等先至慈宁宫外向太后行礼,再至保和殿向皇帝行礼,然后入宴。席间

  演奏吉祥乐曲。宴毕,额驸等还要到皇外向皇后行礼。同日,太后在慈

  宁宫宴请额驸族中女眷,皇后率皇贵妃、妃嫔等与宴。

  出降前一日,内务府官员率銮仪校抬送公主嫁妆至额驸家,额驸要率族

  人于乾清门外行三跪九叩礼迎接。嫁妆送到后,由内务府管领命妇负责陈

  设。随同嫁妆送至额驸家的还有一名“试婚格格”(格格,满语小姐之意)。

  试婚格格由皇太后或皇后于宫女中选择精明貌美者充当,任务是在公主出降

  前先行与额驸同床试婚,以查验额驸有无隐疾和性生活情况等;试婚后即遣

  人将查验结果回报宫中。如无异常,公主出降便按期举行;反之,则另议。

  试婚格格在公主出降后一般留作额驸的侧室,少数也有做公主女侍的。试婚

  之仪是清宫特有的习俗。此举仅限于皇家公主下嫁,其他王公贵族禁行。

  公主出降这天,额驸家将准备好的“九九礼”抬至午门恭纳。礼品为鞍

  马18匹、甲胄18副、马21匹、驮6匹、宴桌90席、羊81只、乳酒和黄

  酒45瓶。受礼后,皇帝、皇太后分别于太和殿和慈宁宫宴请额驸家男女族

  人。但从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起,出降日的九九礼及筵宴均被废止。

  准备出降的公主身穿吉服;吉时到,先至皇太后、皇帝、皇后前依次行

  告别礼;如系妃嫔所出,再向生身妃嫔行礼。然后,公主在命妇引导下升舆

  出宫,赴额驸府邸。公主乘舆由内务府校尉抬行。其前有仪仗开道;其后,

  送亲福晋、夫人、命妇等乘舆随行;最后是护送的骑马军校。送亲队伍浩浩

  荡荡。至额驸府邸后,额驸父礼男宾于外厅,额驸母礼女宾于中堂,公主与

  额驸于洞房行合卺礼。礼毕众退。

  归宁是婚礼的最后一项仪式。婚后第9日,公主偕额驸入宫拜见太后、

  皇帝、皇后等,依次行谢恩礼。其日宫中少不得还要大张筵宴,热闹一番。

  (三)清代民间丧葬习俗

  民间对死亡的重视不亚于对诞生、成年、婚姻的重视程度。它的重要性

  不仅表现在它是人生历程的终结,而且更表现在它是人的信仰意念中新生的

  开始。死亡不过是的终结,人的灵魂是永生的,灵魂离开了旧有的,

  寻求新的生命载体。这一载体或许是物,或许是新生婴儿,或许是鬼,或许

  是天上的精灵,所以,为了使灵魂重获新生,人们对丧葬投注了更隆重的礼

  仪,更神圣的祈祷,更奇异的爱。

  清代,流行的主要丧葬方式为土葬,因此土葬礼仪习俗更具代表性。

  1.丧葬俗制

  清代民间丧葬习俗已十分繁缛,并形成了相应的礼节。整个程序包括:候夜、送终、落地、报丧、戴孝、落材、封材、立孝堂、做道场、做七、出殡、安葬、点主等等。各地区又因地而有些差异,但大体内容基本一致。在这里,我们选择较有代表性的浙江杭州地区流行的丧葬习俗做一详细描述①:

  ①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9~91页。

  (1)候夜

  当长辈病情加重时,他的子女都要守在床边,以尽子女最后孝心。这谓之“候夜”。假使某家长辈病重,而无子女守候于身边的,其子女就会被邻里视为不孝子女。

  (2)送终

  当病人即将咽气时,其家中无论大小,都必须聚集在病人的床前,眼看着病人咽气。当病人一断气,全家大小立刻要嚎啕大哭,同时还要烧一些纸绽、锡箔之类的东西,称做“烧落地纸”。富人家还要烧包袱、雨伞等等,还要请和尚念“开路经”、“往生咒”,边念边给死者换衣服。死者所换衣,要改成明代服饰。除外,家人还要拿三枚铜钱,分别放在死者的两手心和口中,俗称“含口钱”。

