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传艺授技

  第十一章传艺授技

  “小子,你又在玩什么花样!”卓长风似笑非笑的望着我。

  “大叔,我求你收我为徒!”我大袖一挥将眼眶中还没有来得及流出来的泪水一把抹掉。

  卓长风沉吟片刻,“卓某有两大傲视天下的绝技一是《天刑刀法》,一是《梵天密咒术》。不知你想学哪一种呢?”

  “当然是两个都要学了!”我迫不及待的回答道。

  “哈哈你小子的胃口倒不小,只怕两大绝技你一样都学不了。”

  我面色大变,心念急转:“难道因为我的贪婪激怒了大叔,对,一定是这样,很小就听说书人说过很多高手收徒弟传本事时,都会暗中留上一手”想到这里,我连忙改口:“如果大叔不方便将两大绝技传授与我,随便传上一种,我也心满意足!”

  卓长风淡然一笑,“倒不是卓某小气,只是这两种绝技都不适合你。《天刑刀法》乃是上古天刑宫的镇宫之宝,天刑宫的道认为,无情无义、无欲无求的天地才是永恒地主宰。人、妖要寻求突破,与天地同在,就必须根除心中的迷念、贪念、骄念、惰念、怒念、食念、妒念。只有这七种念灭绝,才算迈入天道。”

  我听得直翻白眼,“灭绝七念的人还能算是人吗?”

  卓长风也不多做解释,“《梵天密咒术》乃是卓某二十年前在一古墓中无意所得的残本。卓某不怕实话告诉你,密咒之术,是至邪至毒的法术,必须以自身的血肉养咒。你性子油滑刁钻,心口不一,学咒只会害了自己。试想你一旦说话不算数,就会被咒毒反噬。我看你小子十句话九句半打哈哈,你说你能学咒吗?”

  我顿时泄气,是啊,老子习惯了信口开河,如果今后要做个说一不二的君子,还不如转世投胎算了。

  “怪不得卓长风这么变态,居然修炼成了两种超级变态的绝技,真他妈的不是人!”我心头暗骂,脸上却是装出一副委屈的模样,“他奶奶的,早知道他的本事我一样都学不了,老子就不用装出这副低三下四的模样了!”

  “小子,你也不用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了。”卓长风摇头笑道:“你的这点小伎俩四十年来,不知有多少人在卓某面前使过”

  自己的小把戏被人当面揭穿,饶是我脸皮厚如城墙,老脸也不禁一红,“不早说,白白浪费我的表情!”我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草屑。

  “小子,卓某虽没有什么绝技可以传授与你,但老哥临终前却欲将《傲剑诀》传授于你,不知你想不想学!”

  “想,当然想!”我激动的说话都有些颤抖。刹那间,千种思绪万般辛酸一齐涌上心头。我还记得当初我就是为了拜剑神为师,才不辞劳苦,从千里之外的繁荣闹市跑到这荒凉的边陲小镇,一路上我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还险些命丧黄泉只是剑神匆匆离世,让我满腔的希望化为泡影,一时间我也毫无头绪,所以才急着拜和剑神不相上下的卓长风为师。

  “像剑神这样的世外高人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留下,就撒手人寰呢!”我心中不禁为自己的疏忽暗暗自责,脸上却是不露声色,“大叔,剑神前辈真的想将他的绝技《傲剑诀》传授于我么?”

  “小子,以卓某的身份会和你开玩笑么?”卓长风说话间从怀中掏出一本泛黄的古卷。

  我双手颤抖的接过这本原本很轻的黄皮书,内心如翻江大海般激动。这一刹那,我感觉自己就像行走在荒漠中的一个又饥又渴的饿汉,突然间有人递给你一碗参汤,虽然不知道喝了之后会怎么样,但至少在这一刻它带给了我无限的希望!

  “谢谢!”说完这两个字,我感觉自己就像虚脱了一般。这是我自出生以来,第一次发自内心的说出这两个字。眼睛有些发胀,眼泪不争气的留了下来,没有用宽大破旧的袖子去拭擦,因为我知道即便擦干了,它还会再流出来!

