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今夜的采花贼真不少

  那黏在一起的采花贼与花魁被抬走了,后花园也回归了宁静。

  夜玫瑰到现在都以为刚刚的场景是场梦,那也太神了吧,她的芊芊玉脚就这么一伸怎么能造成如此大的风波呢?

  小心翼翼抬起她的脚,张着迷茫的大眼仔细的看了看。

  左看是只脚,右看是只脚,前看后看还是一只脚,没啥不一样呀?怎就有如此大的威力呢?

  “苍天啦!谁能来告诉偶,偶这还是脚吗?难不成它已经幻化成了迫击炮,这威力也甚大了吧?”

  对于造成如此人间惨事,夜玫瑰也很意外,她真的不知道她的脚啥时有了这样的威力?

  想想那花魁被衙役抬走时怨恨的眼神,夜玫瑰一阵心悸,那么的狠毒实属平生罕见,可是谁又能了解她的心情,她也很无辜的呀!

  她很冤,比那窦娥还冤。

  夜玫瑰怎么也想不通今日的奇事,还想再琢磨琢磨时,一道人影已经将她扑倒在花丛里。

  “玫瑰,花好月圆夜,我们尽情享乐吧!”

  西门无极的声音在毫无防备的夜玫瑰的耳边响起,这死男人什么时候来的,她怎么半点也感觉不到。

  西门无极媚笑的将她按在花丛,用力的亲吻夜玫瑰的红唇,想要狠狠地蹂躏一番。

  他快气疯了,这女人风骚妖娆四处勾勾男人也罢,反正知道这女人只是爱闹,不会来真的,怎么一转身的功夫就与那神江堡的江流玉睡了呢?

  他今天不是才给了她一千万两呀!不缺钱啦,她怎么还需要陪睡?

  西门无极极品的回忆

  夜幕降临,当时西门无极正在帐房里拨弄着算盘,计算着最近的账务。

  “庄主,庄主,不好了!”

  总管大人一路跑来,冷静的面孔此时没有半分冷静。

  “说。”

  西门无极立刻放下手中的算盘,吐出一个字,能让总管大惊失色的绝不会是小事。

  “夜玫瑰小姐,她……她陪神江堡的江堡主睡了。”

  主子喜欢夜玫瑰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否则那一千万两不会就这么轻易的撒出去,更不用说让他时刻注意夜玫瑰的动向了。

  谣言为何成为谣言就是这样以讹传讹而来,它的发展是可怕无边的。

  妓院的说辞夜玫瑰的贴身丫头青竹在雅间惊叫:我知道了,你们睡过。而江堡主的夫人在一旁哭泣。

  出了妓院的说辞江堡主的夫人边哭边叫:我知道了,你们睡过。

  青竹非常杯具的消失不见了,她的惊叫也杯具的忽略了。

  到了水月山庄的说辞夜玫瑰与江堡主睡过。

  江堡主的夫人月倾城也非常杯具的消失不见了,她的边哭边叫也杯具的省略了。

  于是,怒火中烧,头脑发热的西门无极第一次甩下算盘,以直升机的速度出现在群芳楼,好容易才找到那躲在花丛中的夜玫瑰,二话不说的将这女人扑倒,想要将夜玫瑰狠狠地蹂躏一番,让她起不了床,看她以后还要去陪睡呢?

  西门无极觉得自己的头上有顶绿色的帽子,在招摇过市,但是这冷静的男人忘了,他与夜玫瑰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不就是见了两次面的陌生人关系,只是见面的过程中有一些意外的**曲罢了。

  他,实在是没有生气的权利。

  他想过今天要来为夜玫瑰赎身,可是那也只是一个构思,还没有成为事实,而他又有什么资格生气?

  若是他为夜玫瑰赎身了之后,有名有实,再生气也不迟啊!

  可惜,这男人忘了。

  所以他才出现在这里,出现在夜玫瑰的面前,笑容满面的看着那个被他压在花丛中的女人。

  西门无极笑起来那是春花开放,百花争艳,饱满到一个字形容:赞叹!

  可是西门无极难得一次的笑意,却让夜玫瑰感觉到凉风嗖嗖,阴风阵阵。

  早就听说过有一种腹黑的男人,愈是生气,脸上的表情就会愈丰富,难不成这死尸是这样的人?

