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带着爱人流浪

  那一年,我高考落第,开了咖啡屋。北大的两个三年级女生到店里来打工,她俩是诸暨人,径直闯进来。当我出现在她们面前时,她俩还不相信我是老板哩,因为我们年龄一般大。有她俩在店里打工,获益匪浅,外国客人也吸引进来了,其中也有记者。这也促使我开始学外语。

  小小咖啡馆,使我结识了许多朋友。在众多朋友中,还有一位使馆翻译,他是搞小语种的,上海人,有个温暖的小家庭,儿子上小学了,老婆是个小美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后来我才知道,每当他到店里来小坐片刻喝一杯咖啡时,就是他与美女老婆有点不愉快的时候。他不会说老婆不是,只是叹息一声,道:老婆不懂事。他老婆是不工作的,很瘦,年龄比他小多了,身体也不怎么好,脾气水涨船高,相辅相成。

  1988年的夏天,是我永远难以忘怀的。

  一到深夜,送走最后一批顾客,员工们在街道梧桐树下坐了,一边吃夜宵,一边谈笑风生。她俩文明大方,聪敏好学。娟娟较活泼,爱问健谈,笑靥儿常开。我们天南海北,文史地理地纵横畅谈。

  一天,娟娟洗澡出来,和我单独坐着。她一边甩着披散在肩后的秀发,一边漫不经心地问我:到底赚了多大钱。

  我一向犯忌回答这类话,想不好如何回答一句合适的话儿。

  她哈哈笑道:“不勉强你。请你放心,我是无心问问。”

  我感觉出她无非是出自一种好奇,就满足了她的心理。

  她哇地一声,愕然得张大了嘴:“我一辈子也赚不到你这么多钱。”她再问我今后如何计划人生。

  我沉思了良久,给了她一个俏皮茫然的回答,但不敢讨她的便宜。

  她惋惜道:“难道不想干一番大事业。”

  我说:“怎可以与你们相提并论,你们倒应该有一番大事业的打算的,我可不敢如此想。”

  “不对。”她见地分明地谈论说:“干,就是事业。恰恰相反,你干着的已是的的确确的事业了,而我们读书,还根本谈不上是事业,今后也不会有你这样的大成就,只能是永远的打工,智力型打工。你不应该那么自卑的,我看你也很了不起了。”

  我以与她们有共同语言而感到自豪。

  有一天,偶尔听说她家里在建房,缺钱。我马上自告奋勇提出赞助二万。这一下,使她哑然若失。我以为,她没想到老板会如此重感情而不重钱。的确,钱是身外之物,而友谊则是金钱买不到的。我有的是钱,但缺少的正是高格调的友谊。

  娟娟心中大约轧出与我相同又与我有些不同的苗头来了。也许是我太高尚,自己也没意识到潜意识里的目的,而她却敏感地悟出来了。她非常温柔而又调皮地笑道:“老板,你很大方,我由衷地感激。钱,我是不敢收的,因为我怕有后遗症。”

  这句话使我感到有些困窘,因为我已经感觉出她以为我是在献殷勤,向她收买芳心呢。也许我的确有这种潜意识内的念头,但的确更多的是意识到友谊的珍贵。我觉得自己有点赖*想吃天鹅肉的味道,的确太过火了。我的确不是个很善于说话的男人,尤其在这样的才女小姑娘面前,不是很放得开思维,所以没有多说解释的话儿,她也没接受我的盛情。

  我淡淡地说:我只是把你视为朋友。

  有点不一般的吧。

  是有一点,不承认是不现实的。

  她很怀疑地望着我。

  我忍不住笑了,她也笑起来。

  要说别有用心,我又何止于对她一人,要说出于对朋友的帮助,又何止于仅她一位,她的女同胞也是我暗暗帮助过的一个。就在一个月后,得知娟的女友家中,因要支付女儿的大学费用,把她哥准备结婚的彩礼钱都用光了。这次可没像上次那样直截了当的当面说白,干脆按地址寄了出去。几天后学校就要开课,邮件还在路上走呢。

