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认字

  如前次那般,又是请坦比克的父亲威特大叔分解的魔猪,安德烈拿走了最值钱的魔晶和皮毛,魔猪肉只要了三停中的一停,其余的都留给了坦比克一家。威特大叔也没有多推让。他和安德烈的父亲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不是兄弟却比兄弟还要亲,今年安德烈全家遭逢大难,要不是威特大叔的救助,只怕安德烈没有病死也给饿死了,而莫妮卡恐怕也守不住家里的田地,最大的可能是从此失去自由,成为骑士老爷家的契约女仆。后来也是他借了种子给莫妮卡姐弟,并帮助他们种地,指导他们不懂的地方,不时的接济姐弟两,在姐弟两被人为难的时候替他们出头,这样安德烈、莫妮卡才挺了过来,安德烈觉得无论自己怎样报答都是应该的。

  安德烈对威特大叔一家也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报恩,如果只是抱着一颗报恩的心去对待坦比克全家,那么恐怕他们以后关系就不会多么融洽,甚至还有成为陌路的可能。他是将对方当成自己真正的家人来对待,将父辈的情谊延续到自己和坦比克身上来,尽力将两家人变成一家人,这才是他们以后能一直这样亲密的生活下去的真正维系。

  虽然安德烈不允许坦比克将自己的种种不同于常人的地方告诉父母家人,但威特大叔一家还是知道了不少安德烈的神奇之处。对于以前的那个病怏怏的时常发疯的安德烈,他们虽然都觉得他很可怜,但隐隐的也有些厌烦,至少是一点都不喜欢。但经历这场大难之后的安德烈就不仅仅是让人喜欢了,而是让人不得不佩服。

  佩服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孩子,说起来有些不可思议,却又是

  威特大叔和他的妻子艾娜都不识一字半文,也完全是地地道道的乡下农人的见识,可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是笨蛋。当初安德烈坚持只种一部分的麦子来交给骑士老爷,而种了许多从山上采来的薯根,还留了将近一半的土地不耕种,说是留着养地力(农村的朋友可能会知道,红薯高产,但是很消耗地力,种过红薯的土地一般要施更多的肥。安德烈家没有什么家畜,肥料不够,只好就采用轮耕制)。当时他们都很不解,后来见到地里收来的那许多薯根,这才知道原因。大家都知道薯根可以吃,但是一般都是给猪吃,谁也不知道种在地里的薯根就要比山上长的大得多,也好吃的多。不过已经听坦比克说过许多很有道

  威特和艾娜也是把安德烈当成自己家人对待,就当成坦比克的兄弟对待。夫妻两都相信,只要坦比克一直跟着安德烈,两人就像兄弟一样,那么坦比克以后就绝不会挨饿,一定能顿顿都吃饱饭,还能经常吃到肉。

  唯一有让他们觉得有些遗憾的是,安德烈不让他们在外面说他的事。威特和艾娜都不是喜欢说闲话,传播东家长、西家短的人,但是听到别人还是叫安德烈叫“疯小子”,看不起他,这让夫妻两很不舒服,但也只能把涌到嗓子眼的反驳咽下,十分郁闷的走开,好在时间长了,现在也渐渐习惯了,而且现在也都是那些外村人仍旧喊“疯小子”,本村的邻居也大都渐渐地发觉了安德烈特别之处,倒也没有几个人再随便侮辱他了。

  威特已经将最精瘦的前腿肉和后腿肉斩成了均匀的小块,让安德烈带回去就能拌盐熏腌,安德烈也乐得不用再麻烦一次。他径直朝家里走去。

  小小的村庄里出门的人并不多,地里的活现在已经全做完了,除了多预备一些度过寒季所需要的柴火,已经没有事情要做,大家也都乐得多在床上睡一会,也能少吃一点粮食。村里大多数的房屋看起来都低矮破旧,仅仅也只是不漏雨透风而已,没有一家用砖或是石头砌的房子,整个村子看起来都没有什么生气,和安德烈前世的家乡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这还是太平了几十年的景象,还是很不错的年代,那么要是战争起来了那该怎么办呢?那又是怎样的一幅景象?”想起平日里骑士领里的农人们好像都对现在的生活挺满意,对丁克斯骑士也是赞誉多多,安德烈很难想象五六十年前公国尚未建立的时候的样子,那时候征税远比现在要重,很多贵族、骑士们还对领民执行“初夜权”,那个时候的人们又该怎样过日子的?

