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军制简介

  东汉末年,各地封建官僚和豪强大族在镇压黄巾农民起义的过程中,迅速扩大自己的武装势力,形成“大者连郡国,中者婴城邑,小者聚阡陌”(《三国志》卷2《魏志·文帝记》注引《典论。自叙》)的割据混战局面。经过一系列的兼并战争,曹操、刘备、孙权三大军事集团各自在中原、西南和江南地区建立起比较稳固的封建政权。魏、蜀、吴三国鼎立格局的出现虽然是军事斗争取得均势的产物,但大规模的战争仍然持续不断。

  因此,三国统治者对于军事制度的建设都极为重视。魏、蜀、吴的军事领导体制及其他军事制度既有沿袭两汉的内容,又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各自的地域特色。

  一、中央军事机构

  建安年间,曹操先后任司空录尚书事兼行车骑将军、丞相、魏公、魏王,掌握着东汉王朝的军政大权,汉献帝不过是他“挟天子以令不臣”的政治工具。曹府实际上既是最高的行政机构,又是最高的军事机构。建安元年(公元196年)曹操为司空录尚书事兼行车骑将军。司空贵为三公,可以开府设曹治事;录尚书事总揽朝政,无所不统;车骑将军是当时最高军事统帅(据《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建安元年九月汉献帝都许县后,曾拜曹操为大将军,但为时不到一月,曹操即将此职让与袁绍,改任代理车骑将军。袁绍为大将军只是挂名而已,曹操以行车骑将军的身份领兵,才是当时最高军事统帅。)府中所置领军、护军各一人,系曹操的主要军事幕僚,平时参与军事机密与决策,战时代表统帅指挥与监护诸军。

  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罢三公,曹操独任丞相,综理众务,权力更为集中。领军、护军改为中领军、中护军,仍是曹操的主要军事助手和中央直属军队的统帅官。此外还有军师祭酒、军谋祭酒、参军事等参与军事谋议,左右司马主管军务。至于相府诸曹,也多与军事有关,如东曹主武官任用,兵曹主日常军务,尉曹主运输供给等。

  曹丕代汉称帝后,为了防止权臣篡政,不设丞相,复置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但“三公无事,又希与朝政”,(《三国志》卷24《魏志·高柔传》),皇帝统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为尚书、中书二省,录尚书事、尚书令、中书监及令成为协助皇帝进行军事决策的主要助理。执掌兵事的最高武官为太尉、大司马、大将军,而实际处理日常军务的机构是尚书省下属的五兵尚书曹,该曹分置中兵、外兵、都兵、别兵、骑兵五曹郎,各司其职。这一常设性的军事行政机构的创立,可谓后代兵部的滥觞。皇帝委任“都督中外诸军事”作为最高军事统帅,代表皇帝统率与指挥全国军队。

  曹魏后期,君权衰微,曹爽以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侍中的多重身份,集军政大权于一身,皇帝实同傀儡。正始十年(公元249年)“高平陵之变”后,曹魏的军政大权又旁落于司马氏家族手中。甘露五年(公元260年),司马昭“以相国总百揆”,(《晋书》卷2《文帝纪》),相府凌驾于朝廷之上,成为实际上的最高军政权力中心。司马昭既是最高行政首脑,又是最高军事统帅,魏王朝已经名存实亡。

  蜀汉的创立者刘备在起兵后,长期打着维护与继承汉室的正统旗号。他先以左将军领司隶校尉的名义开府,后又以大司马、汉中王的身分组建益州地区的最高军政权力机构。刘备在自己的统治范围内,同曹操一样,既是最高的行政首脑,又是最高的军事统帅。

  诸葛亮任军师将军,作为幕僚长,协助刘备处理军政事务。此外还有长史、主簿、参军等幕僚,分掌军政、民事。章武元年(公元221年),刘备称帝后,仍然担任最高军事统帅,不仅直接掌握军权,而且亲自率领大军伐吴。诸葛亮为丞相录尚书事,总理众务,丞相府成为蜀汉皇帝统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