  开学了,店里为她们饯行,频频举杯,相互祝愿。

  那时我醉了一点,胆子也大了,我对大家说了一句真真假假的笑话儿:“这二个月来,我觉悟到了恋爱的味道,爱上了女大学生中的其中一个。谁能猜出是哪一个,那我这个老板也要让位给这个人了。”

  众人大笑。

  我继续说:“但在得不到有力的鼓舞前,我是不会冒失去求爱的。因为这是我的初恋,很害怕失恋,会让我痛苦不堪,永远不敢谈恋爱了。现在,我要对这两位姑娘说:如果不接受爱情,那么也请求我们从此成为永远的好朋友。作为好朋友,我只有一句话,什么都不要见外,我的也就是你的。这是我对所有好朋友的态度,虽然我的好朋友不是多了,而到目前为止才只有五个。两个在座,另三个今晚不在此。”

  大家拍手欢呼。

  这一晚成了狂欢夜,终身难忘。

  那天夜,我一直送她俩到校园门口。

  一转眼,到了寒假,娟娟还是来到了店里打工,她说春节都不准备回家。我很惊讶,春节期间店里也放假三天,这三天她可没地方去了。她自嘲地讪笑道:就为节省路费吧,以后有时间回家的,何必在乎朝朝夕夕。明白她家里穷,再次提出帮助,她仍然拒绝了:没必要,我不愿欠你人情,没法还。

  “没附加条件的啊。”

  “也不愿意。”她坚持着摇头。

  除夕的年夜饭,她是在我家吃的。不过我首先对家人宣布如何如何,她只是店里的员工,放弃了回家过年,过意不去才请来一块儿吃,我们只是普通朋友。店里放假的三天里,我请客陪她游玩了。她还是第一次完整地认知了北京全城。

  我们相处得不错。不了解细节的人总以为我们是恋人,家里人也认同,鼓励我追追看,只有那些知心的朋友才劝我要有自知之明,别到后来身不由己控制不住情感而无法自拔。

  经验老道的恋爱专家——一位道上的朋友,我们叫他恋爱专家,平时简称专家,给我摆的战谱是:奇袭速胜。专家告诫道:除此之外不能动真情,否则,会败得极惨。

  我对男朋友们道:放心,我清醒得很呢,不会主动去找她的,除非她到我这儿来打工。

  这点定力还是有的,我始终做到了这一点,就是最想与她见面,看到了她,与她几乎是擦肩而过,都没发过招呼。

  当年那个春夏之交时节,哪个北京人没去过TAM?我自然也去了,看到曾经的店里两位美女员工也在这儿,有一次差不多是与娟娟近在尺许了。有次真想上前与之招呼,但看她俩忙得很,根本没注意到我这个俗人,也有点自惭形秽。人家是大学生,我只是一个名落孙山的人,很有忌讳。似乎被人家盯着一样,不自在,不敢贸然。

  没去过TAM的人自然有啊,那个翻译朋友就是其中之一。他对我悄悄地说:我有个安全部的朋友,劝我多用脑子想一想,我们靠谁吃饭?朋友的忠告不能不听啊,人家知道内幕。明人无须直言。

  那段时间,常到我店里人的还有二位外国朋友,他们一边休息一边找人聊天。他俩也同样认识娟娟。

  翻译朋友对我道:这两个外国人要小心点,别跟他们太接近了。

  我笑道:“来者都是客,没必要这样小心吧。”

  他悄然道:“听我的,小心没大错。”

  有道理啊。背着翻译朋友,我对约翰道:“以后你少来一次吧。工作这么空闲吗?被你老板看到不好。”

