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青谶(八)

  手起,刀落。『家长里短种田忙

  这一刻,南霁云无所畏惧。来时他已料到,这家药铺便是青客盟的一个联络点。之所以下此结论,并不是因为三名盟众闪入药铺,而是因为众多来看诊的病户。

  试想,一家药铺主要银钱进项理当是药石汤汁。而前来药铺买药的人寥寥无几,药铺掌柜的对此却漠不关心。药铺与郎中合作倒也不足为奇,但请的这名郎中却是个神医,无疑有些喧宾夺主,将药店的风头全抢了去。这倒也罢了,只是这郎中非但不每日坐班,而且还云游不定,几乎无人知晓他何时出诊。长此以往,莫说盈利了,这家药铺想要维系生存怕都是一件难事。商贾皆逐利而往,若说这药铺东主乐善好施,不计收入,怕是连三岁小娃都骗不过吧。事出反常必有妖,但即便如此南霁云也只是怀疑药铺的性质。直到他看到“万郎中”单独留下李括‘问诊’时,他才断定这间药铺便是青客盟的一处窝点!没有一个郎中会在看诊时关注一个隔帘买药的少年,亦没有一个郎中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少年破了自己二十年从医的原则。这一切太反常,唯有一个解释--他们要杀人灭口。

  只是南霁云等的就是这一刻,他从不信什么仁义礼教。在他看来,对付暴徒最好的办法便是以暴制暴。唯有将他们打怕了,打傻了,他们才不会戕害自己和同袍。

  南霁云轻挥了挥手,雷万春,张巡,张延基,陈小六一行人纷纷手持横刀闪身而出。大唐不禁百姓持刀弄剑,故而像河东张家这种豪门大族,仆从护院皆备有皮甲横刀。虽然陈小六,张延基的战斗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仅凭自己和师兄雷万春的武功,击杀这些小蟊贼还不在话下。

  那万郎中诡谲的一笑,却是从身后抽出一条金鞭,手腕用力微微一抖,便朝身侧的两张方桌扫去。一卷黄尘滚滚,金鞭若游龙般缠至方桌桌腿,稍一用力,两桌便借雷霆万钧之力朝南霁云面门袭来。这一击竟是带着千百斤的力道,即便神力如南霁云亦不敢直迎其势。无奈之下,南霁云立即倒身后仰,足如铸铁、身挺似板、斜起若桥,一招恰到好处的铁板桥,将将避过了这凌厉如斯的一击。『无上龙印』那方桌却是没有卸掉丝毫力道,径直拍上了南霁云身后的门板。随即便见烟尘滚滚,那两张方桌竟是深深嵌入了门板!

  “嘶。”南霁云翻身而起,倒吸了一口冷气。想不到这“万郎中”心肠如此歹毒,这一招一式足以致人死地。只是南霁云却没有时间多做思考,因为“万郎中”这第二鞭已紧随而至!这金鞭端是盘似游龙,力若巨蟒。南霁云横刀便迎,这一刀力道极足,宝刀横空一划,一招“龙门鼓浪”,矫若游龙,刀光四射。

  那“万郎中”却是冷然一笑,鞭梢兜头一转,不进反退整个身体斜匍近地,一招“金鳞钩魂”,只轻巧的一锁便将南霁云的攻势化解。南霁云最厌与人缠斗,此番早已不耐,大喝一声,使出一招“魁星踢斗”将金鞭踢开,迎身便是一刀朝“万郎中”劈去。

  说时迟,那时快。“万郎中”轻巧的向后一跃,一记“鹞子翻身”避开了这杀气极重的一刀。

  雷万春在一旁看的直皱眉,自己师弟招招用狠,式式用力想是速度解决掉对手。只是那“万郎中”似乎在等着什么,总是以退为进,以轻巧的招式化解师弟的杀技。如此这般,等师弟被耗干了力气,恐怕危矣。

  果不其然,南霁云正自调息运气之时,却觉背心一阵寒气袭来。不过南霁云岂是等闲之辈,反手一掂,顺势将横刀环了一个圈,只微微一卷便卸了那来势的力道。南霁云不禁赞叹青客盟中高手如云,待回转身来,看清那人面目直是大吃一惊。

  收如尺蠖,盘若游龙,那人使得正是柄镔铁软剑;青面獠牙,披发散面,那人戴的却是张玄策面具。

  那人便是乐游原与自己交手的鬼面人!