  刘禅继位后,耽于游乐,不理朝政,诸葛亮掌握军政大权,是蜀汉实际上的最高军政首脑。丞相府置有军师祭酒、中前后三军师以及司马、参军等主要军事属官。诸葛亮死后。蜀汉不再设丞相一职,以录尚书事、平尚书事或尚书令为最高行政长官,大司马为最高军政长官,大将军为最高军事统帅。如蒋琬、费祎都是以大将军兼录尚书事的身分任最高军政长官,集军事、行政大权于一身。蜀汉末年,姜维任大将军时,加上“都督中外军事”的职衔,成为有职有权的最高军事统帅。

  孙权割据江东,继承父兄的未竟之业,先后以讨虏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吴王的名义开府,成为东吴地区的最高军政首脑。将军府或王府就是最高军事机构,孙权自任最高军事统帅,有战事时便临时委任将领以都督、大都督等名义担任参战诸军的主帅,如赤壁之战时以周瑜、程普分任左右督,夷陵之战时以陆逊为大都督。

  黄龙元年(公元229年),孙权称帝,以丞相为最高行政长官,左、右大司马主管军事行政,大将军或上大将军为最高军事统帅。不过孙权在位期间,军政大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手中,丞相没有实权,由尚书令、中书令、侍中等参与军事决策,协助皇帝处理军政事务,因而尚书、中书二省为东吴皇帝统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

  孙权死后,继任者一般不再像孙权那样经常直接统率与指挥军队作战,而由大将军掌握军权。最高军事统帅也同曹魏、蜀汉一样,需加上“督中外诸军事”或“领中外诸军事”的职衔。东吴末年。权臣左右朝政,皇帝变成愧儡。如宗室孙峻即以“丞相、大将军、督中外诸军事”的身份,总揽东吴的军政大权。

  二、都督制的创立

  都督制是曹魏在全国许多地区设置军事辖区,委派都督作为军事统帅的制度,是曹魏军事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都督制滥觞于留屯制(参看何兹全《魏晋的中军》,《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7本)。

  建安初期,曹操兵力并不雄厚,他直接统率军队南征北讨。官渡之战后,曹操相继占领冀、青、幽、并诸州,逐步统一北方。与此同时,由于在兼并战争过程中大量收编北方各地的割据武装与农民起义武装,曹操拥有的军力也大为增强。随着统治区域和战争规模的扩大,曹操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亲自参加并直接指挥各次战役。当派出几支本来互不相属的部队参加同一战役或驻守新占领的同一地区时,为了统一指挥,便临时委派一名将领以都督的名义担任主帅,总统诸军。曹魏委派都督,最早见于建安三年(公元198年),曹操命钟繇“持节督关中诸军”(《三国志》卷13《魏志·钟繇传》及同书卷21《卫凯传》注引《魏书》)。

  此后派遣都督日见增多。如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命曹仁率诸将拒撞关,破马超于渭南,后又督7军讨田银。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派夏侯惇都督26军,守居巢。大约到曹丕代汉称帝前夕,委任都督己经制度化、经常化,“置都督诸军,东南以备吴,西以备蜀,北以备胡,随其资望轻重而加以征、镇、安、平之号"(《资治通鉴》卷80《晋纪》武帝咸宁五年胡三省注)。

  黄初元年(公元220年)仅见于史传的都督即有曹仁、曹休、夏侯尚、曹真、夏侯懋、吴质、臧霸等7人,各都督的辖区或为一州,或为数州,权限也不完全相同。曹魏前期曹氏掌权时,都督只设置于荆、豫、扬、幽、冀、并、雍、凉、青、徐10州;曹魏后期司马氏掌权时,腹心地区也设置都督,如都督兖州与督邺城守。

