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一个比悲伤还悲伤的故事

  加上买车,一天花了近四十万,如果不是袁妈死命拦着,怕是四十万都打不住。不过这钱是不算袁华的消费点数的,因为彩票算他买的,已经给了五百点了。

  回去的时候袁爸在车上就开始各种打电话了,叫他那些真心或者假意的朋友晚上一起吃饭。

  袁华没拦着,袁爸想热闹就让他热闹,不过袁华是不会同意袁爸把他那几个司机朋友拉到物流公司里来的。以袁爸那性格,朋友进公司根本没法管理。所以袁华在回去的路上就把这事和袁爸说清楚了。

  开车回到东川已经快七点了,不过袁爸提前让小叔去饭店订了位置,此时许多人都站在饭店门口等着呢!

  一辆黑色的、连临时牌照都没有的皇冠风骚得停在了饭店正门口,袁爸穿着一身刚买的皮尔卡丹下了车,不过天气太热,他只穿了衬衣。

  “耶!刚哥哥,发达了哟,这是从哪回来哇!”

  袁爸一出现,就有几个朋友围了过来,眼中满是惊讶,同时还有羡慕和讨好。袁爸笑容满面,虽然现在是夏天,可心里吹的却是春风!

  “走走,里面坐。”

  亲戚朋友一共喊了六桌人,热闹非凡。袁爸没说自己中了彩票,别人问起就说最近发点了小财,让这些人更是好奇了。

  一顿饭吃到很晚,袁爸自然是喝多了,回到家里,袁妈就和袁华商量买房的事。如果说买车是袁爸一辈子的愿望,那买房就是袁妈的执念了。

  袁华无所谓,虽然他已经买了一套了,可房子这东西现在不嫌多,反正又不贵。

  第二天中午家里的人又一起吃了个饭,再次商量了开物流公司的事,并且把给众人买的礼物一一给了他们。

  不过袁华有个失误,忘了给自己弟弟妹妹买了,表弟现在没跟着姑姑,所以不在,可堂妹却眼巴巴地望着袁华,问“哥,我的呢?”

  袁华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忘了,掏出五百块钱道“你一个咪娃儿我晓得你喜欢啥,自己拿钱去买。”

  至于这钱转眼就被小妈收了的事就与袁华无关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一家人都笑得很开心,只有堂妹一个人苦着脸,那表情就像要哭了似得。不过这会也没人注意她,都在兴致勃勃讨论开公司的事呢!

  最后,通过民主表决,由袁爸担任法人,爷爷出任董事长,袁妈管钱,小叔管公司运营。反正乱七八糟的谁也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既然回来了袁华自然要把该处理的一些事处理了,反正锦城那边现在有秦雪和张小琴,他不慌。

  没先找董佳颖,袁华给杜万诗发了个消息去,告诉他自己回来了。

  杜万诗我和她说了,她不愿意。

  人生没有重来你说什么了?

  杜万诗我说我会一辈子照顾她。

  人生没有重来然后她不同意?

  杜万诗嗯!

  人生没有重来那这真是个比悲伤还悲伤的故事。

  杜万诗……

  人生没有重来那你还借钱吗?

  杜万诗借。

  人生没有重来行吧,我有的是酒,你准备好你的故事,晚上我陪你一醉方休。

  杜万诗谢谢!

  晚上,两人约在南湖公园侧门外的一家烧烤店见面,袁华到的时候看见杜万诗站在烧烤店外等他。

  袁华道“你该把烧烤点起等我,这会再点要等好久?”

  夏天正是烧烤生意最好的时候了,好在现在管得不严,可以在店外面随便加桌子。

  袁华点了一大堆菜,然后叫老板直接抱了一件啤酒过来。菜要等很久,只能先用瓜子下酒了。

  袁华给自己的杯子倒上,然后对杜万诗道“自己倒,一人一瓶,哪个都不占便宜。”

  杜万诗感觉有些紧张,还有些不好意思。袁华什么都没说,拉着他先喝了三杯。

  看得出来杜万诗平时不怎么喝酒,连喝三杯就在龇牙咧嘴皱眉头了。

  袁华从裤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1400块钱放在桌上,道“钱先拿到,免得一会喝多了搞忘了。”

  “谢谢!”

  杜万诗很激动,还想要站起来给袁华鞠躬,被袁华一把给摁住了。

  袁华道“我也不打算劝你啥,不过先说好,钱从下个月开始还,一个月两百,七个月还完。”

  杜万诗点点头。

  袁华又道“这些就不说了,说说那女的咋回事?”

