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皮毛

  饭,汉语里的定义,果腹之物也。

  心情舒畅的吃饭,自然是津津有味。

  申宝就觉得桌上的套饭相当可口,花媚娘和洛神两个美人陪着吃饭,就光是看美人都能饱了,要不咋说秀色可餐呢。

  花媚娘何许人也,那可是传承了上千年门派青灯宫的少宫主。虽然性子有点跳脱,可是礼仪举止真有古代大家闺秀的模样。左手轻掩着衣袖,夹着米饭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入樱唇中——这也是罗裙的弊端之一,袖口太大了,看着仙气飘飘恍如神仙中人,可是做起事情来诸多不便。

  轻启贝齿,细嚼慢咽,东方传统美女的那种内敛婉约之意尽在这一口一箸中。自从花媚娘出现在食堂开始,录像的手机就没低于过一百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洛神妹子就有点尴尬了:新明国已经实行科技兴邦国策百余年,早就抛弃了古典衣裙。让一个现代人让她穿着古典长裙吃饭,还真没想象的那么简单。

  总不至于挽起袖子,光着手臂吃饭吧?那还不丢死个人了。不挽吧,袖口那么长,稍不留神就沾到饭菜上面,也还是丢死个人了!

  古代女子吃饭其实是有讲究的(非麻衣那种农家女子,指纱衣女子),如果是在自己家里,会换一身衣衫再吃饭。在外面则会一手托着衣袖的吃东西,而且举止一定要细微端庄,才不会失了礼仪。要不书上一说起古人用餐,动辄就是半个时辰、一个时辰的吃,现代人就纳闷了,他们咋吃的那么久!

  申宝总算看到这个爱情观有缺陷的洛神妹子落难了,直接落井下石:“你倒是吃啊,别害羞嘛。”

  “你!”

  洛神妹子真想抬手照着申宝的脸上挠一爪子,这货绝对是故意的。随即又转换了一张温柔的笑脸,把自己餐盘里的菜饭往申宝餐盘里舀倒腾:“就知道你不够吃,都给你吧。你看这红烧肉和你多有缘,还有这个梅菜扣肉都给你……”

  申宝倒是无所谓,别说这点东西,就算再来三盘也能吃的干干净净。下意识的问道:“你不会有乙肝吧?”

  洛神气到差点把餐盘扣在申宝头上,这会大家都在围观呢,要保持美女的风采,一字一顿的笑问:“我这么漂亮,像是有乙肝的样子吗?”

  “有也没事,反正入学的时候都打了乙肝疫苗,管三年呢。”申宝本来就是逗她玩,自己一个修行中人五脏已经淬炼的相当厉害,别说区区乙肝了,就是毒性差一点的东西都能靠五脏自行分解掉。

  花媚娘拉住即将暴走的洛神,“这人就是嘴上贱兮兮的,逗你呢。”

  “哟,什么时候食堂变的这么热闹了?原来是有了两个古装美人啊。”

  随着一道英气十足的女声响起,围观的人群很自绝的让开一条通道。经管系花施倩摇曳着小猫步缓缓走来,北方女子特有的高挑身材,穿着一件紫貂整皮大衣,披着沙图什披肩,怀里还抱着一只小白狐,完全就是来秀身份啊!

  新明国最近几年貂皮市场确实萎缩的厉害,可那只是低端的水貂和拼皮市场。像施倩身上这件完全是由紫貂皮所制,堪称软黄金的衣料,价值不菲保守估计也不低于五位大数;

  沙图什披肩新明国内不太出名,是欧洲那群大毛孔老女人最喜欢的玩意儿。由藏羚羊的绒毛制成,一条这样的披肩算上渠道费,不低于六位数;

  《白狐》这首歌虽然挺出名,可惜新明国基本是不产白狐的。东瀛赤狐虽贵,好歹还是宠物的范畴。这白狐属于世界级的保护动物,施倩竟然抱在怀里当做宠物,可见其家势的不一般。(因新明国不产白狐,没有硬性规定,原产国属于珍惜类)

  诺大一座开封府大学城,男男女女近十万人,自命不凡的当然不乏其人。今天整座大学城就三个关键词:花媚娘、洛神、天下第一帅气的小哥哥。

  而这三人聚在东区校园食堂里狂揽眼球,让那些自诩花容月貌的妹子们如何能够甘心?这经管系花施倩就是其中之一,并且付诸了行动,穿上价值不菲的装备直接来到食堂PK一番……

  施倩走到申宝旁边的空位,象征性的问了一句:“不介意我坐这儿吧。”

  她活到现在,根本没有人能拒绝她的请求。因为她相当的漂亮,家境也非常优渥,属于白富美里的女神。灵气逼人的小白狐探出小脑袋,四下的打量着周围人群,看上去很是可爱。

  申宝作为地道中原人,非常不理解某些女孩对于皮货的疯狂热爱,开口道:“介意,味儿大。”

  这话一出,几乎是让周围的人群呆滞了。从来没有人可以拒绝施倩啊,只听说她不停的拒接别人的邀约。追求到施倩,不只是少奋斗二十年的问题,应该说是少奋斗一辈子都足够了。

  施倩还是带着微笑,用上稍重的语气重复了一遍:“我是施倩,现在还介意我坐这儿吗?”