  (3)落地

  当为死者更换好衣服后,马上把尸体从床上移至门板上,俗称“落地”。落地后要将其抬至堂左侧摆好,再在死者脸上盖上一张纸,尸体覆盖被单。尸体旁边要点盏油灯,摆上香碗,碗中烧一大把香。有的地方还供一碗饭,饭上放两只剥了壳的鸡蛋,穴几柱香。死者睡过的席子、稻草,这时都必须拿到村外烧掉。

  (4)报丧

  人死后,要立刻派人到亲友家报信,有的要送“报丧帖”。报丧人要拿一把伞,到了亲友家,将雨伞头朝下,柄朝上竖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该人是来报丧的,于是,马上给报丧者做些茶点吃,同时,为死者准备“纸火”(即蜡烛香纸一类东西)。

  (5)戴孝

  死者为长辈的话,其全家大小都要戴孝。孝服分为5种:第1种名为“斩衰”,用最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以示无饰。一般死父之子女,死夫之妻要穿“斩衰”,服制三年。第2种名为“齐衰”,用粗麻布做成,缝边,一般死妻之夫,死祖父母之孙都穿“齐衰”,服制一年。第3种名为“大功”,也叫“布衰”,用熟麻布制成,较齐衰的布质细,为死者的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穿戴,服制9个月。第4种名为“小功”,用较细熟麻布制成,为死者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服制5个月。第5种叫“缌麻”,也叫“麻衰”,布质更细,或兼有丝麻,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参加吊唁者也可服之,服制3个月。在服制期间,做官的要回家服丧,在家时,禁忌参加宴会,禁忌看戏,禁忌穿红衣,禁忌夫妻同房,否则会被视为不孝。

  (6)落材

  到了晚上,尸体便要从门板移至棺材内,名曰“落材”,全家人和亲友都要手持燃香相送。

  (7)封材

  第二天封材。若子女在外地工作,要在封材前赶到。封材时要给死者整容,让亲人见最后一面,全家人和亲友要围着棺材,边转边看。之后,要将亲友送的殉葬物一件件放进棺材,边放边讲是某人所送某物,以告死者。到此,即钉棺材盖,俗称“盖棺死钉”,再在外面糊上棉纸。

  (8)立孝堂

  将封材后的棺材横着摆放,外挂一白布帘,谓之“孝堂”或“灵堂”。一般人家,放三五天即出殡,有钱人家则要放七七四十九天。每天吃饭时,都要盛饭菜供于棺材前。若有亲友前来祭奠,家人要陪哭,直至出殡。

  (9)做道场

  立孝堂后,死者家属要请道士超度亡灵。道场上挂满“十殿阎罗”、“三尊大佛”图像。孝子脚穿草鞋,身穿麻布衣,跟着道士跪拜,并不断焚烧锡箔、纸钱。

  (10)做七

  人死后,7天为“一七”,到49天为“七七”,各地均有做七的仪式,有做“三七”的,有做“五七”的,有做“七七”的。清阎若璩《潜丘劄记》中载道:“今人以初丧四十九日,居于柩侧,谓之七七。”民间认为:此俗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有钱人家请道士来念经做七,烧香烛,化纸钱。没钱人家则到坟上烧纸、拜祭、名叫“烧七”。

  (11)出殡

  幡幛引路,鸣锣喝道,孝子披麻戴孝,手持灵丧棒扶棺,家属亲友后继。人数可多可少,声势亦可大可小,这要由死者的社会地位、经济条件决定。沿途还有亲友“路祭”,水路有“船祭”。凡送至墓地者,均可分得馒头。

  (12)安葬

  棺材抬至坟前,八仙们(抬棺人)在得到死者女儿送的红包后,才肯解开绳索,这钱俗称“解索钱”。这时,一家人要围着棺材转三圈,每人手上抓一把土,撒在棺材盖上,谓之“盘丧”。时间一到,把棺材放入墓学x内,由道士一人在坟上念词,谓之“喝丧”。墓学x分为“熟墩”、“生墩”、“石墩”,还有茅坟。