  曹魏的都督虽然驻守于地方,其身分仍是中央官员,并受中央的严格控制和监督,没有皇帝的同意,不得擅自出兵和募兵,且经常调动,出镇时家属作为人质留在京城。都督的主要佐吏长史、司马、参军等,由中央委派。皇帝还派军师为监军,监视和节制都督的行动。曹魏推行的上述措施,对于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帅擅兵,巩固国家统一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

  不过,都督手握重兵长驻地方,不可避免地会由中央集权的代表蜕变为地方势力的代表,危害中央集权。这种弊端在曹魏末年已经明显地暴露出来(参看陈琳国《论魏晋南北朝都督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6年第4期),从而都督制的积极作用也就逐渐为消极作用所取代。

  蜀汉实行与曹魏都督制相类似的制度。如曾任魏延为汉中都督、邓芝为江州都督、廖化为永安都督。蜀汉都督统率的军队同样是派驻于战略要地的中央军。但蜀汉都督并不一定都由将军担任,如严丰为江州都督、李恢为庲降都督,二人都是文官。

  与曹魏、蜀汉不同,东吴所设的都督,则遍于京畿和地方,凡是统率中央直辖军屯驻于一个战略要地的,都称为督或都督。长江一线与东南沿海是东吴的重点布防区,缘江自西而东置有信陵、西陵、夷道、乐乡、江陵、公安、巴丘、蒲析、丐中、夏口、武昌、半州、柴桑、吉阳、皖口、濡须、芜湖、徐陵、牛渚诸督,沿海自北而南置有吴郡、三郡(会稽、临海、建安)、广州、交州等都督(谢钟英:《三国疆域志补注》),东吴的都督一般都由将军担任,有的还兼领刺史或太守。

  与曹魏不同,蜀汉的都督都以郡为辖区范围;东吴的督、都督辖区范围大小不一,州、郡、县均有,其中郡级居多。都督的辖区范围既小,领兵人数亦少,而都督的员额却很多,兵力布署比较分散,因而蜀汉、东吴的都督一般不大可能像曹魏末年的都督那样,演变成为危害中央集权的地方势力。

  三、州郡领兵制的重建

  建安前期,州郡一般不领兵,屯驻于地方的军队基本上是各地都督所统率的中央军。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任丞相后,接受主簿司马朗的建议,于部分州郡置兵,“外备四夷,内威不轨”(《三国志》卷15《魏志·司马朗传》)。至明帝太和年间(公元227一233年),曹魏所辖十二州之中已有荆、扬、青、徐、幽、并、雍、凉8州置兵,置兵的郡也有近20个之多。曹魏末年,除司州外,诸州普遍置兵。州郡兵归州郡的长官统辖。

  曹魏的地方行政体制为州、郡、县3级制。州置刺史或置牧,多加将军名号,也有少数是以持节都督兼任,不兼军职的叫“单车刺史”。郡置太守,领兵的加将军名号;置都尉一至二人,为专职的郡级军事长官。不论都督兼任刺史与否,州一级一般都有军府与州府两套机构并置,各司其职。都督兼任刺史或刺史加将军名号,集军事权力与行政权力于一身,屯驻地方的中央军与地方军的界限逐渐消泯,这就为地方势力的发展大开方便之门。

  同曹魏一样,蜀汉、东吴也重建了州郡领兵的制度。蜀汉仅有益州一州之地,各郡太守领兵多少不一,少数边郡的兵力可达四五千人,一般的郡则兵力要少得多。东吴的地方行政体制虽然也是州郡县3级制,但“多以诸部都尉为郡”(《宋书》卷40《百官志下》),各郡诸部都尉属准郡级建制,下有若干属县。东吴的州刺史、郡太守、诸部都尉都可以领兵。如黄盖任武陵太守时,领有郡兵五千人。

