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十里相迎

  这一夜时间耽搁的太久了,等到陈风告别老薛,怀揣着鞋底回到青竹坊的时候,天已经是蒙蒙亮了。

  房间里空无一人,按照老薛的说法,明跑到海市找鱼幽薇求援之后,到现在都还没有回来,他也不知道这家伙现在心里究竟是在打着什么算盘。

  摸索的从床下掏出《九星煞神诀》的小册子又看了眼数遍,确定自己已经完全记住里面的内容不会再忘之后,陈风点着火折子,就把这册子给烧了。

  没办法,经过一晚上的折腾之后,陈风终于是收起了自己心中的轻视以及游戏人间的心态,开始正视自己此刻已经身处其中的,名叫应天的可怕漩涡了。

  灰烬丢在了台上的香炉中,同其中的香灰混在一起,确定没有再留下丝毫痕迹之后,陈风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坐在桌边给自己倒了杯冷茶,开始慢慢的饮茶,一边饮着,一边在自己的脑海里捋起了思绪。

  刚刚回来的路上,他已经听说了今夜应天城究竟发生怎样的巨变了。

  他倒是没有想到老薛为了救自己竟然敢这么疯狂,一连出两箭,一箭飞向了应天皇城,而另外一箭则是直接去了玄武湖,将湖心据说沉睡的瑞兽都给惊了起来。弄得大理寺的人倾巢出动,将这皇城给翻了个底朝天,不过饶是如此,还是没有找到一心半点儿的头绪。

  没办法,应天的水道太发达了,如果要逐个排查,根本不是一夜的时间能搞定的事情。

  如果是在今夜稍往前的一些时间,他可能会觉得请老薛帮忙,带着小张姑娘一起远走,是个不错的主意。

  但是现在不行了。

  陈风伸手摸了摸自己怀中放着的鞋底,不知为何,突然觉得名正言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雪梅宴,雪梅宴,雪梅宴。”

  陈风站起身子,看着初生的红日一连念叨了三遍雪梅宴的名字,别的不说,此刻心中倒是真的第一次有了争第一的可笑念头。

  歪了歪头,脑海中隐约间又浮现了那个人当年的样子,他当即便是十分愤然的将自己杯中残余的冷茶一饮而尽,啪的一声将茶盏拍在了桌子上,恨恨道,“他娘的,大丈夫生不五鼎食,死则五鼎烹,干了!”

  草草洗漱之后推门而出。

  陈风突然觉得他今日见小张姑娘除了一解相思之外,还有件十分重要的事情,那就是表明自己的心迹,告诉她,自己会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出现,身披金甲圣衣,脚踏七彩祥云来接她!

  而她的意中人会是一个盖世英雄!

  ……

  陈风在自己的心里料想过很多遍今日可能会发生的情景了,但却是依旧没有想到今日公主回京,会是这样一个大的阵仗。

  怎么说呢,用丹丹老师的话形容就是,锣鼓喧天,鞭炮起舞,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京兆府的衙役和皇城的禁军从城外十里就开始了站岗,一路排到应天城的城门口,站在城里一眼望去,全部是清一色银甲白羽的禁卫装扮,便是后世看多了大********的陈风,也是不由得啧了啧舌,心中对这李秀熙公主在元孚皇帝心中的地位又高看了几分。

  其实他不知道的是,今日迎接李秀熙回宫,能有如此大的阵仗,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在的。

  如果不是他昨晚在应天城城桥之上入幻境,使得老薛放出了两箭弄得应天人心惶惶,今天有没有这么大的阵仗还真的是两说了。

  没办法,今天在早朝上,元孚虽然没有发火,但却是明显有了敲打和更换禁军头目的意思,这搞得禁军头领很受伤,觉得这次分明是狄戎手下的大理寺玩忽职守,怎么最后擦屁股倒霉的就是自己呢?

  好吧,这种想法,他也只敢在自己的心里说说,他可不敢当着狄戎的面说,整个南唐谁不知道狄戎这和尚的红袍是用鲜血染的?没事和这家伙作对,真的是嫌弃自己命长了。

  万般委屈的禁军头领打碎了牙也得往肚子里咽,企图借着李秀熙回京的功夫,好好表现一把,也给元孚皇帝表示表示自己的忠心,提升一下应天居民心中的安全感,顺便可以也给赵钩这个老太监示个好,卖人家的一个面子,到时候就算圣上真的动了要换人的心思,也好在旁边规劝规劝。

  一石多鸟,岂非妙计?