  杜万诗犹犹豫豫的,也不知道是不愿说还是不知怎么说。

  袁华钱都给了,怎么能不听听故事,于是又拉着杜万诗喝了三杯。菜都还没上呢,两人就喝了快一瓶酒了。

  “嗝……”

  杜万诗突然打了一个长长的酒嗝,然后拉开了他故事的序幕。

  “她是高二转学到我们班上的,长得、长得多漂亮的,班上好多个男生都喜欢她,最后我们班混得最好的男生把她追到了。”

  袁华点了点头,见杜万诗这性格就知道他不是个敢和别人去抢的人。

  “那你为啥又给她送花?”

  杜万诗道“他们只在一起了一学期就分了。”

  袁华惊道“那你为啥高考完才送花?”

  杜万诗弱弱道“她又和别班的一个男生在一起了。”

  袁华“……”

  袁华很想说一句活该被人搞大肚子,可当着杜万诗的面,最终还是没说出口。

  “然后他们又分手了,你以为你机会来了,所以就送花了?”

  杜万诗摇了摇头,道“我是怕以后再也见不到她了,其实我自己也晓不到为啥子要突然给她送花,可能是疯了。”

  说着,杜万诗自己倒了一杯酒一口干了,然后道“我也晓得她可能不喜欢我,但是还是多难受的。”

  这点和上辈子的袁华很像,也是怕以后再也见不到了,所以鼓起勇气去表白,被拒绝后伤心不已,可又总是割舍不下,于是一直被对方玩弄于股掌之中。

  杜万诗也是这样,不然那女孩也不可能怀孕了,被人抛弃了就跑来找他。

  袁华也陪他喝了一杯,问“她怀好久了?”

  杜万诗道“不清楚,我给她送花的时候她就说她又有男朋友了,还说我很好,她配不上我。”

  杜万诗是不是好人袁华不清楚,但的确是个好备胎,被人拒绝后还勇当接盘侠,简直不要太合格。而备胎永远都只是备胎,毕竟相比于原装要便宜许多,如果有机会被换上去跑两圈的话还不算太亏吧,可袁华觉得杜万诗这样的,怕只有永远被挂在屁股后面的命了。

  “她说的没错啊,她是配不上你,上次我就给你说了,你的爱情不应该这么廉价的给她。”

  “可是……”

  杜万诗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只能懊恼地又给自己开了一瓶酒。

  菜终于来了,袁华递给杜万诗一串鸡心,道“来,先吃串鸡心长点脑子。”

  杜万诗望着袁华,袁华道“莫解释,我明白,那种明明知道是错却控制不住自己的感觉,没事,当你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时可能会幡然醒悟哇!”

  杜万诗问“啥意思?”

  袁华问“知道狗是咋个讨好主人的吗?”

  杜万诗茫然得摇了摇头。

  袁华道“笨,狗都没见过吗?狗讨好主人的时候就是用舔的,所以俗称舔狗,你现在就是一条舔狗你知道不?”

  杜万诗愣了一下,刚好,烧烤店里跑出一条脏兮兮的白狗,在几张桌子间徘徊,想讨一根骨头吃。

  袁华扔了一块肉给那条狗,然后指着它问“如果现在这条狗跑来舔你脸,你会是啥感觉?”

  杜万诗皱了皱眉头,没有回答。

  袁华道“你的表情已经告诉我了,你觉得恶心。”

  杜万诗也不笨,对袁华道“你是说她觉得我恶心?”

  袁华给杜万诗把酒满上,笑道“也不一定,这条狗要是来舔你你肯定直接一脚就踢开,但她还给你机会舔了不是,就是不晓得之后会不会给你肉吃了。”

  杜万诗应该没听出袁华话里的内涵,毕竟这年代的孩子大都还是很单纯的。就比如袁华自己,都二十多岁了都还不知道走后门是个什么意思。

  杜万诗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袁华很怕他突然哭出来,于是安慰道“其实也没得啥,舔久了就习惯了,就像这条狗样,哪怕没得肉,有块骨头它照样满足得很。”

  杜万诗抬头看了袁华一样,一脸苦相。

  袁华“你还莫不信,我以前就养过一条狗,它不听话的时候我把它打得那叫一个狠,但它看到我还是要摇尾巴啊,狗就是这样,它一旦认定你是它主人那你咋个对它都无所谓的。”

  杜万诗很想说一句自己不是舔狗,可盯着袁华看了半天最终还是低下头去,然后拿酒拼命灌自己,好像喝醉的狗就不是狗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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