  卓长风转头看着蓝天飘荡的白云,“你不用向我道谢,万事万物总是有得必有失你虽得到了旷世绝学,但你同时也失去了一个普通人牧马南山的桃源生活,从此卷入无休无止的厮杀之中!”

  “我不会后悔今日的选择!”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流浪这么多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强者才有资格选择!

  卓长风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眼,突然说道:“你该上路了!”

  “上路?”我惊讶的看着卓长风,心头满是困惑。

  “你身中剧毒,再拖延的话恐怕就是神仙也救不了你了!”稍稍一顿,卓长风悠悠说道:“在寒荒有一处名唤蝴蝶谷的奇地,谷中住着一位医术通神的蝶谷医仙胡青牛。此人相传是上古之时曾尝百草的药兽地后代,医道高明之极,但此人却是一位嗜色之徒,向为天元修炼之士所不齿,而且他脾气怪僻无比,只要是美貌女子患病,他尽心竭力的医治,分文不收,相貌英俊的男子求他,便是黄金万两堆在面前,他也不屑一顾。因此又有一个外号叫作见死不救。”

  “啊!”我面色大变,“大叔,这么说来要想让他出手救我那无异于痴人说梦。难道大叔就没有别的办法么?”

  “你体内寒毒已经散至五脏六腑,当今世上也只有他才有这起死回生的能耐。”卓长风转头看了我一眼,“这枚氤氲温玉你含在口中,会为你延长一个月性命!”说完便从腰间解下一枚紫色的玉坠递给了我。

  接过玉坠,一股热劲从手心处传入肺腑,浑身暖洋洋的。心头暗暗打定主意:“为了活命,我即便是男扮女装,毁掉一世英名也在所不惜!”大口一张,便将“氤氲温玉”含在口中,一股异香顿时在胸腹间漫开,让我感觉说不出的畅快。

  卓长风见我面色转忧为喜,“小子,这位是老哥身前的剑童龙庚,他会一路护送你去蝴蝶谷的!”

  我上下打量了布衣大叔龙庚一番,他浑身上下虽然看不出半点高手的风范,但背上的那把锈迹斑斑的铁剑却令我肃然起敬。“深藏不露的高手!”这是龙庚给我的第一感觉。

  我极有礼貌的对龙庚鞠了一躬,“龙叔叔,一路上就劳烦你了!”

  龙庚默默地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大叔,我走了!”声音有些哽咽,我这一刻才发现自己对这冷清的山谷有多么不舍。

  “要出去,至少换件衣服。”卓长风随手一扬,庄园里一株苍天大树突然泛起青碧色的亮光,眨眼间一件青色长衫落在了我的手上。我呆呆地看着青衫,清贵高雅,质料又轻又薄,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有多久,我没有穿过新衣服了?抚摸着青衫,一时间,许多感触涌上心头。

  站在湖边,我脱下褴褛的衣裳,好好洗了个澡,搓下无数泥丸,抓出几只虱子,又把满脸胡子刮得干干净净,长发梳好。最后,穿上了青衫。滑软清凉的青衫贴着肌肤,轻轻厮摩,说不出的舒服。

  俯视着水中的倒影,湖水里,映出了一张洁净的脸。今天,是崭新的一天。从今天起,我陵枫将会为自己的未来,拼尽全力!

  回过头,我深深地看了一眼高高耸立的山岗上那微微凸起的小土包,掉头就走。心底默念:“如果我还能活着,我一定会再回到这里的!”

  穿出一座座果树林,翻越连绵不断的青山,龙庚宛如我的影子,默默无言地跟着我。

  我脚下生风,走得飞快。陡峭的山石,我足尖轻轻一点,就能跃过,一路爬山涉水,一点没觉得累。我们走出了很远,再翻过一座山,就将进入郊道。听龙庚说,从那里,可以直达城镇。天色渐渐发黑,夜晚星光璀璨,群山洒满乳白色的光辉。站在山顶,我往下看,美丽如画的庄园变成了一个小点,山岗上的小土包,早已经看不见了。

  性命攸关,一路上我不敢有丝毫耽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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