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三十三章

  尔镇到龙骨荒原,被人用粗笔圈了两个椭圆。它们代表了两块地形不同,但又必需经过的旅程。

  靠近吉尔镇的一块是白鹿雪原,地如其名,终年霜雪难化。另一块叫做黑水沼泽,面积大约是白鹿雪原的两倍,紧靠龙骨荒原。据说只有最老练的向导,才能认清里面蛛网一样的道路。没人会喜欢在雪地上行路,但如果同黑水沼泽相比,白鹿雪原大概就要算作光明坦途了。

  厉秋给花晓的建议是兵分两路。老弱病残留在吉尔镇等候传送,年青壮勇跟随花晓,尽量骑马,直穿雪原和沼泽而过。如果顺利,不出二十天就能到达目的地。

  如果不顺利呢?当时花晓还故意多问了一句。谁知厉秋的回复简直比吃白菜还轻松。那更好。反正你现在能力觉醒,想要死也很困难。多积累点经验,对你当个称职的城主,很有好处。

  花晓怀疑他其实是想把城主二字,换作女皇。

  于是她明确地回答,玩玩模拟城市还行,模拟国家就算了。一不小心成了倾国红颜,岂不又空担虚名一回。结果引来厉秋一阵大笑。

  当下,花晓召集起车队管理层开会。

  老刀,小冷,冯大树,加上新来的林九,一共四人,是正经的部门负责人,乐儿算是秘书,阿莫作为探路者和地图的更新者也列席旁听。至于某个紧跟兄长,躲在外面树上偷听的小孩,花晓决定暂时放过一马。不予理会。会议室的条件有点简陋。一顶帐蓬,没有桌子,没有椅子。然而这些一点也不曾给花晓带来困扰。

  以一种非常坦然地礀态。花晓招呼大家席地而坐:

  “来吧。(16k小说网,电脑站更新最快)。每人都舀个垫子。如果可能,我希望这是我们第一次的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是什么意思?”乐儿问出了众人共同的疑问。

  这个话题真要说起来可够长地。现在可没那个空。花晓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一种会议形式。代表平等,自由,和充满关怀的言论。要是新城能够建立,下次开会时我会讲讲这个典故,要是新城建立不了。一切都是空谈。好吧,现在,各位主管大人,让我们来谈谈正事。”明明是纤柔娇艳地女子,身上却带着自信,坚定,耀眼的气势。被她纤指点中的大人们,同时都如被强光射到般,晕了一下。因而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在糊里糊涂中接受了花晓的首批委任。

  对于兵分两路的主意,在座众人倒没反对。事实上。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地办法。但在去留的人选问题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致。

  “夫人身为城主。应该第一个到龙骨镇,从传送门最快。”老刀掌柜的意见。

  “带队这种事不适合路痴做。你还是省省,让我来吧。”小冷的轻笑。

  “不管怎样,我要跟着夫人,夫人去哪我去哪。”如此黏人自然是乐儿的。

  “我去,谁也别拦着!”熊一样的咆哮。护车队队长冯大树。民主只会添麻烦啊。吵吵闹闹花晓听得头疼,索性一锤定音:

  “老刀,小冷,林九,你们照顾留下的人,冯大树带着骑队,阿莫带着月光,跟我走。”

  冯大树大喜,阿莫弯了弯腰表示遵命,剩下来地人自然是一齐反对。“先听下我的理由。”花晓抬手,作了个静止的手势,叹道,“其实,我恨不能把你们都一齐带走。你们觉得,我是那种放着懒觉不睡,要去做出头英雄地人吗?”

  这句话相当写实,众人全都没有反对。

  “可是不行。这么多人滞留下来,如果缺乏安排,就是一场灾难。而我们要去的龙骨镇那边,也需要有人提前安排,做好接应。这两件事都不好做,稍有不慎,就会动荡成变。老刀,林九,你们经验丰富,我希望你们承担下来。”

  老刀掌柜与林九对视一眼,最终还是无奈地点了点头。

  “骑不了马地人,只会妨碍行程。”这句话是对乐儿说地。

  虽然直接了点,但很有效。乐儿脸色发白,咬住嘴唇好象要哭的样子,却没有办法反驳。

  小冷唇边挂着惯常地,讽刺的微笑,漫不经心地玩转着药球,倒要看看,这女人准备怎么打发掉自己。

  然而同样一句话后,花晓就叫他投降了。

  “你也不想我辛苦这么久,带出来的人,会因为生病死在这里吧。”

  这些人就算死光了也不关他的事。小冷根本不在乎谁谁谁会生病,但是他当不起花晓眸光流转,充满请求和信任意味的这么深深一瞥。

  罢了,是劫难逃。

  会议后的一个小插曲是,林九私下找到花晓,执意要求花晓让红耶跟在身边。花晓十分真心地推辞,末了还是推托不掉,勉为其难地约法三章,接收下来。兵贵神速。既然要急行军,坐骑自然是第一位。现有的马匹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花晓难得大方地掏出钱袋,扔给老刀,要他将附近所有的马匹都高价收购回来。但即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需要双人共骑。

  真是悲惨的状况啊。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即将远行的骑兵队上,镀上了一层好看的,金灿灿的色泽。

  但是近瞧的观感完全两样……望着甚少有风采可言,挤在一匹马上的那些身影,花晓只能在心里长长地,郁闷地叹息。

  人家纵横天下的铁骑一人能配两匹马,自己的军队却是一马要驮两个人。

  幸好只是赶路,不是逃命,也不是追击……

  然而,半天还没过去,花晓就发现,她错了。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是什么?前一世,花晓会回答,蟑螂。这一世,她的回答却是,盗匪。

  触目所见,大地白茫茫一片,空中飘飞着雪粒,时不时还夹杂着豆大的冰雹,劈头劈脑地砸下来,叫人避无可避。就在这样恶劣的,极不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中,居然还活跃着一群群,对,正是一群群的盗匪。其实花晓的军队前身也多数来自盗匪,她本人对这种行当也没有太大歧视。而作为实力优势方——红耶只用一只手就能打发掉一队强盗——花晓对他们甚至是有点怜悯的。

  但是!当一个人想迅速赶路,却从第一天起就遇到阻拦,并且不管怎么打怎么杀,追在后面的盗匪群就象狼群遇到了鲜肉,越聚越多时,就算是圣人也会发火。

  何况花晓的脾气向来不好。

  审问完第八十一名俘虏后,花晓将人一扔,拍了拍月光,哼了一声:

  “走,我们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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