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的自白

  她说她叫林绛,杨绛的绛,绛红色的绛。

  她的解释完全多余。

  不知道为什么,我第一次听她念她名字的时候,就觉得她就该是那个“绛”。

  说实在的,记住她完全是因为她长的好。

  那天夜色不算深,沈宴介绍她名字的时候我对上她的脸,当时我就想,怎么会有人这么白,像月光的白。

  有一种让人不忍心接近的感觉。

  所以后来,我就把她“忘了”。

  直到蓝竟宇那事之前,如果不是谁特意提起她,我真的已经完全忽略生命里还有个这样的女孩,曾与我擦肩而过。

  那天黄昏,霞光把天空染成不同的红色,可没有任何一抹红,抵得过她为我挡住伤害时流的血色。

  当时我是什么心情呢?

  想不起来了。

  但那抹红我一直记得。

  后来我和赵思意分手,她来找我哭的梨花带雨。

  说实在的,我很烦。正因如此,这代表我确实对赵思意动过感情,尽管很浅。

  没别的,图她长的好看。

  赵思意之前我常换女朋友,那些姑娘我也喜欢,也是图好看,可她们大多喜欢管东管西的,一会儿警惕我同班是不是有漂亮的妹子,一边还想买通翔子他们做眼线。

  烦。

  我怕麻烦,很怕。

  所以赵思意和她们一比,好处就显出来了。

  她妈管她比那些女孩管我都紧,这对我来说,没什么不方便的,硬要说也就只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晚上出去耍,别人都有女朋友带着,我没有。

  但她省事儿啊。

  我当时天真。

  女孩缠起人来都一个样,她来找我,每叫一句哥哥我就难受一下,每掉一滴眼泪我就厌烦一分。

  事实证明,男生要是心里没谁,女生再低三下四也没用。

  在她哭的最痛的时候,我转身下楼。

  谁知道,一下子就撞上林绛了。

  该怎么形容当时林绛那眼神呢,我词汇量少,如果非要说一个,我大概会用那天的雨来比喻。

  那天的雨真他妈有股子忧郁气质。

  后来林绛频繁的出入于我的生活里。

  那天翔子生日,她也来了,然后她唱了首粤语歌,这首歌后来也成为我第一首学会的粤语歌。

  我觉得杨千嬅唱的没她好听。

  不止我一个人这么想,那段时间成明昊天天单曲循环《少女的祈祷》,一有空就念叨林绛。

  成明昊说:

  -林绛长的好看,最主要是干净。

  -我好喜欢林绛啊。

  -你说林绛会不会也喜欢我?

  原来少男也思春。

  我烦听他念叨,却好像被他洗脑一样,好像哪里都能见到她。

  那天我和几个哥们儿刷街,路过学校的时候正巧看沈宴带她从校门出来,她坐在沈宴后座上,伸着脖子同沈宴讲话,不知道说了什么笑的看不见眼睛。

  后来也总是遇见她。

  我在天台抽烟,见她背着书包从班里走出来,一阵风吹起了她的裙子,露出细长的小腿,从那天之后她很少穿裙装。

  还有那天,七班的小子找事,特幼稚的当面叫石头肥猪,我和一帮兄弟过去和他“谈谈心”,正巧见她从打印店出来,她远远看见我了,定定站了一会儿,拐弯走了另一条路回学校。

  我后来骂成明昊,能不能别老林绛林绛的叫,没出息。

  彼时成明昊好像真的意识到自己碰壁了,抱着酒瓶叹气,问我:

  -你说林绛是不是真喜欢沈宴?

  我哪知道?

  正因如此,为了兄弟少受点相思苦,才去留意。

  可留意到的都是些什么?

  是她每天让沈宴带着上下学?还是沈宴脱下外套给她穿?是她在球场被人问谁会赢的时候笃定选沈宴?还是她对沈宴毫不防备的笑?

  细节是骗不了人的,她和他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不然,为什么所有人都说,沈宴和林绛真配。

  不然,为什么当有人喊林绛“嫂子”,沈宴从不解释。

  然后,我开始对她没什么好感了。

  可那时候毕竟年纪小,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很多男孩的喜欢,都是从没好感开始的。

  跨年夜那天,我把林绛惹哭了。

  后来我心情也不好,和兄弟们约去光明广场滑板。可是当天广场有烟花秀,人越来越多,我们不得不提前回家,就在我挤开人群的时候,我远远看到了她。

  她站在人群中,仰头看烟花,没一会儿又双手合十,虔诚许愿。

  那一刻,我觉得好像世界上所有的嘈杂都不见了。

  天地之间只有她一个人。

  然后我开始后悔自己刚刚对她冷嘲热讽,因为她看起来好像根本没那么……坏。

  我喜欢林绛,这件事谁也不知道,包括我自己。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愚蠢的行为。

  因此当我看到郑姨手机上她的□□号ID时,无异于天崩地裂。

  天塌地陷、移山倒海、天崩地坼、地覆天翻、震天动地……这些词全都砸在我脸上。

  这是青春抽我的巴掌。

  而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的青春至此终结。

  后来的几年,我的生活里,再也无关风月。

  很多人问我各种各样的问题:

  “是不是禁欲?”

  “是不是gay?”

  “是不是那方面不行?”

  操。

  滚他妈的老子那方面不行?

  我的烟瘾更重了,其实是因为心瘾大。

  我多想去找她,抱住她,吻她,然后一件一件脱光她的衣服,最后在她身上一遍一遍的捣弄春水啊。

  我多想亲亲她,告诉她老子也看上你了!她可能会哭吧?然后我会吃掉她的眼泪,再吃掉她。

  可我只敢做第一步。

  去找她。

  到她上学的城市,看看她宿舍楼下的丁香花,吃10块钱一份的黄焖鸡,再坐在操场的站台上看天。

  没遇见她,但似乎也不为遇见她。

  说实话,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身体里长着一些不稳定因子。

  我统称它们为——没安全感。

  没安全感,所以从东校转学,这样就不用回忆老妈死前的场景;没安全感,所以得知林绛可能喜欢沈宴时,第一反应是逃避和不在意,这样就不用接受她的目光从未流连于我身上的落寞感;没安全感,所以不敢在得知一切时,不管不顾去找她。

  你知道吗?

  爱情有时候不仅仅代表勇气,还代表退缩。

  就像我曾经看过的一本我忘记名字的书,里面写:真爱的征兆在女孩身上是大胆,在男孩身上是胆怯。

  我江为风居然也有怂的时候啊——我怕给不了她一个好未来。

  那时候我太混了。

  人们只知道,浪子回头金不换,却不知道浪子回头有多难。

  今天我得知林绛回国。

  七年了,我和她一面未见,仅有的联系也不过是她装腔作势的“群发问候”。

  我抽了一包烟,想了一夜。

  我不该再等了对吗?

  什么叫做成功?永远有比我更优秀的男人,即使我给不了她世上最好的东西,可能给她世上最好的爱。

  多少年了,我才想通:

  如果一个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那么即使当下一无所有,也会拼命给她创造一个好的未来,给她一个好结局。

  因为真正爱一个人,怎么能眼睁睁看她选择别的人?

  我做不到,我永远做不到祝她遇到一个更好的人,因为我就要做最好的那个人。

  此刻是清晨五点钟,我抽了几根烟,看远方天际泛起鱼肚白。

  我想去找她。

  我必须去找她。

  我欠她一个结局未给。

  而她欠我一个故事未讲。

  我想听她从头说。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