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言诺重

  在良心驱使下,张小芹还是决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她是没办法为赵剑秋报仇,但至少可以报信,赵剑秋不是还有个岳父在理县吗?告诉那位老人一声,让他避一下也行啊。

  两天后,张小芹到了理县,为了怕老人不相信她,她还特地买了身儒服,冒充文质彬彬的书生,准备以赵剑秋同窗好友的身份上门。

  打听到老人的住处,为了怕引人注意,张小芹还特别选择了黄昏后过去,不过听到院子里有说话声,她就没冒失敲门,等了不一会儿,屋子有个妇人出来,手里拿着碗筷离开,张小芹在树后看着这妇人又进了不远处的另一家,好一会儿也没出来,便心中推测出她可能是附近的邻居,帮忙照顾老人的。

  确定没人再来,张小芹轻轻推开院门进去,又推开主屋的门,一股浓烈的药味扑鼻而来,借着窗外昏暗的光线,张小芹发现床上躺着的老人,她走上前,轻声唤道:“李老伯…”

  床上的老人白发零乱,人也瘦骨嶙峋,但听到有人唤他,还是勉强睁开眼,看到屋里书生打扮的人,他的精神一振:“剑秋!你回来了!”

  老人的声音充满希冀,张小芹顿了顿,才硬起心肠开口:“李老伯,我是…剑秋的朋友…”

  “剑秋…”老人似乎没听清,仍冲她伸出手。

  “李老伯…”张小芹靠近让他看清自己。

  “剑秋…”老人仍然这么叫她,“我想过了,这花钱要是办不成事,你就上京考试去吧,只要考中了,就可以见到天子告御状,当今圣上是个明君,他会为我们做主的!”

  张小芹本来还想解释自己的身份,但看到老人脸上的表情时,她不解释了,老人的样子如痴如呆,这种表情,在现代病学上叫老年痴呆症。

  “剑秋,”老人小心翼翼唤他,“你能照顾好蕊儿吗?”

  蕊儿,是李氏的闺名吧?就算糊涂了,老人还惦记着自己的女儿,张小芹都有些羡慕李氏了,她郑重保证:“我会永远对她好的!”

  老人露出欣慰的笑容。

  ……

  第二天早晨,张小芹又提着水果点心过来,可刚到这边,她又怔住了,原来房子的所在地,在短短一夜之间就成了焦炭一堆,这里出了什么事?!

  村里不少人都在这里议论纷纷,从大家的说话中张小芹才知道,昨天半夜李家突发大火,众人都在睡梦中来不及过去救火,所以…

  张小芹悄悄退场,她忍不住身上发抖,昨天她离开时明明记得屋里并没有点灯,而且先是赵剑秋,后是李老伯,翁婿的“意外”只差两天,哪有这么巧的事!

  张小芹很后悔,昨晚她要是把老人带走,也许就能保住老人的性命,可她怎么能想到还有人丧心病狂到连个患老年痴呆症的老人都不放过?!

  那位老人,一定是个好父亲吧,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把女儿也当成心肝宝贝般重要,结果间接被害死。如果他能如自己父母那般“明智”,在她刚出事时就和她脱离关系,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可是,就算只有一面之缘,张小芹还是觉得这不“聪明”的老人是那么亲切,那么可敬,让她想为他做些什么。还有书生赵剑秋,她也欠他救命之恩未还。

  “剑秋…我想过了,这花钱要是办不成事,你就上京考试去吧,如考中了就可以见到天子告御状,当今圣上是个明君,他会为我们做主的!”这是老人昨晚说的,可能也是老人最后的遗言了,既然她替赵剑秋答应了,那张小芹就决定试一下,试试这个世界还有没有公理!

  省府杭州,一堆学子挤在贡院看这次乡试的榜单,那榜单上赫然写着:第一名解元,杭州府卫县赵剑秋。

  ……

  天佑王朝正式的科举考试三年一次,分三级:乡试、会试、殿试。

  所以张小芹在以赵剑秋的名义中了解元后,就于乡试的第二年赶到京城。

  天佑王朝建国已三百多年,目前的皇帝是第十五代,年号宣和,皇族人都姓应,当今皇帝的名字叫应庆恒,有二子二女,今年四十二岁,在位十七年了。

  据张小芹了解,这位宣和帝口碑不错,民间也的确生活富裕,也许那王大少真是个别现象,抱着这种希冀,她踏入京城长安。

  长安城里的道路两旁都是树木,不同于杭州的绿柳成荫,这里种的都是桃树,据说是圣上最喜欢的,可惜目前是冬未,张小芹无法看见那“花重锦官城”的美丽。

  当前最重要的还是找客栈,张小芹按着地址找到一家环境优雅卫生的客栈,抬头看看招牌上的江字,走了进去:“我是杭州卫县的赵剑秋。”

  客栈的掌柜利索的翻账簿:“赵公子是吗?客房已经安排好,菊院乙字号房。”

  伙计殷勤的领张小芹去客房,这时空居然也有连锁店,在杭州就能提前订到长安的客房,如果不是在杭州考试时她无意住进了江湖客栈,她真不知道这事。

  考试期间,京城的客房最难订,尤其是靠近考场的,何况提前订还八折优惠,张小芹何乐而不为。

  江湖客栈进进出出的住客,几乎都是读书人打扮,南腔北调的口音,手不释卷的态度,看来都是赶考的举子们。

  比起众人的紧张,张小芹轻松多了,她的目的不是考试而是面君,而只要考中前一百名以内,她就有参加殿试告状的机会,而告状的后果如何她已经不去想了,大不了再死一次,她又不是没死过。

  怀着可能会死的念头,张小芹想再看看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所以她成了这客栈最轻松的人,每天东游西逛。

  张小芹今天选的是酒楼太湖春,原因无他,这家酒楼在举行征联比赛,得胜的人若是举子,在考试期间吃住全免,不是举子的,当场奖励五十两银子。

  本来一听到这种有奖比赛,张小芹就有前车之鉴的感觉,当初她要不是参加那电脑编程比赛,又怎会落陷阱,成了不知情的帮凶?

  但耐不住介绍的客栈伙计说得天花乱坠,据说这比赛每次科考时都会相应举行,目前已经办了五次,而凡是能答出下联的,几乎都是日后的三甲人选。

  既然已经办了这么多年,那应该不是什么陷阱吧,张小芹犹豫了几天,听了听别的考生对这事的议论,最重要的是她的生活费又快不够了。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张小芹的所有财产就是宛露的那些贴身饰物,她为了应付科举,已经卖了玉镯、卖了金元宝,只剩下那个绿宝石戒指。

  那个戒指看起来就身价不菲,可奇怪的是每当张小芹打它的主意时,心里总有股不舍,似乎这戒指非常非常的重要,这是宛露的残念吗,是不是与她的身份有关,张小芹到底狠不下心卖掉。

  没钱真的不行,张小芹本也想去打工,但这里的活她根本不会做,织布、刺绣、甚至洗衣服,古代都有它自身的一套模式。

  百无一用是书生,可张小芹还就得靠文化吃饭了。<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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