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揭短不厚道

  一转眼毕业后的第二个春天又要过完了。这个春天什么也没有,没有杨木,没有董娟,没有春游。春天和夏天对于我,似乎已经丧失了它们原本的意义。在辉辉店里惨白的灯光下,我看不见任何季节的痕迹,只看得见眼前日复一日兀立的酒瓶和缭绕的烟雾。

  杨木已经走了近2个月了,辉辉看我的眼神越来越心疼和无奈。而我完全不能容忍这种眼神。辉辉总觉得杨木一口一个婆娘亲爱的,让我安心等他,不过是所有花心男人骗女人惯用的手段罢了。我不知道辉辉怎么会对杨木这样大的偏见,我只知道,我不是弃妇,一定不是。某个休息日前一天的晚上,我终于朝辉辉发了火。当时我正相当投入地啃着一只鸡爪子,就听辉辉一边叹气一边说,蒋芸啊,说你傻吧,你又不傻,说你聪明吧,你有时真的挺傻的……我知道他又要说什么了,于是吼过去:“喂喂,你烦不烦?我自己的事我自己知道!”辉辉喝口酒继续说:“是,我没有见过杨木,你总是说杨木和其他混混不一样,不是我想的那样,但是***混混还有几样的?我自己就是个混混,我能不知道?这世界上,就混混和*子最没有真心。他即便再喜欢你,也只能是一时,哦,你真的以为就永远了?就一辈子了?……“

  我再也无法容忍辉辉长期对我感情地位上的怀疑,无法容忍我在他心里长期就跟个弃妇似地,好像自己明明被耍了还一往情深死心塌地任劳任怨肝肠寸断……这也太伤自尊了!他仗着大家多年的兄弟,仗着他对我好,我就不好发飙,老子这次就发个飙给他看看!我边想着边一抬手把我手里啃了一半的鸡爪子砸在他身上,跳起来气咻咻地吼:“你他妈以为谁都跟你一样,以为男人对女人都跟你对张丽一样?!告诉你,我见过的有情有义的混混不止杨木一个,不过你肯定不是其中一个!“骂完我转身拂袖而去,出门的时候还不小心踩翻了店门口的垃圾篓。我很冷静地踢踢腿,拍拍裤子,愤然离去,过了几秒才听见辉辉慌慌张张地吸着拖鞋追出来,一边喊:站住!你个死婆娘,你跑到哪里去?我不理他,直接跳上街边一个摩的对师傅说:”快走,龙凤街!“

  说起张丽,是住在辉辉家背街的一个漂亮姑娘。那漂亮的,真是没话说,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红润的嘴唇总是泛着笑意,一身略显土气的连衣裙穿在她身上反而有一种特淳朴的美。辉辉以前从来没有见到过她,结果有一次在一个小卖店无意中见到了,就不得了了,赌咒发誓地说非得把她追到手,从此以后隔三差五去张丽学校门口堵人家放学,巴巴地讨好献殷勤,还时不时给人送点儿零食送朵小花儿什么的,有一次还求我去帮他送了一封酸溜溜的情书。开始我挺不愿意,总觉得他不是好人,不要害了人家,可是后来看见他好像真是动了心,好几次看见他等不到张丽回的传呼急得抓耳挠腮地团团转,于是就豁出去帮了兄弟伙一把。在我好几次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之后,感觉那姑娘终于羞答答地有那么点意思了,结果却让人始料不及。

  一天晚上我被杆杆十万火急地喊过去,说张丽下午被辉辉家这条街的街霸王韩平硬生生地从学校门口给劫走,然后拖到一个旅馆给上了,辉辉也刚知道,估计今天晚上要出事儿……我挂了电话蹭蹭地换上一身方便利落的休闲装就赶过去了,估计110出警顶破天也就这速度。下车后我在渐渐暗淡的夜色中迎风疾走,脸上表情恶狠狠的,估计我当时如果手里再拎把武士刀,那气势绝对就是一女杀手。让人抓狂的是,在我刚刚要转到一条通往辉辉家的僻静小巷时,我一脚踩到了躺在地上的半个已经开始融化的冰激凌,差点一个踉跄栽在地上,严重破坏了当时整个画面的美感和我“女杀手”的形象。

