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7章亮铅村的锌锭与“白胡子”埃里克

  罗斯军行伍整齐威风凛凛,战士们沿着亚琛大道稳速推进。靠着一双脚走在昔日的罗马大道上,这种感觉令人惊异。

  “平坦!如此平坦的路居然是罗马人修的,在这种道路上行军如此舒服。难怪留里克要在新罗斯堡修路。”蓝狐亲自感受道路,他左看右看,又盯着脚下的夯土道路。

  哪怕它只是被平整石块不断夯平,用短矛、间去戳击地面,反馈的感觉就好似戳上了石块。

  联军在大清早出发,战士们塞了一肚子煮烂的麦子正是精力旺盛。他们以约莫每小时四公里的平稳速度前进着,实在兼顾了体力消耗与速度。

  何必如马匹一样狂奔?蓝狐根据现有情报,所谓从马斯特里赫特骑马前进,一个白天即可抵达亚琛。

  现在正值盛夏,此高纬度世界白昼时间极端长。联军没必要全速前进,何况考虑到可能遇到法兰克人的坚决抵抗,全军要在大战之前保证精力与体力。

  “路线图”上标注了一个矿业村镇,又说村镇依傍着一条小河。

  连续的行军令大量负重甚重的战士感觉压力,他们继续歇脚,更需要补充饮水。

  正当大家渐露疲态之际,一个依山傍水的村镇赫然出现。

  此地的罗马大道之路面已经出现肉眼可见的异常,地面出现不少石子,继而开始出现一些明显的车辙印。

  这一切都引得蓝狐的高度警觉。他找来老将格伦德,一边走着一边指着路面:“有很多石子,感觉上这附近有矿山。”

  “所以呢?”格伦德一样警觉起来,“情报说得那个出产奇怪亮铅的地方,莫非到了?”

  “很有可能,让战士们警惕起来。”

  “总不会敌人在此列阵?”格伦德摇摇头,“我不信。”

  “警惕一些没坏处。再说,一旦发现他们的仓库,所有的亮铅我们要掠夺一部分。”

  “也好。”格伦德使劲喘喘粗气,定了神后转身面向常备军战士:“全军披甲,以备不测!”

  这不,当前队暂停行军并开始从手推车上卸甲衣,此举立刻引起连锁反应。

  所有部队行军之际本就采取戒备,大家以为遇到了敌袭,没有人紧张畏惧,恰恰相反战士们求之不得。

  锁子甲麻熘地套在身上,亦或是铆接铁片的布面甲如上衣一般穿在身上。

  时间有些急迫,穿甲的战士普遍就为自己上半身套上护甲,那保护胯部、大腿的“铁裙摆”依旧扔在手推车上。

  不过,那些丹麦战士纷纷一脸茫然。穿甲?没必要。

  年仅十二岁的无骨的尹瓦尔见到那些穿着白袍的罗斯战士大规模脱下袍子套甲胃,罢了再把袍子穿上,如此折腾何必呢?

  他更喜欢父亲拉格纳的话,所谓勇勐是第一位。

  “大家都准备好厮杀!战后凭本事抢掠你们喜爱的。”

  这位过于年轻的丹麦军统帅坐在一辆手推车上,毯子遮盖着他发育不全的双腿。一百余名他带来的亲卫队本质效忠拉格纳本人,在这场行动便效忠尹瓦尔。没人觉得这位残疾人有什么问题,他现在就是一个象征,代表着丹麦王拉格纳在这里。这也是为什么一众移居到来茵河口的丹麦渔民嗷嗷叫地加入这场劫掠盛宴。

  混合的大军对战争的态度有所不同,比起劫掠,蓝狐更重视作战的政治意义,其次才是掠夺。当然在法兰克的核心区发掘出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继而进贡给留里克,他很有精神动力。

  他们就在大路上换甲,在这空旷的林间之地,聒噪惊飞了林地鸟群,也引得运输矿石的奴工讶异。

  那么说,究竟是什么人在“亮铅镇”挖矿冶炼?