  这大半年来安德烈只打听到了他所在的国家叫黑森公国,他居住的是德累斯顿郡葛兰城弯月镇丁克斯骑士领,丁克斯骑士领已经被丁克斯家族统治了将近一百年,只在二十几年前被一个叫格兰特的骑士统治过十几年,在九年前又被现在的丁克斯骑士重新夺回。

  骑士领为什么会被格兰特占据,他没有听谁说起过原因;丁克斯骑士去军队里“当官”,还和别的国家打过仗,可是谁也说不清楚黑森公国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国家,更没人知道丁克斯骑士是参加了和哪个国家的战争;甚至有人说丁克斯骑士是和食人魔作战,更夸张的是说他是去屠龙,说他拥有一大笔从巨龙那里得来的财富。——可是从这些乡民的口中,食人魔不过是一个长相狰狞的巨汉,而巨龙就是更大的多长了一幅翅膀的巨汉。

  安德列用脚趾头都可以分辨出,这些荒诞不经的传言不过是乡民们无聊时的想象罢了,虽然这些都传得好像真的一样,每个人都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所说的就是事实,甚至还请不知道多少代的祖先来作证。

  至于其它的东西,大陆叫什么名字,世界上是只有人类还是诸多智慧种族共存,除了骑士是不是还有魔法师,乡民们都对此一无所知。安德烈无法想象其他的穿越者为什么那么幸运,随便遇到一个老头(一般都是某村村长),人家就能将大陆局势讲得通透明了,就能指点猪脚该学习些什么东东,学魔法该去学院,那里有大魔导师一定会看上他;学斗气又该去城,那里有命运女神安排给猪脚的剑圣正在等着他去拜师。然后老头就要死在山贼的刀下,猪脚就要继承这无聊的仇恨开始“泼粪土墙”,学得某某绝技回来把这群山贼菜了一百遍啊一百遍。

  可是对比下自个,杀父仇人是一群魔猪,他现在才刚开始报仇,还不知道是不是找到了正主;所见识过的魔法也仅仅是小小的风兔发出的连衣服都不能穿透的“风刃”,对比起别的穿越者,他几乎就是命运女神的仇人,似乎连一点青睐都是妄想。

  “哎,命运女神啊,我什么时候才能看得到您裙下的一点风光呢?”

  安德烈忍不住感叹了一句,随后抛开了这无聊的感慨,“我也要开始学习认字了。我也不奢求当什么剑圣,法神,只要能够让姐姐和自己吃得饱,穿得暖,不稀里糊涂过完这一生,我的人生就是很满意的。”安德烈的人生目标一点也不崇高,他却对自个的志向很满意。

  刚进家门,莫妮卡就用木盆给他打了一盆热水,“弟,冻坏了吧,先洗个脸,烫烫脚,然后吃饭,今天有你最喜欢的清水汤(就是肉饼汤),你可要全喝了。”

  看着木盆里的热水蒸腾起来的袅袅水汽,安德烈又一次觉得鼻子有点发酸,“姐,我会好好的保护你,不让别人欺负你,让你永远开心快乐!”他没有说出口,甚至没有看着莫妮卡,只是把自己的头埋进了热水里,感受着姐姐暖暖的关怀。

  在商人墨菲运来大批货物进行交易,大批乡民来赶集的那天之外,芒胡的小店里都是门可罗雀,生意极其惨淡,看来若不是墨菲在这里需要一个据点,能让他和伙计们到来之后有个睡觉的地方,能够吃到新鲜的饭菜,只怕这个小店是很难维持下去的,因为他平时的顾客一般只有丁克斯骑士一家,虽然骑士老爷家需要的东西都是直接由商人墨菲亲自送上门,但有时候他也会有一些临时的需要,这就要芒胡来处

  安德烈这天下午刚过正午就赶到了芒胡的店里,小店里很安静,一个顾客都没有,安德烈甚至都听到了距此有几百米远的骑士庄园中传来的民兵们操练的声音。和他记忆中总是热热闹闹围集着一堆闲汉的乡村小店不同,芒胡不大喜欢摆龙门阵,也不喜欢和乡民们来个小赌怡情,除了赶集的日子,他这里很少有人来,倒是个非常适合学习的地方。

