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族外婚促成了新的社会形态

  两个氏族的接触,彻底改变了远古人类群落之间的相互孤立,而且一个解决内部矛盾的好机会也来了,那就是在两个氏族之间进行通婚,也就是实行族外婚,在这个问题上,两个氏族也是一拍即合。张开脑洞大胆设想一下,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亲”活动开始了,风和日丽的一天,风景秀美的旷野,两个氏族内的青年男女全都聚到了一起。空地上点燃了一堆篝火,青年男女们围在篝火旁,烤烤肉,吃吃野果,唱唱歌,聊聊天,就像M国青年经常参加的party一样。

  在这种轻松愉快的环境中,各自都找到了能对上眼的心仪对象,浴室他们心有灵犀、情意绵绵、成双成对地进入了小树林里,树林里的气氛很快就变得春意盎然起来。到此,远古人类的婚姻关系得到了全新的发展,从最初的群居乱交,以及后来的兄妹婚这两种族内婚姻形式,现在终于发展到族外婚的阶段。不同氏族的男女之间原本就相互好奇,于是这次别开生面的party取得了意料之外的效果,一次畅快淋漓的happy之后,大家都还想着什么时候还有下一次。

  后来,年轻的男女们已经不满足于这种集体组织的“相亲”活动,女子开始频繁地将自己心仪的异族男子带回自己的氏族,带到自己的住处。这是氏族的管理层乐于看到的局面,于是全新的族外婚制度被确定了下来,为了进一步促进族外婚的发展,彻底解除族内的矛盾,两个氏族都宣布了严厉的禁令:从今以后,本氏族内的男女,不管年龄,不论辈分,不管是否出于自愿,都不得再进行婚配。如果说族内婚是自下而上自然形成的话,那么族外婚则是“官方”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至此,族外婚的婚姻形式得到了制度上的保障。

  族外婚大致有三种不同的形式,第一种形式是野合群婚,就是前面提到的“相亲”活动,由“官方”(两个氏族)定期组织,因为在这里可以结交到新的伙伴,所以青年男女都积极踊跃参加,乐此不疲。这种婚配形式的特点是:由官方组织,以集体方式进行,没有一定的场所,多在野外结合,亦无固定的配偶,但是同一氏族成员之间的野合是被严格禁止的。野合群婚的形式出现得很早,流传的时间也很长,直到春秋时期,还保留有野合群婚的遗俗。到这一天的时候,不论身份高低贵贱,上至天子后妃,下至庶民百姓,都可以参加,晚上在祭庙过夜。在我国南方的某些少数民族,这一形式得到了很好的保留和继承。

  第二种形式就是走访婚,走访婚的男子是有一定自由度的,男子晚上到女子的房间内happy,白天回自己的氏族干活。走访婚的形式下,男女双方都没有任何约束,也不用对彼此承担任何义务或者责任,如果情投意合的话,男子下次还可以再来,若是不满意的话,则立刻一拍两散,双方都无需留恋。很有点像现在的“onenight”,所不同的是,“onenight”只是onenight,而没有下一次。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纳西族依然还盛行走访婚。

  第三种形式是从妻居,这是母系氏族社会发展到最繁盛的时候出现的一种婚姻形式,这是一种有形式、走过场、明媒正娶的婚姻,与现代的男人娶女人不同的是,那个时候是女人娶男人。就是男子通过明媒正娶的方式“嫁”到女子的氏族,白天给她们氏族干活,晚上给她们卖力干活。从妻居的男子,给她们干活必须得卖力,并且要运用各种手段讨好女子。因为激情是美好的,现实却是残酷的,若是她们稍微有些不满意的话,立刻就会移情别恋,第二天就能带一个新的男人回来,从妻居的男子也就失宠了。男人如果失宠了的话,那就惨了,只剩下给她们氏族干活这一件事可干了,更惨的是因为失去了宠幸,若是活干得不好,还会被小舅子们打。

