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节 直觉

  夏凌雪只觉一股热血冲上脑门,说:“爹,你放心。.这一年多来,wo日夜苦练,对付几头野狼,没问题的,我们分头行事吧。”

  夏瑞天重重吸了一口气,说:“凌雪,凌风已经身处险境,如果你再出了什么事,我回去就无颜见你娘了。你跟你福叔上一座山峰吧。”

  夏凌雪退后一步,坚定地说:“不行,爹!三座山峰,一人一座。救到人,我们再来此汇合。”

  乐福幽深的眼睛扫了夏凌雪一眼,又紧眯着眼睛朝山上盯了一会,张大鼻翼闻了闻气息,说:“天哥,让凌雪也上一座山峰吧。灵狼并不在附近,以凌雪现在的修为,不会有事的。就算不敌,脱身也是绰绰有余。他年纪尚轻,历练一番,不是坏事。”

  夏瑞天一向对乐福很信服,便说:“既然如此,就快快分头行动吧。凌雪,你上中间的山峰,我跟你福叔上两侧的。如果情势紧急,我们可以冲过山谷来帮你。”

  夏凌雪点一点头,凝神屏气,运足金刚破真气,足尖略一点地,轻飘飘往山上奔去。夏瑞天在后头看着他这一手,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显出几分欣慰的神色。接着跟乐福对视一眼,便分头上山了。

  夏凌雪正在往前飞奔,隔壁山峰猛然传来一声吼,让他不由吃了一惊。山间嘈杂的鸟兽,一时之间,全部沉寂下去,再没了一丝声响。他明白这是乐福在以吼声威慑山间野兽,不叫它们轻举妄动,心中不由得对乐福佩服万分。这吼声,与那日追踪狐狸在山中所发出的声音有点相似,又有几分不同,然而到底区别在哪里,夏凌雪又分辨不出来。

  上山之后,夏凌雪一边查看脚印,一边隔一段时间,便大声呼喊。这样往前奔了大约半个时辰,前面的丛林里,隐隐传出稚嫩的回应声。他加快速度奔入密林,发现在山崖间一块突出的岩石上露出几个少年的脑袋。大树前面的柴草从中,血迹斑斑,有两头狼,一条狗的尸体,鲜血还未完全凝固。显然,这帮少年在大树前经历了了一番苦斗,爬上山崖上的岩石后,居高临下,才打退了狼群的攻击。

  夏凌雪大叫:“夏凌风在吗?”

  那些人急切地朝他挥手,示意他再往前面去。夏凌雪有点纳闷,仔细一听,风中隐约传来声音:“夏凌风掩护我们爬上山崖,自己又往前面跑了。”

  夏凌雪心中一急,发力狂奔,往前面跑去。又奔跑了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前面传来潺潺的流水声。不一会,一条两丈来长,水流湍急,不知深浅的山溪出现在眼前。所有的踪迹,到此全部消失。他也不能确定,弟弟是否已经跃过这道溪水。

  夏凌雪在山溪前站立了一会,想起乐福冬天第一次带自己出去狩猎的情景。那天晚上,他们追踪一只狐狸,狐狸在一座山峰上发现了一些东西,乐福便推断说,它肯定会沿着下风方向以斜线前进,以便进一步判定那东西是食物还是威胁,同时又能保持在下风处,进退自如。如果他是弟弟,来到此处,会怎么办呢?肯定会往下游的方向跑,越往下游,越接近平原,越有可能碰到人。同时,也可趁机查看山溪水势,在水浅多石之处,便可涉溪而过,摆脱狼群的追踪。

  夏凌雪不再关心山间错综复杂的小道上的痕迹,打算拨开浓密的柴草往下游奔去。就要动脚时,他又看了一眼山溪的上游。刚刚那群少年赖以保身的山崖,以一道弧形蜿蜒在山中,在上游数里之外与山溪相交。

  他想起了弟弟的性格,以夏凌风那充满血性的性格,如果跟人斗了个两败俱伤,他要想的绝不是择机逃跑,而是会跟敌人血战到底,分个你死我活。当他跟狼搏杀几番逃到此处的时候,他会选择往下面跑择机逃掉吗?还是往上面,直奔那山崖与溪水相接的地方,进入死地,然后调转身子,凭借左右身后山溪峭壁的掩护,与狼群血战到底?