  他耸耸肩笑起来,拍拍我的胳膊:看来我没给你带来好财运。他留下了一叠礼物和嘱托后,就很难见到他了。

  这个外国人,在他那国家里也算白领中产阶级吧,很有道义的,也有社会身份和地位。

  不由我想到了娟娟,想到她拒绝我的帮助。何苦呢,何必硬撑,如果我有那一天困难重重时,我是不会拒绝朋友好心帮助的,也许我是大男生,人家是小女生吧。

  第二天,我去了一趟邮局,给娟娟家寄出了一张汇单。

  我找到了娟娟,匆匆地聊了二句,没有告诉她汇单的事情。以后有的是机会嘛,说起来会有许多话儿,不是几分钟可以说明白的。她离开后不久,我又遇到了她的同学,这是位男生。

  一列列军车停在通往城区的公路上的时,娟娟到我家来了,那是个深夜。我俩一晚没睡,交流感慨和心灵。她专程来表示感激,一见面就紧紧地盯着我,好象刚刚认识我,欲把我看穿似的。我们紧紧地握着手,激动不已。

  我们终于到达了敞开心扉地交流感情的时候。如果以下的描写不会亵渎爱情,那就直说了,爱情到达了颠峰。我不会放弃机会,本来就没有太多的修养,没有过分的忌讳,缺少克己复礼的自制。一发不可收。虽然她也是躲躲闪闪,推推委委,但她没有反对,她只是有点害怕。也许我有些粗暴,或者说是太强烈,或者说是太大胆太勇敢了,她终于放开了。

  人生最美丽的一夜。能够拥抱着朝思暮想的美女,而且是**,与之*,无疑是人生最大的快事。

  她说,人生总会面对这一刻。

  我说:我要爱你一辈子。

  如果我没有这种态度呢,她说。

  我明白,她指的是可能的变故,毕竟我们还年轻,日后还会有许多变数,初恋并不一定会白头皆老。我说:等你毕业以后再说吧,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角色。

  她说:我没有处过恋爱。

  这一点我十分清楚:知道的,所以我特别地爱你,我尊重你的选择。

  以后再说吧。

  总之,我都听你的。

  你应该是这样的人,人生看得开。

  这一晚的情景,到死都不会忘记的,想忘都不可能。

  晨色微露,她起身走了。

  这是我与娟娟的首次恋爱接触,首次达到了*,也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面谈。送她到门前,没有再送出远行,我们在门前进行了热恋人的最后一个接吻。

  惊心动魄的一个晚上,彻夜未眠,整个城市都同样彻夜不眠。隆隆的车辆马达,断断续续的激烈枪声,声嘶力竭的呐喊,黑暗、火光和人影、硝烟,浓浓的血腥味和骨肉模糊的尸体,都是难以忘记的场面。

  第二天,店里只来过寥寥几位顾客,其中两位是外国人,也是店里的常客了。大家聊了一会,感慨万千。有人端起摄影机,我立即严词拒绝。虽然不比大街上的摄像头更有厉害关系,但也不是可儿戏的。不照我,照我顾客也不行,我得保护我的顾客的肖像权,有些顾客未必懂得法律,在我这儿我就得顾及,离开本店我就不管了。本店有规矩:未经同意,不得照像。

  我一直为娟娟担忧着。心惊肉跳。

  大事过后的某晚,翻译朋友在我这儿呆久了一点,多聊了几句吧。他回去时稍晚了一会,他是最怕老婆生疑的人,在路上被人请进了公安。在里面他要求打个电话给朋友,请他出面为自己作证。人家一听这个电话号码就允许了。安全部的朋友赶了来,对大家说:我保证,他是自己人。有安全部的朋友前来救驾担保,面子真的够大了。

  那晚,我的女友,匆匆地不期而至。当她出现在眼前时,又一次引得我心惊肉跳,如果她与娟娟一起来到我这儿,我会更放心更兴奋,好象她俩又来打工一样。

  我俩聊到很晚。怕她上街出事,就留住了她,不敢放她出门,她是第一次在别人家里留宿。不过,她只是我的其中一个朋友而已,还算不上真正的恋人,所以我们那时还是相互清白的。也算是金屋藏娇了。