  那是大量衣衫褴褛的人,他们就是罪犯、欠了债务的人。法兰克的农奴制度正在因为大庄园的逐步消亡自然瓦解,取而代之是越来越多的农奴变成了自耕农并给教会、领主服役。

  此乃缓慢过程,在法兰克的核心区这种变化最为剧烈。但矿山是一个意外,刑事罪犯、侮辱信仰者、欠债者、战俘,乃至单纯的农奴,他们就以奴隶的身份被罚至矿山挖掘。

  geul河河畔的亮铅村,此地的武装监工与冶炼工匠,他们是自由人,而其他人几乎都是奴隶。

  村镇挨着大路,而旁边就是露天矿坑。它不是大矿,胜在此地有现成水力资源,冶炼的铅锭比别处的铅更为发白,实为不可多得的宝藏。

  个别推着手推车的奴隶矿工注意到大路上的骚动,意识到有异样的人也顾不得搬运矿石,急吼吼找到村镇里最近的武装监工汇报自己的见闻。

  这无礼的作为却被当做偷懒,再被抽了几鞭子后,受苦的矿工只好暗骂着离开。

  村镇挨着大路,这条罗马大道自古是大军调动的必经之路。近年来世道不太平,就属今年便有大量重骑兵从此经过。

  村镇的总监督不以为意,他更在意的是出产成品铅锭满足定额上交国王。

  然而,罗斯军发起了进攻。

  一千名罗斯军携带者大量的十字弓沿着大路发动武装突袭!

  他们衣着统一装备精粮,剑盾手与十字弓手协同突进,快速进入到村镇边缘。

  荒唐的是,直到这一刻市镇的冶炼作坊依然浓烟滚滚,运输矿石的奴隶只是侧脸瞧一下又继续自己的工作。好似见惯了军队在此地活动。

  亲自带队进攻的蓝狐本想着打一仗,这一刻他觉得自己遭到了本地人的蔑视。

  “为什么,这些人见到我们都不逃?”蓝狐大呼不解。

  格伦德呲着牙急忙反问:“我们到底打不打?”

  “打!把见到的活人都杀死!我们走。”

  格伦德点点头,接着宝剑直指正前方,以诺斯语大吼:“兄弟们!见他们全部杀死!走!”

  遂在尴尬的短暂沉寂中,挤压在大路上的联军恢复突进。

  箭失的嗖嗖声划破安宁,那些运输矿石和成品的奴工被当做猎物。箭失精准击中这些衣衫褴褛一身老茧的人,他们在痛苦中到底,在不断呕血中慢慢死去。

  直到有人伤亡,迷茫的奴隶才意识到威胁,也恰是看到奴隶被杀,闻讯来一探究竟的总监督才明白那可不是法兰克战士!

  公平的说正面作战的罗斯军一身蓝白色调,与很多法兰克士兵相似。那高扬的罗斯旗帜,乍一看去还有点十字架的以为。

  总监督本以为这又是某个要过境的大贵族军队,所谓利用大路向东方移动以与国王会师。

  “这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是你们的敌人!”

  总监督和他的武装监工一直披甲,所谓提防奴隶反叛,他们的着装被误解为战士,杀敌心切的罗斯军精准盯上他们。

  十字弓发射的箭失嗖嗖打过来,以草原反曲弓大改的武器力道十足,轻箭击穿了总监督的皮甲,扎入皮肉弄得他吐血。

  “老大!你还好吗?”武装监工急忙搀扶起自己的头目。

  顾不得自己吐血,清醒的他不知发生了什么,现在本能得只想逃亡。

  “快走!坐上马车我们去亚琛。带上我的妻儿快走!你们几个跟着我逃。”

  “可矿山的其他兄弟呢?”

  “蠢货!命都快没了还管他们?愿上帝保佑他们,我们走!”