  送殡人返回家后,要从门口烧的火堆上跨过,以示除秽驱邪。道士还要到每间房去“赶煞”。

  (13)点主

  这是最隆重的仪式。在死者牌位前,摆香案,吹奏哀乐,地方有名之士用朱笔在死者牌位上的“王”字点一点,点主后,牌位被人用红布包头送进祠堂,并给点主人酬以重礼。

  (14)圆坟

  死者葬后三天,其孝子要率全家大小到坟上添土、奠纸、举哀,俗称“圆坟”。之后,要围绕新坟哭绕三匝后归家。

  2.苗族丧葬习俗

  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和汉族的相比较,既有相融一致的部分,亦有相异

  的部分,这里仅以苗族丧葬习俗为例加以说明。

  苗族的丧葬仪式由该民族的巫师主持。

  老人寿终,苗族视其为“最大的悲恸”,全寨都来帮忙,亲戚朋友都来

  吊唁,在老人咽气时,全家人必须围在死者周围哭泣,《清一统志》载:“丧

  则环哭尽哀”。接着为死者梳头、洗尸、更衣,把尸体放在堂屋的正中或火

  铺边。停柩时间不等,可一天,也可数天。

  黔东南一带要把尸体、棺材分别运到墓地后入殓。从江地区要待老人死

  后,现砍木材到地学x里镶成棺材,用“丧桥”(像担架似的)将尸体抬到学x

  地装入棺内埋葬。儿子、女婿必须送一幅垫尸布作为殉葬物,还有的人家送

  几钱纯银。

  坟地选择亦很讲究,依汉族堪舆家风水说,请巫师或堪舆家选择定向,

  采用顺葬的方式,脚朝前,头在后。

  丧葬习俗中以为老人“砍牛”最为隆重。老人死后,要杀牛祭奠。在巫

  师做法事后,还要指定一头“鬼牛”,于几年后再杀以祭奠。

  除外,据《乾隆志》载,苗族丧俗中还有“鬼堂”,“黑苗,人死殓后,

  停于寨旁或至20年,合寨共择一期,百数十棺同葬。每寨公建祖祠名曰鬼

  堂。刻男像,。不令女人入见。遇鬼延鬼师于堂,持咒。”

  苗族送葬不用铜锣开道,而是吹芦笙开道,送葬。

  苗族对夭殇、凶死、产死的丧俗不同于寿终丧俗。凡产死和麻风病亡者

  都要采取火葬。夭殇、凶死者的尸体不得入家族坟地,只能在乱坟岗草草埋

  掉,未有隆重的葬礼。

  3.丧葬习俗中“纸”的文化意义

  当我们稍微留意一下中国的丧葬习俗的方方面面,会发现“纸”在整个

  丧葬习俗中起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人死后,要烧落地纸;死者的脸上要盖一纸;前往吊唁的要为死者准备

  一份纸火;做七时要烧纸钱;出殡时,有专职撒纸钱者,最多可撒纸钱百余

  斤;圆坟时,家人仍要奠纸。

  在晋中地区,清末流行的丧葬纸扎,不仅可以表示亡者的年龄,而且也

  可作为丧亲之家的标志。亡者谢世后第2日为烧纸日,此时,要把岁纸挂到

  大门外一侧,摆设香案、阳寿牌位、祭祀等物品,以此说明亡者的姓名、享

  年、生前身份等,同时也昭示了主丧人家的门户地址。假使年岁不足享寿(60

  岁)的,其死后不得用岁纸。岁纸的条数越多,说明亡者的年龄越大。按当

  地方言,“岁纸”读作“xùzǐ”,即“岁纸”谐音词“续子”,以象征招魂,

  繁衍子孙。由此,在当地还形成了一种抱岁纸的习俗,人们将抢到的岁纸用

  红纸扎成三角小包,或“手圈”、“戒指”,别在腰间,或佩戴于身;甚至

  还为满月婴儿做“满毛圈圈”(将岁纸卷成条状缝在孩子佩戴的“长命锁”