  四武装力量体制

  三国的武装力量,主要由中央军和地方军两大部分构成。中央军又划分为中军和外军。地方军即州郡兵,它们各有不同的驻屯地和职能,这是三国武装力量体制的一个突出特色。这一时期的部曲家兵也是为数不小的武装力量,但它是地主控制的私家武装,不属于国家武装力量的范畴。当然,当时也经常发生国家武装力量与私家武装力量相互转化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私家武装力量可以构成国家武装力量的一个来源。

  三国武装力量的中外军划分,以曹魏实行的最早,也最为明确。

  屯驻于京城及其周围地区的中央军,称为中军,是曹魏军队的精锐力量。它平时作为宿卫军,负责保卫皇帝和京城的安全;战时则作为战略机动部队,外出参加重大的军事行动。曹魏的中军由新五营与老五营组成。新五营即武卫、中垒、中坚、骁骑、游击五营。其中武卫营是中军的核心,它的前身为曹操的亲军“虎豹骑”。“虎豹骑”是一支精选“天下骁锐”(《三国志》卷9《魏志·曹仁传附弟纯传》),并由曹氏子侄统领的骑兵劲旅。建安中,曹操任命许褚为武卫中郎将,以“虎豹骑”为基干,同时吸收一批亲信将领的勇猛卫士如许诸的“虎士”、典韦的亲兵,组建成一支新的亲军,“武卫之号,自此始也”(《三国志》卷18《魏志·许褚传》)。曹丕称帝后,许褚升任武卫将军,继续统领这支以“武卫”为号的亲军,武卫营于是成为曹魏皇帝最亲近的宿卫军。许褚以后,任武卫将军之职的多系曹氏宗室,如明帝时的曹爽、齐王芳时的曹训等。老五营即东汉王朝原已设置的越骑、屯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营。建安年间,五校尉营虽然依然保留,但其兵员不断被曹操削减,“今五营所领见兵,常不过数百”(《三国志》卷14《魏志,刘放传附孙资传》注引《孙资别传》)。曹魏后期,“五营领兵,阔而不补”(《三国志》卷28《魏志·毋丘俭传》注引),更是有名无实。

  曹魏中军的正副统帅为领军、护军。这两名高级武官始置于何年,史籍缺载。建安元年韩浩建议曹操推行屯田有功,不久迁为护军,可见护军一职建置甚早。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公元207年),中外军的划分已呈明朗化,于是将领军改为中领军、护军改为中护军。中领军、中护军不仅统领宿卫军,还典武官选举。中领军、中护军资历深重者可进为领军将军、护军将军,也可并置(据《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注引,建安十八年上劝迸表的大臣中,即有中护军曹洪、中领军韩浩,又有领护军将军王图,可证中领军、中护军与领军将军、护军将军有时并置)。在中领军、中护军的统帅下,新五营分置将军统领,五校尉营由诸校尉统领。

  驻屯于京城地区之外,由都督统率的中央军,称为外军、外兵。曹魏外军的形成与都督制的创立同步。曹丕于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任命曹真为“上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明确使用中外军的名称。

  曹魏前期,都督的设置限于缘边诸州,外军也相应地部署于这些地区,除主要负责与本地区有关的攻防外,也经常由皇帝调遣执行其他作战任务。由于外军长期屯驻于地方,因而日趋地方化。与都督的实际身份由中央官逐步向地方官转化的同时,外军也逐步向地方军转化。最高统治者根据政治需要,有时也将外军调入京城地区,以扩大中军。如曹魏后期,司马氏将重兵集于京城,使中军取代外军成为军队的主力。

  蜀汉军队的中外军之分不像曹魏那样明确。刘备为大司马、汉中王时,以关羽为前将军,统率荆州方面的驻军;张飞为右将军,统率汉中方面的驻军;马超为左将军,统率凉州方面的驻军;黄忠为后将军,统率由中央直接控制的机动军团。前、右、左三将军所领之兵驻于战略要地,具有区域性战役机动军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外军;后将军所领之兵,屯驻于京城地区,有时也出外作战,实即中军。刘备称帝后,中、外军统帅官的将军名号有所变化,而中央直辖军划分为中外军的格局并无大的变动。