  “真介意。”

  申宝懒得抬头看她秀优越感,低头舀了几口饭继续开吃。他不反感洛神妹子那种优越感,但是很讨厌披着一身动物血肉制品来显示自己尊贵身份的人。万物都是天生地养,为了‘生存’去杀戮无可指责。都是食物链里的一环,谈不上什么善恶对错。但是仅仅为了‘虚容’,就剥皮加身也不嫌臊的慌。

  古人穿皮草那是没有办法,北地严寒棉麻难以保暖,是为了生存无可厚非。到了当今社会,科技已经如此发达了,若论保暖有那么多纤维材料可以替代,皮制品完全成了奢侈身份的象征。《新明律》虽然无法制裁这种人,至少他申宝可以厌恶。

  施倩脸上的笑容没了,面若冰霜的直接坐下,傲气的看着申宝,仿佛在问‘我就坐了,你奈我何’。

  花媚娘黛眉一蹙,对着施倩怀里的小白狐一招手:“小狐狸,过来。”

  暗中施展了《青灯诀》里的‘青纱障目术’让小白狐看到了自己这里有它最喜欢的食物。

  小白狐看着灵气逼人可爱至极,说到底还是灵智未开的动物而已。被青纱障目术一勾引就从施倩怀里窜了出去,跳到花媚娘面前连连作揖,好像是在给她拜年一般。

  如此有趣的一幕,引得围观的学子诧异不已,好多妹子眼睛里全是小星星。

  花媚娘指着施倩,对小白狐问道:“你想长大以后,变成她身上的衣服吗?”

  一边说着,一边施展青纱障目术让小白狐看到最喜欢的食物在它眼前左右晃动。

  小白狐受到青纱障目术的影响,可爱的小脑袋左右的晃动,就好像它听懂了花媚娘的问话,在摇头否定一样。

  这下子,周围人再看向施倩的时候,眼睛里就不再是羡慕和嫉妒了,而是深深的鄙夷和厌恶。

  连动物都尚且不齿,我们身为万物之主的人类却偏偏引以为荣?到底还是年轻气盛的大学生们,没被世俗磨圆了棱角,仍有几分廉耻之心。平时没人道破玄机还不觉得厌恶,花媚娘跟小白狐的一番行为,简直是拿着‘禽兽不如’这把戒尺,一下下的抽众人的小嫩脸蛋。

  “还系花呢,洗衣机吧。”

  “这小白狐说不定就是养大了拿来穿的呢。”

  “确实,味儿真大。”

  “亏我还粉她,粉转黑了!”

  “好好的人皮不要,非得裹一身畜生皮毛……”

  也不知道是谁说的一句话,当真是经典之极。

  施倩要论五官、身段那也是高水准的美女,尤其是175公分高挑的模特身材,看着十分养眼。可是加上这一句‘好好的人皮不要,非得裹一身畜生皮毛’之后,那完全变了模样,就好像一头嗜血的母夜叉般。光洁柔顺的皮毛也仿佛沾满了层层鲜血,诉说着它们被剥皮时的痛楚……

  洛神妹子那可是不怕事的主儿,谁让她有个牛掰的老爸呢。看着施倩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着:“有些人,为了让扒下来的皮毛更柔顺更有光泽,都是活生生的从动物身上扒下来,就跟你施大美人睡觉前脱衣服一样。这条披肩大伙估计还不知道吧,沙图什披肩,要不施美人你说说是什么毛做的?”

  施倩已经手脚冰凉,泪眼朦胧。以前的她走到哪里都是万人羡慕的对象,何曾有过现在这样千夫所指!她真想把身上的紫貂皮大衣、沙图什披肩甩在地上,大声辩解‘这又不是我杀的’!

  申宝也没想到事情会这样,他确实反感那些披着皮草来秀优越的人,可眼前的女孩泪眼婆娑、惊慌无措,总算还有点良知。开口制止道:“好了,她也是年少无知。如果谁觉得自己一丝一毫错误都没有犯过,就继续指责她。回去睡一觉想一想,万物都是天生地养有血有肉。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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