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错爱(上)

  丁菱顿时感觉好像汤里多出了一个蟑螂,强忍着把喝到嘴里的汤咽下去,刚才产生的好感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皱眉说:“怎么会这样?”

  “这有什么稀奇,在这个社会上**恋本来就有很高的比例。()。”

  “我知道,可是,可是能够这么用心做汤的人,肯定有非常深的感情,怎么会是**恋?我想我真的接受不了。”丁菱使劲擦了擦手,在她的印象里面,男**恋都应该是说话细声细气,做事捏手捏脚的娘娘腔,就好像电视里的伪娘一样。

  “**恋的身份他没得选择,从你的立场出发,你可以认为他爱错了人,但却不能否定这份错误的爱情本身是真实的。”江晓风慢慢地说道:“爱的对错,我们可以有判断,但是这份爱情的真实性,却不容置疑。”

  “可是……”丁菱本能地想要反驳,却不知应该从何说起。她压根没想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立场。

  “你也喝过这汤了,不带个人感**彩的客观评价,你觉得这汤好喝吗?”

  “这个……这个,还算是好喝吧,但我总觉得感觉怪怪的,浑身起鸡皮疙瘩。”丁菱回答道。

  江晓风问道:“当你知道他在这份汤上花了三十多年的功夫的时候,有没有一丁点的感动呢?”

  丁菱低头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那从这份汤里,你可以吃出他对恋人的感情吗?”

  丁菱又点了点头,说道:“其实,如果谁能够三十年如一日的为我煲汤,我也会感动的。”

  “他的爱情对象是畸形的,但这份爱情本身却是感人的。他这三十多年来一直活在错误里,但是这种错误,你不觉得也很美吗?”

  丁菱抬头看着江晓风的眼睛,感觉乌黑的瞳孔里面好像藏着些东西,但太朦胧了,她根本抓不住。丁菱笑了:“好像我们每次见面的过程都是这样,你先带我去吃好吃的,然后再给我讲一个故事,说一堆道理,有时候我感觉你这个人真的很特别,身上总有些说不出的东西。我还是想确认一下,你今年真的只有二十岁?”

  “周岁,过了年就快二十一了,不过要是我告诉你我的心理年龄已经五十多岁了你相信吗?”江晓风笑着反问她。

  “这有什么稀奇,这种心理侧试网上到处都有,我的结果是心理年龄已经六十多岁了。”

  江晓风哑然失笑:“那看来这种侧试是做不得准的,看来下次不能再请你吃饭了,免得让我的心理年龄未来先衰。”

  丁菱心中一阵窃喜,却红着脸不说话,暗暗怪自己有点太没出息了,只听了个“下次”就瞎高兴,同时也有些奇怪自己怎么会有这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爱?她以前还以为自己这辈子都不会拍拖了,却没想到尘封的心门会被一个大男孩糊里糊涂地闯了进来。想想看,自己还大了他好几岁呢,但为何每次在他面前,自己表现得都好像一个仰天看星星的小女孩儿?

  …………

  等她再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江晓风陪了她一整天,吃了面之后,又带她去了好多地方,去嘉年华玩海盗船,去滑冰,去烧烤,丁菱本来还想多呆一会儿,但想起今天是中秋节,自己也不能太自私了。

  这些年,她的中秋节都是和父亲两个人过的,父亲看看老套的晚会,她则在一旁有一搭没一搭的讲话,虽然也很温馨,但总是冷清了些。如果不是想着江晓风也有家人,她很想多找一个朋友陪自己一起过中秋

  当然,现在坐在她家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的那个家伙不算。

  这段时间,罗天宇大概在饭桌上受了刺激,感觉到了潜在的威胁,最近有空就往丁家跑,而且每次都采取迂回战术,不找丁菱,专门找他爸爸,弄得丁菱也没了脾气。本来想着今天中秋节应该能够消停些了吧,谁知道还没进门就听到罗天宇那乌鸦般的声音。

  “菱菱,你终于回来了,你可知道我有多担心吗?打你电话你关机,打电话去了你们公司,你们公司说你今天没来,我又打电话给丽丽,结果她也说……”

  “谁要你打电话去我公司的,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管我?”丁菱秀目一瞪,直直地盯着罗天宇。丁菱的温柔是要看对谁的,人事部经理每天的职责就是招人和炒人,也就是说她必须要非常善于在红脸和白脸之间转换。