  诸葛亮主持蜀汉军政时,多次举行北伐,将重兵驻屯于汉中,多时达10万人,集结了蜀汉兵力的绝大部分。北伐大军中既有中军、外军,也有从各地征调的地方兵。战事结束后,除留下一部分兵力从事屯田外,各部军队仍应返回驻屯地,保持中外军的军事部署。

  蜀汉后期,中外军的划分更加明朗化。前者的统帅官一般加一“中”字,如中护军黄忠、赵云、费祎、中督护李严、中监军姜维等;后者的统帅官一般加“前”、“左”、“右”等字,如前监军王平、前领军张冀、左护军刘敏等(参看《中国军事史》第三卷《兵制》,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版)。

  蜀汉的中央宿卫军在中军中自成系统,以与主要担负征战任务的中央机动军团相区别。它主要由左右羽林郎及虎步、虎骑二营组成,分别由部督、虎步监、虎骑监统率。步、骑每营兵力约五六千人,为宿卫军的主力。沿袭汉制而设的五校尉同曹魏一样,也是徒有其名。外军由都督统领,以一郡的范围为军事管辖区。

  东吴军队划分为中外军比较明确。中军即驻于京城及周围地区的中央军,主体为宿卫军,有羽林、武卫、虎骑等名称,由羽林督、武卫将军、虎骑将军分别统率;五校尉营由校尉统率。驻屯于京城地区之外的中央军属于外军,各以驻屯地的地名命名,由督或都督统率。东吴后期多次任命宗室重臣为督中外诸军事,表明中外军的划分已是东吴武装力量的正规体制。

  与中外军不同,州郡兵是由地方行政长官统率的地方军。当三国统治者重建州郡领兵制后,各州郡逐渐领有属于本地区统辖的军队,但兵力多少不等,它的任务是维持本地区的秩序,有时也配合中央军作战。

  五、军队组织编制

  (一)兵种

  曹魏的军队包括步兵、骑兵、水师三个兵种。

  东汉末年,曹操起兵讨伐董卓时,仅有5000之众,但他注意拉拢遍布北方各地的地主豪强武装,兵力很快增强,尤其是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打败青州黄巾以后,“受降卒三十余万,男女百万余口,收其精锐,号为‘青州兵’”(《三国志》卷l《魏志·武帝纪》),曹操的军队从此成为逐鹿中原的一支劲旅。不论是收编的黄巾起义军,还是归附的北方地主豪强武装,大多是轻装步兵,因此曹操的军队在早期只能以步兵为主,骑兵为辅。

  北方是平原地区,便于战马驰骋,骑兵的战斗力和机动性均远胜于步兵,精于兵法的曹操对骑兵的建设自然格外重视。建安十二年北征三郡乌桓,“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三国志》卷1《魏志·武帝纪》),曹操从中收编不少精于骑射的乌桓族人,组建一支被誉为“天下名骑”的骑兵部队,在此后征战中发挥了冲锋陷阵、克敌致胜的重要作用。讨平凉州后,曹操又从这个良马产地获得大量战马,骑兵更为增强。曹魏的骑兵数量既多,作战又骁勇异常,吴、蜀二国的骑兵都无法与它对抗。

  曹操的军队基本上由北方籍的士兵组成,“不习水战”(《三国志》卷35《蜀志·诸葛亮传》),但在统一北方之后,要大举进攻江南,不得不“舍鞍马,仗舟揖”(《三国志》卷54《吴志·周瑜传)。曹操大规模训练水军始于建安十三年,他在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开凿玄武池作为训练基地。可是赤壁一战,舟师全部化为灰烬。曹操退军至谯(今安徽毫县)后,“作轻舟,治水军”,将水军又重建起来。