  的颈圈上),以期婴儿能够长命百岁。在晋中祁县一带,丧葬岁纸又另有特

  色,要用整张粗麻白纸剪条,每一条为一岁,死者寿终为多少岁就剪多少条,

  然后再多剪两条以祭天地万灵。这些岁纸要扎成幡状,出殡日,与其它纸扎

  一同拿到坟地焚烧①。

  在广东,办丧事要用纸、竹等扎成各种物具,像纸屋、纸轿、纸人、纸

  牛、纸马等等,统称“冥器”。在这些冥器当中,纸屋占据了重要的不可或

  缺的位置。纸屋制做得十分讲究,包括墙院窗户、楼台厅堂、书斋、花圃,

  桌椅几案等,有的甚至还包括金银仓库和箱笼橱柜等,其中贮藏着金银纸绽

  和经牒。在清代风俗画中就有此类绘画。清光绪年间,上海点石斋发行的《吴

  友如画室》中有一幅《冥宅宏开》图。这张画上的纸屋再现的是一座高一丈

  四五尺,宽四五丈的纸屋,门前挂有“奉政第”匾额,左右分门房、茶房,

  中有大堂、边堂、卧室,室内挂灯结彩,陈设十分华丽,应有尽有,还有如

  同真人般的纸人身着真衣,侍立两旁。这纸扎屋或其它纸扎物具要先放在灵

  前祭奠,待死者下殓后用火焚烧,以象征死者到了阴间仍然能享受阳世的生

  ①参见杨文龙、王岩《纸——晋中的一种丧葬纸扎》,载《民俗》1989年第5期。

  活。

  清代,四川巴渝地区、陕西华县等地流行一种丧葬习俗,名为“路引”。

  “路引”是死者赴阴间的通行证,民间认为,只有持路引入地府才能不受阎

  王小鬼的阻拦。“路引”是一张木刻印纸,上印有籍贯、姓名、年龄、出生、

  住址等等,要由治丧人将死者的情况一一填写清楚,纸上印有这样一段话:

  “尊奉佛法僧三宝,愿我佛大慈大悲,兹因大限已到,持此路引前往丰都阎

  罗天子殿前报到。伏愿怜悯,大施慈悲,度信士××极乐世界,不胜哀祷之

  至!”“路引”上面还盖有3个大印,一个是“阴天子印”,一个是“城隍

  印”,一个是地方衙署印。当人死,其家人在烧了“例头钱纸”之后,便把

  “路引”填写好,然后焚烧掉,以示死者顺利通过阎王殿。四川丰都为鬼城,

  是十殿阎王所在地,因此,该地出售的“路引”价格最贵。人们逢到此地总

  要多买几张,以送亲朋好友之长辈。

  清末宗月锄的《寓崇杂记》中谈及上海烧楼库丧葬习俗时指出:“架芦

  作屋,招亡者之魂以居之,名曰‘库’,……。”这句话一语道破用纸做成

  的纸屋、楼库、纸扎等物具完全是为了招亡者之魂,并借火之烟,使亡者之

  魂升天,或转世。它不仅保留着火崇拜信仰习俗的遗痕,而且也反映了中国

  传统孝道和对繁衍子嗣的刻意追求。

  (四)清代宫廷丧葬习俗

  1.满族丧葬旧俗及其演变

  (1)火葬与燔化

  同东北地区的一些少数民族一样,满族最初也实行火葬。火葬一般是在人死后的第二天在荒野中用木材将尸体焚化。火葬时,死者的子孙等族人聚集在一起,头戴白布为孝,宰杀牛马,或哭或食。两三日后即除孝。

  葬俗古朴粗简。清初,由于流动作战、迁徙无常,满族官民仍保持火葬的传统,对此统治者还有过明确的规定。据《清世祖实录》载,其制为:“和硕亲王薨,停丧于家,俟造坟完方出殡,期年而化(即火化);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停丧五月出殡,七月而化;固山贝子以下、公以上停丧三月出殡,五月而化;……官民停丧一月出殡,三月而化。”

  火化后的骨灰先盛在布袋或锦袋中,然后置于瓮罐(即骨灰罐)内,再埋于地下。为区别皇帝与他人的尊卑,皇帝的骨灰罐装在金或银制的宫殿式器皿内,称作“宝宫”。

  清太祖努尔哈赤、太宗皇太极和世祖福临都是火化后再埋葬的。康熙时,随着满族统治者汉化程度的加深,火葬的旧俗逐渐停止,而代之以土葬。乾隆帝即位之初又下谕明令禁止火葬:“嗣后,除远乡贫人不能扶柩回里、不得已携骨归葬者姑听不禁外,其余一概不准火化。倘有犯者按例治罪。族长及佐领隐匿不报,一并处分。”

