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或许,她刘京华对别人没多少善心,但

  绝对对得起他们卜家一家子!他们上下四口人,病的病,小的小,要是没有她的接济,能过上后来的好日子?卜家明要是没有她拿钱掏束脩请先生,他能考上秀才?

  小山想去读书她都让他再等几年,因为她一个人挣的银子实在有限,供养了卜家明,就再也没有能力供弟弟了。而她一直都相信,等卜耀廉考出个名堂后,会来照顾他们姐弟俩,会供弟弟读书,就像是她供养他一样!

  结果呢,她得到了什么下场?

  真的是太天真了啊!

  怎么能将希望放到一个男人身上呢!

  这世道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可以休妻另娶,可以左拥右抱,作践糟糠之妻!

  你助他得到富贵,他反过来却要送你下地狱!这样的例子,听说的还少吗?

  京华握着筷子的手慢慢颤抖起来,泼天的悲愤在胸膛里翻滚着,她咬着牙,眼神冰冷至极。

  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意识到,对于卜耀廉冷血无情的做法,她不只感到愤怒,还非常受伤。但她不是一个习惯将伤痛说出口的人,所以只能用加倍的怒气来掩饰。

  “姐?”见她模样不对劲,小山有些担心。

  京华一怔,回过神来,就浅浅一笑,看不出心底的任何波澜,轻轻柔柔的说“他也该来咱家一趟!这事你别管了,姐心里有数!”

  小山疑惑的眨眨眼睛,觉得恍惚看到姐姐咬牙切齿似乎要杀人的模样,但转眼就又笑眯眯的了!

  大概是看错了,小山甩甩脑袋,点点头“他来借咱家也没银子了,至多给他几斗粮食罢了!这也不少了!”一副小大人的语气。

  京华就好笑的摸了摸他的脑袋“你别操心了,姐有事跟你说。”

  小山嘴里叼着鸡骨头,歪头认真听着。

  “姐在山上捡到一个受了伤的人,他说如果我能救活他,会给咱们银子做报酬!就是救不活,也会将他身上的十几两银子留给我,我思来想去,觉得这事可行!”京华把他当成一个大人来商量“他那伤一时半会儿好不了,得来咱家,咱就对外说是在路上捡来的流民,因看他能做活,就带回来养着,以后当个白工!你说咋样?”

  小山惊讶的连鸡骨头掉了也不知道,只傻乎乎的问“真的给银子?”

  最起码十几两银子是到手的,京华就很用力点头“那还有假!”

  小山到底是个孩子,考虑事情不全面,只觉得救人报恩是再正常不过的,再想不到背后的弊处,因此乐呵呵的很兴奋“当然行啊,姐,那我跟你一起上山带他回来?”

  “不行,他受伤太重,连路都走不了!这样,你等会儿去找后胡同的崔大哥,他对咱家一向不错,人又老实,不说人闲话,让他把晚上时间空出来,你点着火把,我俩将人给抬回来!”

  小山就答应了“那我等会儿去。”

  “我等你回来再上山,一个大活人躺在那里也不放心,傍晚我再回来一趟!不然你们找不到地方!”

  小山就急了“

  那我现在就去!”没等京华叫他,就一溜烟跑了。

  小孩子精力充沛,小短腿快得很,等京华追出去后,他已经不见人影了。

  京华就无奈叹口气,她刚忘了说了让他悄悄儿的找崔大牛,不然被崔家人看见,又会惹来一场是非。

  还好,小山很快就跑回来了,连门都没进,就蹦钢豆一样巴巴的说开了“姐,崔大哥跟我来家了,让他自己跟你说!”

  话音未落,他身后就出现了一个跟小牛犊一样壮实的年轻小子,也就十五六岁,个子却高得像铁塔一样,肤色黝黑,低头居高临下的看着京华,粗粗的眉头皱着“咋回事?小山说你要救一个人?是哪儿的人?怎么受伤的?安全不安全?现在世道乱,你家里就姐弟俩,我看还是不要冒险的好!”