  如此,亮铅镇毫无抵抗,杀入其中的罗斯军到处杀戮简直就是处死一群野兔。

  受伤的总监督带着一小撮部下逃之夭夭,亮铅村镇迅速落在罗斯军手里。

  持剑进村的蓝狐检查被杀的人,只见大量死者衣衫褴褛,不少人还打着赤足,脏兮兮的脚上还有明显的厚茧,有的人甚至还戴着脚镣。

  “这是奴隶?肯定是法兰克的奴隶。”

  蓝狐心里毫无触动,他更关心战士抢到“亮铅”与否。

  不久,士兵们冲入冶炼作坊,他们不分皂白杀死工匠,顺手缴获了一点刚刚冶炼完成的铅锭。旁边的一座小仓库被发现,这里面堆放着的正是特别发白的铅锭,它们数量不多,而仓库的另一侧堆着更多的晦暗铅锭。

  晦暗一些的感觉才正常,那过于发白的真的是铅?也许吧。

  常备军战士旋即把蓝狐请来,向他邀功又请他鉴定。

  “你真的找到传说中的亮铅?”蓝狐看着格伦德乐呵呵的脸,“传说居然说真的。”

  “也许吧。我可能操之过急了。我的人顺手杀死了工匠,真是鲁莽,会冶炼亮铅的人明明可以为我所用。这是我们的损失。”

  “无所谓。只有国王知道这些亮铅有何用。来!搬到户外让我们看看它亮不亮。”

  毕竟这不是个大矿,特色在于此乃一座富集锌的铅锌矿。

  法兰克人沿用罗马人的说法,将锌称之为亮铅,利用不用熔点控制温度实现分离冶炼。

  锌有何用?加入铜水里制造更为发白发亮的青铜是最佳归宿。不过锌矿少见,它被开发的用途又太少,在青铜里兑入锡、铅的传统锡青铜,看起来也不比兑了“亮铅”的差。

  王室和教会的生活起居更为讲究,更为发亮的青铜器具很受追捧。

  现在正直下午,夏日阳光照在露天摆放的铅锭上,哪个是普通的铅,哪个是亮铅已经一目了然。

  勾头的蓝狐把明显发亮的铅锭把玩许久,还用一把手斧使劲砸一下,轻易砸出深深凹痕后,那断面又呈现出更为怪异的亮白。

  “咄咄怪事!”蓝狐再把自己的佩剑拔出,此乃罗斯工匠打造的碳钢剑,它几乎已经是白钢,居然还不如这锭亮铅更亮?

  对商业敏感的蓝狐立刻想到一种使用方法,他捣捣格伦德,“给你的剑是鎏上一层这玩意,剑刃入故事,你的剑身会更白。”

  “是嘛?”格伦德旋即也想到一件事,“国王多年前造的重甲可是在每一个甲片上镀了一层白银。甲衣极为发白,不过……如果这些亮铅取而代之,我们的甲衣……”它使劲敲打一下自己的厚重胸甲,“阳光之下极为闪亮,会闪瞎敌人的眼。”

  “对!我正有此意。哎,只是罗斯王国没这种宝矿。”

  格伦德耸耸肩:“除非大王有意永远占领这里。”

  “我看不可能,统治法兰克人太过激进。我们此来只是为了发财与破坏。我打算捣毁这里的矿山。”

  格伦德摇摇头:“你又不是冰霜巨人,你无法破坏它。”

  “至少夺走现有的成品,杀死他们的工匠和矿工,破坏所有设备,让法兰克人短期不能恢复。”

  “可行。”

  蓝狐等贵族都有意识到了那些矿工大概是奴隶。如果在以前,这些奴隶将被全部带走,但是这次奴隶是一群累赘。

  涌入矿山的士兵到处杀戮,最后只有二十多人被扭送回市镇。

  这些奴隶本来日日都过得浑浑噩噩,现在落下一群凶恶士兵手里,他们已经坐了一地引颈受戮了。

  士兵围了一圈,何时斩首示全看蓝狐的决议。

  蓝狐先不着急动手,他现在也懒得告知这些卑贱奴隶自己身份。

  他以法兰克语询问一番本地的情况,乃至距离亚琛还有多远。“你们只要说明真实情况,将免死。”

  当然他说这句话时是认真的,为了接下来行动更为顺利,抓一个俘虏提供情报是可以的,但有用的俘虏留一个就够。

  他们显然被吓坏了,在蓝狐逼问三次后才有一名一脸白胡子的看似的老家伙开口解释起来。

  “到亚琛只要再走到傍晚就到?大城应该不远,我居然看不到?老头子,你在说谎。”

  这老者不慌不忙:“森林遮掩了城市。你们究竟要干什么?你们到底是谁?看起来,你们是从北方来的。”

  “呵呵,你很大胆。”蓝狐摇摇头,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他可以处决这些人,也能将之释放。