  也正是出于这种种的原因,所以导致了今日陈风看到的禁卫出城十里相迎的壮观气象。

  不过陈风心里清楚的很,自己今天过来的目的可不仅仅是要看到小张姑娘,更重要的是应该要小张姑娘看到自己,知道自己之前在烂柯寺对她的承诺并没有白说。

  所以,单单站在人群里冲着即将到来的公主车马摇旗呐喊可是不行,此刻的他,需要一个有利的地形。

  成事三大条件,天时地利人和。由此可见,地利还是十分重要的。

  在这一点上,陈风早就想好了。

  公主的车马如果要入宫,肯定要经过朱雀大街,所以陈风一大早就急匆匆赶到朱雀大街来了,想着在这朱雀大街的同福楼二楼定一个位置。

  但是谁想到了这酒楼之后,却是发现,这里的火爆程度还是远远超出了自己的意料之外。

  南唐人人皆知李秀熙肤白貌美,人间绝色,自古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更何况她还不是一般女子,更是贵为南唐公主,是元孚皇帝最为疼爱的一个女儿。

  这样的身份、姿色,自然使得南唐很多男子疯狂不已。适龄的男子,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可能有机会攀龙附凤,得佳人青睐一举平步青云;不适龄的男子,则大多是事功成名就的富家翁、他们见多了秦淮河岸的声色犬马之后,心中自然对天子的女儿无比好奇,不求一亲芳泽这种荒诞无稽之事,只是想着若是能一睹天容,那便已经是天大的幸事了。

  这个时代说到底还是个封建的社会,单是皇权的至高无上以及神秘,都足以让下面的人疯狂不已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此刻距离公主车马到来,明明还有半天左右的时间,但是这朱雀大街的酒楼就已经是人满为患了。

  陈风站在同福楼的门口,看着门槛都快要被踏碎了的同福楼,一阵头疼,突然觉得自己没有早几天过来预定座位是一个非常大的错误,只是可惜,这个世界上,貌似并没有后悔药可以吃呀。

  而陈风之所以坚持要选择这同福楼而不选择别的酒楼,其实也是有原因在的,而且其中最为重要的原因,已经被面前这个同福楼的小厮给叫出来了。

  “别吵!别吵!一楼座位五两一个人,二楼座位十五两一个人!包间不靠街的一百两!带窗户的两百两!”

  “什么?你嫌贵?卧槽,你嫌贵别来呀!嫌贵也可以去旁边的广德楼、聚义楼打听打听,看看谁家便宜?小子,这里是朱雀街,朱雀大街你知道么?你以为是你家门前胡同口呢?”

  “……”

  好吧,之所以选择这同福楼的原因就是因为这里是朱雀大街上最便宜也是档次最低的酒楼了,但就是这样平日里门可罗雀的酒楼,现在都已经人满为患了,那其余酒楼自然就更不用多说了。

  陈风站在同福楼的门口心里犹豫不定,正思考着究竟该何去何从的关口,却是听得身后陡然传来一阵高呼。

  “闪开!闪开!前面的谁呢?好狗不挡路,知不知道?”

  陈风闻言耸了耸肩,子曾经曰过,我们应该本着与人为善的想法,把别人的冷言冷语当成一个屁给放了。

  陈风就是抱着这样“和平”的想法朝着一旁退了一步,心道这样总可以了吧。

  但是谁想,后背却还是陡然伸来了一只大手,一把攥住了他的衣襟,怒吼道。

  “臭小子,我说你了,你聋了是不是?”

  “我这不是让路了么?”陈风皱眉,甩手将那人的手拍掉,两世为人,他还是很讨厌被别人攥衣领这种颇具侮辱性的行为。

  “我说你挡着我家大人的马车了,叫你滚开,你听清楚没有?是滚,你走有什么用?”

  陈风抬眼,一张尖嘴猴腮,眼如三角,头戴着青皮帽子的刁蛮家奴,就这么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啊,你刚才说什么?不好意思,我没听清楚。”

  “哼哼,还在这儿给大爷我装傻充愣?我说好狗不挡路!”家奴看着陈风,一脸的凶恶。

  “哦,原来是这样呀。”陈风认真的点了点头,随后抬首,冲着这家奴追问道,“好狗说谁呢?”

  看着陈风那一脸的懵懂,家奴心中的不屑越发炽盛,再看着陈风这从头到脚的布衣,他心中几乎可以断定,这是个刚刚从乡下来的雏儿了,什么规矩都不太懂。

  这么想着,家奴的后背立马挺得笔直,学着家里老爷的样子,趾高气扬的点了点头,像是从鼻子里发声一样,冷哼一声,毫不犹豫的张口道,“好狗说你呢,不然你以为好狗说谁呢,乡下来的蠢货!”

  “哦。”陈风恍然大悟的点头,一把攥住家奴的手,握了握之后,言辞恳切道,“原来是好狗在说我呀,不错,不错,我还以为是什么人呢。不过现在一听,既然是狗的话,那还是算了吧,我男子汉大丈夫,怎能同一条好狗计较呢,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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