  京华见过四年之后崔大牛的模样,那时,他已经是县衙门里的一名正式衙役了,穿着红色官服,佩戴着大刀,威风凛凛的,看不出一点乡下人的痕迹。但是现在的崔大牛,还带着一丝稚嫩与乡下人特有的淳朴。

  落差感很大,京华不由就笑了“就知道崔大哥你会担心,其实也没啥,那人看模样也不是个坏人,像是出自富贵之家,等治好了他,一定能有丰厚报酬,再说,我也不能见死不救吧!”

  崔大牛还是不放心,忧虑的打量着她“不如我接他回我家…”

  话没说完,他就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了,自家人什么德行,他会不知道!再说,自家今年粮食都被大水冲走了,几个老少爷们都吃不饱,更不要说养活一个大活人了。

  他还在苦苦思索更好的法子,京华却已经下定了决心“崔大哥,你放心,他一个受重伤的,绝对不是我的对手!真有个万一,我就让小山去找你!”

  崔大牛顿了顿,还是道“那我跟你一起上山吧,也看看啥情况!”

  京华却摇头“现在路上人多着呢,还是等晚上吧,不差这一会儿!”

  崔大牛想了想,也就应了,神色微微有些无奈。

  一再嘱咐京华一定要小心,他才婆婆妈妈的去了。

  京华光劝说对方都劝得自己一脸汗,见人好容易走了,才长长舒口气,擦了把汗,嘱咐小山了一句,就拿了个小罐子,背了竹篓上山。

  来到原地,将盖得严严实实的藤蔓之类都拿开,才发现男子的脸色不对劲,用手探了探,顿觉惊人的烫。

  京华有些担心,走之前她明明喂了两颗了啊,是不是丸药不管用?犹豫了下,她便又一口气喂了两颗进去。

  男人的额头却越发滚烫了,全身好像都像是燃烧起来了一样,隐隐透着红光,看着就吓人。

  京华大眼睛眨巴着,又拿了两颗喂下去。倒倒瓷瓶,只剩下最后一颗了。她决定要省着用,不能再给他吃了。

  而且不知道吃那么多药丸,到底好不好呢。

  男人的整个身体都笼罩在一片红晕中,额头上甚至冒出了丝丝蒸汽,脸上时而铁青时而暗红,整个人也很痛苦似的,不时抽搐两下。

  京华吓坏了,仔细回想一下自己的救治过程,好像这个男人说了,如果他发烧就给他吃一颗红色药丸,这句话难道是只吃一颗的意思?

  那自己一口气给他吃了那么多?会不会吃坏脑子?

  京华后知后觉,觉得自己肯定是闯了大祸。

  她额头上就有冷汗滴下来,傻傻的瞪着他,半晌重重吐出一口气,埋怨道“我又不是大夫,哪里知道该吃多少药丸!这也怨你,你根本没有嘱咐好我吗!再说了,你随身带那么多药丸,别人哪里想到只能吃一颗?”

  京华转转眼珠子,觉得自己说对了,就是,他随身带那么多药丸,怎么会只吃一颗呢!这个男人现在的状况,一定,一定不是自己的原因。

  虽然一直给自己做心理暗示,但京华心里还是很不安的,就越发殷勤的照顾对方起来。

  这人估计好长时间米粒未进了,连水也没得喝,看他的唇都干裂粗糙得像是乌龟壳,点点血丝渗出来,京华便颠颠儿的拿了罐子舀了溪水,用两个比较方正的石头做了一个简陋的灶,烧了柴,将水烧开。

  水太热,男人也喝不了,京华就干脆用干净的树叶,一点点扫在男人的唇上。又拿了洗干净的布条,蘸湿了,放在他的额头上,时不时替换凉的下来。

  忙活到了傍晚,男人那种古怪的状况才消失了,只是额头还热着,但京华已经大大松口气。

  她忙下了山,将哪里也不敢去的崔大牛带上来,崔大牛有的是力气,直接背起了男人向山下走去,京华轻松的跟在后面。

  将男人安排到了以前父母住的屋子,一直守了一个晚上,赵伤才总算是平安度过了第一夜。摸摸额头好像是不发烧了,京华就彻底不担心了,先进左边的里间看看小山,后者正呼哧呼哧跟小猪一样睡得沉,就没叫他,打着哈欠,一脚深一脚浅的出来去了井水边洗脸。

  这时,外面响起一阵怯怯的敲门声。

  京华咬着柳枝条,蹲在南瓜地边上,含糊喊了一声“谁啊?”

