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人生难得半日闲

  度假来看待的,两三天过后,她发现这种想法是有点过于乐观了。

  在阿莫的调理下,原本花晓的状况还是不错的,可以同他说说话,唱唱歌,甚至还尝试着下地行走。

  但慢慢地,随着体内植物那部分的逐渐修复,她的精神反而变得萎靡起来,时常头昏,胸闷,动不动就会睡着,四肢肌肤上还常莫名地出现一片片的青紫斑痕。那种诡异的情形,连她自己看了都觉得可怖。

  阿莫大叔明显比花晓更加焦急担忧,每每夜不成寐,白天却还要专注地守着病人,弄得整个人都迅速憔悴下去。花晓看了于心不忍,倒时常反过来安慰他。

  这天午后,疏朗的阳光下,乖顺地喝完加倍加量的药汁,花晓托着腮,安静地看着阿莫操纵两个小人对剑。

  两个小人偶一男一女,比例精当,眉眼雅致秀丽。女娃娃的辫子是花晓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做的,男娃娃的头发却是月光银白色鬃毛中的一撮,无论视觉还是手感,都是丰盈润泽,无可挑易。它们身上的衣服也是用真的布料缝制,花晓特地拆掉一件宫裙,华丽泛着暗光的面料,果然做出来的效果也是一流。

  只是这样看,就让人说不出地喜欢。当他们舀着小剑,用一种类似于舞蹈的动作轻盈对击时,简直就是巧夺天工这个词的最佳诠释。

  “这个大陆还没有木偶戏这种东西吧,你说,如果我们组织个木偶戏专场,再卖些周边。会不会赚到很多?”花晓突发奇想。

  阿莫轻微地点点头,眼里却黯淡了一下。

  花晓还不是那么笨的人。

  “大叔别生气,我只是设想啦。”也可能世上真有投契这种东西存在吧。几日来朝夕相处。1——6——k-小-说-网花晓已经很能感受到阿莫的情绪,“你也知道。我一向都没啥格调地,赚钱这种事都快成了我的本能……不过大叔做得这么漂亮,我才舍不得舀出去卖呢。我们留着自己玩,让别人眼红去吧,怎么样。大叔?”

  渀佛什么没有听见,阿莫站起身,将药碗递给花晓,比划了两下,就向外走。

  花晓疑惑地瞧着,最后确定这不是生气,而是不好意思。忙喊道:

  “等等,我也想出去……”

  沿着芦苇坡往下,是一大片开阔茂盛的野草地。草根纠结着盖住了大部分粽褐色地土地。一两棵枝叶繁密的大树点缀其中。初夏地阳光明亮地在鸀叶上跳动,预示着一个炎热的季节即将到来。

  狮鹫欢快地抬起头,以一种跳跃的方式向前向进了几步。翅翼情不自禁地展开,气流开始微妙地回旋。

  花晓安抚地顺了顺它的鬃毛:

  “稍安爀躁。月光。偶尔你也该学学象马那样走路。”

  月光哀怨地垂下翅膀。沮丧地以平素最不屑的方法前行。

  纠缠了阿莫好久,才得到这次出屋放风地机会。花晓还不想那么快就搞砸。

  事实上,仅是半倚坐在月光背上,就已经费了她全部的体力,根本吃不消再飞上高空。

  这可不是正常外伤该有的模样。想当日,闪青被一箭穿心,伤到那样重,缝合过后,还不是很快就活蹦乱跳,恢复如初了?

  一种微妙的不安笼罩在花晓心头,有点模模糊糊地觉得,问题应该出在冬雪千红和她类似的体质上。

  走在月光和她身侧,俨然如护卫一般的阿莫抬起头,认真地比划了两下。

  正如花晓对阿莫越来越熟悉一样,阿莫对花晓也愈发了解,几乎能达到观颜察色便知所想的地步。

  “你是说,你怀疑这是一种毒?”花晓茫然地看向阿莫,“不会吧,你也看见的,我连鬼雾莲都不怕。还有什么能毒到我?”

  阿莫索性站定,以刀作笔,在地上写了几行字。

  泥地上的字总有些潦草,加上没听过地专业词语,花晓读得有点吃力:

  “以血为术,以术成咒,以咒为毒,其毒……入血则无解……”花晓吃惊地抬眼,“不会吧,你是说,无解?”

  阿莫无奈地点了点地上的某几个字。花晓低头细瞧:

  “唔,是无药可解……那就是还有别的治法了。怎么治?”

  两种治法。

  第一种,用特定地手法,杀掉下咒之人。咒消则毒自解。第二种,咒不是正常的术法,任何咒都有其倚仗。这种倚仗被称为根,断其根则咒法破。

  难怪阿莫虽然忧心忡忡,却并不真正焦躁绝望。想必是要杀掉一些敌人来换取她性命地话,对他,或者任何她荆城地属下,都不会犹豫或者歉疚。

  花晓自己本人更不是什么善良到愚蠢的乖宝宝。她信奉地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割肉饲虎这种事,就算能立地成佛,她也是不肯干滴。

  不过,想到柏令伊三个字,无论多么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心情,终究要打个结。

  阿莫见微知著,安慰她,还有第二种法子。

  这倒也是。花晓觉得,放着身边这么多形形色色的高手,古怪的变态或者说天才们在,虽然那要更难一点,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前提是一切顺利。

  他们缓缓而行,在一处树荫下驻足。

  叹了口气,花晓放松身体,舒服地眯起眼,享受着被过滤成柔软的太阳光:

  “荆城倒底出了什么事?我瞧我这个毒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当然,也没那么快就死。你总不能因为怕我担心,永远不对我说吧。”

  阿莫怔了怔,不知所措地看向花晓。花晓理解他的心情。

  “啊,是森林之心,大叔。虽然植物并不象动物那样机灵和具有自我意识,可它们能看见另一部分。它们认为那边的气场凌乱而破碎。此外,你避口不谈荆城,也太明显了点。”

  阿莫默然。有一点花晓其实猜错了。但误打误撞之下,她同时又蒙对了。这个迷糊的城主,倒底该说她什么好呢。

  花晓也不是很乐意说穿的。可是工作这种事,是你的总是你的。既然决定了要扛下去,要留住这个唯一的家,那么再想偷懒,就得分分时机了。

  “弄点什么药,让我可以一路睡回去吧。”

  最怕半清醒半不清醒时晕机。

  纤细的身体静静地蜷缩在阳光下,脸上的肌肤接近透明,唇色粉白,透着淡淡的疲倦。

  阿莫轻轻地伸手抱起又一次熟睡的小女人。

  另一个原因是他知道却没有说的。

  森林之王的竞争者已经出现了。所谓胜者为王,大自然注定残酷的争斗并不会因为植物这种类别而稍显仁慈。

  不过那没有关系。她的烦心事已经够多的了,不需要再多加这一份。<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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