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突变

  “哦?”宁承芳心中一奇,放下酒碗,扬手道:“曹把总什么意思?请讲。”

  曹文焕手持酒碗,转过身子,面向各个桌上的士卒,众人也都鸦雀无声的望着他。

  觉得感情酝酿得差不多了,曹文焕双瞳湿润,缓缓道:

  “众位兄弟,想我等都是穷苦出身,不比富贵人家,在座的每个人都是我大明的良家子弟,祖先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已经历数代。可惜天不怜悯世人,先前,天灾祸乱,疫病横行,庄稼颗粒无收,使我等衣食无着,为了养家糊口,才冒死投效军中,战场杀伐,几经生死,只为了嘴里的那一口活命饭,可是这一口饭食吃起来却又多么不易。就说昨夜一战,先后就有三位兄弟命丧草原,一位兄弟重伤致残,曹某心中伤痛无法言表,俗话说‘一将功名万古枯’,可是曹某宁愿不要那些虚伪的功名,只愿每个追随我杀敌的兄弟,能够全身而去,平安回来。因为对于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功名利禄,曹某倒更愿意用那些无用的东西去换取他们活命的机会,让他们的父母无忧,妻儿欢笑……所以,这第一杯酒,就敬三位死去的弟兄吧,愿他们在天有灵,能够感受到我曹某对于他们星星相惜的拳拳之心……”

  说着,曹文焕伸直手臂,将酒碗里的酒向堂中顺势的一扬。

  他说话的时候,大堂中的所有人都凝神屏气的听着,等他一说完话,上首桌子上的几个地方官立刻窃窃私语,其实他们都认为曹文焕不该说那种话,什么“天灾祸乱”,什么“冒死投军”,好像大明多么混乱无德一样,这话如果让当今皇上知道了,那还了得?

  但是下边的兵丁却听得热泪盈眶,曹文焕的话,句句打到了他们的心里。以前只对这个少把总充满了敬仰,想不到他也是性情中人,那几位弟兄本来已经死了,死了就死了,在这个世道,谁还能记得几个死人?可是少把总却言之凿凿,众位士兵都有“大慰我心”之感,觉得少把总有情有义,跟着这样的人,打一场仗,就是死了也值。

  这世上有一种道理,就是让你内心敬仰的人说出来的话,就算你明知道有点虚伪,但是你还是愿意相信那是真的。

  现在曹文焕已经把酒倒在了地上,席上的众人,无论各自怀着什么样的心思,也都只好装模作样的把酒往地上泼去,这里面是真性情的人,那感情也是真的。没有那个心思的人,也要装作义气凛然的样子,随波逐流。

  负责伺候的守备府亲兵,又向桌子上的碗里倒酒。

  曹文焕持起酒碗,对着宁承芳躬了一下身子,道:“宁大人,请恕卑职喧宾夺主了。”

  宁承芳微笑点头。

  曹文焕又大声道:“这第二杯酒,就敬我们自己,我等身为兵将,刀头舔血,为了哪般?还不是一句话,为了天下澄平,为了我们的父辈亲族、妻子儿女,从此能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愿我等从此以后,再接再厉,杀北虏,破鞑子,建立不世功名,用这些东西,留给儿孙辈们闲了的时候打打牙祭好了!诗云: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哈哈,快哉,快哉!干!”

  第二碗进肚,紧接着是第三碗,曹文焕也不管这些人听没听进去,一抹唇角,道:“第三碗酒,敬这天下所有的汉人,祝愿我炎黄子孙,众志成城,天下承平,寰宇一统,大汉军魂,威扬远方。”

  好!“宁承芳大叫一声,拍案而起,“曹把总一腔热血,不愧是我大明守疆的栋梁之材,大家干了。”

  众人纷纷酒到杯干。

  守备府的热情洋溢,所有人边吃边喝,笑语晏晏。

  曹文焕一边和满桌的地方官绅们周旋,一边偷偷地留心厅堂内的气氛,他感觉自己适才的一番煽情表演很有效果,这些卒子大多数都受到了感染。

  拉拢士卒的心就要像这样,不要错过每一个机会,而且一定要注重细节。细节决定胜败,这是曹文焕在现代社会激烈的竞争条件下,所学到的最受益的一句话。

  酒过数巡,夜已经深了,曹文焕推杯换盏,除了宁承芳这一桌的官绅,其他各桌的兄弟都来敬酒,他毫不拒却,酒到碗干,连喝了数大碗酒,脑子居然还十分清醒,走路也十分正常,这让他自己都大吃一惊。

  他猜测这古代的米酒比之于现代的二锅头之类的酒,度数肯定要轻得多,而原来死了的曹文焕,酒量大得惊人,也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上座的几位官绅不胜酒量,陪了一会酒,就已经面红耳赤的要往桌子底下钻了,于是有人起身要告辞,宁承芳正要客气的逊谢一番,忽然,远远地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激烈鼓点声,接着又有一阵喧闹嘶嚷声。

  众人听到异声,面面相视,都停止了喝酒,一齐向外望去。宁承芳眉头一皱,喝道:“怎么回事?”

  过了一会儿,几个人拖拖拉拉的奔了进来,其中一个人身穿甲衣,满身是血,被两个守备府的亲兵搀扶着。

  这人跌跌撞撞的奔进厅堂,一个趔趄扑倒在地,血渍沾染在厅堂的地砖上。他使劲仰起头,高声叫道:“宁大人,不……不好了,乞炭……乞炭人乘夜偷袭杀胡口,弟兄们伤亡惨重,守关的刘把总已经被流矢射中身亡……

  “什么?”宁承芳脸色大变,手腕一抖,酒碗当啷一声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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