  夏凌雪扪心自问,如果是他,毫无疑问是往下游跑的。可是,如果是弟弟凌风,恐怕,他只会做一个选择,就是往上面跑,然后利用山崖造成的有利地势跟狼群分个你死我活。这一份豪情与血性,不是常人可比的。山脚那位妇人说的一点都没错,他弟弟要么是个短命鬼,如果他命大,他就会是个盖世英雄。

  夏凌雪心中生出几分感慨,干脆不再看踪迹,依靠直觉径直朝山崖与溪水交界的地方奔去。当他穿过重重密林的屏障,来到山崖下溪水边的时候,果然发现了弓着身子躲在山崖与溪水交接处一个狭小空间里,挥舞着一把短刀跟狼群对峙的弟弟。他比那日被崇文龙等人追击时要狼狈很多,也要疲倦很多。身上被撕开好几道口子,有的地方鲜血已经凝固,有的地方血液还在涌出。然而他眼中燃烧的熊熊火焰,比那日要更加热烈旺盛。他娴熟地挥舞短刀,逼退一头头狼的进攻。他的身旁,还跟着一条瘸了一条腿,前腿肩膀上被撕开几道口子,鼻子上血迹斑斑的老猎狗。

  总共有八条狼,有的狼爪子被割掉一截,有的嘴唇被割裂。它们围住夏凌风,以车轮战术,一头头上去进攻,骚扰,再退下来换另一头上。

  夏凌雪一出现,那头本来已经奄奄一息,气势全无的老狗居然精神抖擞起来,又威猛地叫了几声,只是声音极度嘶哑,所以并未有它想象中的气势。

  夏凌风见了夏凌雪,咧嘴大笑,喊道:“哥,你来了!上来揍死这帮畜生!”

  这种话,夏凌雪已经听过太多遍了。“哥,上来揍死这个混蛋!”“哥,上来揍死这帮狗崽子!”“哥,上来揍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跟弟弟在一起,他俨然是个称职的职业打手。揍这个,揍那个。揍这群,揍那群。

  两条恶狼调转身子,龇着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咆哮着朝他袭来。夏凌雪退后几步,调整呼吸。他已经不知在山林里急速奔跑了多久,此刻气息虚浮,血液躁动,真气也略微有了凌乱的迹象,需要时间调整。

  他的拳头上凝聚了几分真气,横立于胸前,引而不发,利用树林的掩护,跟两条狼周旋。经过乐福反复舒活筋骨后,他身体的爆发力、敏捷性已经远在常人之上,就算没有学习灵武技,反应速度也不在野狼之下,再加上凝聚了真气的拳头的威慑,足以与它们周旋。

  两头狼谨慎地扑咬了几次,都被夏凌雪轻巧地闪开。又有两条狼准备加入战局,夏凌雪体质强健,已经恢复不少。于是,暂时收掉拳头上的真气,引诱一头狼全力猛扑过来。他迎上去,腰身一扭,躲过利嘴,右拳自右至左横扫,一拳砸在那头狼的耳朵上,将其砸飞。那头狼的耳朵被打的血肉模糊,紧紧贴在脑门上,脑袋里必定是金鼓齐鸣,嗡嗡作响,挣扎了几下想站起来,又跌了下去,一动不动了。

  夏凌雪熟悉的构造,出手一向狠辣刁钻,专门攻击敌人身上的薄弱之处。这一拳,他劲力用的太足,狼耳朵虽然脆弱无比,狼头上却全是硬邦邦的骨头。巨大的反击力让拳头上的真气稍微凝滞了一下,皮肉也隐约有点发麻。夏凌雪叹了口气,若是学到乐福的发力之法,力道凝聚于狼头耳蜗,直通它大脑,那就省时省力了。或者是雷翠的雷爆拳,一拳出去,管他什么东西,功力不及的,一概爆掉,那也痛快。重阿拳的打法,就是太实在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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