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书迷暴乱

  无论外界多么激烈的讨论,叶落已经不再关注。

  接下来的日子,除却陪父母之外,叶落一直窝在他的卧室里,疯狂地码字。

  叶落决定在去京城前,将《诛仙》完结。

  ……

  这一日。

  《诛仙》完结倒计时第二天。

  今天《诛仙》的最新章节已经发布出来。

  “终于更新了,我等的花儿都谢了……”等待在电脑前的一卓口中嘀咕。

  “话说落叶大大真是太给力了,每天都一次更新这么多,简直就是业界的良心啊,光是这种更新速度不成为至高神,谁成为至高神?”

  “最重要的是《诛仙》的质量不低,呸呸呸,不是不低是非常的高。”

  一卓一个普普通通的大学生,同样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宅男,有人曾经这样说过一句话,宅男必定喜欢小说、动漫、游戏这三种娱乐之一,不然就算不上宅男,当然也有宅男喜欢两种或者是全部都喜欢。

  而一卓就是那种偏爱小说的类型,大学的生活费全部都花在了小说的订阅之上。

  一卓搓搓手,一脸专注,准备看书。

  然而,当刚看完一章看见新一章的名字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慢慢的观看,看到这一段——

  他像是发疯一样冲了过去。扑在那堆石块之前,推开一块块岩石,拼命的扒着挖着,尖锐的石块边缘将他的手掌割得鲜血淋漓,但他却似已完全没有感觉。

  终于,他搬开了最后也是最大的巨石,然后。他怔住了。

  慢慢的,他蹲了下去……

  在他面前的。是一片绿色衣角。

  只是,一片绿色衣角而已。

  ……

  一卓懵了!

  “只剩下一片绿色的衣角?我靠啊,这是什么情况,我亲爱的碧瑶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泥煤!!要不要这么坑!!”一卓发出一声哀嚎,仿佛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咪。

  按照书中所写这是连尸体都找不着了,只见一片绿色的衣角?

  “为什么狐岐山会崩塌,为什么碧瑶的尸体会不见呢。这是为什么!!”高珲接受不了,本来在第八集的第十章,碧瑶为了张小凡挡下道玄真人的诛仙古剑念出痴情咒,然后身陨之后已经让一卓高珲接受不了了。

  不过至少还留下了一个悬念,一魂被合欢铃扣下,肉身躺在寒玉床上,这个还有复活的机会。所有书友都等着将碧瑶复活,不过坑爹是要结局了竟然将肉身都消失了,这是要作死的节奏啊!!

  “落叶你姥姥,竟然敢将碧瑶写死了!!”

  各个地方也都上演着同样的一幕!

  有书迷直接将手中的鼠标砸了出去!

  有书迷瞪着眼睛一脸呆滞!

  “你姥姥,落叶大大,你出来,还我碧瑶!”

  大多数人已经对叶落恨得牙痒痒了,一个个跟网上嗷嗷直叫,还有人喊着要成立一个“讨伐落叶小分队”。

  “好主意!”

  “算我一个!”

  “麻痹,我也加入!”

  “誓要跟落叶大大斗争到底!”

  “落叶大大太坑人了!”

  “没错,今天我高高兴兴的去看更新,结果呢,结果呢,碧瑶肉身失踪了,狐岐山崩塌,碧瑶被埋在了狐岐山山底,尸体离开了寒冰床是肯定保不住的。我的碧瑶啊,你死的好惨啊!!!我晚上也不玩游戏不放松了,我刷屏一晚上黑他!”

  “什么你的碧瑶,碧瑶明明就是我的。”

  “楼上是2B,碧瑶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

  “喂喂,话说楼上的两位偏题了吧,现在我们讨论的是碧瑶死得好惨,我觉得我们应该找出落叶大大的住所然后砸他们家玻璃,你们觉得怎么样?楼下请回话。”

  “光砸玻璃就能改变碧瑶的命运?所以说你这就是不行,要我看,我应该将落叶大大绑架了,然后拿着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让他改情节让碧瑶复活,不然就将其干掉,哼哼,这样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此言大善,我们快点组织一下,首先我要报名,佛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我也加入,必须要让碧瑶复活。”

  ……

  “话说你们知道落叶家住哪里?”

  “楼上+1”

  ……

  书迷非常的愤怒,特别是在诛仙吧之中这样的帖子纷纷涌出《还我碧瑶》、《落叶大大你出来,我们谈谈?》、《改结局,不改爆菊花!》……

  这样的帖子数不胜数,接受不了的可不止是这一个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案例——

  不久,一项“严惩落叶大大”的活动在网上轰轰烈烈地发起了,无数诛仙迷加入阵营,其他书迷们也有前来助威给他们打气的,这股热浪一下子掀翻了网络,引发了很大的动静!

  “落叶大大呢?”

  “落叶大大在哪儿?”

  “把这货交出来!”

  “打倒落叶!为碧瑶报仇!”

  喊声此起彼伏,一波接着一波!