  安德烈没在门面这里看到芒胡大叔,通往店后的门帘掀起来斜挂在墙上钩子上,显然小店的主人现在在后院。

  “芒胡大叔,你在吗?我是安德烈。”

  “在呢,你过来吧,我在马厩呢!”后院里传来芒胡爽朗的声音,接着安德烈又听到了一阵“刷刷”的声音。

  小店的后院安德烈上次已经来过,倒是知道怎么走,他将牛皮纸包着的魔猪肉挂在墙上,就进了宽敞的后院,朝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转过一堵墙,就到了马厩。

  马厩不大,也只有一匹马。安德烈对马了解不多,但也看得出来这匹马和骑士老爷家养的那几匹马明显要差了些,个头、毛色都不怎么样。这也很正常,芒胡的马不过是让他再有事时往返于丁克斯骑士领和弯月镇之间用的,是一匹很平常的驽马,而丁克斯骑士家的马都是战马,将来是要陪着他的儿子上战场的,丁克斯骑士当然不会拿自己儿子的命开玩笑,选用的都是军马场出品的合格战马。

  虽然这仅仅是一匹驽马,但看得出来芒胡大叔很喜欢它。他正精赤着上身,拿着马刷在用力刷着马的脖子,手臂上的肌肉随着他的用力放松而不时地滚动着,身上也冒着腾腾的热气,显然出了一身大汗。

  “安德烈,你再等我一会,我就要刷完了。上午我去了弯月镇一趟,给你拿来了笔墨和纸,是墨菲老爷交代过的。我这里的纸笔不够。”芒胡大叔没有回头,一边用力地刷着马,一边随意的说着话。

  “谢谢大叔。那纸笔价钱挺贵吧?需要多少钱?我下次再给您。”安德烈没想到墨菲先生会这样关照,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的纸笔价钱不便宜,——和知识有关的东西都不便宜。

  “嗯,不着急,等你有钱的时候再给。墨菲老爷也说这些东西不会白送,是要你慢慢偿还的。”

  安德烈略略一想,就知道了墨菲先生的意思。这样做,要让他感恩,让他记住墨菲先生和芒胡大叔的恩情,但又不能太过,让他觉得这是施舍,伤了他的自尊心,埋下日后反目的隐忧。这件事情里包含的对于人性的认识,让他很有些佩服,显然那墨菲先生是个很有本事的人,起码对于人性就认识地挺足,这就是成功的坚实的基础了。

  看来无论在那个世界,都是能人辈出,那些把别人都当做傻瓜的人最后往往是愚弄了自己,把别人都放在比自己高的位置,向别人虚心的学习他们的长处,这才是成功之道。他有一次告诫自己这个前世他再碰壁了许多次之后才真正

  墨菲先生只不过是一个商人,连爵位都没有,就能敏锐地意识到安德烈的弩弓的厉害之处,并立即下决心交好他,却又能分清帮助和施舍的区别,让他既感念墨菲先生的恩情,又不会觉得这份恩情重到无法回报,这份见识和手段让安德烈很是佩服。难怪人家能够独霸这丁克斯领里的全部生意,安德烈又一次将他对墨菲先生的估计拔高,从独霸弯月镇的大商人变成葛兰城的大商人,他相信,就是在现代社会,墨菲先生也一定是成功人士。

  “安德烈,我是个伙计,家里原先是弯月镇的贫民,家里兄弟姐妹好几个,家里也没有自己的田地,穷得很,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是墨菲先生招了我们兄弟三个当伙计,让我们家里吃上了饱饭,他还教我们认字,让我和我弟弟能够学到老爷们才能学会的字,能够当上店主,而不再是普通的伙计。我对墨菲先生是很感激的,将来我儿子长大了,我也要他接着给墨菲先生家做工。安德烈,我先说清楚,我知道你很有本事,在年轻人里我没见过比你更聪明的,但是我教了你认字,你要先向我保证,你以后不得和墨菲先生为敌。就算是他那一天让你受了委屈,你也要忍耐下来,你可以不帮助墨菲先生,但你一定不能和墨菲先生为敌。”芒胡将两块沙板放在桌上,递了一只削尖的木棍给安德烈,然后很严肃地盯着安德烈的眼睛,正色道。