  那鬼面人大笑一声,喝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南霁云,明年的今日便是你的忌日!”说完便轻握软剑,刺向自己的肾腧穴。南霁云兜刀便迎,刀势快如霹雳。正待用力,却觉下盘一软。定睛一看才知晓“万郎中”那金鞭如跗骨之蛆般缠至自己双足,令自己动弹不得。『农门春色』这一来,南霁云处处受制,被动至极,只得横挥刀锋。虽然能将将挡开鬼面人的尺蠖软剑,却已完全落于下风。

  雷万春见自家师弟遇险,再也按捺不住性子,一个纵跃便拔刀朝鬼面人身后“雪山”袭来。他这一刀使的是幽州霸刀,贵在一个“霸”字。鬼面人只觉刀气似是挟裹着滔滔江水,如泰山压顶般朝自己而来。无奈之下,他只得收了软剑,轻巧的向后一卷。鬼面人本想先接过这招,再与“万郎中”合力击杀南霁云,谁知用镔铁金刚打制成的尺蠖剑竟然禁锢不住霸刀的刀气,被生生弹开。鬼面人避之不及,被刀气震伤内腑,飞将出去,溅起一滚黄尘。

  “噗。”喷出一口鲜血,鬼面人只觉肋骨震裂,心肺剧痛,强自封住周身各遭穴位,才没有晕厥过去。

  雷万春却哪里肯给鬼面人喘息的机会,挟裹着浓烈的杀意,以一记“横扫千军”便要直取鬼面人首级。就在刀锋距离鬼面人只有三尺距离时,“万郎中”手腕一抖,一枚“镔铁星”朝自己胸口的“璇玑穴”打来。这“镔铁星”乃是金刚所制,雷万春不敢大意,微侧了侧身轻巧的避过。正欲进而斩杀鬼面人,却觉耳后吃痛,自己的“阴窍穴”竟是被令一枚“镔铁星”击中,这药铺竟是还有青客盟的高手!

  雷万春身子一软,跌至地上。正欲运功疗伤,只觉心肺憋闷,经脉尽锁,血流不畅。

  “哈哈哈,雷万春,中了我们的五经天岚,你还想活着出去?我劝你不要白费工夫企图运功疗伤了。你的经脉全被侵蚀,越发内力死的越快,还是留点力气给自己收尸吧!”鬼面人手拊胸口,大笑道。

  南霁云奋力甩开“万郎中”的金鞭,只一轻点便带着雷万春来至李括等少年身边。微运内力将“镔铁星”打出,一柱黑血瞬时从耳后的穴道中涌出。

  “是时候来个了解了,你们准备谁先死呢?”‘万郎中’玩味的拨弄着拇指上的玉扳指,眼中却满是阴鸷。『重生之红星传奇』我不能后退,雷大哥就在我身后,我不能退!

  弩箭越来越密,越来越疾。木板渐渐发出如腿骨断裂般的撕鸣声,张府的护院张十三被弩箭射穿了防护的面板却没有及时避开,一支黑簇弩箭生生射入了他的眼窝。在这一刻,他仿佛看到刚出生的儿子在向他招手,可只一瞬,婴儿嘴角的笑容就变得扭曲,嘴唇被鲜血染得通红,随之而来的是一望无际的黑暗。

  “啊!”汉子悲呼一声,捂住伤眼仰面倒地,随后便被紧随而至的弩箭射成了筛子,结束了痛苦。

  另一个护院张华看到射向张延基小腹的一支黑簇箭,奋不顾身的冲到了自家少爷身前,用身体挡住了那只夺命之箭。

  “噗。”汉子捂住胸口应声倒地,鲜血如泉水般从他的前胸涌了出来,染透了衣襟。汉子不甘的单手指了指天,停止了挣扎。

  “华子,十三!”张延基扔掉了护具,跑到两名已死的护院身侧,大声呼号着。

  弩箭越来越稀,攻势越来越缓。少年们本能的松开护在身前的木板,一窥战斗的形势。

  弩箭手已经后撤,二十多名蒙面的刀客却是借着余威冲了上来。清一色的墨黑夜行衣,清一色的突厥弯刀,清一色的漠然眼神。

  李括只觉胸口一阵火热,持刀便迎了上去。他从没有拿过刀,从没有杀过人,他还是个年仅十六的孩子。但这一刻这些都不重要了。他必须拿起刀,必须杀人,他必须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

  “不要和他们硬抗,弯刀防御面积小,尽量攻击对方的下盘。”南霁云微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在这一刻却穿透了嘈杂兵器的碰撞声响,般若梵音

  一名黑衣刀客看到一个中原娃娃傻头傻脑的冲过来,大笑一声,兜头便砍。这招在马战中自己不知道使用过多少次,只需在那些“绵羊”身上划开一个大大的口子便可以去寻找下一个猎物。先前受伤的“绵羊”绝无生还的可能,终会因为流血过多而亡。可这只“傻羊”似乎真的傻到了家,居然不去挡这致命的一击,而是奋力挥刀砍向自己的双腿!如若自己挥刀砍下去,“傻羊”固然会毙命,但自己也会身受重伤甚至残废咬了咬牙,黑衣刀客还是收了刀锋去救势下身。只是弯刀胜在锋利,横劈和斜砍都远胜横刀,但防御面积实在太小,这一临时收势虽然保住了双腿,但亦被横刀在手上划开了一道大口子。黑衣刀客难以置信的看着自己手上流出的鲜血,耻辱般的冲将过来,誓要将眼前的这头绵羊撕得粉碎。

  “砍他拿刀的手,不要停,你的刀比他长,他没机会砍到你!”南霁云的声音继续在少年耳边响起,似是被鲜血激发出了血性,李括越砍越猛,最后竟变成一阵乱劈乱砍,杂乱无章,毫无套路!