  与火葬相关,又有所谓“燔化”之俗,即将死者生前的衣物器用、珠宝珍玩和以纸帛扎糊的犬马帐篷等冥器以火焚烧,用来送葬。这一习俗直接源自辽金时女真人的“烧饭”之俗,终清一代盛行不衰。清宫谓之“殷奠礼”。

  (2)剪发与留发放发

  满洲旧俗,家中长辈死后,晚辈男女在换丧服举哀之前,要先去掉冠饰

  (男)和发饰(女),并将自己的头发剪下一些,据说是为了表示以身相殉。

  剪发又称“截发”。其中男子因留有辫子,剪发时只将辫子剪短若干,故又

  称“去冠饰、截发辫”;女子无辫,只剪发若干,故常叫作“去首饰、剪(截)

  发”。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剪发的长短也有所不同。清人索宁安《满洲

  慎终集》载:“子为父母以辫横度至口角剪之;孙为祖父母稍剪二、三寸;

  妻为夫剪与肩齐,为公姑、为祖公姑俱稍剪二、三寸;……室女、嫁女俱不

  剪发;夫在军中其妻不剪发。”与死者关系愈亲,剪发也愈多。

  满族建国后,剪发习俗被纳入宫廷丧礼中,而且一直延续到清亡。如《大

  清会典事例》载:“顺治十八年(1661年)正月初七日(顺治帝福临)崩,

  圣祖仁皇帝(康熙帝玄烨)截发辫成服。王以下文武各官,固伦公主、和硕

  福晋以下,宗女佐领、三等侍卫命妇以上皆成服,男摘冠缨、截发辫,女去

  首饰、剪发。”但已下嫁的公主不剪发。

  满族旧丧俗中又有服丧期间男子不得剃发的习俗。满族男子虽留辫子,

  但头顶四周多余的头发是要经常剃掉的。遇有长辈丧事则属例外,一律不准

  剃发。《满洲慎终集》载:“留发不论服之轻重,遇有服即不剃,服除发随

  剃之。此旧制也。”康熙时成书的《宁古塔纪略》说:“父母之丧,一季而

  除,以不剃发为重。”留发时间的长短也视与死者的亲疏关系而定,一般子

  为父母留发100天,孙为祖父母留发60天。此俗亦被清宫作为“祖制”加

  以继承。按清宫丧制,凡遇帝后之丧,不仅宗室男性不得剃发,即使文武百

  官和普通军民也必须留发百日,故当时有“百日不剃发”之说。违制者要受

  到极严厉的处罚。如蒋氏《东华录》载,乾隆时都司姜兴汉、知府金文、总

  督塞楞额等满汉文武官员,均因于孝贤皇后丧期内剃发而下狱,论罪当斩,

  后遇特赦才幸免于死。

  与男子留发相应,满族妇女在丧期中有放发示哀的习俗。放发即把头髻

  打开,使头发披散。按《满洲慎终集》所载,放发的惯例是:“子妇为公姑、

  妻为夫当时(即刚死)放发,殓后收起;每供饭即放发,至葬处收起;百日

  内至墓前即放发。仆妇同嫂为叔为弟当时放发,殓后收起即不再放。嫁女、

  室女皆放发,殓后收起。”放发也被清宫丧礼所继承。

  剪发、留发和放发都是满族丧葬中特有的习俗。究其原因,恐与满族特

  重孝道和受汉族儒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影响有关。

  2.清宫丧仪与禁忌