  真的是金屋藏娇。我没有丝毫地威胁她,所以她也听劝,没有到处乱跑。

  经济不景气,咖啡屋几乎关闭,空闲得很。

  想起那两个来打工过的女学生,她们也是到了毕业分配的时候了,于是去了这所大学。试探着打听她俩的消息去向。

  得知她俩去了不知方位的很远很远地方。

  我极想找到她们,可是没有人知道她们的去处。

  问了许多人,没有人告诉我真相。

  有希望总比噩耗让人宽慰。

  也许是,远在天边,近在眼前;也许她身不由己了,没有了自由。

  不明白吧,她们连毕业证书也不要了,学业已经完成,只要来拿毕业证学位证就可以了,可就是不来啊。

  也许,娟真的走远了,很远,很远,很远……

  那时,真有点失魂落魄,不知以后可以干什么。与女友多次商量后,我决定放弃咖啡屋。

  我完全地关闭了咖啡屋,带着我的女友,开始了流浪。我们两人深夜离开老家,走向了南方,去寻找新的发展机会。

  我带着女友,开始了流浪生涯。

  我作了一首自由诗,女友看了就发笑,大笑完毕,说:多读点书吧。以后她一直拿这做我的笑柄:

  《流浪公告》

  到处流浪,

  流浪人生,

  大千世界就是我的家乡。

  为什么流浪,

  还要流浪,

  为的是追寻到我的自由理想。

  可以不流浪,

  放弃寻梦想,

  但我的心灵因此会痛苦悲伤。

  流浪呀流浪,

  也许一生流浪,

  流浪者的自由天地不知在何方。

  定居成家,

  生儿育女,

  我的心灵还会去四处流浪。

  继续流浪,

  还在流浪,

  为的是追寻到我的自由梦想。

  辗转几个城市后,选择了一处落脚,开始了新的打拼。此时两人同心协力,很快站稳了脚跟。

  多年来,女友一直与我相伴在一起,没有离开过我身边,哪怕只是一天24小时的离开都没有。

  我们流浪着,忘了家乡在哪里,根本就没有回家过一趟。

  在女友的鼓励帮助下,我也拿出了本科学历。文凭虽然对我没什么用处,只是谈问起学历时,响亮一点吧:学历本科。

  我们有了孩子。

  最遗憾的是,一直挂念的娟娟,却一直未见音讯。

  我与娟娟的交往关系一直没与妻子说,只有等到下辈子才可以告诉她,如果我们还会相聚一起的话。

  孩子会走后,我们利用商业机会转道去了一次娟娟家,当然不会希望在家里遇到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其实,理智上已经明白,再见娟娟只是一种奢望,我们只是生活在幻想中时才会相信娟娟还活着。我不相信娟不存在了,潜意识里坚信她还在身边,但是,连老婆都不信任我的潜感觉。有时候,一提起老婆的这个女伴,老婆总会诧异地长久地望着我。

  “为什么这样看我。”我怕老婆知道娟与我的关系,害她吃醋。

  老婆笑道:“你不会因此精神出毛病吧。”

  我也怕精神恍惚的感觉滞留不走,收回回忆,笑开来道:“你怕会有情敌吧。”

  老婆摇着头闭起了眼睛说:“如果她回来,我会成全你。但是她不会爱你的。”

  “那你怎么会爱我的呢。”我不由好笑。

  “我是被你骗的,上了当,没办法了。只得认命。”

  在娟娟家里,我们放下了一些钱。她家真的很穷啊,比我想象中还要穷。她哥结婚了,孩子也已上学。那天刚下过雨,孩子穿着一双露出脚丫的破球鞋,破烂的*衣服,在泥泞的*场上跑着笑着投篮球。这样的穷孩子还不止一个。我都流泪了,二十年没流泪,这一次真的情不自禁。

  回来后,与妻子商量着怎么帮助那些孩子。正巧也看到网络上一个相关的贴子,就邮寄了一箱新衣鞋。后来,写贴子的老师在收到邮件后,又上了新贴子表示感谢。前后两组小孩子的照片,看了让人五味俱全。照片里的孩子中,也有娟娟的侄儿。

  希望娟娟还活着。相信她活着的,只是不知在哪个角落。

  我们一定会有机会见面。

  我爱她们。

  很想对她说这句话:你是我俩永恒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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