  “菱菱,怎么这么说话啊,小罗也是关心你嘛,以后无论你去做什么,先跟爸爸说一声,手机也不要关机,不然你玩人间蒸发,大家都要担心你的。”丁父语重心长地说。

  “爸!我手机没电了,路上遇到了一个朋友,就一起吃了个饭而已,哪里说得这么严重,还人间蒸发。”丁菱嗔道。

  “好了好了,回来就好,今天中秋节,我买了几个月饼,待会儿我做几个小菜,小罗也来了,咱们好好过个中秋。”

  “是啊是啊,我今天特地买了瓶好酒,都放了几百年的酒了,保准比上次那个小白脸儿的酒还要香。”罗天宇屁颠屁颠的从包里摸出一瓶酒,双手捧着献上来,丁父看了一眼差点没笑出声:国窖1573。

  “我们过中秋他来干什么?”丁菱小声抱怨道。

  罗天宇好像没听到一样,继续献宝,又摸出了一个LV的挎包:“今天中秋节,这是送给菱菱的礼物,我托朋友从香港带回来的。”

  丁菱看了看,是正品,摇头还给了他:“这个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罗天宇心里这个得意啊,就好像刚在韩国队身上演了帽子戏法的中国前锋,感觉丢了快一个月的面子终于回来了。贵?确实挺贵,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就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皮包,连个笔记本电脑都装不下,连税居然要七千多块钱,为了买这个包,着实让他心疼了好一阵,还专门上网去查了查价格,怕朋友坑了自己的钱。

  但现在~~~~~~值了,太值了!菱菱说这个东西贵,不敢要,那肯定是知道这是好东西啊,让菱菱知道我关心她,别说七千八,就算……就算再多两百块钱也值了!

  “其实不值几个钱,这个包嘛,这个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同一个皮包在不同人手里有不同的价值,这东西在菱菱手里它好像就变得价值连城了啊,但是你看它在我手里它就连个屁都不是……”罗天宇一得意就忘形,变着法儿的把当初害自己丢脸的话拿出来炫耀了一番,可是说着说着,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却想不起来哪里学错了。

  丁菱的脸一下子又冷下来了——其实只要罗天宇在场,她的脸就从来没热过——把罗天宇硬塞到自己手中的皮包又推了回去:“你这人怎么这么烦啊,我说不要就不要了,你有钱拿去做慈善啊,干嘛总到我家里来显摆?”

  丁父也暗暗叹了口气,心想烂泥扶不上墙大概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罗天宇急了,他不知道自己哪儿又做错了,吓得手足无措。情急之下脑袋有些短路,见到桌上有个包装好的礼盒,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过来扯掉包装就把LV往里面装,大概下意识里觉得只要自己把东西放进去再重新包好,丁菱就没有办法再退还给自己了。

  礼盒拆开了,里面安安静静地躺着一个粉红色的Birkin,上面的钻石闪闪发光。

  江晓风包装好了送给丁菱,并没有告诉她里面是什么,丁菱也没怎么在意,只是喜欢包装带做得像玫瑰花一样的结扣,准备回去以后小心剥下来挂在床头,忽然被罗天宇牛嚼牡丹一样糟蹋了,还没反应过来心疼,就发现了里面的宝藏,待看清楚以后,也呆住了。

  江晓风请她喝酒,就算再贵,她也只是啧啧称奇,没有太震撼的感觉,一方面是由于她对酒精类饮品缺少研究,没有太深的感情积淀,另一方面,是因为她也确实不太相信一坛酒会比黄金还贵,说珍贵是事实,但吹破了天——那不也是乙醇吗?

  但爱马仕的铂金包是她从小就梦想的,虽然她也知道这大概只是一生的梦想,但并不妨碍她去了解和研究,对于她来说,这东西的冲击力远比一百多年前的乙醇要大得多。

  “这是……”丁菱从罗天宇手里抢过来捧在手里仔细看,想判断出这个粉红色宝贝的价格。

  “……真钻石啊!”罗天宇狠狠地咽了一口唾沫,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碳晶体。他不认识鳄鱼皮,不认识爱马仕……但他认识钻石。<div>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