  (1)丧仪

  满清建国之初,宫廷丧仪比较简陋。康熙时,在学习汉族儒家传统丧礼、

  特别是明宫丧礼的基础上,清宫丧制初步形成,后又经雍正、乾隆两朝的补

  充始臻于完备。

  清史文献称丧礼为“丧仪”;皇帝的丧礼规格最高,称“大丧仪”。大

  丧仪的主要礼仪和程序为:小敛、成服、大敛、朝奠、殷奠、启奠、奉移、

  初祭、绎祭、大祭、除服、周月祭、上尊谥庙号、致祭、百日祭、祖奠、启

  行、谒陵、安奉等。具体过程十分繁杂,不容尽述。其中虽掺有满族旧俗,

  但基本框架与明宫丧葬礼仪相同。

  (2)禁忌

  清制,皇帝大丧,宫中及在京诸王均须守制(即居丧守孝制度)27个月。

  在此期间,对守制者有种种限制与禁忌。如不得悬挂门符,不得张灯结彩,

  不得婚嫁,不得同房生育,不得作乐,不得欢宴及男不衣红、女不簪花等等。

  总之要停止一切喜庆活动。皇帝大丧又是国丧,在京文武百官及军民,27日

  内须摘冠缨、穿素服,每日至大行(死)皇帝牌位前朝夕哭临两次。官员百

  日内不得作乐、嫁娶;军民百日内不得作乐,49日内不得屠宰,1月内不得

  嫁娶,27日内不得祈祷、祭神。外省各地官员,要自接到丧讯文诰之日起举

  哀、成服,停止办公3日,每日朝夕哭临。第4日照常办公;至27日后除

  服。

  又特忌红色。除服前27日内,除禁穿红衣外,又禁挂红旗;就连平常

  各衙门之间行文用的朱笔、朱印,也改用蓝笔、蓝印。即使是上报朝廷的奏

  章,也要在15日后方可改用朱印。

  凡此种种禁忌,违者严惩不贷。

  3.清宫陵寝与葬制

  帝王的坟墓称“陵寝”。满族政权建立之前,无所谓陵寝;建国后,受

  汉族历代王朝的葬制影响,始有陵寝之设,并逐渐形成了一套陵寝制度。

  (1)堪舆

  按汉族帝王的惯例,每位皇帝从即位之日起,便派精通堪舆(风水)之人为自己选择建造陵墓的地点,即所谓“万年吉地”。据传统的风水迷信说法,山脉是龙的象征,又称“龙(蟹)脉”。根据不同的形状,山可分为祖山、宗山、主山等。而每一座山的各个部位,又象征着龙脑、龙尾、分龙、起龙、来龙等等。根据不同的土质与形势,地也有福地、吉地、凶地、绝地之分。

  人死之后,如选择乾坤聚秀、阴阳和会、低俗作品请删除砂水、山川壮美的福区吉地安葬,就能遗福子孙;反之,则降灾于后代。对于帝王来说,葬所选址的好坏更关系到国运的兴衰存亡,因此备受重视。

  清初,由于战争的关系,陵寝建设不可能十分讲究。太祖努尔哈赤的福陵(位于沈阳城东20里浑河北岸之石嘴山,俗称“东陵”)和太宗皇太极的昭陵(位于沈阳城北10里,俗称“北陵”),规模和豪华虽不及后来诸帝的陵墓,但二陵的陵址已是由堪舆者“卜地”而定的,均为依山傍水的“风水宝地”。满清入关后,陵寝的堪舆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如顺治帝的孝陵就是由钦天监官员林如预、杨宏量等人负责堪舆的;雍正帝泰陵的卜地由怡亲王允祥和总督高倬等主持。