  ……

  另一端。

  叶落刚和父母吃完晚饭就接到了编辑大大强子的电话。

  “我说落叶啊,你快看看吧,网上都乱套了!整个书评区都屠版了!你说你也是,为什么把碧瑶写死了啊!我都想加入其中了。”

  叶落汗道:“屠版?什么情况?”

  “自己上网看!”

  叶落走到电脑面前,登陆奇点中文网,到《诛仙》的书页一看,可不是嘛,整个书评区全都是关于碧瑶的评论,这是屠版,星辰变也是如此,看的叶落也是一阵阵冒汗。甚至心中不禁庆幸,幸好,叶落就是落叶这个消息还没有暴露,不然还真有书迷来砸自己家玻璃,或者绑架自己……

  “汗,看来我有点小瞧诛仙的影响力了。”

  虽然早在他写碧瑶替张小凡挡一剑的时候就有不少读者抱怨,不过因为还是有一些希望所以也没闹腾起来,不过也就在更新《诛仙》期间就有不少人发问多久可以让碧瑶复活,不过叶落一直拖着,而直到今天终于爆发了。

  真心不能小瞧书迷的战斗力。特别是《诛仙》这样经典的书籍的书迷。

  赶紧发布了一篇单章《致诛仙迷》:

  关于最近诛仙的情节特此发这样一篇文章,碧瑶是一个精灵一般的女子,也是我精心构筑的女主角。而之前死别的这一章可谓是《诛仙》这一本书的遗憾,不过我却仍旧这样写了。

  为什么?因为缺陷是一种美,《三国演义》中,威震华夏的关云长因刚愎自用"大意失荆州";精明干练的周公瑾竟气量狭窄以致在哀叹中英年早逝……这些千古流芳的风流才俊,每个人都带有些人格上的"残缺",却丝毫不曾贬损他们各自的形象。

  残缺,其实就是不完善,或称美中不足。当残缺存在于美的整体中、折射出美的内涵时,局部的缺陷恰好衬托出整体的熠熠闪光,由此构成的残缺之美,却可给人以独特的审美享受。

  原因何在?残缺之所以为美,因其体现了真实和个性。人或事物不可能尽善尽美,"白璧"与"微瑕"往往结伴而行,惟其残缺才能真实反映本来面目。关云长"走麦城"的败绩,正如他"过五关斩六将"的辉煌经历一样,惟有其人才能铸成如此缺憾。可见残缺之美最能反映人或事物的鲜明个性特征。

  残缺之美如同愈嚼愈有味的橄榄,发人深思,倘若把现实想象得过于单纯而美好,稍遇挫折就易于一蹶不振。古诗说的好:"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沉舟"、"病树"的美学意义,就在于向世人昭示了"千帆过"、"万木春"的光明前景:在不完善中追求完善,在失望中看到希望,在把握现实中创造未来,在对缺憾的超越中拥抱新的生活。

  说了如此多的例子,就说说这本书,《诛仙》此书就是因为有碧瑶这个人物才让人难以忘记,就是有碧瑶这个结局才得到了升华。

  《诛仙》此书我灌注了非常多的心血,我不想这本书变成看完就忘记了的快餐书籍。所以我要让此书变得有遗憾,而书友们可以借着这个遗憾记住本书,就好像在多年后,还记得那一片绿色衣角的遗憾,多年以后会兴起重读本书的欲·望,这样我的努力就没有白费。

  各位书友扪心自问如果我将碧瑶的结局改变,然后真的像各位书友说的这样,让碧瑶复活然后和张小凡、陆雪琪三人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结局真的是各位想要的吗?

  话尽于此,《诛仙》明天也要完结了,至于下本书暂时不会写了……

  此章一出鸡飞狗跳,还有谁屠版啊,全部都转移视线,去观看单章去了。

  刚才还风风火火的书评区霎时之间就没有了人,众人专心的看完《致诛仙迷》,然后愤怒的火焰熄灭了不少,的确就像叶落说的那样,如果真的将碧瑶复活,结局改为了陆雪琪、张小凡、碧瑶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结局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

  一时间众人议论纷纷。

  “好像落叶大大说的有道理,剧情改了《诛仙》也就不是诛仙了。”

  “我承认落叶大大说的话的确有道理。缺陷也的确是一种美,不过为什么要让碧瑶作为本书的缺陷美?”

  “我觉得也是,《诛仙》此书的缺陷美可以设定其他的,为什么要是碧瑶?”

  “话说你们都没有看到重点,重点是落叶大大最后一句,‘至于下本书暂时不会写了’这是要不写书了的节奏?!!”这一句话完全点醒了还在讨论碧瑶的诛仙迷们。

  一种名为不安的情绪包裹着诛仙迷,诛仙迷陷入了一片恐慌之中。

  叶落可是最新晋级的至高神,而且第一本书开始就有压制其余至高神的迹象。可以说现在网文圈最火的人就是叶落了,不过现在却传出消息落叶要封笔了,这个消息犹如深海炸弹,仿佛是十二级的龙卷风,以疯狂的速度席卷整个网络,这个时候就不止是诛仙迷了,星迷们全部都惊动了……

  ;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