  去到辉辉家一看,胖魁、辉辉、杆杆三个人正闷头喝着白酒,啃着卤兔头,一屋子的云雾缭绕。问辉辉怎么回事,辉辉面无表情地说,张丽被韩平睡了。我怒冲冲地嚷:“去找回来呀!不能就这样算了吧?”我们方言的“找回来”就是去找对方报仇的意思。在我看来,自己喜欢的女孩儿被人睡了,而且是在女孩儿自己不情愿的情况下——那仇是必须要报的,而且立刻、马上就得报,否则就太不像男人了。可是辉辉只是很风平浪静又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说,算了,韩平以前和我是朋友。我说日你妈的,“他知道你追张丽还睡她,他当你是朋友了吗?”辉辉不做声。胖魁的情绪被我弄激动了,也在旁边挥着膀子煽风点火的嚷,走啊,去找韩平!幺妹都发话了,你还不如幺妹……杆杆碍于形势也在旁边试探着起哄,但是声音秀秀气气的,完全不是他平常的风格,看样子并不是真的敢去。

  韩平当年在那条街,讲横他得排第一,多少小混混看了他都得点头哈腰地发烟。我那时是绝对的年幼无知、凭着一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和所谓的仗义,不要脸不要命地蹦,要是换现在,我才不会那样傻气地上赶着要去帮人出气,尤其当对方还是韩平那样的角色。

  那天到后来辉辉还是没有去,我在旁边恨的牙痒痒,心想辉辉老子真的是把你看白了。事情过了几天之后听杆杆问辉辉,你还准备去找张丽不?辉辉说,还找来做什么?又不是chu女了,睡都给人睡了。杆杆说,也是哈……这件事让我十分鄙夷辉辉和杆杆,后来陆续看到和听到的一些事也让我彻底明白,这些社会混混对女孩子最初的所谓“喜欢”,只不过是想找个鲜嫩的睡一阵,玩儿几天——当然,这个鲜嫩的最好是个chu女——之后若是爱了,就吵吵闹闹地爱下去,若是有一天腻了,就铁石心肠地一脚踹开,任凭你跳河上吊抹脖子割腕。

  那件事后和辉辉一起玩儿时再碰到张丽,我的脸总是臊的通红,心里尴尴尬尬的,好像是我辜负了张丽一样,辉辉倒是冷静得很,嬉皮笑脸地问一声:“也,美女,又去哪里耍咹?”张丽总是轻轻笑一下,也不回答。在之后好长的一段时间里,张丽那略带一丝幽怨的眼神和浅浅的客气的笑容总是常常浮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相当胸闷。“张丽事件”后来我们几个谁都没有再提过。我知道提这事儿很不厚道,我也知道骂人不揭短的道理,若不是一时激动,并且一心想颠覆辉辉一贯的逻辑和对杨木那莫名其妙的思维定势,我今天也不会这样口不择言地提及。不过现在骂出来我心里的确是爽多了。谁说的大家爽才是真的爽?狗屁,很多时候,让自己爽了才是硬道理。

  我常常都在想,像我这样动不动就跟人急、而且还得了强迫症似地老爱管闲事的臭脾气,居然还算是平平安安地活到了现在,也没有缺胳膊少腿儿的。长这么大,真正意义上的挨打,除了我爸打我之外,就是前不久被李梦冉的“暴力男友”那么一推摔破了头。

  提起我的爆脾气我妈总是焦虑得很,说你这样早晚要吃亏的,要吃亏的。但凡她从电视上看到谁因为和人起争执或者打架几刀被人给捅死了,就要原汁原味儿地讲给我听,那声音悠长沉痛地,就跟已经有人拎把刀在楼下等我了一样。我爸说的更吓人,经常鼓起眼睛问我:“你知道枪毙的都是些什么人吗?就是你这种胆子大还没的脑筋的!”真是的,被混混干掉和被政府干掉,他们居然都给我想到了。那时不懂事,总觉得妈老汉儿想的太多了,心里还暗暗好笑,长大后才明白,父母对儿女的担心,那真是无孔不入的。我觉得我爸我妈生了我这个女儿还是够倒霉的,只要我不在家里,他们可能随时都在提心吊胆,可我偏偏不争气,一个月30天,我起码有28个晚上都在外面,家,早已经沦为了我每天睡觉的地方。

  那天砸了辉辉半只鸡爪子之后回来,走到我家楼下巷口的时候,看见黑暗中歪坐着一男的,估计不是醉鬼就是在堵截某个女孩子。结果果然没猜错,他两样全占了。此人是章陈,我曾经“天之涯”的战友。我离开“天之涯”后,章陈也给我打过几次电话,每一次都很怀念我的样子,但是每次都说不了几句就赶在他女朋友出现之前急匆匆地挂了。2000年千禧夜,他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女朋友跟着一个有钱男人跑了,我就想哪天应该约他出来聊聊,用我“心理疏导”的专长给他疏导一下,无奈我一直都挣扎在贫困线上,身上那点儿钱出去和辉辉李梦冉喝酒,光花点自己的烟钱和车费什么的也就差不多了,哪里还有心思主动去约谁,估计章陈的情况也和我差不多,所以大家一直就没再见过。

  本书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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