  “嗯,我保证。”安德烈也没有说什么要永远记着墨菲先生的恩情的话,只是很真诚的注视着芒胡大叔的眼睛,让他感受到自己的诚意。

  “我相信你。”芒胡大叔点点头,“其实我自己是希望你也和我这样给墨菲先生做事的,但我知道你不是一般人。安德烈,其实墨菲先生家也是有一些很难相处的人,若是以后他们冒犯了你,我希望你能记着今天说过的话。”

  安德烈点点头,他也没指望过自己所做的那些事能够瞒过所有人,芒胡大叔以前也随着墨菲先生做过多年的伙计,见过的人比自己吃过的盐还多,他发现自己的异于常人之处也很正常,“其实,大叔,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能成什么人物,也许我以后也是在墨菲先生手下做事呢。我的目标很小,只要姐姐和我能过的好,能够每天吃得饱,穿得暖,我就很满足了。至于和墨菲先生家为敌,那是不可能的事。”

  听到安德烈的话,芒胡却摇了摇头,“安德烈,我相信你说的话,但我不认为你的将来会像你说的那样。你现在还小,虽然人很聪明,很有本事,但是你对于生活,了解的还不够。你的未来,绝不会是平平淡淡的,就是你不去找事,事情也会找到你头上来。”说着,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以后你就会明白的。好了,我们不说这些,我就开始教你认字吧,先从数字开始。”

  “我们现在使用的数字,是一千多年前的查

  “芒胡大叔,你可以给我说一下查

  “好,我就给你好好的说说。”芒胡在沙板上写下了十个字符,“这就是查

  一个下午的教学很快就过去了,两人都没有感觉到时间的流逝,不知不觉间太阳就挂在了屋檐上,显然就快要落山了。安德烈也要立刻赶回家去了,不然天黑了的话,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要是碰到了风狼,没有弩弓在手的他就只有当一盘菜的命。

  “安德烈,那今天就到这里吧。你现在去骑士老爷的庄园前等着,你们村的索伦今天不用守夜,应该就快要回家了,你和他走一路,那就不会有什么事。”芒胡也感觉有些舍不得。和安德烈聊天真的很舒服,简简单单的几句话,让人从心里面觉得痛快,愿意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给他听。他也非常聪明,当年自己学了好几天才学会的数字,他只用了一刻钟就全学会了,算账也能算得清清楚楚。芒胡原本今天只打算教十个数字,这还是他觉得安德烈很聪明才教的这样多,却没想到今天一下午就教了一百多个生字。

  “安德烈,回去了要好好练习。你是很聪明,但是记下了这些字,不多多练习的话,你会又很快遗忘掉的。聪明人更要多多努力,这样才能比别人进步得更快。好了,路上小心。”芒胡将安德烈送到门口,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看着他走到了庄园门前,等到了回家的索伦,这才关上了店门。一转身他就看到了挂在墙上的牛皮纸包裹,打开一看,是一封切好的肉,好像是美味的魔猪肉。

  “这个安德烈!”芒胡亲笑着摇摇头,倒也没有客气,直接分了一半出来,今晚就给它弄来吃了。他还提了一小罐酒进厨房,他要好好的庆祝一下,今天很开心。

  此时的安德烈正坐在索伦的肩膀上,由他带着快步赶回家去。

  “索伦大叔,你好壮啊,我太佩服你了。”

  “呵呵,你也要多多努力,多吃点饭,以后你也会长得很健壮的。”索伦笑呵呵,他走得飞快,一步迈得比安德烈的两步还大。要不是现在带着安德烈,他就要跑起来了,他很喜欢跑。

  “我恐怕就不可能了。索伦大叔,你可是骑士老爷的手下里最强壮,最厉害的人,我就是吃再多的饭也比不上的。索伦大叔,你是不是庄园里最厉害的人?”

  “不是,我一点也不厉害。就是道丁大叔,他就能打败我。还有骑士老爷,你别看他瘦,他一棍砸下来,我根本就挡不住。听说这是斗气,会斗气的人才是真的厉害呢!”

  “哦,斗气嘛?”<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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