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背井离乡

  李旭摆了摆手,男子止了声,退后一步。

  沫瑾望着他静静不出声,等着看她的夫君如何处置她。

  静默了片刻,李旭终于打破了沉闷的气氛:“夜昭,准备一辆马车。”

  沫瑾蓦地松了口气,她知道自己终究不会被他抛下,更不会命丧黄泉,或许这些日子的相处,也让李旭对她不是那般的残忍。

  实则,她也犹豫,她也为难,想随着他一道儿离开,却又不想离开这个地方,所以,才让他来替自己选择去留。

  至于身后的那个男子,她不会看错他眼中的戒备,对她的敌意,以及欲除之而后快的眼神。

  “你且回去稍事休息,待起程时再唤你。”李旭冷冷抛下一句话,便径直越过她的身侧,向着她才出来的屋子而去。

  他身后的众人随着他鱼贯而入。

  沫瑾回了房,才想起她的衣裳还挂在隔壁的屋里,想去收拾,却又想到了那帮子男人,又觉得拉不下脸来,所幸李旭拿走的是她的外裳,贴身衣物就静静地搁在床上。伸手一摸还有些湿,但她还是不舍留下,拿包裹一卷包了起来。

  待到天亮城门将启之时,确实有人来叫她,却不是李旭,也不是那个叫夜昭的男子,寒着一张脸,手里捧着她的外裳。

  破落门庭外停着一辆马车,几匹骏马。

  此时天已亮透,她终于能看深深夜莫名出现在这落败宅院里的众人。

  皆是一身深黑绣着暗纹的衣裳,束腰缚袖显得干净利落,长剑在侧,一脸肃穆。

  因着这个平日无人问津的破院子门口突然出现这种阵仗,更是引得过往行人驻足探头张望,纷纷猜测着是出了什么事。

  那人引着她来到马车旁,一人搬下了踏凳。

  沫瑾扫了眼马车,双手局促的抚了抚衣裙,这才顶着众人好奇的目光上了马车。

  “咦,那不是前些日子嫁给乞丐的苏家大小姐吗?她这是要去哪儿啊?”

  “看样子,像是攀上有钱人家了,难道那乞丐还是哪个大户人家的遗子不成?”

  “我看啊,八成是哪个富家员外看中了苏小姐,花银子问乞丐买了她吧。”

  沫瑾端坐在车厢内,听着外头众人种种猜测,只能紧咬着唇瓣,双手揪紧了襦裙。

  “喂,这人是谁?”

  “嗳呀,长得好生俊俏啊,不知是哪家公子?”

  “是啊,莫非便是这位公子看中了那苏家大小姐,那苏家小姐可是去享福了。”

  “是呀是呀,仔细瞧瞧,还真是郎才女貌之相啊。”

  沫瑾猜想着,许是他们瞧见夜昭了,昨夜天黑,她虽看不清夜昭的容貌,但从其气度而言,定也是个不凡之者。

  她伸出手,挑起车窗帘子一角,往外望去。

  车旁,一人身着黑袍,金色丝线穿游其间,与银丝交缠构成一种她看不明白是鸟是兽的动物,从腰侧的束带边垂着一块暖玉佩,也看不清雕着什么图案。

  那人背对着她,令她看不清容貌,而他身旁之人与他衣着不同,到是与其他众人相似,从那人身上所散发的气息来看,这个侧身对着她的人才是夜昭。

  那么,那个背对着他的男子又是何人?

  她脑海之中突然灵光一闪,莫非,那便是李旭。

  她所不曾见过,也不认识的李旭。

  沉思之中,那人似顺应了自己心意般的转过了身来。

  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梁,下方是薄薄的红唇,令沫瑾突然想起了那句老话:嘴唇薄的人也薄情。

  那人的视线望来,两人一对上,她怔了怔,慌乱之下缩回了手,帘子落下隔断了视线。

  她不认识这个人,她完全无法从他的脸上找出任何一丝李旭的样子。

  沫瑾努力地在脑海中回想着他的模样,到最后却发现那不过是徒劳无功,她唯一记住的,竟然只有那一头乱糟糟跟鸟窝似的头发,以及他黑漆漆的脸。

  越是想,心越是往底下沉去。

  马车突然晃了晃,她忙伸手扶着车厢壁一侧稳住身子,轻叹了口气。

  马车轮子轱辘辘的转动着,压乱了她的思绪。

  李旭不曾同她说过要带到她去哪里,也不曾知之他的真实身份,以及自己又是以何种身份随他同往。

  她自问自个儿根本不曾知晓任何有关他的秘密,可他却执意要带她离开,难道他的身份真的特别到难以告人不成?

  只是,她就这样离开了燕都,那母亲怎么办。

  她猛然间想到这个问题。

  只是现在想脱身却难了,不如先随他走了,日后再想法子回来接母亲、

  沫瑾坐在车内,浑浑顿顿地胡思乱想着,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待她被摇醒之时,她睁眼,看到的便是那张她陌生的脸。

  “下车吧。”

  还好,从他的声调中,她听出他就是李旭。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见他转身就要下马车,她忙追问。

  李旭停步,侧回头望了她一眼:“尉羌国。”

  他抛下三个字,下了马车。

  尉羌国,那是与高光国的邻国,她不知两国相隔多远,只是觉得凭己之力,想回来一趟怕是难了。

  只是已上了车,他们又岂会容她轻易离开,而今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然苏沫瑾这一算,便算了七天,眼见着远离高光国的国界,渐入了风土人情迥然不同的尉羌国。