  平时是死尸一具,生气时就是活人一枚。

  只是这男人气什么?难道是她惹他生气的?

  拜托,她与他不熟好不好?

  还是他在别处受气,想找她来发发?

  千万不要把她当成情绪垃圾箱,迁怒的男子最可耻!

  若真是迁怒,她绝对会让他变成真正的垃圾,连野狗野猫看见到唾弃不已的垃圾。

  夜玫瑰认定这西门无极是把她当成软柿子了。

  “死**!”

  夜玫瑰张嘴狠狠咬破西门无极流连在她红唇上的唇,口中立时感觉到一股血腥,西门无极吃痛的放开夜玫瑰捂上自己的唇。

  “Y的爸爸的,今晚的采花贼真不少!”

  夜玫瑰站起来擦擦嘴巴,再用力的踢了一脚那还在捂着嘴巴的男人,扬长而去,

  独留西门无极怔怔地看着夜玫瑰的背影,一人高呼:“这女人,刁钻!”

  可是看向夜玫瑰背影的目光却忽然变得火热滚烫,而胯间的小弟弟也一样的火热滚烫。

  “夜玫瑰,我就不信制服不了你。”

  女人的抗拒会增加女人的魅力指数,夜玫瑰因为她的无心的动作将自己的魅力指数由60分变成了99分,还有一分因为陪江流玉睡过而打了折扣,成功地挑起了西门无极的兴趣。

  若是以前只是西门无极的小弟弟对她感兴趣,那么从现在起就是西门无极这个人本身对她感兴趣。

  世间能拒绝他西门无极的女人本就没有,就是那一个背叛他的女人也拒绝不了他,现在还想尽办法想要与他重续前缘,只是他不稀罕,也没有吃回头草的习惯。

  能够说出口的委屈,便不算委屈;

  能够背叛的爱人,便不算爱人。

  那女人离开的那一天就失去站在他身边的资格。

  而夜玫瑰这个女人是真的不稀罕他,那一咬是用尽了全力不是惺惺作态,而这一脚也是货真价实。

  这女人爱财,好色,却能抵抗的住他这座闪着金光的酷金山,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于是,这西门无极决定此生一定要驯服夜玫瑰这只野猫。

  理想与现世的差距就在此。

  野狗立志要驯服野猫,这是美好的理想;

  而最后野狗却被野猫牵着鼻子走,那是残酷的现实。

  “青竹,青竹,你死哪里去了?”

  夜玫瑰一肚子怒气的回到卧室,大叫青竹。

  她今天真是霉,先是一脚差点踢出嘿嘿现场的人命案,再来又是遇到酷男变**,看来是最近来了新地方,忘了烧高香,牛鬼蛇神们才不停的捉弄她。

  “小姐,青竹死在这里呢。你半夜不睡觉鬼叫什么?”

  青竹打个哈气,万分不解的看着夜玫瑰。

  她家小姐不是死猪投的胎吗?一见到床就睡死的,今天怎么到现在还不睡?

  “青竹,你死来就好,明天早上早点叫我起床,你家小姐我明天要到皇觉寺烧第一炷香。”

  夜玫瑰早就听人说过,第一炷香特灵,会让人心想事成,明天她就去皇觉寺烧第一炷香,让牛鬼蛇神离她远点。

  “哦!”

  青竹简单的应了一声又转身回房睡觉,她很想很想告诉她家小姐,那皇觉寺是皇家的寺院,是皇亲贵族专用的,一般人是根本进不去的,可是看到她家小姐面色如狼,她决定还是乖乖闭嘴的好,明天小姐被拦回头自然就知道了,她就不用卖弄这点常识,还是老实的睡觉。

  古人说的好,宁惹东北虎,不惹母老虎,何况还是盛怒中的母老虎,青竹这点常识还是有的,她又不是不想看见明天的太阳了,去招惹她家盛怒中的小姐。

  她上有生病的老母,下有年幼的弟弟,是标准的上有老下有小,没必要为了小小的忠言把小命丢掉。

  古语说的好,忠言逆耳,她还是继续和周公下棋的好。

  心安理得的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将她誓死要效忠的小姐扔在那里继续发酵。

  青竹已经彻底的被夜玫瑰带坏,从有心有肺转变成没心没肺。

  这到底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一次大跃进还是大退步呢?

  谁可以给出答案?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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