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精神病的刑事责任

  从精神病院出来,我和黑律脸色都是阴阴的。黑律是怎么想的,我可不知道,但是我自个儿总觉得不是个事。

  那个精神病院的副院长李大有是本市著名的精神病专家,国内国外都发表过许多有影响性的论文,同时他又是黑律的朋友,是以黑律一开始就约了他。

  在黑律的示意下,我把关于高强的情况介绍了一边,并且把我们跟他会面的情形,和周围人的评价都详详细细地讲了一遍。顺便把我记下的一叠询问笔录递给了副院长大人。

  那位副院长大人听了我的介绍,舀了我的资料就开始发起呆来,呃,不是,开始思考起来,连点着的烟夹在手指之间自燃都没有注意到。

  我百无聊赖地看看黑律,好家伙,他已经不知从哪里找来不知是不是资料的东西看了起来。我不敢上前搭言,只得顺手从茶几上抽出一本杂志,《精神病之友》,成排黑线,放下,又抽出一本,《精神病之窗》,一群乌鸦飞过,卷起几缕秋风,大滴冷汗下来,放下,再抽出一本,《今天,你得了精神病没有?》,抬头望望天花板,我确定乌鸦一定又来过。

  看来李副院长真是敬业爱岗,办公室里绝不出现跟精神病无关的东西。哪像我那间办公桌上,《女友》,《知音》,散落成片。

  本来还想借着上卫生间到处晃晃,不过一想到这是精神病院,立刻把这个念头屏障掉,扔进回收站永久删除。开玩笑,虽然我不歧视精神病,但不代表我不害怕精神病,尤其是这种需要住院治疗的重精神病,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我遇见一个,哭死也不行了。

  在我胡思乱想之下,突然黑律和李副院长的谈话声传来。不知为何我先去看了一直自燃的烟,却发现早就灭在烟灰缸里,而且不多不少正好到底,这太神奇,难道抽烟的人都有这种特异功能。

  “你确定吗?”黑律男中音一如既往地沉稳。

  “虽不敢十分确定,但那个高强照你们所说的情况应该是妄想症,不过要做过鉴定才知道。”李副院长答道。

  “那好。我会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的。”黑律说道。

  回忆到此结束,我又叹了口气。这个精神病院就是司法精神病鉴定指定医院,既然他们副院长这么说,再加上我自己看到高强的种种,估计高强十之**就是个精神病。虽然刑法是大二的时候学的,可大四的法律基础知识测验可是下了大力气背刑法,刑法法条脑海里还是记得牢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黑律。”我上前一步唤道。

  “有事吗?”黑律转身问道,神色有些郁郁的。

  “是不是高强有可能不负刑事责任?”我问道。

  黑律点点头,说道:“基本上是这样的,不过要看高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结果,和法院采不采纳我们,”

  “可是……”我可是了半天,最终豁出去般,说道,“这样我们很可能赢,可是总觉心里不舒服,自古以来,杀人者偿命。他却可以因为精神病逃过法律的责罚。”

  “别忘了他也可能是因为精神病而犯下这滔天罪责。”黑律说道,然后就快步向停车场走去,“别发呆了,还要回事务所写上诉书。”

  我应了一声,无奈地跟上。这算是维护了法律的正义,也没有任何有愧于良心的地方。可是想起那天看到高强杀妻杀子以后被带走时的冷漠,想起连日里每个人对高强的谴责,尤其想起高强妻子家人的伤心欲绝,不由心里沉甸甸的。能不能赢,我不敢确定,但有一点我可以确定,那就是就算是赢了我也不会高兴。

  这难道是职业的困惑,情与法,有时候真的很难分开。高强妻子儿子很可怜,就这样死在至亲的屠刀下,但难道高强就不可怜吗,在妄想的情况下杀了自己最亲的人,要是有一天他醒来,如何面对呢?!

  满腹的心事跟着黑律回了事务所,剩下的时间却容不得我胡思乱想,我要协助黑律准备上庭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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