  这几日,李旭对她一直是不闻不问,其他人自然也不会与她有过多接触,她也就沉默以对,顾自想着事儿。

  打从进入了尉羌国,也让沫瑾发现了很多新奇的事物。

  头一个便是他们的衣着,与高光国简单素雅的服色相比较,他们的衣裳五彩斑斓,犹如彩蝶,看得人精神一振。

  几日客栈的停留,也让她发现此地之人热情开朗,便是对着她一个身着异服的他乡之人,也总是笑颜以对,热情招呼。

  她感受着这份独特爽朗,渐渐地也会时不时的突然笑上一笑,因为她想起了曾经自己为数不多的欢乐。

  第十五天的时候,她所乘坐的马车停了下来,久久没有动静。

  她枯坐在车内,猜想着各种可能,甚至想到他们是否将她一人丢在了陌生的地方任其自身自灭,他们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所以,她挑起了车帘子快速的扫了一眼,看到有人站在车旁,不由安心了几分,还好,看来他们还没有丢弃她的意思。

  她将将定下心神,便有人撩起了帘子:“请姑娘下车。”

  夜昭冷着声音说着,一双眼不屑地扫过她,随即又收回了视线。

  沫瑾早已习惯了他这样子,反正他看谁都是一副被欠了大把大把银子的债主样,于是弯着腰身,慢慢下了马车。

  站定身子,她抚了抚衣裙,掸去了沾在上头的些许尘土,这才徐徐抬头。

  此时,她正身处于一座大宅院门前,两扇朱漆大门上扣着两个做工精致细巧的铺首衔着门环,一看便知是大门大户。

  门前的高阶上有两个看门的,便是这样,大门还是紧闭着,怎么看都有些怪异。

  夜昭让她下了马车,就站在一旁不再理睬她。

  沫瑾不明白他是自作主张,还或是李旭的意思,却也不好相问,只能怔怔地站在正门口的台阶下方,等着他们的决断。

  难道说,这便是李旭的家。

  她不由的仰头看去,大门的上方确是挂着一块匾额,只是字迹十分缭草,且与高光国的字还是有些差异,一时之间还真看不出来上头写了什么。

  她正努力辩识着,紧闭的大门忽然开启,发出一阵悠长的轻响。

  沫瑾放低目光,牢牢地紧盯着慢慢变大的门缝。

  正门大开,李旭的脸渐渐显现,以及跟在她身后的数人。

  他迈步出了大步,下了高阶,来到她身旁:“你暂且在此处先住下,有何事我们日后再商议。”

  沫瑾甚至来不及再问上他一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抓空的双手僵在身前。看着李旭利落的翻身上了马,扬长而去。

  苏沫瑾望着超尘逐电而去的一队人马,目瞪口呆地回不过神来。

  她方才还心安的以为他不会将自己随意抛下,哪知不过转眼的功夫,他真的就将自己留在一个陌生之地置之不顾了。

  眼下她该怎么办。

  沫瑾看着三三两两有人经过的街巷,不知所措的接受着他们的打量。

  在他们眼中,自己定是个异类吧,衣着怪异,神情茫然,也不知会不会将她视作他国细作?

  “这位姑娘,请随我进去吧。”

  沫瑾闻声侧头,只见身旁站着一名妙龄女子,身着红黄相间的衣裙,斜梳的髻边插着一朵玫红的绢花,透着一股子难言的灵动。

  默然无语,却还是随着女子转身,提着衣裙一步步踏上台阶。

  反正她都得过且过了这么多天,也不在乎多熬上几天,大不了再过些时日,待李旭觉着她予他无害之后,问他要些银钱回去便是。

  上了台阶,她抬头,便看到一个脸色白皙的男子正站在门口,同她方才一般望着李旭远去的方向,那神情与模样,生生让她冒出一个极其怪异的念头。

  他的眼神实在太过强烈,就好像望着自己夫婿远去的妻子一般,她不禁心中掠过一阵奇异。眼前的男子,莫不是个断袖的吧。听闻尉羌国民风开放,这也不是不可能之事。

  男子似感觉到她的目光,缓缓转过头来,而后冲着她微一点头,轻柔地笑了起来。

  她似沉溺于他淡淡柔柔地笑容之中,不曾留意到身旁的女子对着他恭而有礼的欠身点了点头。

  男子在沫瑾的注视中返身进了大门。

  后来,沫瑾才知晓,他便是这宅子的主人,更是尉羌国有史以来最为年轻的丞相,梁仲。

  由此,更能应证她的猜测,李旭定也是个身份不凡之人,怕是与梁仲不相上下吧。

  她不曾相问梁仲,他自然也不会主动提及李旭的身份,缪缪数次的见面,他们不过是三言两语点头浅交罢了,到也相安无事的过了下来。

  这一眨眼,沫瑾就在丞相府住了七日,一来一去,她离开高光国快近一月了。

  如今,她穿得是尉羌国的服饰,梳得却是她简单的发髻,一根她身边唯一值钱也不曾离身的碧玉青簪。

  在最为落魄之时,她典当了锦衣和其他的首饰,唯独不曾打过它的主意,因为这是娘给她的。据说当初爹与娘亲初遇之时,爹便送了这根簪子给娘。

  虽然有时她也恨爹的薄情,但终归他是娘亲这辈子最爱的,也是她所能唯一能依靠的男子,再多的恨意也被娘的念叨所磨平

  彼时,正是暮冬之时,相府的花园也显得有些萧瑟,但看着布局,她还是能想像出春日百花争艳,彩蝶翩翩而舞的样子。

  只是,时不时出现在各个角落的下人,特别是婢女,总能让人产生一种冬日彩蝶出现的错觉,就像此时的自己,不为别的,就是因为身上这花里胡哨的衣裳。

  初时见,确是新奇好看,但时候儿一久,花哨怎敌得过简单的素雅来得长久顺心呢。

  “沫瑾姑娘。”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