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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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色从早晨起就一直密密地阴沉着,到了近晌午时,终于淅沥淅沥地下起雨来。

  雨势虽然不大,对车队的阻滞却是明显的。

  望着泥泞中艰难转动的车轮,湿漉漉烦躁不安踢着蹄的马匹,花晓不由苦笑。索性和老刀掌柜商量了一下,找了个块地势高的平原,让车队扎下营,提前休息。

  可不是,当家方知柴米贵。若放在以前,在这种天气,捧一卷书,高卧于水上听雨,要多逍遥有多逍遥。何需象现在这般,又要计算行程,又要盘算食宿,还要预防一堆风寒疫疾。

  然而这就是人生吧。须臾万变,祸福相依,谁也预想不到,推断不出。

  命运既然已经将她推到了这一步,那么,花晓也从来不会不战而逃。

  一声响彻云霄的啸鸣,穿透层层积云,令花晓眼睛一亮,兴奋地向上望去。

  阴翳翻滚的天际,双翼展开如箭,飞旋着扑下来的,可不正是她的心爱宠物,月光狮鹫。

  月光被花晓派出去联络消息,查看地形,足足已有三天没见到主人了。四足才沾地,便急不可待地挤到花晓怀里,将毛茸茸的狮头搁在花晓肩上,也不怕湿,挨来挨去地撒娇。

  花晓尴尬地看了一眼狮鹫背上,还没来得及跳下来的哑仆,无奈地推开狮鹫脑袋:

  “你先去换衣服吧。小心冻着。”

  哑仆名叫阿莫,是路杰斯为月光专门找来的驯养师。

  话说皇家就是身份尊贵,与众不同。按花晓的脾性,养狮鹫这档子事,能注意到它爱吃什么已经不错。可放到路杰斯身上,非但对它吃好喝好地照顾,还特意给它找了个精通狮鹫习性的专职人员,将它侍候得舒舒服服。

  这阿莫虽然哑,面残,却不聋,不废。照料狮鹫很有一套,身手和反应也都还不错。大概是这三年跟月光处出了感情,月光自动回到花晓身边后,阿莫也跟了过来,比比划划,大打手势,要求花晓收留他,还宁愿不舀工钱,只求糊口。花晓那个惭愧啊,心想自己可能要算史上最不负责的宠主之一了。当下答应了阿莫,并许诺,日后一定给他三倍薪水,食宿全免,要休假也不是问题,尽管开口。

  当然,没忘记提出血誓效忠这个前提条件。阿莫倒也没有二话,全然照做。于是她便成了阿莫的新雇主。

  血誓效忠。留在她身边的人,下属,城民,一律如此。

  其实这不是个好主意。花晓自己知道。

  先不说真正的忠心从来都不是一道誓言能够保证的,也不说这种明摆着把人当贼防的举动会造成多少隔阂,只说一点,所谓永不失效的魔法誓言,只要黑魔力足够高,或者毁去忠诚石,更或杀掉誓主,也都一样能够解开。

  天下间哪有万无一失的事。

  可是花晓已经厌倦了。

  厌倦了纯粹的忠诚总是经不住考验,一遍遍地败北在各有苦衷之下;厌倦了总要猜疑别人,而时常还猜想成真;厌倦了一次次解释自己,只为澄清那些眼光中的迟疑和不信。

  那么,就这样罢。

  凡归我者,皆献忠诚。

  无论愿与不愿,甘与不甘,一切,都可以那样简单。

  “前面的路还能走吗?”

  花晓一边舀刷子给月光刷毛,一边问阿莫。

  还有一天行程就到炽雪峰了。时值初秋,别处寒意尚浅。炽雪峰却是个奇怪的所在,冰天雪地四季不改。

  阿莫点点头,又摇了摇,接着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起来。

  一道横杠,中间分了两道岔,其中一道顺畅,另一道却被一条竖杠和一些类似水纹的图形掩盖……倒也形象。阿莫的意思是说,原来那条路已经被水淹没,只能走另一条了吧。

  花晓沉思了片刻。她不喜欢改道这个主意。至少远了三分之一路程,而且也很难保证那条路就一定安全。

  想了想,停下手,坐上狮鹫背,对阿莫交代道:

  “你先吃饭吧。跟他们说一声,我转一圈就来。”

  山峰如聚,波涛如怒。

  坐在狮鹫背上,高高地俯瞰下方的感觉的确不一样。花晓以前是坐过飞机,但是飞机能有这么视野开阔吗,能想飞高就飞高,想俯冲就俯冲吗。

  完全没有可比性的东西。

  所以被大风一吹,花晓的心情反而很好。

  试着叫出厉秋。

  “喂,你还在吗?”

  当然在。按花晓的看法,这家伙现在就一无所事事的闲人。身体只能睡觉,思想只能跟她沟通。有时候花晓甚至觉得喊出他就象一种放风。

  “不知城主大人相召,有何吩咐?”声音里是带着笑意的。

  “别玩了。”花晓对想象中的人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指点下面的地形,“你说,要是在那里挖道沟渠,将路面的积水引到河中,是不是比绕路更快些?”<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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