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去见老丈人

  “喂,老哥儿,走了,我们回去吧。”我们下山后,见那个司机还在那等着我们,便敲了敲车窗。

  睡眼迷糊的司机见我们下来了,便让我们进来,边开边聊,不知不觉中,便到了旅馆那。

  “你们两个怎么到一起了?”我一进门,便呆了下,只见林雨薇正和莫梓萱两个好像在说着什么,聊得浑身起劲。

  “呦,雨薇姐,你的小情郎回来了哟,哈哈。”

  “你个死丫头。”林林雨薇被莫梓萱说的俏脸晕红,佯装生气的样子。

  莫梓萱见此扮了一个鬼脸,看着我不断的浪笑,这笑容让我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

  “天罡,我,我爸让你过去,吃,吃饭”林雨薇身体绷紧,低着头说道,声音都有些结巴起来,说完看着自己的脚尖。

  她已经和林建刚说过,此生非我不嫁,林建刚也没有反对什么,一方面自己就林雨薇这么一个女儿,另一方面对于我这个女婿,他也是比较满意的。

  林雨薇比我大五岁,俗话说女大难嫁,当然,林雨薇的条件自然不会愁这方面,但是当父母的,对于子女的婚烟大事自然是十分上心,便让林雪柔今晚把我叫去,一起吃个饭,也好借此打探下我的意思。

  “我说弟妹啊,你这可就不对了,怎么只叫这臭小子一个人,我和虎(www.shuxie8.com)子怎么办啊?”周三炮一听有饭吃,而且是去富豪家吃饭,心里立马便有了小九九,笑嘻嘻的道。

  “看本姑娘的狂揍色狼先天功。”莫梓萱见周三炮这么没有眼色,毫无预兆的便上去一顿拳脚招呼,将周三炮打的狼狈不堪。

  “我不去了,我不去了还不行吗?小姑奶奶饶命啊。”周三炮两个眼圈发黑,嘴里不住的求饶,但是他的表情却是很猥琐,很开心。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啊”周三炮忍不住心里想到。

  “哼,本来这套先天功是要留给那个大色狼的,反正你们都是色狼,让你先尝尝也可以,哈哈。”莫梓萱停止了“蹂躏”,扬了扬小拳头,对着我说道。

  “天罡,你这算是第一次见老丈人吗?可不能空手去,俺们那的规矩,第一次去拜访老丈人,可都是要带礼物的。”虎(www.shuxie8.com)子也是看出了些门道,摸了摸头,认真的说道。

  “你这”虎(www.shuxie8.com)子的一句话让我豁然开朗,黝黑的脸也是有些发红起来,这样的事情,还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呢。

  我看了看林雨薇,正好接触到了林雨薇偷偷看我的眼神,触碰之后,林雨薇像是小秘密被发现了一般,立刻低下头。

  “嗯,那我们今晚就去。”反正迟早也要走这一步,我曾经偷偷算过,自己这一生有三个重要的女人,其中一个就是林雨薇,但另两个我却不知道了,不过一定不是夫妻关系。但是其中一个算的时候有些模糊,不知道对于我来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的思想很保守,那等脚踏两只船的事情我不会做。

  “那好,现在时间还早,我们先出去买些东西,第一次见我爸,你总不能穿成这样吧。”林雨薇见我答应下来,惊喜的说道。

  “嗯,那走吧。”我想想也是。

  “大色狼,记住要好好表现哦”

  “臭小子,别丢了三爷的脸面”周三炮和莫梓萱两个人对着我俩一边挥手,一边叫道。

  我和林雨薇对目一笑,两只手牵起,相伴着离开了这儿。

  林雨薇带着我去了白山最大的购物广场,到这的时候,这里的人已经不少,林雨薇好像对这地方很熟悉,拉着我直接上了三楼的男装区。

  林雨薇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脱下了平时的警服,穿着个牛仔裤,下面是个白色的休闲鞋,上身配着个白色衬衫,一头秀发简单札起,干练而青春,让本就美丽的林雨薇更加动人,一路上吸引了不少目光,而我则恰恰相反,还是穿着我那一身老土的衣服,背着个黄布兜,黝黑的皮肤,长长的头发,除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刚进城的土包子。

  我一路上见到不少人望着自己的目光,大都来自男的,在他们眼里见到的是嫉妒。

  “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不少男的心里这般想道。

  “您好二位,最近我们店里的衣服打折促销,进来看看吗?”

  林雨薇将直接将我带到了阿玛尼的专卖店,林雨薇是个标准的富二代,随手拿了几件衣服递给我,不过我一个都看不上,这倒不是外观什么的,而是洒脱惯了的我受不了西服的束缚。

  最后林雨薇只好带着我去了运动装的专卖店,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换了一身行头,不过我的黄布兜却是怎么也不愿意拿下来,林雨薇知道这个对我很重要,也就没有多说。

  “雨薇,你看衣服也买完了,我们是直接回去还是干吗?”我问道。

  今天的林雨薇很开心,她可还不想这么早回去,便道:“我们找个地方随便吃点东西吧。”

  我自然没有反对什么。

  商场里面有很多吃饭的地方,我和林雨薇随便找了一家餐厅,点了几个小菜,便开始吃喝起来。

  “爸,这些东西我们真要买吗?这可是违法的啊,我知道您老人家喜欢古董,但这可都是盗墓的那伙人挖出来的,被发现了可不好”这时两个人的对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尽管他们的说话声音已经故意压得很低,但还是被我听到了。

  盗墓这个词大家伙也都明白,对于盗墓,我也是很了解,古时候许多有身份的人物死了后,都喜欢将自己生前最喜欢的东西一起下葬,久而久之,这些东西便越来越值钱,随着时间推移,许多东西已经是无价之宝。

  这便让很多人心里有了想法,于是盗墓这一行也就应运而生,干这一行的人,因为常年挖坟盗墓,不知道盗取了多少宝贝,又不知多少盗墓的人为了钱财,将老祖宗的宝贝卖给了别人,甚至别的国家,对于这点,我是打心眼里反感的。

  我顺着声音看了过去,见到的是一个年约四十左右的中年人和一个满头银发的老者,老者看起来约六七十岁,面色红润,手腕处还带着两个佛珠,两人都是一脸的富贵相。

  “小声点,生怕别人不知道吗?你也知道我就这么点爱好,好不容易见到好东西,怎么能不心动,不过也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我们回到港都后,谁又知道这是从哪些人的手里买来的,”老者使了一个眼神,制止住了中年人。

  中年人见此也就没有多说,不过他总觉得这次的事情有些怪,那几个盗墓者好像急于将这东西出手一般,不然绝不会将价钱压得这么低。

  他两人倒不是缺钱,在大陆他们两个或许不是太有名,但在港都,他们父子二人却是家喻户晓,老头名叫孙有为,几十年前在港都跑码头,后来凭此白手起家,如今在这一行已经首屈一指,这年轻人叫孙雄,是他的小儿子。

  孙有为创下这份家业后,便将它交给了自己的儿子打理,而他则迷恋起了古董这玩意,他花在这方面的钱财,已经是个天文数字,这次他们也是碰巧,遇见了几个盗墓者,然后从他们手里买了几个好东西,其中一个是一个如意玉佩。

  这玉佩中有股淡淡的绿气,好像有生命一般,孙有为一看便知道有些年份了,而且能用如意玉佩,在当时的地位起码是个皇亲国戚,这玉佩一定是个好东西,就出价将它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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