  (2)陵制

  满清建国之初,帝后的陵墓尚无定制。建于关外的“清初三陵”,即皇

  室爱新觉罗氏祖先的永陵(位于辽宁新宾县永陵镇西北)和前述福陵、昭陵,

  初建时都比较简陋,并带有明显的满族及东北地方建筑的色彩。它们现在的

  规模和形式,是康熙与后来历代皇帝不断扩建增修的结果。入关后,满族统

  治者将陵墓建于京畿附近,在继承明宫丧葬仪礼的同时,也继承了其陵墓营

  造法式,从而形成了清宫陵制。清宫在北京的东北和西南方向修建了两大陵

  区,即“清东陵”和“清西陵”,先后埋葬了入关后的9位皇帝、24位皇后

  及妃嫔、王爷、皇子、公主等300余人。

  清东陵位于河北省遵化县马兰峪昌瑞山,距北京约250里。清代入关后

  的第一位皇帝顺治的孝陵就建于此。据说顺治帝在一次狩猎中偶过昌瑞山,

  见此地风景优美,“王气葱郁”,流连忘返,于是亲定此地为自己死后的“万

  年吉地”。尔后顺治帝再次率臣至昌瑞山进行堪舆,并在考察了明帝诸陵的

  基础上拟定了孝陵的规制。其主要建筑由南而北,依次有:石牌坊、大红门、

  风水墙、具服殿、神功圣德碑楼、石象生(即石人、石兽)、龙凤门、神路

  石桥、神道碑楼、神厨库、东西朝房、东西值房、宫门(名“隆恩门”)、

  飨殿(名“隆恩殿”)、东西配殿、三座门、二柱门、石五供、方城、城楼

  (名“明楼”)、宝城、宝顶(即墓顶)及地宫等。其顺序与生前居住的皇

  宫一样,也依“前朝后寝”的规则排列。陵中一条长11里的神路纵贯南北,

  陵外建有宫墙,巍峨壮观,金碧辉煌,显示了帝王的气派。

  孝陵是清东陵规模最大的陵墓,也是东陵建筑的核心。后来修建的4座

  帝陵,即康熙的景陵、乾隆的裕陵、咸丰的定陵、同治的惠陵及4座皇后陵、

  5座嫔妃园寝,均坐落在其东西两侧。整个东陵共埋葬皇帝5位、皇后15位

  及妃嫔等157人。其中,皇帝的陵墓规制与孝陵大体相同,但规模略小;皇

  后、嫔妃以下,依其品位,陵墓建筑的规格和规模也依次递减。它体现了封

  建陵寝制度中严格的长幼之序和等级之分,即使贵为帝王也不例外。

  在东陵陵区大红门的东侧又有一座昭西陵。它是皇太极之妃、顺治帝之

  母孝庄文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陵墓。满清旧制,皇后死后一般是与皇帝合

  葬。皇后若先于皇帝而死,则暂行埋葬,待皇帝死后再与皇帝合葬一处;若

  晚于皇帝而死,则直接葬入皇帝陵中。孝庄皇后死于康熙二十六年(1687

  年),按理应与皇太极合葬于沈阳昭陵,并与皇太极葬仪一样,实行火葬。

  但当时距满清入关和皇太极死已44年,由于深受汉族丧葬习俗的影响,孝

  庄皇后己不愿再行火葬,而愿实行棺木葬,因此临终时,她嘱咐其孙康熙帝

  务必在孝陵附近择地将其安葬,不得合葬于昭陵。于是在东陵墙外建陵,名

  为“昭西”,以示虽在关内仍附属昭陵。孝庄皇后也以棺木安葬。

  昭西陵的出现标志着清宫丧葬制度的改革。首先,孝庄皇后是清宫帝后

  中实行汉族棺木葬的第一人,从此之后,火葬旧俗在清宫中被废止,而棺木

  葬则成为定制。其次,后来晚于皇帝去世的皇后也以此为例,不再与皇帝合

  葬。皇帝入葬时,地宫不再为尚在世的皇后预留分位,而是永久封闭地宫石

  门,后死的皇后则另建陵墓安葬。

  清西陵是继清东陵之后在北京附近修建的又一清宫帝后陵墓区。满族旧

  有子随父葬的习俗,满族建国后沿用此俗。至雍正时,雍正帝本应在清东陵

  康熙帝的景陵旁选择自己的陵址,但喜好标新立异的雍正帝却借口东陵已无

  吉地可选,命人在位于北京西南240余里的河北易县永宁山另选陵址,并营

  建了泰陵。从此打破清宫子随父葬的成例。

  乾隆时,为兼顾东西二陵,乾隆帝本人仍于东陵建陵,同时又下旨谕,

  命后代子孙嗣皇帝交替于二陵选择“万年吉地”。于是父子分葬就成为清宫

  的定制。继雍正帝的泰陵之后,清西陵又陆续修建了三座帝陵,即嘉庆帝的

  昌陵、道光帝的慕陵、光绪帝的崇陵,三座皇后陵和三座妃嫔园寝,共计埋

  葬皇帝4位、皇后9位、妃嫔57人、王爷、公主、阿哥(即皇子)等76人。

  其建筑形式与格局则与清东陵大体相同。④<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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