  从以上描述,我们可以看出,不论是第一种形式的野合群婚,还是第二种形式的走访婚,都是族外婚的早期形态,都还不是对偶婚,没有形成限制性的规则与秩序。而第三种形式的从妻居,已经是名义上的对偶婚,但是因为社会地位的不对等,女子仍然拥有移情别恋的权力。所以,在族外婚的婚姻制度之下,生下的子女仍然是只能确认生母而不能确认生父(从妻居的夫妻感情极好、从一而终的情况的除外)。无论如何,族外婚的实行,是人类婚姻史上最大的进步,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类近亲繁殖的问题。同时,这也是人类历史上一个全新的进步,因为相互联姻的两个氏族,同时也是军事及政治上的同盟关系,这就是氏族联盟的最初形式。氏族联盟的形成,使人类的力量得到更大范围的联合,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进一步壮大了。

  母系氏族的族外婚,一个氏族可以固定地与另外一个氏族通婚,也可以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氏族通婚。族外婚生下的孩子,不管男女,全都归女方氏族所有,由母亲和舅舅抚养长大,这就形成了一种比较有意思的人口循环交流。我们以燧人氏与华胥氏两族之间相互通婚为例,简单分析一下氏族之间的人口交流。华胥氏的一个成年女子因为招揽燧人氏的男子,怀孕之后生下了一个男子,这个男子成年之后必须要到燧人氏去进行婚配,所以这个男子被华胥氏称为出,出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的儿子自然就留在燧人氏,被称为离孙。同样的一个流程,我们站在燧人氏的角度来分析的话,结果就恰恰相反,华胥氏的出因为成年之后还要回到燧人氏来,所以华胥氏的出被燧人氏称为侄,华胥氏的离孙是侄与燧人氏的女子所生,所以被燧人氏称为归孙。这就形成了相互通婚的两个氏族之间的人口隔代交流,即便是现代社会,还有一些地方舅舅仍旧称外甥为“归孙”。

  我们都知道,在漫长的时间内,甚至到了20世纪,我们一直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而在母系氏族社会,远古人类的思想却恰恰相反,普遍都是重女轻男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受到优待,享受最好的生活条件,即便是死了之后,陪葬品也要比男子多许多,而男子则要悲催得多。因为在那个时期,没有更加高明、更加先进的生产工具,于是人口数量就决定着社会生产力,通过族外婚的形式,女子可以为氏族增添人口,而男子成年之后却要“嫁”到别的氏族去。如此一来,族外婚形式下的男子,社会地位甚至比兄妹婚时期更低了。

  华胥氏因为在原来的居住地受到排挤,而不得已向外迁徙,幸运的是,她(他)们遇到了燧人氏,学习了先进的文明,开阔了视野,而且与燧人氏结成了婚盟关系,以一个全新的姿态迎接着明天俺的阳光。俗话说:“祸福相依”,在华胥氏被迫离开华阳的时候,谁又能想到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呢?而留在原地的华阳氏依然过着封闭孤立的生活,依然实行着族内的兄妹婚,氏族发展缓慢,从此再也没有在古代人类的舞台上出现过,消逝在了茫茫的历史长河中。因为伏羲氏的原因,因为女娲氏的原因,即便是已经过去了漫长的岁月,华胥氏依然为我们现代人所知道。

  以族外婚的形成为契机,由孤立到通婚,远古时代进入了氏族社会大发展时期。母系氏族逐步摆脱了封闭孤立的生活状态,不同的氏族之间开始相互接触,相互影响,逐渐步入融合发展的道路。因为婚姻关系的牵引,有了共同利益,相互通婚的氏族之间建立起了氏族联盟,也就是婚盟。婚盟的出现,因为解决了血缘婚配,近亲繁殖的问题,新生人口无论从体质,还是智商上,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因为婚盟之间的相互帮助,在严酷的生存条件下,远古先民可以通过联合的办法,共同抵御野兽的侵袭。在质朴的互通有无之下,婚族之间恍若一体,共度难关。

  在相互学习交流之后,在与自然搏斗中总结出来的经验、技巧以及方法,逐渐得到普及。于是,不同氏族之间的碰撞,婚盟的形成,带来了远古人类第二次大发展。只是这第二次大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人口上的大幅度增长,更多的则是人类力量上的联合,经验技巧上的叠加,以及智慧上的融合。无论是从哪个方面来说,这第二次大发展都要比第一次大发展所产生的影响要大得多。如果说第一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告别了茹毛饮血的原始生活,人口开始壮大。那么这第二次大发展时期,远古人类则开始更加深入地了解自然,开发自然,并且在氏族生存形态上开始出现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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