  反正大军要在这里过夜,既然距离亚琛很近,正好今晚休息舒坦了明日发动攻城。

  还要继续杀死这些俘虏?不过是一群奴隶,杀了他们不算血祭奥丁。

  蓝弧直白道:“我们是谁不重要。我军要攻击亚琛,要抢掠财富。你们这群奴隶怎么样?在法兰克人手里做奴隶,或是被他们虐待到死,或是跟着我们。等打完仗你们跟着我们走,还你们自由。老头子,敢不敢。”

  “我敢。”老者想都不想如是说,不过其他人已经被突然的杀戮吓坏了。

  “很好,你可以活命。其他人呢?”蓝狐再问一下。

  最终只有十人缓缓站了起来,他们愿意为这支奇怪的军队带路,而那些犹豫不决或是被吓坏的人,他们已然身首异处。

  入夜,罗斯军就在被占领的亮铅村过夜,听闻明日即有攻城大战,全军士兵都非常兴奋。

  缴获了一批亮铅锭和更多的铅锭,几乎所有的矿用手推车被占有数量之众以查明的可用货色足有二十辆,乃至是五辆马车与多达十匹马,这些设备进一步缓解了罗斯军的行军压力。

  一个大胆的白胡子老奴既然如此大胆不畏罗斯军,蓝狐等人觉得这家伙也许是个人物,至于在此为奴鬼知道他经历过什么。

  老者成了座上宾,被赐予一大碗麦粥。不过,当一众人围着篝火说起诺斯语,老头子像是羊角风犯了一样疯狂抽搐。

  “这老家伙要死了?晦气!”阿斯卡德只觉得蓝狐大叔请一个奴隶来当客人简直荒谬。

  老奴被浇了一脸水,庆幸之后语出惊人:“你们……你们是丹麦人?”

  话是诺斯语说的,老头子言语结结巴巴。

  “这么问。你?莫非你是丹麦人?”蓝狐大吃一惊,急迫地闻讯起老头子的过往。

  这下真相大白,因为这个老奴本质就是战俘!老头子自称叫埃里克,年轻之际就在杜里斯特港的丹麦社区过日子。他被法兰克军队俘虏并不亏,毕竟是在劫掠之际被抓到,而那已经是快三十年前的事情了,同时被俘的兄弟都被罚做奴隶,能活到自己这般年龄的老奴极为罕见。

  “你是丹麦人?”尹瓦尔就坐在这篝火旁,他和你同情这老头子的遭遇,再考虑到自己高贵身份就懂了恻隐之心:“那么你该立刻效忠我!”

  “孩子,你是……”

  “放肆。”尹瓦尔学着大人模样,稚嫩的手直指:“我乃丹麦王国第一王子!效忠我!白胡子埃里克,我可以封你做战争酋长。有丹麦兄弟在法兰克受辱,我会帮你们复仇。”

  这话将这老奴吓一跳,他不懂丹麦王国的新局面,倒是知道石墙部族的老首领,绰号指环的西格德。

  听此子自报家门,这个看起来有残疾的男孩居然是西格德的亲孙子?老头子老泪纵横,哭诉着“当你们进攻的时候我就怀疑你们上丹麦人”,现在所谓找到了真正的家人,苦难似乎到此结束。

  蓝狐对这一出苦情戏无感,其他人也大抵如此。他甚至有所自责,只怕不少奴工没必要杀死,里面的丹麦人奴隶可以快速归化为自己人。

  不过“白胡子”埃里克解释声称这个矿区就自己一个丹麦人,他本已经丧失反抗的动力,不敢自杀的他只想浑浑噩噩死去。

  现在则不同了。人到暮年终于有了复仇的机会,简直是诸神赏赐的特别命运。介于他多年前去过亚琛,如此对于罗斯联军,这个老家伙俨然成了意外之喜。

  于是,得到重大情报的罗斯军开始连夜伐木,缴获的马车两辆拼成一体,其上开始堆积大量木料,由此制造出一辆简易的轮式攻城冲车。

  老头子说得很明白,亚琛厚重的木门,它或是被撞开,或是缓慢火烧。罗斯军以自己过去的攻城经验,显然是造攻城冲车勐撞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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