  魏王朝建立后,文帝、明帝也都十分重视建设水军,如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文帝“为水军,亲御龙舟,循蔡颖,浮准”(《三国志》卷2《魏志·文帝纪》)。景初元年(公元237年)明帝诏幽、冀、青、兖四州“大作海船”(《三国志》卷3《魏志·明帝纪》),但限于北方的地理条件和人民习惯,曹魏的水军远逊于东吴,所以魏帝几次率众南下“临江观兵”,都不敢贸然渡江与东吴水军决战。

  蜀汉的兵种较多,除步兵、骑兵、水师之外,还有车兵和弯兵。弩兵主要由南中地区的少数民族士兵组成,号“连弯士”,十分精锐,战斗力很强。诸葛亮亲自对原有的连弩进行改造,谓之“元戎”,矢长8寸,一弩连发10矢,杀伤力较前大为提高。步兵装备的木柄枪长两丈,竹柄长枪达两丈五尺,可以在较远的距离刺杀敌人。为了有效地粉粹曹魏骑兵的冲击,诸葛亮还用“八阵图”的布阵法,构成由步、弩、车、骑四兵种合成编组、协同作战的军阵。蜀汉的水军也具有一定的规模,但从实战效果来看,其作用远逊于陆军。

  东吴军同曹魏一样有步、骑、水师三个兵种。三国之中,以东吴的水军最为强大,它以长江天堑为依托,形成曹魏南侵大军难以逾越的坚固防线。东吴以侯官(今福建闽侯)为造船基地,濡须口(今安徽巢县东南)与西陵(今湖北宜昌)为水军训练与驻屯基地。所造海船十分高大,可以远征檀州、夷州(今台湾省),通航辽东。

  (二)编制与兵力

  三国军队的编制基本上沿袭汉制。曹操制定的《步战令》中提到伍长、什长、都伯以及部、曲等基层组织的建制(《通典》卷149《兵》《太平御览》卷296,卷300引),至于完整的军队编制序列,史籍中尚未见到时代性明确的记载。《通典·兵》述及以列、火、队、官、曲、部、校、裨、军为序的编制序列。每列5人,有长;2列为火,10人,有头;5火为队,50人,有头;2队有官,100人,有长;2官为曲,200人,有司马;2曲为部,400人,有司马;2部为校,800人,有尉;2校为裨,1600人,有将军,2裨为军,3200人,有将军、副将军。《通典》所述与《步战令》的有关内容有相近之处,可能大体反映了这一时期军队编制的情况。不过,三国军队的层次结构不可能都像上述编制规定的那样齐整满员,尤其是将军的统兵人数,实际上存在着多少不等的差异。

  三国之中,以曹魏的兵力最强,精锐为中军,前期约五、六万人,后期增至近20万,加上各地都督统率的外军及州郡兵,总兵力约有40余万人。灭蜀后收编部分蜀军,曹魏总兵力当达50余万人。关于蜀汉的兵力,虽然刘禅的诏书中有“步骑二十万众的”说法,显系自我夸张之词,不足为据。诸葛亮北伐,进行全国总动员,“男子当战,女子当运”(《三国志》卷41《蜀志·杨洪传》),也仅集结兵力十万之众,蜀军主力加上留守部队,总兵力大约在14万人左右。东吴的总兵力,估计为20余万人。其中一半是由山越人组成的。原先居住深山峻岭之申的山越人,“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猿之腾木”(《三国志》卷64,《吴志·诸葛恪传》),由他们充作兵源,大大提高了东吴军队的战斗力。

  以上所述系指属于军队编制的正式兵员。实际上每次打仗,还必须配备人数可观的“运兵”。平原地区,战兵与运兵的比例大致为二比一;在山区,其比例则高达一比一(《三国志》卷40《蜀志,魏延传》注引《魏略》载魏延曰:“今假延精兵五千,负粮五千,直从褒中出,循秦岭而东,当子午而北,不过十日可到长安”)。为了减少运输军粮装备所使用的人力,诸葛亮发明了“木牛流马”。即使如此,作为后勤保障部队的“运兵”数量依然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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