  “渠,京华…是,是我!”一个因在发育而粗噶难听的声音响起。但那语气,却像是受气的小媳妇一样,怯怯的,弱弱的。

  京华咬着柳枝条的动作就是一顿,然后微微眯了眼睛,啪得将枝条吐出口。

  她将脸擦了擦,才慢条斯理的去开了门,对上那个清秀害羞的卜家明,露出一抹甜甜的笑“家明哥,是你啊,是来看我和小山了吗?快进来!”

  卜家明原本很不好意思,作为男子汉,却屡次上门求助自己的未婚妻施舍粮食,实在是大损尊严。但是看到京华态度这么好,那抹羞赧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喜悦。

  未婚妻心悦自己,这当然是很涨自尊的一件事。而有些事情,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卜家明跟着京华进了院子里,只见院子里有一棵结满了果子的大梨树,梨树下面摆了石凳石桌,再往左边是一口井;井水左面则是修整出来的一畦菜地,整整齐齐的,除了边上的两排韭菜,

  其他全部种了南瓜,这时候,地里的南瓜都结的满当当的,一个个南瓜挺着大肚子趴在地上,微风拂过,南瓜叶子就迎风起舞,恁般潇洒;而右面靠着墙的则种了一溜桃树,几缕桃枝探出墙外,在繁茂的枝叶空隙中,能隐隐看到远处的空山清远,雾气初散。

  卜家明心里有着淡淡的羡慕。

  这种灾荒时节,满院子的南瓜就代表了口粮,代表了能填饱肚子。

  他家后院也种了南瓜,却因为发大水,根都烂了,只得匆忙都摘了,配着京华送的几斗面,如今都快吃光了。

  而刘家院子却地势高,有墙壁挡着,这片菜地又比地面高了将近两尺,竟几乎没有损害。

  再重生一回,京华再见到卜家明,终于脸不红心不跳了。

  在卜家明打量自家院子的时候,她也用一种全新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少年。

  刚刚十五岁的半大少年,长得十分清秀,面目白皙,性情腼腆,与村里的小子们完全是两样,这也是前世她如此为他着迷的主因。而另一方面,他是个读书人,以后要走的是正经官途,前途广大,她刘京华虽说没有大志向,但也是很期待能成为一名官夫人的。所以,她面对他时,总是处处隐忍包容,怀着少女那一份最纯真的心思,却从没有看到他对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现在,站在自己的院子里,她认真的看着那个少年,看着他为那一菜地的南瓜失神,看着他因那一溜的桃树羡慕,看着他被那一树的梨所恍惚,京华就哑然失笑。南瓜能够填饱肚子,桃子与梨都能够卖钱,往年,卖果子是刘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卜家明显然是知道的。

  这样目光短浅,连一家子生存都保障不了的男人,她上辈子真是瞎了眼的才会看得上!

  卜家明终于回过神来,对上的就是京华直勾勾的没有半点掩饰的目光,他暗暗皱眉,却还是很腼腆的笑“京华,你家今年大丰收啊!”

  京华嘴角微勾“家明哥,我看你一直看梨,是不是想吃梨啊?我给你摘一个!”

  说着,她就踮起脚尖,摘了一个几乎将枝丫都压弯了的葫芦梨,自家种的很干净,也不洗,用帕子擦了擦就递给他。

  卜家明很不好意思,但是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过饱饭了,今早更是滴米未进来了刘家,所以犹豫了下就接过来咬了一口,顿时便觉满嘴的酸甜爽脆。

  他便感叹“京华,咱这几个村子里头,就你家的梨好吃。”

  刘家的梨很特别,长得像葫芦,品种很稀少,不同于其他梨只是淡淡的甜味,这种梨吃起来汁水多,甜中还带着一丝酸,被当地人称为“葫芦梨”。

  京华就温柔的笑“喜欢吃就多吃几个!”

  她又找了两个有虫眼的梨,摘下来,用井水洗干净后递给对方。这样是乡下人吃东西的习惯了,自家吃有虫眼的,长相不好的,好的是要卖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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