  杀,杀,杀!挡我人都要杀,不杀了他们我就要死。少年脑中已完全空白,南霁云的声音已渐渐微弱。少年的胸腔急剧起伏,每一次挥刀都逼得黑衣刀客后退一步。

  兵器交手,寸短寸险。虽然黑衣刀客力量远大于李括,但此时不是马战,他无法借助战马速度的优势挥展开弯刀。那个该死的汉人娃子又一通毫无套路的乱砍,完全是仗着自己兵器长无耻的抢占先手!心中虽然憋屈,黑衣刀客却不敢丝毫掉以轻心。这个汉人娃子虽然刀法毫无套路,但却毫不惜力,刀刀带着一股凌厉的杀气。只要自己拖住他的攻势,等到他耗尽力气便能轻松的闪躲开横刀的攻击范围,绕到身后割断他的喉咙!黑衣人正自想着,却见那汉人娃子挥刀便向自己胸口砍来。现学现卖,黑衣刀客不屑的轻哼一声,照着李括之前的应对措施挥着弯刀砍下少年的下盘。只是,李括的横刀却没有任何回救的意思,如恶鬼般扑向了自己的猎物。

  “啊!”黑衣刀客发出一声惨叫,他清楚的看到横刀刀锋砍入了自己右肩的肩胛骨,骨头和刀锋相碰发出耸人的“吱吱”声。那“绵羊”顺着刀锋狠狠一拉,便划破了自己的胸腔,划开了自己的小腹。肠子顺着伤口流了出来,洒落一地。黑衣刀客不甘的朝李括的下身望去,他希望看到猎物双腿皆断,倒地哀嚎。但任凭他睁大双眼,却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弯刀在猎物的大腿上仅划开了一道口子,那只“绵羊”仍然稳稳的站在自己面前!

  为什么?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力量为什么他只受了轻伤?

  “因为弯刀杀人胜在创口大,横刀却可以一刀致人死地。我给你双腿去砍,因为腿部不是要害,你拿弯刀也砍不断,一时半会我不会流血而亡。”李括嘴角泛起一抹微笑,继续道:“可是你却会被我把五脏六腑砍个遍,想是不死也难了。不过这些你知道也没用了。”少年兀自朝黑衣刀客胸口补了一刀,寒声道。

  李括的心中波涛汹涌,握刀的手颤颤发抖。望着血红的刀锋,少年兀自苦笑,自己杀人了。第一次杀人,难免会紧张,害怕。尽管所杀之人是突厥人,尽管自己是在自卫

  可是却没有时间留给少年感慨,只一瞬的工夫便又有两名黑衣刀客围了过来。有了第一次,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举刀,斜劈,狠拉。少年机械的完成着动作,理所当然的收割着生命。少年杀的人越来越多,身上的伤口也越添越多。然而凭借着一股杀气,少年竟是一时难寻敌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幼年时,阿爷总会给我唱这首歌,他说这是大唐的军歌,伴着大唐兵士的脚步飘至阳关,飘过葱岭,飘到碎叶。李括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了出来。挥手轻轻抹去嘴角的血迹,少年此时却觉如此释然。是啊,能和自己的兄弟一起战斗,即便死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

  少年持刀朝前走去,他不知道还能走多远,但心底一直有个声音告诫他一定要走下去。

  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砍翻一名近前的黑衣刀客,李括只觉气力全无,微笑着仰面倒在了地上。

  那一片血雾越来越浓,愈来愈稠,最后化为了一朵傲然绽放的梅花。少年隐约听到耳畔有成群的马蹄声响起,“啼哒,啼哒。”越来越清晰,愈来愈接近

  一卷黄尘滚滚,骏马飞驰而至,但见人影一晃,一人跳将下马,一脚踢开破旧的木门,大喝道:“左金吾卫奉旨剿贼,拦着死,挡着亡!”浩瀚晴空下,一面旌旗上赫然印着一个耀眼的“唐”字!

  这一章2合一6000字很爽有没有?本章小七第一次杀人,这对他性格的转变起到很大的作用。可以这么说,从这一刻起李家小七更现实,更会保护自己啦。

  另,我觉得这句话很赞:我们是唐人,我们到死都不会退缩!一直用它激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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